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宵眼睛圆睁了一下,吐掉骨头:“有这种好事?”

    周牧野冲他轻颔首。

    阮宵隔着桌子凑近:“什么啊?”

    周牧野指尖在雪碧罐上扣了扣,缓缓吐出三个字:“周太太。”

    “……”

    阮宵看周牧野片刻,“切”了一声,继续低头吃猪脚。

    脸却烧得很彻底。

    哼!

    阿野又想骗他做太太。

    “怎么?”周牧野淡扯唇角,“看不上?”

    阮宵咬了口猪蹄肉,挺直腰背,嘴角油汪汪的:“我有手有脚,才不要成为豪门的玩物!”

    精致漂亮的小脸正气凛然,话说得十分有气节。

    周牧野看他片刻,“啊”的一声了然,懒懒道:“你懂得倒蛮多的。”

    “干嘛?”阮宵哼哼唧唧,挑开葱花,继续吃烤猪脚,“真把我当玩物吗?”

    周牧野浅笑着低睫。

    “啪!”

    单手挑开易拉罐扣环。

    “你要是真成了周太太,可不得好好玩你。”周牧野慢条斯理补上一句,“合法权利。”

    阮宵脸孔烫得像是要冒烟,左右找不到东西报复周牧野,只好一把抢过他手中的雪碧罐,结结巴巴道:“你别……别说话了,我不要听!”

    周牧野掏出手机,准备打发时间。

    “我偏说。”他撩起眼皮看一眼阮宵,特流氓,“你这样的小美人,玩坏了拉倒。”

    啊啊啊啊啊啊!

    阮宵一边暴躁一边又被说得很心动。

    你别光说啊!

    坏阿野!

    烤猪脚太好吃,一份不够。

    当阮宵把铁盘里的猪脚吃得一干二净,连骨头连接处都不剩一丝筋肉,并且还对隔壁桌正在吃猪脚的顾客投去渴望眼神的时候。

    周牧野抬手,叫来老板:“再来两份。”

    阮宵慌张摆手:“不要不要,我不吃了,不能吃了,要长胖的,太可怕了。”

    可当两份香喷喷的猪蹄上桌时,阮宵想压都压不住自己去拿筷子的手。

    于是,减肥的第四天,宣布减肥计划失败。

    阮宵在埋头吃烤猪脚的时候,周牧野一直在对面玩手机。

    阮宵吃着吃着,不知想到什么,忍不住抬头看周牧野,支吾片刻,低声道:“我以前不是这样的……”

    周牧野不急不缓抬头,眉眼寡淡:“嗯?”

    阮宵垂下眼睫,咬猪蹄上那层饱含胶原蛋白的皮:“我以前很能吃苦的……”

    因为无父无母,好像打从存在记忆时,就比一般人少了一份底气。

    在世间存活,没有后盾,不敢任性,不敢出格,说话都不敢大声,在班里极力隐藏自己的存在,到哪儿都是低着头,怕惹麻烦。

    他不能叫苦,因为叫苦也不会有人理,最后还是得一个人承担。

    他也不擅长提出愿望,总归是没人帮他实现的。

    在遇上裴湛前,他微小地像一粒尘埃,所以他没自信,也不是没有道理。

    大多数孩子的自信都来自于原生家庭,可阮宵连家都没有。

    可穿书之后,一切都变了。

    身边多了许多喜欢他、爱他的人,这让阮宵的内心渐渐充盈了起来。

    他享受到了很多以前无法享受的事物,不仅限于亲情友情和物质条件。

    所以阮宵也变了,他变得再也吃不下苦,上辈子的苦难,变得像一场大梦般虚幻。

    阮宵有些愣神。

    直到对面周牧野的声音将他拉回:“怎么?”

    阮宵掩好失落的情绪,抬头看周牧野,翘起唇角:“后来就不行了。”

    后来,我遇上妈妈,遇上好朋友,遇上阿野……持宠而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