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接了电话:“记住十月七号九点零七分零三秒这个时间,这个时间之后代表我脱单了!我告诉你,从昨晚开始,我就是有女朋友的人了。以后我会和她一起上学,一起下课,一起逛校园,一起去图书馆”

    周诚面无表情地挂断了电话,并把盛明辉拉黑了。

    尼玛,为什么?

    盛明辉这样的傻狗都能追到自己喜欢的人,他怎么就一直在原地徘徊,止步不前呢?

    被挂了电话的盛明辉也不生气,喜滋滋地睁着眼躺到了天亮。

    天一亮,盛明辉神采奕奕地爬起来,完全看不出任何疲惫。

    他迅速洗漱换衣服,背上书包就跑出了家门。

    他骑着摩托在晨风中绕着北市一中足足转了三圈,手表上的时间终于到6:00的时候,盛明辉开着摩托进了慕歌住的小区。

    他站在慕歌家楼下,精神奕奕地等着自己女朋友下楼。

    慕歌是6:20下来的,刚出楼门口就看到了盛明辉。

    少年站在摩托前,身高腿长,神采奕奕。

    晨光破晓而出,照在他脸上,衬得他就像电视剧里被打了光帅得让全世界静止的男主角。

    他也确实是男主角,当之无愧的一番,谁也无法遮挡他的光彩。

    看到慕歌出来,盛明辉眼角眉梢都带上了笑,他大步朝着慕歌走来,然后低头吻了下她的额头。

    慕歌十分震惊,昨晚上盛明辉还一副羞涩忸怩的小媳妇模样,怎么一晚上不见,这家伙居然这么大胆了?

    盛明辉没那么大胆,他耳朵全红了,亲完后慌张地左顾右盼就是不敢看慕歌。

    慕歌看他这样放了心。

    好的,男主没有被夺舍穿越重生,他还是他,还是表面不要脸但一亲密接触就开始害羞的盛明辉。

    “早啊。”

    慕歌大大方方地,主动牵了他的手。

    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漂亮得像是雕刻家精雕细琢出来的工艺品。

    因为爱运动,这双手充满了活力,看着就十分健康。

    被牵手了!

    盛明辉呆傻地回了一句“早”,然后又开始陷入宕机状态。

    慕歌简直要笑死,他好纯情,纯情得让人看着就想欺负。

    不过自己的男朋友嘛,还是不要欺负得太狠了,不然以后占便宜都觉得心虚。

    慕歌这样想着,看到摩托车随口问了一句:“我们走着去学校?”

    盛明辉傻愣愣地点头:“听你的。”

    慕歌又想笑,觉得和他在一起好像总是笑着的。

    恋爱不亏,恋爱真甜,恋爱真香!

    两人牵着手出小区,一直走到小区旁边的早餐店前才停下。

    “四笼包子,两杯豆浆。”

    慕歌熟练地点餐,送了将近一个月的早餐,慕歌已经十分了解盛明辉的饭量了。

    她好像很平静

    恢复理智后的盛明辉看着慕歌平静的侧脸,心里有些失落。

    慕歌好像察觉到了他的失落,仰脸看他:“怎么了?”

    “没事。”

    盛明辉犹豫了一会儿,偷偷和她十指相扣,眼睛却一直盯着慕歌的表情。

    慕歌低头看了一眼,然后十分自然地移开视线,接过包子和豆浆,慕歌拉着盛明辉朝学校走。

    十指相扣嘛,她以前虽然没和别人这样做过,但是见过的情侣好像都是这么牵手的?

    这样牵手,慕歌觉得不奇怪,所以就随他去了。

    看慕歌一点儿异样都没有,盛明辉心里的失落又被密密麻麻的甜盖住。

    她也是有一些喜欢他的吧?

    盛明辉虽然没谈过恋爱,但也见过不少谈恋爱的人。

    北市一中不禁早恋,但少年人天性害羞,在学校里的女生一般都不会和男朋友这么亲密。

    可是慕歌好像完全不在乎,甚至比他还坦荡

    看吧,她果然就是喜欢他的,不喜欢怎么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和他十指相扣走进学校?

    盛明辉又高兴起来,眉眼含笑,简直帅呆了北市一中的学生们。

    谁不知道校草盛明辉是出了名的难接近,哪个异性敢靠近他,他就敢喊“性骚扰”!

    当然,同性也不行,因为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