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有男朋友了

    唐煜的话不算重,但听在涂苏苏耳朵里,就是觉得刺耳。

    “对,最好再跟伯父伯母说说,你这个好哥哥,是怎么待客的。”

    果然,她看原著时就不喜欢的人,真到了自己面前,也依然不会喜欢。

    原著里,作者可能是为了让人设看起来更真实些,便给他们加上了或大或小的缺点。

    她本以为唐煜只是个中央空调,没想到还自视甚高呢。

    “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儿棒打鸳鸯那一套呢?”

    涂苏苏鄙夷地看着唐煜,颇为护短地道:“冒昧地问一句,你是活在大清,从小被裹了小脑?”

    她一顿嘴炮输出,听得唐煜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沈从云的唇角却不经意地扬起,苏苏这张嘴,只要不气他,就随时都是可爱的。

    唐煜仍在努力地维持着教养,“这位小姐,这是我们唐家的家事,请您不要多嘴。”

    涂苏苏挑了下眉梢,无辜的大眼睛一眨,“你看,你不是也承认向白是你妹夫了吗?”刚才唐煜说了「家事」二字,她可是听得清清楚楚。

    向白一愣:?

    原来还能这样。

    他立马心神领会,感激地颔首,“谢谢大哥成全。”

    他这声大哥,叫得极为顺口。

    唐煜不由得多看了涂苏苏几眼,“这位小姐,用不着跟我玩什么文字游戏,晚晚最终都会回来唐家的。”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唐晚既经历过了唐家奢侈华贵的生活,又怎么能再甘愿去过普通人的生活。

    涂苏苏佯装惊讶地靠在沈从云身边,“我才不要跟你玩游戏,我有男朋友了。”

    “唐先生请自重。”

    气人的最好办法,就是不好好回他的话。

    显然,涂苏苏做到了;

    唐煜脸上的温和终于挂不住了,皮笑肉不笑地道:“这位先生,你的女朋友,还真是……伶牙俐齿。”

    这群人里,也就只有沈从云的气度能让他多看两眼,他不理解,沈从云这种气度的人,怎么会看得上涂苏苏。

    沈从云的语气中带有一丝骄傲,从善如流地答道:“确实,我也很喜欢她的口才。”

    他方才还因为涂苏苏多看了唐煜几眼,心里头酸酸的。

    现在就愉悦了起来。

    “所以,希望唐先生不要对我女朋友有不切实际的想法。”

    唐煜:“……”

    他的怒火在爆发的边缘疯狂试探。

    一旁的莫如归低着头,肩膀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

    她是专业的演员,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在这种场合笑出声的。

    除非忍不住——

    “哈哈哈苏苏。”

    “我真是,爱死你这张嘴了。”

    她前世在唐煜身上所受的憋屈,终于借着涂苏苏和沈从云的一通操作,舒缓了几分。

    涂苏苏叹了口气,看向莫如归,心里暗暗想道,多好的姑娘啊,可惜在原著里瞎了。

    殊不知,莫如归此刻,心里的想法和涂苏苏一模一样。

    她现在,看宋行舟那个臭屁小子都比看唐煜顺眼多了。

    不过,一想起自己那天喝醉了跟他打电话,莫如归的脑子里都仍是一阵头疼。

    “既然唐小姐的心意是确定的,那伯父伯母应该也会尊重她的意见。”

    沈从云笑意未敛,定定地瞧着唐煜,眼底古井无波,深不可测。

    而唐煜也是淡然回望,并不怯于他。

    “但愿如此。”

    话说到这里,这场并不顺利的提亲算是结束了。

    向白一刻也不想再待在这里,他温柔地问唐晚,“你跟我一起走吗?”

    他趁着这次休假,已经在b市看了一套房,虽然他不如唐家这么有钱,但自己手里的积蓄,再加上父母给的钱,在b市买套房,还是足够了。

    向白的父母虽然不同意他和唐晚在一起,但是在买房一事上,还是支持他的。

    唐晚乖巧地点头,“嗯……”

    她要走,唐煜也不拦着,只是淡淡地道:“爸妈还有半个月回来,你自己想清楚。”

    唐晚站在向白身后,也不用去收拾行李,“哥哥,我知道了。”

    半个月的时间,应该足够了。

    临走前,沈从云走在众人最后,他回过头来,似提醒,也似警告。

    “唐先生,b市是很大的。”

    唐煜看懂了他眼神里的蔑视:你们唐家,不过如此。

    待沈从云走后,唐煜阴沉着脸叫来管家,“去,查查这个男人究竟是谁。”

    从华臣一品出来后,向白为了答谢他们,决定请他们去大吃一顿。

    他明天就休假结束回去了,还想他们几个,自己不在b市的时候,帮忙照顾一下唐晚。

    莫如归没什么意见,当即就笑着同意,“我要吃最贵的法式牛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