一说起这件事情,傅宣便气不打一处来,他变着法地讨好崔琰,结果人家提起裤子就不认人,说什么‘你要去便去,自己注意着点安全’。
实在是太可恶了。
“府君才没那么好心肠。小辞,我们其实可以结伴同去,金陵台有可多好吃好玩的。”之前听小辞说过自己的身世,也是个被世道所迫的可怜之人,估计也同他一样没什么亲人,所以傅宣就想哄着小辞一起去。
傅辞听说有好吃的,眼睛都要撑破了,可是转念一想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未了,只好抱憾说道:“小辞生前其实有个仰慕的女子,当初我流落街头,三天未进粒米。那个大姐姐俯下身来递给了我一块馅饼,还是块雪白热乎的,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可口的食物了。
后来我悄悄跟在她后面,想开口同她说声谢谢。一直跟到官邸门前,听司阍喊她‘林姑娘’。我想她大概是府里的管事丫头。官家人想见一面谈何容易,我又是个落魄乞丐种,愈发没脸再找她。但如今我做了鬼,高低能越过高墙去见她一面,也能了却我一桩心事。阿宣,我不能与你一起去,但若有下次,我定和你去尝金陵台的美食。”
第34章 新夫回门
傅宣没有挨过饿,不知道原来一块雪白热乎的馅饼就能收买一个男孩的赤诚真心,“嗯,无事的,下次再去也是一样。大不了我悄悄塞点好吃的给你捎回来。”
“可凡间之物不能带回阴司,过了扶桑树洞,会被鬼役查身子的。”傅辞尽管已经在流口水了,但是他不能因为贪吃而陷娘娘于不义,万一被查到是要被带到刀锯地狱挨刀子的。
好好的一只鬼被关到那里三五天,昼夜被热刀冰刃所剜肉削肤,哪怕是只道行高深的厉鬼也被折磨的没脾气了,何况是娘娘这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艳鬼。
“笨蛋小辞,我是娘娘嘛,谁敢轻易查我身子,是吧?”
“对诶!”傅辞恍然大悟道:“那我要吃娘娘常说的那个梅饼子,脆皮五花肉,还有千层酥。”
傅宣笑道:“可以。”
天气已入深秋,潜龙山山高林密,荒坟古冢藏于山丘土坡之上,又有层层黄叶遮蔽,很难被过路人发现。
杂草丛生的小路上洒了一地的金元宝和黄符,是赶尸人为了收买游魂,借道行方便用的常用伎俩。人客死异乡,死而不僵,怨气缠身变为僵尸,赶尸人需将尸体送回故土安葬,但走官道多遇行人衙役,如非必要,他们更乐意走山路绕行。
傅宣在潜龙山时也会碰见那些不信神鬼,沉醉书香的凛然义士,他们为了打破潜龙山无鬼这一谣言,不惜以身试法,酷爱挑选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这些个节日的傍晚入山林,以天为被,地为席地睡一晚。当然也有山野壮汉邀着村头的刚丧偶的小寡妇上山,念叨着什么有我在,恁怕啥。结果,那虎背熊腰的壮汉被阿若他们几个吓得连滚带爬,把那小寡妇远远抛在身后,任凭人家怎么喊叫都不带回头的,气得那小寡妇哭爹喊娘地跑下山后,就和那壮汉分道扬镳了。
“榕九,许久未见,你又窜高了不少啊。”傅宣手里提溜着烧鸡,桃子酒来到大榕树跟前,猛地摇晃着榕树的树干,像是时光倒流,又回到了从前那般模样。
榕九被人无端扰了清梦,困倦地打了个哈欠,缓缓舒展腰骨,循着香味苏醒过来。
“傅宣?!”
他不敢相信地揉了揉双眼,“你是人是鬼?”
