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升焉又问他:“会弹吉他不?”见李牧点头,丢了把吉他给他,“驻唱的今天来不了了,你去顶一顶。”也没谈价钱,李牧了然。赵升焉拍了拍李牧的肩。
“听说……富婆姐姐挺漂亮的?”老赵追着他问了一句,李牧没抬头,拨了一下弦,“你也这么八卦啊?”
老赵笑了,“我就了解一下,了解一下。”
“挺漂亮的。”李牧回想了一下,诚恳道,“真的。”
赵升焉仍是笑着按了按李牧的肩,“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回家继承家业?还是继续干这一行?我这儿暂时是不缺人啊。但最近挺多酒吧都在招人呢,你多去试试,总有机会的。”
李牧笑笑,点了点头。
吉他,李牧是会的。只是这把吉他弦有点硬,大概是有些日子没弹了。他拨弄了一会儿,总算觉得顺手了些。他小时候是左撇子,硬是被矫正了过来。眼下右手伤了,左手还能用。
“我要唱什么?”李牧终于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随便。”老赵挥了挥手,“如果客人有点歌,那就按客人的要求来。”李牧点了点头,他会的歌不多,但愿今晚能顺利过关。
花朗是个花园式酒吧,外边搭了个台子,装饰得很有点异国情调。音响设备早就调好了,李牧顺势坐在高脚椅上,试了试声音。晚上六七点钟已经有了不少客人,但没有人注意到他。李牧的左手按在琴弦上的时候,只觉得心突然放了下来。
岳人歌是被朋友从车上拖下来的。“老赵跟我说今天来了个帅哥,他说帅,那肯定是帅。”岳人歌无奈,踉踉跄跄地跟着走,“万一不帅怎么办?你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岳总你可真难伺候,我可是叫你出来玩耶,不要搞得好像在经营酒吧好不好?”朋友笑骂一声,“哎哟,来晚了!人家都已经唱上了。”
岳人歌顺着友人的声音往台上一看,暂缓了脚步。
--------作者说------------
又见面了呢~猫妈端着保温杯
第5章 帮我把这个给他
一脚踏进花朗的院子,岳人歌的脚步就顿住了。
天已经暗了下来,夜幕是灰蓝色,被酒吧橘红的灯带点亮。冬末春初的夜晚里涌动着撩人的暖意,像一杯刚好可以暖手的柚子茶,在氤氲着柑橘香味的夜色里,他第一眼就看见了李牧。
黑色的毛衣,牛仔裤运动鞋,像个从学校跑出来的男大学生,捆着纱布的那只手扶着吉他,另一只手技术并不娴熟地拨弄着琴弦。时不时有人看他,然后低声说两句话。说些什么岳人歌不清楚,但他知道,李牧耀眼得近乎夺目。
太纯情了。李牧长了一张青春年少的脸,浓眉,垂眼,行若游龙的笔锋勾出他温柔得如同一池春水的侧脸。
传闻李牧是寡言的,的确如此。可他为什么需要多话呢?漂亮的人是不必用音量来彰显存在感的。
李牧低着头拨弄吉他的弦,弹完漫长的前奏,开始唱歌。
他的声音传过来了,不大也不小,带着细微的颗粒感,好像一条开春刚刚解冻的河流,从花朗白漆木制的舞台上一直淌向岳人歌。
他被那场名为李牧的浪潮瞬间席卷淹没。
酒客们并不欣赏音乐,音乐本身似乎也并不在意被人忽略。过了一会儿,岳人歌动了一下,问好友,“这什么歌?”
朋友想了一下,并不确定,“乌兰巴托的夜?”
李牧不经意地往这边看了过来,岳人歌下意识地往好友身后一躲,把好友吓了一跳,“你什么毛病?”
他踢了对方一脚,“没站稳。就坐这儿吧,”他选了最靠角落的那个位置,“舒服。”
李牧在这里唱歌,岳人歌心不在焉地用酒单挡了半张脸,眼神时不时往台上瞄。李牧唱歌认真,唱完一曲,有稀稀拉拉的掌声,他抱着吉他站起来,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岳人歌忍不住笑了一下,对上好友不解的眼神,瞬间绷着脸,把酒单往桌上一摊,“你想喝什么?”
有人点了一首欢快的情歌,李牧看上去很犯难的样子,他拿着手机开始查原曲,折腾了一分钟后又开始唱。
好友冲岳人歌打了个响指,成功吸引了岳人歌的注意力。好友挑眉,“我看那人跟李牧有点像啊?”
