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依附德妃的低位妃嫔们火炮连开,直直的击向时意,把他击得溃败而逃。
宫里的一个普通的宫女都有人拉拢,何况时意这个常在,在连续被羞辱几次之后,时意加入了一个来拉拢他的小圈子。
平日里被奚落也有人出言相帮了,也有人会对他恭恭敬敬的叫他时常在了,就连游湖赏花也有人一起了,冬去春来,多次交手之后有了自知之明的时意彻底安分了下来,觉得在宫中吃吃喝喝当个米虫也不错。
常在每天有三顿主食,每顿五菜两汤,菜可两荤三素,汤可一甜一咸,饭点之间甚至还有两顿甜品,一顿可以点四种,衣服煤炭什么的也都是有份例的,皇后娘娘治家严谨,不会亏待他的。
不用担心房贷,不用操心吃喝,也不用上班,每天睡醒就溜达溜达,这感觉其实也不错。
自觉前途无亮的时意彻底躺平了,却没想到就在他躺平两天后,景乐帝一道圣旨把他贬入了冷宫,罪名是谋害皇嗣。
时意是真的冤枉!他虽然没有有些不好的心思却也不至于坏到去谋害孕妇,再说,他也没有这个本事啊!
他想拦住景乐帝给自己申冤,可却连他的身影都找不到,最后没办法了,他只能去求助皇后。
皇后觉得时常在实在笨得可怜。
她说:“你要是真的谋害皇嗣了,陛下会只让你进冷宫?”
时意一愣:“陛下知道我是冤枉的?”
怎么会不知道呢?
时常在没有孩子也没有盛宠,背后的时侍郎也几乎跟他断绝了关系,他是既没有谋害皇嗣的理由也没有能谋害到皇嗣的手段的。
陛下把罪怪在他身上,不过为了给宸妃脱罪而已。
得了回答的时意就这么进冷宫,被困在巴掌大的地方,每日吃着青菜就馒头,心中悔恨俱增。
他怎么就进了冷宫了呢?
不,或者说,他怎么就进了宫呢?
宫里是个吃人的地方,是个只容下聪明人的地方,他在宫里混不来的,毕……毕竟他只是一个没上过大学又没有多少朋友也没什么见识的笨蛋而已。
那………那为什么穿越后的他会觉得自己是个才子呢?
对了,是因为金手指,因为金手指里面的诗词,人人都夸他是个才子,是个聪明人,时间长了,他就真以为自己聪明了。
要是没有金手指就好了。
没有金手指,在经历过古代创业失败后,他就会认清自己废物的本质,然后可以凭借着家世和相貌找一个如意郎君。
那时的他也同时招惹了三皇子和五皇子,更不会进宫了。
时意在悔恨中慢慢由皇上的嫔妃变成了太上皇的嫔妃,最后在一年冬天悄无声息的老去了。
在时意闭眼的那一刻,一个十二人间的公司宿舍内,靠门边的床上,一个矮瘦的年轻男子突然从坐了起来。
“靠!时意你干嘛?诈尸啊!”
被叫做时意的男子黑瘦的脸上闪过一丝茫然:“我刚才坐了一个梦。”
“什么梦大惊小怪的?”有人问道。
他………他记不清楚了,好像是梦见他穿越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那个世界有种男人叫哥儿,可以跟女人一样嫁给男人还能生孩子,他就成了一个相貌出众家世也好的白富哥儿。
他还得了一个金手指。
他借着金手指撩男人,皇子爱他很多官二代也喜欢他。
然后他好像嫁给了皇上,然后被打进了冷宫?再然后就死了?
时意努力回忆他的梦境的时候,旁边的人不耐的催促道:“到底什么梦啊?”
时意犹豫了下,说:“我梦到我穿越到古代了,还得了一个金手指,记住了所有的唐诗宋词。”
有人起哄:“那你是不是成了天下第一才子?”
“那你是不是坐拥三千美女了?”
“是不是公主大家小姐都喜欢你?”
