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是在平静的水面投入了一枚深水炸弹,引来沸腾连连。

    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爱上一个人,也许只是那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总而言之,我意识到自己动心了。

    就像是小说里写的,仰望主席台上那人耀眼笑容的时候,似乎看到了瞬间铺开满地的繁花烂漫。

    他就是彭楚越,品学兼优,是师长眼中的学习楷模,不少男生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总而言之,这个男生身上聚拢了一切招人喜欢的特质。

    他喜欢在午后课间时分趴在课桌上睡觉,窗外的阳光透进来,撒下满眼的金灿明媚。

    他喜欢在放学时分打篮球,篮板和防守都比较出色。

    他喜欢喝香草味的可口可乐,虽然我知道碳酸饮料对身体不好,也会偷偷跟在他身后买一瓶。

    似乎有了这样相同的爱好,我就能和他更近一步。

    就这样在发小乔茜的撺掇下,我决定给彭楚越写信。

    喜欢你这种话打死我也是不敢说出来的,什么觉得你功课不错,想向你问习题这种话听上去也比较酸。

    考虑到他的人气,为求鹤立鸡群我最后给彭楚越抄了一首诗。

    “枫落早鸿过,洞庭无限波。相望终不见,只是白云多。”

    短短四句话,将我对他的思慕之情描绘的淋漓尽致。

    然后我守在三班门口,将信递给了他们班的一个女生手上。

    托她转交,可惜不知道是我的问题还是那女生特意为之,这封信莫名到了颜赛高手里。

    作者有话说:

    颜赛高:换个身份来爱你,感动吗?

    祝博起:不敢动,好好的小颜警官忽然成了校霸,这反转人生啊,蹲墙角害怕jpg

    视角从这章开始,全部切换为第一人称,文里的我,均为主角祝博起。

    第212章 校霸

    颜赛高也是三班的名人,只是和彭楚越出名的方式略有不同。

    这不同体现在了布告栏上,彭楚越总是上红名榜,颜赛高却总在白名榜上。

    三天之后,颜赛高在放学路上截住我,对我说:“祝同学,你这首诗不错,不过他不太喜欢文艺的学生。”

    我一头雾水,“啊?”

    站在颜赛高身边的男生指了我说:“我们大哥意思就是看不上你,你死心吧。”

    至此,我喜欢颜赛高这个绯闻就被热热闹闹的传了出来,全然不顾事实不讲道理。

    乔茜看着我端着土豆泥灰溜溜回来的时候,禁不住横了我一眼,“你怕他什么啊?”

    “我怕他揍我。”

    我实话实说。

    这家kfc离他们学校不远,所以周末补课结束之后,常常能在这里遇到同学。

    乔茜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我,恨声道:“怂!”

    我从她手里夺过了土豆泥,冷哼,“youcanyouup,nocannobb”

    “你当着isswu的面说这句话她一定会哭的。”乔茜学着他们英语老师的样子,抬了抬并不存在的眼镜。

    “呸。”我朝土豆泥里吐了口口水。

    她伸向土豆泥的勺子顿了顿,立时变身哥斯拉拍桌怒吼。“祝博起,你这个禽兽!!!!”

    声若洪钟,气势惊人,跟着我听到那边厢以颜赛高为首的一伙男生里,有人模仿乔茜的声音调笑,“祝博起,你这个禽兽。”

    “哈哈哈哈。”

    听着那里爆发出的哄堂大笑,我忍不住扭头瞪过去,结果正撞上颜赛高笑的黑亮的眼睛。

    怔了怔,我心虚的收回了视线。跟着乔茜离开了kfc。

    十月的节气,天气还似炎热盛夏,不消一会室内带出的凉气就被头顶的艳阳蒸腾殆尽。

    乔茜一面用手扇风,一面带着我在街上闲逛。

    然后,我们俩撞上了彭楚越。

    他是我的男神。

    还有,我男神的女神,我的情敌——展颜。

    虽然我不太喜欢展颜,但我必须实事求是的讲。

    她,是真正当得起所谓女神名号的人物。

    肤白貌美,人高腿长,长发飘飘。

    即使穿着人人憎厌的运动校服也是新鲜水灵一枝花。

    “起哥!”看到我,她还捎带微笑着打了招呼。

    是的,她亲切的叫我起哥,而不是祝博起同学。

    原因无他,我们是上下楼的邻居。

    本来我们这种关系应该称为发小,但结果却不是这么完美。

    我想大多数人的成长岁月中都会有那么一个打不倒的对手,他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做“邻居家的孩子”。

    他们品学兼优,他们人见人爱,他们花见花开,车载爆胎。

    但不管如何,我这位“邻居家的孩子”具象化成了展颜这么个人。

    所以,她的存在对我的精神摧残可想而知。

    而她和我以及彭楚越其实都不是一个学校的,只不过参加了一个夏令营,就这么与彭楚越相识了,所以我讨厌她,极端的、特别的、深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