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茫然地抬了抬眼,看见岳人歌从淋浴间出来,并不穿浴袍,白皙的身躯依然美丽,李牧却闭上了眼。

    一张湿毛巾落在李牧的头上,岳人歌随即蹲了下来,替李牧擦了擦脸上不知名的液体。

    因为剧烈的挣扎和长久的忍耐,他的嘴唇早已被咬破,已经凝成血痂。岳人歌帮他擦好了脸,与李牧对视着,过了一会儿,深情地吻上了李牧的唇。

    那刚刚痊愈的伤口又裂开,浓浓的血腥味漫溢在他们的唇舌之间。他们吻过许多次,温柔的、激情的、贴心的,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充满血腥味,又充满狼狈和心碎。

    窗外的夜色已经浓郁非常,像是不小心打翻了墨水瓶,染透了画布。李牧茫然地想,现在是几点了?比赛进行到什么时候?他没有参赛,会有人关心吗?大概是会有的吧,那个可能赔上全部身家赌他赢的亡命之徒,现在是不是要站在楼顶,一跃而下以求十八年再做好汉呢?

    可这些都已经不再是李牧应该关心的问题了。他应该关心的是眼前这个疯子——他真的是疯了,可他还是那样美丽。美丽的脆弱的可怜的疯子。李牧想起他第一次见岳人歌就是在酒吧里。那是在巴斯滕,灯光昏暗,他看起来心情不太好,静静地坐着,然后点一杯酒。

    他在巷子里救了他。岳人歌看起来像是只美丽而不知所措的孔雀。

    岳人歌放开了他。他的唇上也染上了李牧的血,看起来格外鲜艳,仿佛盛开的玫瑰花。岳人歌冲他笑,笑得寂然,眼里似有泪,而泪珠里还盛放着李牧的身影。

    李牧眨了眨眼睛,躲开了岳人歌伸过来要抚摸他的手。

    岳人歌顿了顿,而后替他解开了手腕上的领带,很怜惜似的,摸了摸李牧手腕上的红痕,“疼吗?”又弯下腰,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丢给李牧,衬衫、裤子、领带、外套……一件件地丢在李牧脸上。

    他把剩下的冰袋一起丢给了他,全部砸在李牧的怀里,“你走。不要再让我看见你。”

    又觉得不够,岳人歌拿起放在桌边的皮夹,抽了一沓百元大钞,甩在李牧脸上,像是打发一个低等男 妓。岳人歌居高临下地在飞扬的纸钞间看着李牧的脸,“从现在起,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作者说------------

    哭了吗?哭了就好。没哭?我以后继续努力。

    第104章 我这边下雪了

    盖在脸上的报纸猛地被抽走,头顶上投下一道刺眼的光。这光很快就被人挡住了。李牧眯瞪着眼,好半天才认出在他头顶晃着的那人的脸,“妈?”

    李牧他母亲叶琳女士将手中的报纸卷起来,连敲了好几下李牧的头。动作并不重,李牧下意识地连躲几下。

    “还躲,还躲!今天几点起来的?叫你拖的地板你拖了没有?整个人懒懒散散不像话——我怎么养了你这么个好吃懒做的废物!”

    李牧躲闪不及,干脆任由她打好了,反正老妈的力气也不会太重,更不会造成什么恶劣影响。一卷报纸正好敲在李牧脑门上,李牧老老实实挨了,过半天,才睁开眼睛,“……您现在感觉好些了吗?”

    叶琳气笑了:“啊,你是觉得我就是情绪不好,找你出气是吧?”

    ……难道不是么。

    叶琳无奈地摇摇头,将报纸一丢,“你回家也快一个月了,这手也好利索了吧?成天在家待着也不是个事,你要是——”

    “我不去公司。”李牧捂着耳朵,“我什么都不会,公司我不去。”

    叶琳被噎得说不出话,那刚刚被废弃的报纸又重新派上了用场,一边敲打李牧一边骂:“你不去公司!那你去哪里!家里没有吃白饭的人!”

    “说了不去……”李牧这下不坐以待毙了,连蹦带跳地蹿回房间,老妈一脚把门踢开,“你不去公司可以!”

    李牧简直怀疑自己是听错,还满怀希望地看了他母亲一眼。叶琳女士双手叉腰,“你要是不去公司,明天就给我去相亲!”

    李牧拖长了声音,“妈——”

    “叫奶奶都没用!”

    “你说说你,何必呢。”

    李牧换了个姿势,百无聊赖地跟电话那端的人闲聊。赵升焉的声音懒懒散散地传来,“工作也辞了,还跑回家了。不就是分个手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就你长的这个模样,还不愁没对象?”

    “哥。”李牧无奈地,“我又不是想跟你谈这个。”

    赵升焉嗤笑一声:“那谈什么?谈他?”

    李牧垂下头,不说话了,两个人一个抠脚,一个撸猫,半天没言语,打电话纯粹是为了听对方喘气儿。

    过了一会儿,赵升焉轻轻地咳了一声。

    “我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赵升焉说,“既然分了,就不要再留恋了。小李,你听哥哥一句劝,感情是感情,事业是事业。感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千万别觉得,我要是失恋了,我这生活就全都完了。”

    “……我知道。”李牧道,“他有没有为难你?”

    赵升焉呵呵一笑,“他为难我做什么?再说了,他就算为难我,我还怕他不成……你怎么现在还惦记着他?”

    李牧抽了抽鼻子,“就是问一问。”

    赵升焉叹了口气。

    那日李牧多狼狈,他看得出来,也都是圈里人,李牧遭遇了什么他心知肚明,但出于保护李牧的面子,他也没有多说。心里当然是觉得岳人歌做得过分了。李牧有什么错?不偷不抢不出轨,只不过是偷偷出来参加个比赛——要不是出来比赛,他们都不知道,李牧是有多优秀!

    赵升焉看李牧,是将他当弟弟、当儿子看。不仅是因为他俩早就认识,更多还在于投缘。优秀的人很多,漂亮的人很多,努力的人很多,可要把这三项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少之又少,难之又难。

    他在花都,在酒吧业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怕的不是前路艰辛,而是后继无人。赵升焉怕的不是李牧从此孤独终老,而是他真的因为此事心灰意冷,最后选择转行,彻底退出。

    他必须帮李牧走出来。

    赵升焉絮絮叨叨,“人么,就是个喜新厌旧,记性又不太好的动物。不是有句话说么,要想忘记旧爱最好的办法就是寻个新欢,所以,我觉得你妈的想法还是有点道理。相亲么,能够帮助你认识更多新的对象……”

    李牧有点儿尴尬地提醒他,“我妈是让我跟女孩儿相亲。”

    “……那就换个思路。”赵升焉哽了一下,“科学家又说了,人的记忆是有修复功能的,又着重强调回忆中美好的那部分。你现在觉得跟他在一起多么快乐,其实应该也有很多不好的事,只是你忘记了……”

    他和岳人歌在一起,有什么不好的事吗?也许是自己的修复功能太强大,李牧几乎找不到有任何的不快——甚至连他们最后的那一场争执。是的,包括那场暴行,在李牧的记忆中都开始变得有些浅淡。李牧觉得自己真是个皮糙肉厚、不吃教训、可能智商水平也不是很过硬的人,不然他为什么在愤怒、不甘以及不快之余,还有一点点地想念岳人歌?

    自己大概是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