时意就说:“我是成了才子,也有公主大家小姐喜欢我。”
“不过我没有坐拥美女三千,我……”他顿了一顿,说道,“我娶了个温柔又爱慕我的千金小姐,我也很喜欢她,我们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在别人羡慕的祝福下幸福美满的过了一辈子。”
他这么一说,就有人切了一声:“穿越了没有打天下还只守着一个女人过,真没意思。”
“就是!”有人附和道,“我要是穿越了,肯定是要干出一番大事业的,怎么着也要名垂青史…………”
时意进了卫生间,一边刷着牙一边听着外面滔滔不绝的臆想。
“才不是。”他在心中说道,“真要是到了古代,你们就会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只是一个比古代人多了很多见识的废物,连做生意都可能会赔本。”
“说不定你们连一个普普通通的古代妇女都斗不过,更别提什么逐鹿天下在官场叱咤风云了。”
古代人可一点都不好对付。
第41章
七夕是东离国的姻缘节,每年的这一天前后七日,东离国未婚的少年郎姑娘们都会出门遇自己的美好姻缘,这一天上到皇都下至乡间小镇都热闹非常。
出来逛街的人多了,卖东西的自然也多了起来,除了卖吃食的卖布匹的这些常见的小摊,那些卖面具卖灯笼的也都出了摊。
这其中自然也少不了演杂耍的。
双妃县的一个角落里,身材高大二十左右的少年郎正在卖力的吆喝着:“大叔大婶哥哥姐姐们都来看啊,我们这里有各种各样的杂耍,胸口碎大石蒙眼扔飞镖赤手进油锅空中走绳索我们都会啊,大家都来看看啊,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都捧个人场,走过路过都不要错过啊!!”
少年郎声音浑厚洪亮,传得很远听到的人也很多,却没有几个人停下脚步。
这也不奇怪,东离国尚武,平日里谁没见过几个飞檐走壁的高手,胸口碎大石蒙眼扔飞镖算什么啊,有什么好看的。
眼见着仅有的几个有兴趣的少年也要离去,一个十七八岁,穿着一身粉色粗布衣裙扎着一条粗辫子的姑娘走到少年郎旁边,低声道:“大哥,这样不行,要不还是让小戚上吧。”
少年郎时达听了这话有些犹豫,见他这样时伞就说:“大哥,我知道你是不想我们过分依赖小戚,可今个是七夕,人最多,咱们要是浪费了多可惜!”
时伞这么说,时达也不犹豫了,对她说:“那就让小戚上吧。”
既然准备让小戚上,那就得换了个说辞了。
时达就开始高声道:“想必大家都知道,咱们这世上呢,是有神仙的!”
神仙!
他这话一出,顿时就有不少人停住了脚步向他们看来。
虽然每次他一起这话头就有人停下脚步,可今个停下的人比往常多不少,让时达精神一震。
他继续大声道:“大家应该也知道,这神仙都是住在天上的,咱们一般人是见不到的!”
时达说着问停下的人:“各位大叔大婶哥哥姐姐可有见到过神仙?”
他这么一问,就有人说:“那神仙能是这么好见的?”
“就是,就是,咱们双妃县就是个东离国一个小小的县城,咱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哪里见得到神仙!”
也有人问道:“你一个耍杂耍的,说神仙的事干什么?难不成你见过?”
时达道:“见倒是没见过。”
他这话一出,就有人失了兴趣抬脚要走,时达不慌不忙的说道:“叔你别走啊!我虽然没见过,可我家七弟却是神仙的孩子!”
什么?
围观的群众震惊。
“你七弟是神仙的孩子?”
还有人质疑:“什么叫你七弟是?你弟是你们兄弟姐妹就不是了?”
“神仙的孩子能跟你耍杂耍?”
“各位有所不知!”时达就说,“我们几个兄弟姐妹是师父收养的孩子,虽然以兄弟相称却并不是亲兄弟,我这七弟出生之时,母亲就没了,不过她临死之前却告诉我师父,道我七弟的爹是天上的神仙,我七弟呢,他也确实跟别的孩子不同!”
他说着跟大家介绍他身边的少年:“这就是我的七弟,大伙看看,是不是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众人听了时达这话,眼神就落在了他旁边的少年身上,只见这个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皮肤白皙眉眼清秀,莹润的脸颊上面带着那么一点婴儿肥肉,他五官不算多精致却很耐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尤其出彩,那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又干净,此时他正笑嘻嘻的跟大家挥手打招呼,一双眼睛笑成了月牙形状,白亮的牙齿整整齐齐的露了出来,整个人就像那春天里的小树田里的小麦苗,散发着蓬勃的生机。
看上去……好像……确实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是比其他孩子干净讨喜些。
这是这也不能说他是神仙的孩子啊!
