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怖景象把剩下的两个麻瓜都吓破了胆。
老太婆浑身抖得跟筛糠一样,吭哧吭哧的呼吸和破了的风箱似的粗重。她儿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老汤姆·里德尔摔落在地,直愣愣地盯着不远处自己父亲已经毫无起伏的身体。“……你到底做了什么?”他惊惧地问,又回过头看汤姆,这回终于注意到了男孩手上戴着的戒指,“你该不会把那个老流浪汉也……”
汤姆没有回答。他觉得谁都能理解,和死人说话纯粹是浪费时间。又是两道绿光闪过,客厅里彻底安静了。
一切都很顺利,但汤姆并没感到满意。他居高临下地盯着脚边死不瞑目的尸体——恐惧让老里德尔的脸变了形,看起来是如此苍老、臃肿、弱小而不堪一击——从未如此嫌弃过自己的脸。
也许它和他的名字一样,都属于应当被抛弃的耻辱……
当汤姆回到冈特家的小屋时,天已经黑了。如他之前预计的,莫芬还没醒过来。他蹲下来,将对方的魔杖放回地面,又抽出袖子里的紫杉木魔杖,用杖尖戳着男人的一边额头。
里头记忆一团糟——合理,毕竟莫芬显然常年酗酒——他稍稍花了一些时间,将编造的假记忆植入对方脑海。完成之后,他起身想要离开,却又想起邓布利多找他去猫头鹰棚屋时说的话,以及对方从校长室窗中向他和哈利远远投下视线的情形。
老蜜蜂那么喜欢麻瓜,保不齐会关注这件谋杀案……
另外,哈利的父母不仅都是傲罗,还都是魔法法律执行队的,接触嫌疑人再容易不过……
汤姆想着,重新俯下身,用魔杖抽走了莫芬见到他时的记忆。像水又像气的银白色物质随着杖尖的离开而流出,丝带状飘散开来,最后完全消失了。
如此一来,谁都不知道他今天曾经到过小汉格顿……除了小克劳奇,但他相信小克劳奇肯定会疯狂地喜欢这条即将见报的新闻……
抚摸着手上戒指不甚平整的边缘,汤姆必须承认,小汉格顿之行还是有价值的。借着夜色的掩护,他径自离开了村庄,没再多看哪怕一眼。
哈利的暑假过得无聊至极。
客观来说,刚过一星期他就这么想简直毫无道理。但是,在莉莉和詹姆说好了要带他出国看球赛的情况下,假期刚过两天,两人就被部里紧急叫回去加班。
他俩离开之前,留下纸条说有一阵子不能回家。哈利对这种含糊其辞的情况已经非常熟悉,直接到门口邮箱里取出了猫头鹰天天送来的《预言家日报》。
果然,报纸角落里有一条篇幅很短的报道:中部地区的某个小村庄里有三个麻瓜死于索命咒,傲罗们已经逮捕了一个住在附近的巫师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工作很重要,更何况是这样恶劣的命案。哈利能理解,然而失望的情绪依旧在他内心上空盘旋。赫敏的父母带她去旅游了,他也不能天天往韦斯莱家跑。小天狼星倒是来看过他一次,但是布莱克夫人似乎又去他的新工作地点闹事了,他不得不回老宅去处理。卢平同样要工作,不好打扰。
换做往常,哈利大概会在储藏室里消磨时间,欣赏他和詹姆多年来收集的魁地奇相关精品,再给火弩|箭修理扫帚枝子、手柄也打磨上蜡之类的。只可惜,现在魁地奇也没办法安抚他的焦躁:天气还没到最热的时候,他却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整个人坐立不安,总觉得哪里都不对劲。
这种情况持续几天之后,哈利不得不承认,他真心希望赶紧看见高他一级的斯莱特林级长男朋友。
为什么汤姆还没来?他没有时间吗?
还是说,哈利忘记告诉他戈德里克山谷的准确位置,汤姆找不到地方?
哈利真不愿意去想,到底是汤姆不乐意为他腾出时间,还是汤姆到时候真的要假装自己迷了路。早知道就该问清孤儿院的具体位置,他气鼓鼓地想,等他来找我还不如我自己去找他!
