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濛濛吓到了,急忙递回去:“不行不行,换个别的吧,这个太贵重了,我戴着它会睡不着觉的……”
萧先生压根儿没有拿回来的意思:“订婚信物本就应该是贴身之物。既然知道贵重,就更应该好好保管,这对我意义非凡。”
既然意义非凡那还给她干什么?这块玉简直比她还要值钱好不好?!
陆濛濛欲哭无泪,这时欧副官提醒她:“陆小姐,您的信物呢?”
她蒙了。她穷得连喝一口矿泉水都要分成三次吞,哪儿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贴身之物?
左思右想,她只得抬手把绑着马尾的发圈拆了下来,郑重其事地放到萧先生面前,说:“这就是我唯一值钱的贴身之物了。”
萧先生扫了一眼那根浅色弹力绳交织而成的雀头结发圈,除了看着挺精致结实之外,简直毫无特点。
陆濛濛趁热介绍道:“这是我姥姥还没生病之前给我做的,她还拿去开过光,对着它念了108遍无量寿经呢,说是要保佑我才思敏捷,长寿无忧的。”
她没说的是,姥姥给她做了一整盒,一整盒都开过光……
萧先生的脸色变了变:“在别的庙里开光,现在又拿来给我?”
陆濛濛气势极弱地耸耸肩:“那也没办法啊,我姥姥不知道这钟山山顶上还有你这座庙嘛……”
这倒是怪不到她头上。萧先生换了个理由:“我用不着发圈。”
陆濛濛抬眸笑起来,说:“你可以戴在手上呀。我跟你说,现在可流行男孩子手上戴女朋友的发圈了,据说是一看就知道你已经谈恋爱了,别人就……”话还没说完,蓦然发现萧先生的耳朵红了一大片,惊觉自己的话有多不矜持,也跟着变得忸怩起来,连话都说不完整了,“总……总之,你就戴着吧,等我有钱了,再买一个值钱的什么东西给你做信物……”
欧副官再次发出助攻,说:“大人,暂且收下吧。信物交换之后贴身保管,才算礼成。”
萧先生叹了口气,勉勉强强地把发圈套进了手腕,不大不小的,挺衬肤色,倒也好看。欧副官眼看礼成,就说要去办手续,乐呵呵地起身走了。萧先生望着欧副官的背影,皱眉道:“我怎么觉得,他是想找点事儿干才这么热衷撮合……不是,促成这个婚约的呢?”
陆濛濛随口安慰他:“没关系啦,反正又不是要一辈子都这样。我本来还想贪心一点,让你一直保护我到爸爸回来的呢……”
萧先生侧脸过来看她,她正捧着茶杯喝水,一副毫无防备和他闲谈的模样。他看过她的命格,年幼丧母,父亲无心经营公司最后破产,在她十一岁那年扔下她和所有的债务,逃了。
“他扔下那么一大笔债逃了十年,你还相信他会回来?”
“嗯。因为爸爸答应我的事情从来不会失约的,他离开之前和我约定好了,让我等他回来。虽然那时我以为他只是出门去买包烟,但是,既然有了约定,我就一定会遵守的。就像我也答应你,一定会帮你解咒一样。
萧先生听得心中微暖,又觉得她实在天真,忍不住笑她:“你怎么傻里傻气的?”
“干吗,你没有这样无条件地信任过一个人吗?”
“有……”他望向空中悬挂的艳阳,和千百年前的一样刺眼,而他早就感觉不到疼痛了。就像出征前赐他羊脂玉雁、期望他如期凯旋的皇祖母那样,他也曾经对一个人的归来翘首以盼,尽管孤身在血中奋战,也坚信那个人一定会如约而至。
“但是,那个人没有回来。”
第三章
“神会一直以他的方式,守护着善良的人们。”
(1)
再次穿过移换阵,不费吹灰之力就从钟山山顶抵达姥姥所在的医院,陆濛濛不由得由衷感慨起萧先生这极其省钱省时的超能力来:要是能把她改变天气的三脚猫功夫换成这个,那她能省下多少交通费啊?
这种肯定会招神明大人嫌弃的想法自然不能让他知道,陆濛濛从到达的偏僻角落探出头去,发现自己正好身处姥姥所在的楼层,这接送服务可谓是相当到位。
“走吧。”她招呼萧先生往病房走去,他可是答应了副官大叔,在她的命格全然改变之前都要负责保她周全的。
萧先生却没动,像是有些犹豫,半晌才说:“我就在这里等你吧。”
“可我今晚都要留在这里陪姥姥呢。”
“那我先回去……”
陆濛濛赶紧折去拦住他,发觉他甚是不自在的样子,忍不住坏笑道:“哎,你该不会是害羞吧?”
他立马红了耳朵:“谁……谁说的?我怎么可能害羞啊?”
“那你干吗不去啊?”
“我……我是觉得,这才认识多久就去见你家人,发展得未免太快了点!”