受到质疑的时达就说:“这当然是口说无凭的,得用真本事来证明。”
他道:“我这个七弟虽然不跟他那个神仙爹一样有日行千里上天入地的本事,却继承了他爹的好脑袋瓜子,这无论什么书,只要看一遍他就能背出来,他不仅背能背出来,还能倒着背、两页连一起横着背,真是说背哪一页他就能背哪一页,说背第几行,就能背第几行。”
他这话一摞音,人群中就有人道:“你们搞杂耍的不就那些手段,就背那几本书,当然好背得很,再说了,他要是真跟你说的那么有本事,去皇都去大宗门寻个好出路吗?怎么还跟着你们耍杂耍!”
“话不能这么说!”时达肃声道,“我们是有师父有宗门的,虽然如今师父仙逝宗门不显,可我们兄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断不会做出这种背弃师门之事的!”
“至于去皇都…………”时达说着摇了摇头,“我家七弟虽然聪颖却单纯的很,适应不了皇都的生活。”
时达不想在这个话题上面多说,转口道:“我见大家都不信我,既然大家不信,那有没有人愿意试试我七弟的本事?”
“书你们随便找,怎么背随你们说,我七弟只背两页,要是背出来了,你们得给我们十文钱,我七弟要是背不出来………”时达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粒银子,“那这半两银子就是你们的了。”
半两银子就是五百文钱!
既能看热闹说不定还能赚钱,哪来得这样的好事?
当即就有一个胖子说:“我来我来!”
“你们先等着我,我回去拿了书,等下就来!”
跟这个胖子一样想法的人还有好些个,纷纷转身回家拿了书,不过就胖子的速度最快,不过百息的功夫他就转了回来。
他把书翻到递给少年时戚,道:“就背第二十、二十四页。”
胖子指的是字数格外多又很拗口的两页,原本以为少年怎么也得看个半盏茶的时间才能要背出,却没想到少年眼神从上到下一溜然后就翻了页,不过两息的功夫就把书合上还给了他。
胖子不可置信:“你背完了?”
时戚:“昂,背完啦!”
他提醒眼前胖胖的顾客:“我要开始背了,你注意看!”
“考槃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矢弗谖………”
时戚背得很快,没有丝毫停顿,不过一二十息的功夫就把两页书给背完了,把旁边人看得目瞪口呆,纷纷问胖子:“老李,他背得对不对?是不是一个都没错?”
胖子老李不敢置信的看着时戚:“没错,都对了!”
他问时戚:“你之前是不是背过这本书?”
宫里的一个普通的宫女都有人拉拢,何况时意这个常在,在连续被羞辱几次之后,时意加入了一个来拉拢他的小圈子。
平日里被奚落也有人出言相帮了,也有人会对他恭恭敬敬的叫他时常在了,就连游湖赏花也有人一起了,冬去春来,多次交手之后有了自知之明的时意彻底安分了下来,觉得在宫中吃吃喝喝当个米虫也不错。
常在每天有三顿主食,每顿五菜两汤,菜可两荤三素,汤可一甜一咸,饭点之间甚至还有两顿甜品,一顿可以点四种,衣服煤炭什么的也都是有份例的,皇后娘娘治家严谨,不会亏待他的。
不用担心房贷,不用操心吃喝,也不用上班,每天睡醒就溜达溜达,这感觉其实也不错。
自觉前途无亮的时意彻底躺平了,却没想到就在他躺平两天后,景乐帝一道圣旨把他贬入了冷宫,罪名是谋害皇嗣。
时意是真的冤枉!他虽然没有有些不好的心思却也不至于坏到去谋害孕妇,再说,他也没有这个本事啊!
他想拦住景乐帝给自己申冤,可却连他的身影都找不到,最后没办法了,他只能去求助皇后。
皇后觉得时常在实在笨得可怜。
她说:“你要是真的谋害皇嗣了,陛下会只让你进冷宫?”
时意一愣:“陛下知道我是冤枉的?”
怎么会不知道呢?
时常在没有孩子也没有盛宠,背后的时侍郎也几乎跟他断绝了关系,他是既没有谋害皇嗣的理由也没有能谋害到皇嗣的手段的。
陛下把罪怪在他身上,不过为了给宸妃脱罪而已。
得了回答的时意就这么进冷宫,被困在巴掌大的地方,每日吃着青菜就馒头,心中悔恨俱增。
他怎么就进了冷宫了呢?
不,或者说,他怎么就进了宫呢?
宫里是个吃人的地方,是个只容下聪明人的地方,他在宫里混不来的,毕……毕竟他只是一个没上过大学又没有多少朋友也没什么见识的笨蛋而已。
那………那为什么穿越后的他会觉得自己是个才子呢?