傅宣不是去投胎了么,可若说是已然转世,这窜的比他还快啊,榕九看着傅宣离地的双脚,心中已然有了答案。
“我知道你有很多想问的,我们边喝边说。”
傅宣将榕九抓到平整的草坪上,耐心解开细麻线绳结,喷香的鸡肉味扑鼻而来,混着芳草香,更加诱人。
酒足饭饱后,他和榕九两人平躺在地,顶着圆滚的肚皮,卧看漫天星光。
“嗝——”榕九打了个饱嗝,自打傅宣走后,他以为这辈子都吃不上金陵台的烧鸡了,连做梦梦到的都是傅宣带着一整包的鸡屁股来看他。
没想到美梦成真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为什么鸡只长一个屁股呢,或者屁股和身子七三分也成啊。
“所以你现在成了冥王的宠妻,还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算是吧。”忽略崔琰娶他的动机这点,他现在确实是崔琰唯一的枕边人,撇开认亲失败这点,他是找到了亲人。
榕九笑得捧腹,转过脸看着傅宣,“那你这算是新夫回门?”
傅宣扑闪了两下眼睛,伸出左手拍打着榕九的胳膊,“烧鸡被你整只吞了还堵不住你的嘴。”
“我这不是关心你么。”榕九直起脊梁半坐着:“我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冥王殿下呢,他是不是真如画本里那样形容的,头冠上长有如黄牛般的大犄角,三头六臂,血盆大口,还喜食生肉爱饮鹿血?”
“”没有吧,感觉榕九描述的和崔琰完全搭不上边。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傅宣嘴唇翕动,有些赧然。
“是吗?”榕九一边琢磨一边回答,他对于傅宣看男人的眼光向来是不大赞同的。只要是五官齐全的男人在傅宣看来就是面相端正,只要是五官齐全的青年男人在傅宣看来就是俊俏公子,只要是五官齐全的青年男子再会说上几句酸掉牙的情话,在傅宣看来便是青年才俊,可托之人。
以前一过路人无意间踢到了傅宣那个小坟头,好心地帮他铺了些石块,插了几株不知名小野花,感动的傅宣跟了那路人走了十里地。
那路人是越走越急,越走越喘,汗流浃背地转过头,跪倒在地朝傅宣拜了三拜,头头抢地,声声到肉。
实际上那路人是个阴阳眼,帮傅宣修坟不过是他有错在先,觉得过意不去,而且怕惹恼了鬼沾上霉运,哪成想傅宣恩将仇报地追着他,他实在是没力气跑了,只好磕头求饶。
后来傅宣还为此伤心难过了好一阵,榕九只觉得他是死的时候把脑子也给磕坏了。
“说起来,你俩那事儿可还和谐,毕竟冥王活了万年,必然比你会来事儿吧?”榕九恶趣味地问道,而后扑哧一笑。
傅宣想榕九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便是没做青楼小倌,以他这种厚脸皮去揽客不是唾手可得么。
再这样下去,他都要自愧不如了。
但若真要计较起来,他和崔琰的第一次是在金陵台城外的破庙里,那时的崔琰并未半点神力,穿着破衣烂衫,脸上涂得黑黢黢的,浑身粗人模样。一想到当时要委身给这种人,傅宣其实打过退堂鼓,可是与能投胎比起来,他也就咬牙跺脚地认栽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拖到破庙里,没想到对方竟比他还不情愿,三番两次地挣脱傅宣的桎梏想要跑出去。
本来这人做或不做,胎能投不能,傅宣的执念倒也没那么重,但居然有男人如此抗拒自己的亲近,这可是激起了他金陵台第一小倌的傲骨,这人他今天必须拿下,并且得把这人睡得服服帖帖!