陆濛濛眼看着他面颊上散开的可疑绯红,抓住机会继续痞痞地调戏他:“我们都有婚约了,你还在乎这个啊?”
“你……”
萧先生面如火烧,“你”了半天没个下文。眼看就要奓毛了,陆濛濛赶紧见好就收,安抚他道:“冷静,我的意思是你来都来了,顺带见一见而已,又不是让你以未婚夫的身份上门去,我跟我姥姥说你是我的朋友就好啦。”
萧先生听后表情有些微妙,像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一样,眼睛慢慢地眯起来:“朋友?我,和你?”
在他看来,同学为朋,同志为友,“朋友”二字间的羁绊可不比知己少多少。
陆濛濛见他眉头微皱,以为他又没来由地嫌弃,撇嘴道:“那我怎么说?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不,救命恩神?”
萧先生再次沉默,他实在找不到理由拒绝,也实在找不到理由走出去。他已经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置身于喧嚣的尘世之间,和人类有近距离的接触了,这下突然让他和她一起去见姥姥,实在是……
“濛濛!那是我们家濛濛吗?”老远传来一句呼唤。萧先生还没反应过来,又惊又喜的陆濛濛就立马抓住他的衣袖,一用力就把他从那个灰暗的小角落里拉了出来,快步奔向刚出病房没多远的姥姥。
萧先生第一眼看到的是走廊里满目的阳光,穿着各色衣物的人们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唯有不远处一位坐在轮椅上的银发老妇望着他,笑眯眯的神情里写满惊喜和慈爱。
他倏忽觉得心里有什么坚硬了很久的东西崩掉了一小块,像是结痂的伤口终于开始脱落,显露出新的柔软的皮肤。呆呆地跟着陆濛濛去到姥姥面前,听着她带着浓浓的笑意骄傲地向姥姥介绍他:“姥姥,这位是萧先生,我的朋友,顺路来看看您。”
姥姥听后眉开眼笑,已经很少有人特意来看望她了,她像被隔离在一个叫医院的孤岛上,尽管记忆越发模糊,但仍然知道见到的其实都是相似的脸。她向来最喜欢濛濛带朋友回家玩了,濛濛在朋友身边展露出来的笑容,瞧在眼里就像颗光芒四射的小太阳。但带男孩子来看姥姥,这还真是头一回呢。
姥姥顾不得手上还扎着输液管,赶紧伸手去拉眼前高瘦的男孩子,笑道:“有心了,有心了……”说着瞥到他手腕上的发圈,一怔之后心中更喜,“这……这不是……”
萧先生压根儿没有拿回来的意思:“订婚信物本就应该是贴身之物。既然知道贵重,就更应该好好保管,这对我意义非凡。”
既然意义非凡那还给她干什么?这块玉简直比她还要值钱好不好?!
陆濛濛欲哭无泪,这时欧副官提醒她:“陆小姐,您的信物呢?”
她蒙了。她穷得连喝一口矿泉水都要分成三次吞,哪儿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贴身之物?
左思右想,她只得抬手把绑着马尾的发圈拆了下来,郑重其事地放到萧先生面前,说:“这就是我唯一值钱的贴身之物了。”
萧先生扫了一眼那根浅色弹力绳交织而成的雀头结发圈,除了看着挺精致结实之外,简直毫无特点。
陆濛濛趁热介绍道:“这是我姥姥还没生病之前给我做的,她还拿去开过光,对着它念了108遍无量寿经呢,说是要保佑我才思敏捷,长寿无忧的。”
她没说的是,姥姥给她做了一整盒,一整盒都开过光……
萧先生的脸色变了变:“在别的庙里开光,现在又拿来给我?”
陆濛濛气势极弱地耸耸肩:“那也没办法啊,我姥姥不知道这钟山山顶上还有你这座庙嘛……”
这倒是怪不到她头上。萧先生换了个理由:“我用不着发圈。”
陆濛濛抬眸笑起来,说:“你可以戴在手上呀。我跟你说,现在可流行男孩子手上戴女朋友的发圈了,据说是一看就知道你已经谈恋爱了,别人就……”话还没说完,蓦然发现萧先生的耳朵红了一大片,惊觉自己的话有多不矜持,也跟着变得忸怩起来,连话都说不完整了,“总……总之,你就戴着吧,等我有钱了,再买一个值钱的什么东西给你做信物……”
欧副官再次发出助攻,说:“大人,暂且收下吧。信物交换之后贴身保管,才算礼成。”
萧先生叹了口气,勉勉强强地把发圈套进了手腕,不大不小的,挺衬肤色,倒也好看。欧副官眼看礼成,就说要去办手续,乐呵呵地起身走了。萧先生望着欧副官的背影,皱眉道:“我怎么觉得,他是想找点事儿干才这么热衷撮合……不是,促成这个婚约的呢?”