对了,是因为金手指,因为金手指里面的诗词,人人都夸他是个才子,是个聪明人,时间长了,他就真以为自己聪明了。
要是没有金手指就好了。
没有金手指,在经历过古代创业失败后,他就会认清自己废物的本质,然后可以凭借着家世和相貌找一个如意郎君。
那时的他也同时招惹了三皇子和五皇子,更不会进宫了。
时意在悔恨中慢慢由皇上的嫔妃变成了太上皇的嫔妃,最后在一年冬天悄无声息的老去了。
在时意闭眼的那一刻,一个十二人间的公司宿舍内,靠门边的床上,一个矮瘦的年轻男子突然从坐了起来。
“靠!时意你干嘛?诈尸啊!”
被叫做时意的男子黑瘦的脸上闪过一丝茫然:“我刚才坐了一个梦。”
“什么梦大惊小怪的?”有人问道。
他………他记不清楚了,好像是梦见他穿越到了一个奇怪的世界,那个世界有种男人叫哥儿,可以跟女人一样嫁给男人还能生孩子,他就成了一个相貌出众家世也好的白富哥儿。
他还得了一个金手指。
他借着金手指撩男人,皇子爱他很多官二代也喜欢他。
然后他好像嫁给了皇上,然后被打进了冷宫?再然后就死了?
时意努力回忆他的梦境的时候,旁边的人不耐的催促道:“到底什么梦啊?”
时意犹豫了下,说:“我梦到我穿越到古代了,还得了一个金手指,记住了所有的唐诗宋词。”
有人起哄:“那你是不是成了天下第一才子?”
“那你是不是坐拥三千美女了?”
“是不是公主大家小姐都喜欢你?”
时意就说:“我是成了才子,也有公主大家小姐喜欢我。”
“不过我没有坐拥美女三千,我……”他顿了一顿,说道,“我娶了个温柔又爱慕我的千金小姐,我也很喜欢她,我们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在别人羡慕的祝福下幸福美满的过了一辈子。”
他这么一说,就有人切了一声:“穿越了没有打天下还只守着一个女人过,真没意思。”
“就是!”有人附和道,“我要是穿越了,肯定是要干出一番大事业的,怎么着也要名垂青史…………”
时意进了卫生间,一边刷着牙一边听着外面滔滔不绝的臆想。
“才不是。”他在心中说道,“真要是到了古代,你们就会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只是一个比古代人多了很多见识的废物,连做生意都可能会赔本。”
“说不定你们连一个普普通通的古代妇女都斗不过,更别提什么逐鹿天下在官场叱咤风云了。”
古代人可一点都不好对付。
第41章
七夕是东离国的姻缘节,每年的这一天前后七日,东离国未婚的少年郎姑娘们都会出门遇自己的美好姻缘,这一天上到皇都下至乡间小镇都热闹非常。
出来逛街的人多了,卖东西的自然也多了起来,除了卖吃食的卖布匹的这些常见的小摊,那些卖面具卖灯笼的也都出了摊。
这其中自然也少不了演杂耍的。
双妃县的一个角落里,身材高大二十左右的少年郎正在卖力的吆喝着:“大叔大婶哥哥姐姐们都来看啊,我们这里有各种各样的杂耍,胸口碎大石蒙眼扔飞镖赤手进油锅空中走绳索我们都会啊,大家都来看看啊,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都捧个人场,走过路过都不要错过啊!!”
少年郎声音浑厚洪亮,传得很远听到的人也很多,却没有几个人停下脚步。
这也不奇怪,东离国尚武,平日里谁没见过几个飞檐走壁的高手,胸口碎大石蒙眼扔飞镖算什么啊,有什么好看的。
眼见着仅有的几个有兴趣的少年也要离去,一个十七八岁,穿着一身粉色粗布衣裙扎着一条粗辫子的姑娘走到少年郎旁边,低声道:“大哥,这样不行,要不还是让小戚上吧。”
少年郎时达听了这话有些犹豫,见他这样时伞就说:“大哥,我知道你是不想我们过分依赖小戚,可今个是七夕,人最多,咱们要是浪费了多可惜!”
时伞这么说,时达也不犹豫了,对她说:“那就让小戚上吧。”
既然准备让小戚上,那就得换了个说辞了。
时达就开始高声道:“想必大家都知道,咱们这世上呢,是有神仙的!”
神仙!
他这话一出,顿时就有不少人停住了脚步向他们看来。
虽然每次他一起这话头就有人停下脚步,可今个停下的人比往常多不少,让时达精神一震。
他继续大声道:“大家应该也知道,这神仙都是住在天上的,咱们一般人是见不到的!”