他抱着人亲呀啃呀,又说情话又说骚话,花了半天才将男人搞起兴趣,到检验最后劳动成果的时候,男人才坚挺了半刻钟不到就交差了事。
气得傅宣将人扯到身下做到了咽气。
所以,崔琰当初应该并不开窍,至于后来他越发如鱼得水,花样百出,只能说明他很有天赋,悟性比较高。
“就和普通男子无异。”傅宣搪塞道,如果他敢散播崔琰不行的消息,那他不是嫌弃自己鬼命太长了么。
“嘁,我当多能耐呢。”榕九兴味索然,一只手摸到了傅宣的胯间,吓得傅宣一个激灵地从草坪上弹起来。
实在是太可恶了。
“府君才没那么好心肠。小辞,我们其实可以结伴同去,金陵台有可多好吃好玩的。”之前听小辞说过自己的身世,也是个被世道所迫的可怜之人,估计也同他一样没什么亲人,所以傅宣就想哄着小辞一起去。
傅辞听说有好吃的,眼睛都要撑破了,可是转念一想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未了,只好抱憾说道:“小辞生前其实有个仰慕的女子,当初我流落街头,三天未进粒米。那个大姐姐俯下身来递给了我一块馅饼,还是块雪白热乎的,这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可口的食物了。
后来我悄悄跟在她后面,想开口同她说声谢谢。一直跟到官邸门前,听司阍喊她‘林姑娘’。我想她大概是府里的管事丫头。官家人想见一面谈何容易,我又是个落魄乞丐种,愈发没脸再找她。但如今我做了鬼,高低能越过高墙去见她一面,也能了却我一桩心事。阿宣,我不能与你一起去,但若有下次,我定和你去尝金陵台的美食。”
第34章 新夫回门
傅宣没有挨过饿,不知道原来一块雪白热乎的馅饼就能收买一个男孩的赤诚真心,“嗯,无事的,下次再去也是一样。大不了我悄悄塞点好吃的给你捎回来。”
“可凡间之物不能带回阴司,过了扶桑树洞,会被鬼役查身子的。”傅辞尽管已经在流口水了,但是他不能因为贪吃而陷娘娘于不义,万一被查到是要被带到刀锯地狱挨刀子的。
好好的一只鬼被关到那里三五天,昼夜被热刀冰刃所剜肉削肤,哪怕是只道行高深的厉鬼也被折磨的没脾气了,何况是娘娘这种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艳鬼。
“笨蛋小辞,我是娘娘嘛,谁敢轻易查我身子,是吧?”
“对诶!”傅辞恍然大悟道:“那我要吃娘娘常说的那个梅饼子,脆皮五花肉,还有千层酥。”
傅宣笑道:“可以。”
天气已入深秋,潜龙山山高林密,荒坟古冢藏于山丘土坡之上,又有层层黄叶遮蔽,很难被过路人发现。
杂草丛生的小路上洒了一地的金元宝和黄符,是赶尸人为了收买游魂,借道行方便用的常用伎俩。人客死异乡,死而不僵,怨气缠身变为僵尸,赶尸人需将尸体送回故土安葬,但走官道多遇行人衙役,如非必要,他们更乐意走山路绕行。
傅宣在潜龙山时也会碰见那些不信神鬼,沉醉书香的凛然义士,他们为了打破潜龙山无鬼这一谣言,不惜以身试法,酷爱挑选清明节,中元节,寒衣节这些个节日的傍晚入山林,以天为被,地为席地睡一晚。当然也有山野壮汉邀着村头的刚丧偶的小寡妇上山,念叨着什么有我在,恁怕啥。结果,那虎背熊腰的壮汉被阿若他们几个吓得连滚带爬,把那小寡妇远远抛在身后,任凭人家怎么喊叫都不带回头的,气得那小寡妇哭爹喊娘地跑下山后,就和那壮汉分道扬镳了。
“榕九,许久未见,你又窜高了不少啊。”傅宣手里提溜着烧鸡,桃子酒来到大榕树跟前,猛地摇晃着榕树的树干,像是时光倒流,又回到了从前那般模样。
榕九被人无端扰了清梦,困倦地打了个哈欠,缓缓舒展腰骨,循着香味苏醒过来。
“傅宣?!”
他不敢相信地揉了揉双眼,“你是人是鬼?”