但现在开始计划也不晚。哈利一阵风似的冲进二楼詹姆的书房,对着墙上那张超详细的伦敦地图搜寻起来。
与此同时,汤姆正疾步穿过戈德里克山谷的小广场。
他从莫芬那里听说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自然不可能轻易放过。因此,他花了一点时间,从对角巷找到翻倒巷,在兜帽下假装自己是个愿意出大价钱的神秘主顾。最终,他从博金-博克店主那里得到了他们曾经从一个怀孕的女人手里收到过小金挂坠盒的消息。
不幸的是,时隔多年,博克已经把它转手卖出去了。据他透露的只言片语,买家是个富有的老太太,向来以秘密藏匿、严格看守自己的宝物而闻名。他还向汤姆暗示,若汤姆能够说动老太太脱手挂坠盒,他愿意花更多的钱收回去。
这就比麻瓜和疯子难对付多了。汤姆又在伦敦盘桓了几日,等来的是小克劳奇说格里戈维奇躲了起来、尚未找到的信息。两头进展都不顺利,他只能先考虑之前他认为最耗时间的部分,也就是斯莱特林的魔杖。
然后他就发现,两个月可能不够他完成去北美、找到魔杖、并激活杖芯这一连串的流程。复杂的地方在最后一步:那个激活蛇怪杖芯的句子或者咒语是未知的,他必须用最笨的方法,也就是挨个尝试。若是运气不好,别说两个月,十年八载都有可能。
汤姆只能遗憾地把它在待办列表上往后推。至少得等到毕业,他才会有那么多闲工夫。还有挂坠盒,他同样没法假手他人处理。如此一来,他眼下能做的只剩一件事——
去找哈利,将他唯一的弱点武装到位。
当书房的窗玻璃被敲响时,哈利正埋首于伦敦的各所孤儿院中,还以为自己幻听了。等到它第二次响起,他才猛地意识到什么,大步冲到窗户边上,往下一看——
黑发黑眼的高个男孩正闲散地立在波特家门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可能因为戈德里克山谷是个巫师和麻瓜混住的地方,汤姆没穿学校的袍子,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纯黑西装。他的领带和衬衣也是黑色的,纽扣一丝不苟地扣到最顶端。
不得不说,这打扮让汤姆看起来更英俊了。哈利呆住了几秒钟,直到迎上对方投来的疑惑视线后,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他赶紧冲下楼去——匆匆忙忙,期间踢飞了一只拖鞋都没注意——门廊也从未这么长过——
“汤姆!”
刚打开门,哈利就迫不及待地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兴奋之意溢于言表。
“你快让我窒息了。”另一个男孩的回复里带着无奈,更多的则是纵容。
哈利赶紧放开双臂,抬头去看对方的脸。“我没有想到你……”不远处的屋子里,有人好奇地探头出来,他后知后觉地脸颊发红,“快进来坐!”
汤姆顺着哈利的视线扭头,发现那邻居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你一个人在家?”
“没错,”哈利点头,没听出其中的明知故问,“他俩有事出去了。”
汤姆微微一笑。他比哈利更清楚詹姆和莉莉的“有事”是有什么事。“我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他往身后的街道看了看,“今天天气也不坏……”
哈利马上就明白了。无论是在屋子里还是出去溜达,只要不被人一直盯着看,他都能接受。“那你在这等我一会儿,”他才注意到自己的一只脚正光溜溜地踩在地上,赶忙试图不着痕迹地往后藏,“我换下衣服就来!”