时达说着问停下的人:“各位大叔大婶哥哥姐姐可有见到过神仙?”
他这么一问,就有人说:“那神仙能是这么好见的?”
“就是,就是,咱们双妃县就是个东离国一个小小的县城,咱们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人物,哪里见得到神仙!”
也有人问道:“你一个耍杂耍的,说神仙的事干什么?难不成你见过?”
时达道:“见倒是没见过。”
他这话一出,就有人失了兴趣抬脚要走,时达不慌不忙的说道:“叔你别走啊!我虽然没见过,可我家七弟却是神仙的孩子!”
什么?
围观的群众震惊。
“你七弟是神仙的孩子?”
还有人质疑:“什么叫你七弟是?你弟是你们兄弟姐妹就不是了?”
“神仙的孩子能跟你耍杂耍?”
“各位有所不知!”时达就说,“我们几个兄弟姐妹是师父收养的孩子,虽然以兄弟相称却并不是亲兄弟,我这七弟出生之时,母亲就没了,不过她临死之前却告诉我师父,道我七弟的爹是天上的神仙,我七弟呢,他也确实跟别的孩子不同!”
他说着跟大家介绍他身边的少年:“这就是我的七弟,大伙看看,是不是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众人听了时达这话,眼神就落在了他旁边的少年身上,只见这个少年十五六岁的年纪,皮肤白皙眉眼清秀,莹润的脸颊上面带着那么一点婴儿肥肉,他五官不算多精致却很耐看,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尤其出彩,那眼睛黑白分明,清澈又干净,此时他正笑嘻嘻的跟大家挥手打招呼,一双眼睛笑成了月牙形状,白亮的牙齿整整齐齐的露了出来,整个人就像那春天里的小树田里的小麦苗,散发着蓬勃的生机。
看上去……好像……确实跟其他的孩子不一样,是比其他孩子干净讨喜些。
这是这也不能说他是神仙的孩子啊!
受到质疑的时达就说:“这当然是口说无凭的,得用真本事来证明。”
他道:“我这个七弟虽然不跟他那个神仙爹一样有日行千里上天入地的本事,却继承了他爹的好脑袋瓜子,这无论什么书,只要看一遍他就能背出来,他不仅背能背出来,还能倒着背、两页连一起横着背,真是说背哪一页他就能背哪一页,说背第几行,就能背第几行。”
他这话一摞音,人群中就有人道:“你们搞杂耍的不就那些手段,就背那几本书,当然好背得很,再说了,他要是真跟你说的那么有本事,去皇都去大宗门寻个好出路吗?怎么还跟着你们耍杂耍!”
“话不能这么说!”时达肃声道,“我们是有师父有宗门的,虽然如今师父仙逝宗门不显,可我们兄弟不是忘恩负义之人,断不会做出这种背弃师门之事的!”
“至于去皇都…………”时达说着摇了摇头,“我家七弟虽然聪颖却单纯的很,适应不了皇都的生活。”
时达不想在这个话题上面多说,转口道:“我见大家都不信我,既然大家不信,那有没有人愿意试试我七弟的本事?”
“书你们随便找,怎么背随你们说,我七弟只背两页,要是背出来了,你们得给我们十文钱,我七弟要是背不出来………”时达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小粒银子,“那这半两银子就是你们的了。”
半两银子就是五百文钱!
既能看热闹说不定还能赚钱,哪来得这样的好事?
当即就有一个胖子说:“我来我来!”
“你们先等着我,我回去拿了书,等下就来!”
跟这个胖子一样想法的人还有好些个,纷纷转身回家拿了书,不过就胖子的速度最快,不过百息的功夫他就转了回来。
他把书翻到递给少年时戚,道:“就背第二十、二十四页。”
胖子指的是字数格外多又很拗口的两页,原本以为少年怎么也得看个半盏茶的时间才能要背出,却没想到少年眼神从上到下一溜然后就翻了页,不过两息的功夫就把书合上还给了他。
胖子不可置信:“你背完了?”
时戚:“昂,背完啦!”
他提醒眼前胖胖的顾客:“我要开始背了,你注意看!”
“考槃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矢弗谖………”
时戚背得很快,没有丝毫停顿,不过一二十息的功夫就把两页书给背完了,把旁边人看得目瞪口呆,纷纷问胖子:“老李,他背得对不对?是不是一个都没错?”
胖子老李不敢置信的看着时戚:“没错,都对了!”
他问时戚:“你之前是不是背过这本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