傅宣不是去投胎了么,可若说是已然转世,这窜的比他还快啊,榕九看着傅宣离地的双脚,心中已然有了答案。
“我知道你有很多想问的,我们边喝边说。”
傅宣将榕九抓到平整的草坪上,耐心解开细麻线绳结,喷香的鸡肉味扑鼻而来,混着芳草香,更加诱人。
酒足饭饱后,他和榕九两人平躺在地,顶着圆滚的肚皮,卧看漫天星光。
“嗝——”榕九打了个饱嗝,自打傅宣走后,他以为这辈子都吃不上金陵台的烧鸡了,连做梦梦到的都是傅宣带着一整包的鸡屁股来看他。
没想到美梦成真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为什么鸡只长一个屁股呢,或者屁股和身子七三分也成啊。
“所以你现在成了冥王的宠妻,还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算是吧。”忽略崔琰娶他的动机这点,他现在确实是崔琰唯一的枕边人,撇开认亲失败这点,他是找到了亲人。
榕九笑得捧腹,转过脸看着傅宣,“那你这算是新夫回门?”
傅宣扑闪了两下眼睛,伸出左手拍打着榕九的胳膊,“烧鸡被你整只吞了还堵不住你的嘴。”
“我这不是关心你么。”榕九直起脊梁半坐着:“我活了这么久还没见过冥王殿下呢,他是不是真如画本里那样形容的,头冠上长有如黄牛般的大犄角,三头六臂,血盆大口,还喜食生肉爱饮鹿血?”
“”没有吧,感觉榕九描述的和崔琰完全搭不上边。
“他其实长得不难看。”傅宣嘴唇翕动,有些赧然。
“是吗?”榕九一边琢磨一边回答,他对于傅宣看男人的眼光向来是不大赞同的。只要是五官齐全的男人在傅宣看来就是面相端正,只要是五官齐全的青年男人在傅宣看来就是俊俏公子,只要是五官齐全的青年男子再会说上几句酸掉牙的情话,在傅宣看来便是青年才俊,可托之人。
以前一过路人无意间踢到了傅宣那个小坟头,好心地帮他铺了些石块,插了几株不知名小野花,感动的傅宣跟了那路人走了十里地。
那路人是越走越急,越走越喘,汗流浃背地转过头,跪倒在地朝傅宣拜了三拜,头头抢地,声声到肉。
实际上那路人是个阴阳眼,帮傅宣修坟不过是他有错在先,觉得过意不去,而且怕惹恼了鬼沾上霉运,哪成想傅宣恩将仇报地追着他,他实在是没力气跑了,只好磕头求饶。
后来傅宣还为此伤心难过了好一阵,榕九只觉得他是死的时候把脑子也给磕坏了。
“说起来,你俩那事儿可还和谐,毕竟冥王活了万年,必然比你会来事儿吧?”榕九恶趣味地问道,而后扑哧一笑。
傅宣想榕九这辈子最大的遗憾便是没做青楼小倌,以他这种厚脸皮去揽客不是唾手可得么。
再这样下去,他都要自愧不如了。
但若真要计较起来,他和崔琰的第一次是在金陵台城外的破庙里,那时的崔琰并未半点神力,穿着破衣烂衫,脸上涂得黑黢黢的,浑身粗人模样。一想到当时要委身给这种人,傅宣其实打过退堂鼓,可是与能投胎比起来,他也就咬牙跺脚地认栽了。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拖到破庙里,没想到对方竟比他还不情愿,三番两次地挣脱傅宣的桎梏想要跑出去。
本来这人做或不做,胎能投不能,傅宣的执念倒也没那么重,但居然有男人如此抗拒自己的亲近,这可是激起了他金陵台第一小倌的傲骨,这人他今天必须拿下,并且得把这人睡得服服帖帖!
他抱着人亲呀啃呀,又说情话又说骚话,花了半天才将男人搞起兴趣,到检验最后劳动成果的时候,男人才坚挺了半刻钟不到就交差了事。
气得傅宣将人扯到身下做到了咽气。
所以,崔琰当初应该并不开窍,至于后来他越发如鱼得水,花样百出,只能说明他很有天赋,悟性比较高。
“就和普通男子无异。”傅宣搪塞道,如果他敢散播崔琰不行的消息,那他不是嫌弃自己鬼命太长了么。
“嘁,我当多能耐呢。”榕九兴味索然,一只手摸到了傅宣的胯间,吓得傅宣一个激灵地从草坪上弹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