“是吗?”岳人歌梗了一下脖子,假装无所谓,“太远了,看不清。”
“叫你坐前边,你又不听。”好友“嗤”了一声,又伸脖子往前边张望了一会儿,“仔细一看,又不像。再说了李牧也不该在这儿吧……不是说王馨妍已经把他包了吗?王姐可真会挑人,我要是喜欢男的,也得找这样的。哎哟,说不定人现在在哪儿浪呢……”
“喂。”岳人歌屈指敲了敲桌面,皱眉,“你什么时候嘴这么欠啊?不是说没被包……这不是有没有被包养的事儿!”
“我……我就随口那么一说……”被岳人歌这么一怼,好友怔了一下,“leo?不至于吧?”
“很至于。”岳人歌也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人家还约他出来玩呢,怎么着也得给别人面子,语气不由得缓和了下来,“以后咱还是别聊这个话题了。”
“好好好,您是大爷呢。”没心没肺的富二代端起迈泰,乐滋滋地,喝了一口夸张地嚷嚷,“哎,这个好喝!”
岳人歌当然没心思喝酒,好友的话都从耳畔穿过。那当然是李牧,岳人歌的眼神还不差。除非有个跟李牧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恰巧也伤了右手。
可是李牧为什么会在这里唱歌?哦,他辞职了。岳人歌又瞄了一眼台上,李牧换了首曲子。可他着急出来赚钱,岳人歌想,大概他急着需要用钱。
李牧开始唱一首英文歌,发音不赖。岳人歌靠着酒单掩护,眼神偷偷往台上飞,忽然灵光一闪,开始脑补。
下沙区城中村连声控装置都罢工的小破楼,光秃秃的两居室,桌子永远都擦不干净的苍蝇馆子。家境贫寒的男大学生出来打工补贴家用,因为过分美貌险些被包养,而他出淤泥而不染,要自力更生,当然现在运气不好,落到现在这般境地——岳人歌脑洞大开,一阵霹雳火花带闪电,给自己构建了一条完美的逻辑链。
不错,就是这样。
李牧多么帅气美丽,可他的生存环境多么糟糕——这糟糕的处境更让李牧像是落在沙土里的珍珠一样耀眼夺目。
岳人歌最喜欢美丽的人和事物,只要他看到了,就不会允许这样暴殄天物的事情发生。
“嘿,醒醒。”好友伸手在岳人歌面前晃了晃,岳人歌回过神,白了对方一眼,清了清嗓子。
“帮我把这个给他。”尼格罗尼送上来的时候,岳人歌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侍者,“给那个唱歌的。”
“需要留您的名字吗?”侍者问。
“不用。”岳人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拍下两张钞票,拉着好友起身离开,“不用说我是谁,你给他就行。”
“听说……富婆姐姐挺漂亮的?”老赵追着他问了一句,李牧没抬头,拨了一下弦,“你也这么八卦啊?”
老赵笑了,“我就了解一下,了解一下。”
“挺漂亮的。”李牧回想了一下,诚恳道,“真的。”
赵升焉仍是笑着按了按李牧的肩,“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回家继承家业?还是继续干这一行?我这儿暂时是不缺人啊。但最近挺多酒吧都在招人呢,你多去试试,总有机会的。”
李牧笑笑,点了点头。
吉他,李牧是会的。只是这把吉他弦有点硬,大概是有些日子没弹了。他拨弄了一会儿,总算觉得顺手了些。他小时候是左撇子,硬是被矫正了过来。眼下右手伤了,左手还能用。
“我要唱什么?”李牧终于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随便。”老赵挥了挥手,“如果客人有点歌,那就按客人的要求来。”李牧点了点头,他会的歌不多,但愿今晚能顺利过关。
花朗是个花园式酒吧,外边搭了个台子,装饰得很有点异国情调。音响设备早就调好了,李牧顺势坐在高脚椅上,试了试声音。晚上六七点钟已经有了不少客人,但没有人注意到他。李牧的左手按在琴弦上的时候,只觉得心突然放了下来。
岳人歌是被朋友从车上拖下来的。“老赵跟我说今天来了个帅哥,他说帅,那肯定是帅。”岳人歌无奈,踉踉跄跄地跟着走,“万一不帅怎么办?你要赔偿精神损失费!”