陆濛濛随口安慰他:“没关系啦,反正又不是要一辈子都这样。我本来还想贪心一点,让你一直保护我到爸爸回来的呢……”
萧先生侧脸过来看她,她正捧着茶杯喝水,一副毫无防备和他闲谈的模样。他看过她的命格,年幼丧母,父亲无心经营公司最后破产,在她十一岁那年扔下她和所有的债务,逃了。
“他扔下那么一大笔债逃了十年,你还相信他会回来?”
“嗯。因为爸爸答应我的事情从来不会失约的,他离开之前和我约定好了,让我等他回来。虽然那时我以为他只是出门去买包烟,但是,既然有了约定,我就一定会遵守的。就像我也答应你,一定会帮你解咒一样。
萧先生听得心中微暖,又觉得她实在天真,忍不住笑她:“你怎么傻里傻气的?”
“干吗,你没有这样无条件地信任过一个人吗?”
“有……”他望向空中悬挂的艳阳,和千百年前的一样刺眼,而他早就感觉不到疼痛了。就像出征前赐他羊脂玉雁、期望他如期凯旋的皇祖母那样,他也曾经对一个人的归来翘首以盼,尽管孤身在血中奋战,也坚信那个人一定会如约而至。
“但是,那个人没有回来。”
第三章
“神会一直以他的方式,守护着善良的人们。”
(1)
再次穿过移换阵,不费吹灰之力就从钟山山顶抵达姥姥所在的医院,陆濛濛不由得由衷感慨起萧先生这极其省钱省时的超能力来:要是能把她改变天气的三脚猫功夫换成这个,那她能省下多少交通费啊?
这种肯定会招神明大人嫌弃的想法自然不能让他知道,陆濛濛从到达的偏僻角落探出头去,发现自己正好身处姥姥所在的楼层,这接送服务可谓是相当到位。
“走吧。”她招呼萧先生往病房走去,他可是答应了副官大叔,在她的命格全然改变之前都要负责保她周全的。
萧先生却没动,像是有些犹豫,半晌才说:“我就在这里等你吧。”
“可我今晚都要留在这里陪姥姥呢。”
“那我先回去……”
陆濛濛赶紧折去拦住他,发觉他甚是不自在的样子,忍不住坏笑道:“哎,你该不会是害羞吧?”
他立马红了耳朵:“谁……谁说的?我怎么可能害羞啊?”
“那你干吗不去啊?”
“我……我是觉得,这才认识多久就去见你家人,发展得未免太快了点!”
陆濛濛眼看着他面颊上散开的可疑绯红,抓住机会继续痞痞地调戏他:“我们都有婚约了,你还在乎这个啊?”
“你……”
萧先生面如火烧,“你”了半天没个下文。眼看就要奓毛了,陆濛濛赶紧见好就收,安抚他道:“冷静,我的意思是你来都来了,顺带见一见而已,又不是让你以未婚夫的身份上门去,我跟我姥姥说你是我的朋友就好啦。”
萧先生听后表情有些微妙,像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一样,眼睛慢慢地眯起来:“朋友?我,和你?”
在他看来,同学为朋,同志为友,“朋友”二字间的羁绊可不比知己少多少。
陆濛濛见他眉头微皱,以为他又没来由地嫌弃,撇嘴道:“那我怎么说?说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不,救命恩神?”
萧先生再次沉默,他实在找不到理由拒绝,也实在找不到理由走出去。他已经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置身于喧嚣的尘世之间,和人类有近距离的接触了,这下突然让他和她一起去见姥姥,实在是……
“濛濛!那是我们家濛濛吗?”老远传来一句呼唤。萧先生还没反应过来,又惊又喜的陆濛濛就立马抓住他的衣袖,一用力就把他从那个灰暗的小角落里拉了出来,快步奔向刚出病房没多远的姥姥。
萧先生第一眼看到的是走廊里满目的阳光,穿着各色衣物的人们在忙碌着自己的事情,唯有不远处一位坐在轮椅上的银发老妇望着他,笑眯眯的神情里写满惊喜和慈爱。
他倏忽觉得心里有什么坚硬了很久的东西崩掉了一小块,像是结痂的伤口终于开始脱落,显露出新的柔软的皮肤。呆呆地跟着陆濛濛去到姥姥面前,听着她带着浓浓的笑意骄傲地向姥姥介绍他:“姥姥,这位是萧先生,我的朋友,顺路来看看您。”
姥姥听后眉开眼笑,已经很少有人特意来看望她了,她像被隔离在一个叫医院的孤岛上,尽管记忆越发模糊,但仍然知道见到的其实都是相似的脸。她向来最喜欢濛濛带朋友回家玩了,濛濛在朋友身边展露出来的笑容,瞧在眼里就像颗光芒四射的小太阳。但带男孩子来看姥姥,这还真是头一回呢。
姥姥顾不得手上还扎着输液管,赶紧伸手去拉眼前高瘦的男孩子,笑道:“有心了,有心了……”说着瞥到他手腕上的发圈,一怔之后心中更喜,“这……这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