当然,汤姆注意到了哈利的小动作,不过他没有指出。在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动过后,格兰芬多男孩重新出现在门廊里,头发依旧乱糟糟,但至少鞋子齐整了。等哈利把门锁好,两人就肩并肩地走到了路上。
直到拐弯之前,老太太都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他俩。其实哈利已经习惯了,但他担心汤姆有意见,所以一看不见自家房子后,他就立刻解释:“那是老巴沙特。她总是这样,对邻居们非常关心。”
关心?汤姆心想,这话说得真是太客气了。“巴沙特?我似乎在哪听过这个名字。”
“没错,她就是《魔法史》的作者。”哈利肯定道,他才不相信汤姆说的“似乎”呢——作为全校最优秀的学生,对方不记得这个根本是活见鬼。
汤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脑袋。“看来你的邻居大有来头。”
“因为这里很早就有巫师居住。”哈利开始解释,“邓布利多的家之前也在这里。还有我们家的祖先,就是佩弗利尔。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出生地,这你肯定已经知道了。还有鲍曼·赖特,他在这里打造出了第一个金色飞贼……”
老太婆浑身抖得跟筛糠一样,吭哧吭哧的呼吸和破了的风箱似的粗重。她儿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老汤姆·里德尔摔落在地,直愣愣地盯着不远处自己父亲已经毫无起伏的身体。“……你到底做了什么?”他惊惧地问,又回过头看汤姆,这回终于注意到了男孩手上戴着的戒指,“你该不会把那个老流浪汉也……”
汤姆没有回答。他觉得谁都能理解,和死人说话纯粹是浪费时间。又是两道绿光闪过,客厅里彻底安静了。
一切都很顺利,但汤姆并没感到满意。他居高临下地盯着脚边死不瞑目的尸体——恐惧让老里德尔的脸变了形,看起来是如此苍老、臃肿、弱小而不堪一击——从未如此嫌弃过自己的脸。
也许它和他的名字一样,都属于应当被抛弃的耻辱……
当汤姆回到冈特家的小屋时,天已经黑了。如他之前预计的,莫芬还没醒过来。他蹲下来,将对方的魔杖放回地面,又抽出袖子里的紫杉木魔杖,用杖尖戳着男人的一边额头。
里头记忆一团糟——合理,毕竟莫芬显然常年酗酒——他稍稍花了一些时间,将编造的假记忆植入对方脑海。完成之后,他起身想要离开,却又想起邓布利多找他去猫头鹰棚屋时说的话,以及对方从校长室窗中向他和哈利远远投下视线的情形。
老蜜蜂那么喜欢麻瓜,保不齐会关注这件谋杀案……
另外,哈利的父母不仅都是傲罗,还都是魔法法律执行队的,接触嫌疑人再容易不过……
汤姆想着,重新俯下身,用魔杖抽走了莫芬见到他时的记忆。像水又像气的银白色物质随着杖尖的离开而流出,丝带状飘散开来,最后完全消失了。
如此一来,谁都不知道他今天曾经到过小汉格顿……除了小克劳奇,但他相信小克劳奇肯定会疯狂地喜欢这条即将见报的新闻……
抚摸着手上戒指不甚平整的边缘,汤姆必须承认,小汉格顿之行还是有价值的。借着夜色的掩护,他径自离开了村庄,没再多看哪怕一眼。
哈利的暑假过得无聊至极。
客观来说,刚过一星期他就这么想简直毫无道理。但是,在莉莉和詹姆说好了要带他出国看球赛的情况下,假期刚过两天,两人就被部里紧急叫回去加班。
他俩离开之前,留下纸条说有一阵子不能回家。哈利对这种含糊其辞的情况已经非常熟悉,直接到门口邮箱里取出了猫头鹰天天送来的《预言家日报》。
果然,报纸角落里有一条篇幅很短的报道:中部地区的某个小村庄里有三个麻瓜死于索命咒,傲罗们已经逮捕了一个住在附近的巫师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工作很重要,更何况是这样恶劣的命案。哈利能理解,然而失望的情绪依旧在他内心上空盘旋。赫敏的父母带她去旅游了,他也不能天天往韦斯莱家跑。小天狼星倒是来看过他一次,但是布莱克夫人似乎又去他的新工作地点闹事了,他不得不回老宅去处理。卢平同样要工作,不好打扰。
换做往常,哈利大概会在储藏室里消磨时间,欣赏他和詹姆多年来收集的魁地奇相关精品,再给火弩|箭修理扫帚枝子、手柄也打磨上蜡之类的。只可惜,现在魁地奇也没办法安抚他的焦躁:天气还没到最热的时候,他却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整个人坐立不安,总觉得哪里都不对劲。
这种情况持续几天之后,哈利不得不承认,他真心希望赶紧看见高他一级的斯莱特林级长男朋友。
为什么汤姆还没来?他没有时间吗?
还是说,哈利忘记告诉他戈德里克山谷的准确位置,汤姆找不到地方?
哈利真不愿意去想,到底是汤姆不乐意为他腾出时间,还是汤姆到时候真的要假装自己迷了路。早知道就该问清孤儿院的具体位置,他气鼓鼓地想,等他来找我还不如我自己去找他!