“岳总你可真难伺候,我可是叫你出来玩耶,不要搞得好像在经营酒吧好不好?”朋友笑骂一声,“哎哟,来晚了!人家都已经唱上了。”
岳人歌顺着友人的声音往台上一看,暂缓了脚步。
--------作者说------------
又见面了呢~猫妈端着保温杯
第5章 帮我把这个给他
一脚踏进花朗的院子,岳人歌的脚步就顿住了。
天已经暗了下来,夜幕是灰蓝色,被酒吧橘红的灯带点亮。冬末春初的夜晚里涌动着撩人的暖意,像一杯刚好可以暖手的柚子茶,在氤氲着柑橘香味的夜色里,他第一眼就看见了李牧。
黑色的毛衣,牛仔裤运动鞋,像个从学校跑出来的男大学生,捆着纱布的那只手扶着吉他,另一只手技术并不娴熟地拨弄着琴弦。时不时有人看他,然后低声说两句话。说些什么岳人歌不清楚,但他知道,李牧耀眼得近乎夺目。
太纯情了。李牧长了一张青春年少的脸,浓眉,垂眼,行若游龙的笔锋勾出他温柔得如同一池春水的侧脸。
传闻李牧是寡言的,的确如此。可他为什么需要多话呢?漂亮的人是不必用音量来彰显存在感的。
李牧低着头拨弄吉他的弦,弹完漫长的前奏,开始唱歌。
他的声音传过来了,不大也不小,带着细微的颗粒感,好像一条开春刚刚解冻的河流,从花朗白漆木制的舞台上一直淌向岳人歌。
他被那场名为李牧的浪潮瞬间席卷淹没。
酒客们并不欣赏音乐,音乐本身似乎也并不在意被人忽略。过了一会儿,岳人歌动了一下,问好友,“这什么歌?”
朋友想了一下,并不确定,“乌兰巴托的夜?”
李牧不经意地往这边看了过来,岳人歌下意识地往好友身后一躲,把好友吓了一跳,“你什么毛病?”
他踢了对方一脚,“没站稳。就坐这儿吧,”他选了最靠角落的那个位置,“舒服。”
李牧在这里唱歌,岳人歌心不在焉地用酒单挡了半张脸,眼神时不时往台上瞄。李牧唱歌认真,唱完一曲,有稀稀拉拉的掌声,他抱着吉他站起来,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岳人歌忍不住笑了一下,对上好友不解的眼神,瞬间绷着脸,把酒单往桌上一摊,“你想喝什么?”
有人点了一首欢快的情歌,李牧看上去很犯难的样子,他拿着手机开始查原曲,折腾了一分钟后又开始唱。
好友冲岳人歌打了个响指,成功吸引了岳人歌的注意力。好友挑眉,“我看那人跟李牧有点像啊?”
“是吗?”岳人歌梗了一下脖子,假装无所谓,“太远了,看不清。”
“叫你坐前边,你又不听。”好友“嗤”了一声,又伸脖子往前边张望了一会儿,“仔细一看,又不像。再说了李牧也不该在这儿吧……不是说王馨妍已经把他包了吗?王姐可真会挑人,我要是喜欢男的,也得找这样的。哎哟,说不定人现在在哪儿浪呢……”
“喂。”岳人歌屈指敲了敲桌面,皱眉,“你什么时候嘴这么欠啊?不是说没被包……这不是有没有被包养的事儿!”
“我……我就随口那么一说……”被岳人歌这么一怼,好友怔了一下,“leo?不至于吧?”
“很至于。”岳人歌也有点不好意思,毕竟人家还约他出来玩呢,怎么着也得给别人面子,语气不由得缓和了下来,“以后咱还是别聊这个话题了。”
“好好好,您是大爷呢。”没心没肺的富二代端起迈泰,乐滋滋地,喝了一口夸张地嚷嚷,“哎,这个好喝!”
岳人歌当然没心思喝酒,好友的话都从耳畔穿过。那当然是李牧,岳人歌的眼神还不差。除非有个跟李牧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恰巧也伤了右手。
可是李牧为什么会在这里唱歌?哦,他辞职了。岳人歌又瞄了一眼台上,李牧换了首曲子。可他着急出来赚钱,岳人歌想,大概他急着需要用钱。
李牧开始唱一首英文歌,发音不赖。岳人歌靠着酒单掩护,眼神偷偷往台上飞,忽然灵光一闪,开始脑补。
下沙区城中村连声控装置都罢工的小破楼,光秃秃的两居室,桌子永远都擦不干净的苍蝇馆子。家境贫寒的男大学生出来打工补贴家用,因为过分美貌险些被包养,而他出淤泥而不染,要自力更生,当然现在运气不好,落到现在这般境地——岳人歌脑洞大开,一阵霹雳火花带闪电,给自己构建了一条完美的逻辑链。
不错,就是这样。
李牧多么帅气美丽,可他的生存环境多么糟糕——这糟糕的处境更让李牧像是落在沙土里的珍珠一样耀眼夺目。
岳人歌最喜欢美丽的人和事物,只要他看到了,就不会允许这样暴殄天物的事情发生。
“嘿,醒醒。”好友伸手在岳人歌面前晃了晃,岳人歌回过神,白了对方一眼,清了清嗓子。
“帮我把这个给他。”尼格罗尼送上来的时候,岳人歌从怀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侍者,“给那个唱歌的。”
“需要留您的名字吗?”侍者问。
“不用。”岳人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拍下两张钞票,拉着好友起身离开,“不用说我是谁,你给他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