但现在开始计划也不晚。哈利一阵风似的冲进二楼詹姆的书房,对着墙上那张超详细的伦敦地图搜寻起来。
与此同时,汤姆正疾步穿过戈德里克山谷的小广场。
他从莫芬那里听说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自然不可能轻易放过。因此,他花了一点时间,从对角巷找到翻倒巷,在兜帽下假装自己是个愿意出大价钱的神秘主顾。最终,他从博金-博克店主那里得到了他们曾经从一个怀孕的女人手里收到过小金挂坠盒的消息。
不幸的是,时隔多年,博克已经把它转手卖出去了。据他透露的只言片语,买家是个富有的老太太,向来以秘密藏匿、严格看守自己的宝物而闻名。他还向汤姆暗示,若汤姆能够说动老太太脱手挂坠盒,他愿意花更多的钱收回去。
这就比麻瓜和疯子难对付多了。汤姆又在伦敦盘桓了几日,等来的是小克劳奇说格里戈维奇躲了起来、尚未找到的信息。两头进展都不顺利,他只能先考虑之前他认为最耗时间的部分,也就是斯莱特林的魔杖。
然后他就发现,两个月可能不够他完成去北美、找到魔杖、并激活杖芯这一连串的流程。复杂的地方在最后一步:那个激活蛇怪杖芯的句子或者咒语是未知的,他必须用最笨的方法,也就是挨个尝试。若是运气不好,别说两个月,十年八载都有可能。
汤姆只能遗憾地把它在待办列表上往后推。至少得等到毕业,他才会有那么多闲工夫。还有挂坠盒,他同样没法假手他人处理。如此一来,他眼下能做的只剩一件事——
去找哈利,将他唯一的弱点武装到位。
当书房的窗玻璃被敲响时,哈利正埋首于伦敦的各所孤儿院中,还以为自己幻听了。等到它第二次响起,他才猛地意识到什么,大步冲到窗户边上,往下一看——
黑发黑眼的高个男孩正闲散地立在波特家门外,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可能因为戈德里克山谷是个巫师和麻瓜混住的地方,汤姆没穿学校的袍子,取而代之的是一身纯黑西装。他的领带和衬衣也是黑色的,纽扣一丝不苟地扣到最顶端。
不得不说,这打扮让汤姆看起来更英俊了。哈利呆住了几秒钟,直到迎上对方投来的疑惑视线后,才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他赶紧冲下楼去——匆匆忙忙,期间踢飞了一只拖鞋都没注意——门廊也从未这么长过——
“汤姆!”
刚打开门,哈利就迫不及待地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拥抱,兴奋之意溢于言表。
“你快让我窒息了。”另一个男孩的回复里带着无奈,更多的则是纵容。
哈利赶紧放开双臂,抬头去看对方的脸。“我没有想到你……”不远处的屋子里,有人好奇地探头出来,他后知后觉地脸颊发红,“快进来坐!”
汤姆顺着哈利的视线扭头,发现那邻居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太太。“你一个人在家?”
“没错,”哈利点头,没听出其中的明知故问,“他俩有事出去了。”
汤姆微微一笑。他比哈利更清楚詹姆和莉莉的“有事”是有什么事。“我还是第一次到这里来,”他往身后的街道看了看,“今天天气也不坏……”
哈利马上就明白了。无论是在屋子里还是出去溜达,只要不被人一直盯着看,他都能接受。“那你在这等我一会儿,”他才注意到自己的一只脚正光溜溜地踩在地上,赶忙试图不着痕迹地往后藏,“我换下衣服就来!”
当然,汤姆注意到了哈利的小动作,不过他没有指出。在一阵乒乒乓乓的响动过后,格兰芬多男孩重新出现在门廊里,头发依旧乱糟糟,但至少鞋子齐整了。等哈利把门锁好,两人就肩并肩地走到了路上。
直到拐弯之前,老太太都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他俩。其实哈利已经习惯了,但他担心汤姆有意见,所以一看不见自家房子后,他就立刻解释:“那是老巴沙特。她总是这样,对邻居们非常关心。”
关心?汤姆心想,这话说得真是太客气了。“巴沙特?我似乎在哪听过这个名字。”
“没错,她就是《魔法史》的作者。”哈利肯定道,他才不相信汤姆说的“似乎”呢——作为全校最优秀的学生,对方不记得这个根本是活见鬼。
汤姆若有所思地点了点脑袋。“看来你的邻居大有来头。”
“因为这里很早就有巫师居住。”哈利开始解释,“邓布利多的家之前也在这里。还有我们家的祖先,就是佩弗利尔。戈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出生地,这你肯定已经知道了。还有鲍曼·赖特,他在这里打造出了第一个金色飞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