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有乐是怕热体质,今天出了一天的汗,t恤黏在身上要多不舒服就有多不舒服,多忍耐一秒都是折磨,赶紧先回来冲个凉水澡。
t恤一脱,林有乐就从半身镜里看到了自己年轻瘦削的单薄身躯。
他的肤色是冷白皮,不怕晒,这种皮肤往往让男人尴尬,因为不管是瘦还是壮衣服脱下来都不好看,瘦了像是白斩鸡,壮了也没男人味,充其量是一只健了身的白斩鸡。
但……
齐瑾喜欢。
凉水迎面冲下。
林有乐闭着微红的眼睛。
整个半封闭空间都是廉价的沐浴露散发出来的浓烈香味。
前一晚,齐瑾压着他一路从浴室做到了床上,他们无所顾忌的弄湿地毯、弄脏新床单,齐瑾像饿狗一样又咬又啃的在他身上留了一堆印子,趁他意乱神迷的时候提出要一起参加第二天的高中同学会,他没答应。
他们南泽高三实验班的同学会,哪轮到齐瑾这个年级倒数的去?
再说,他能不知道齐瑾为什么想去吗?
他知道,他比谁都清楚。
庄梓俞是横在他们两个之间讳莫如深的秘密。
他不问,齐瑾不提。
就像是一道厚厚的痂痕,看似已经在痊愈,其实底下的伤口早就化脓腐烂。
林有乐不在乎。
他愿意痛,宁愿在疼痛中自欺欺人,也要维护表面的平静,不教任何人来打破,包括齐瑾。
他认为只要时间足够久,自己一定能取代庄梓俞在齐瑾心里的位置。
但上天告诉他,没有足够久的时间。
外面传来吵闹的人声和脚步声。
林有乐睁开通红的眼睛,加快冲澡的速度。
林有乐已经很累了,身心俱疲的那种累,室友进宿舍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回应出声音,面对墙壁只是片刻就陷入了沉睡。
长廊的灯光有些昏暗,头顶还有一盏灯坏了、明暗间不断的闪烁。
林有乐皱眉,对同学会选在这种地方略感到不舒服。
但他还是推开了包厢。
包厢里情况就好多了,明亮的灯光,高级的装潢,十几二十多个面生的男男女女坐在沙发上寒暄谈笑。
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因为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庄梓俞身上。
庄梓俞很好辨认,他众星捧月的坐在聚会人群最中间位置,身上是一套浅色的定制休闲装,他的眉宇柔和好看,却不是雌雄莫辨的那种阴柔,而是像个王子一样优雅得体,连笑起来都带一份高不可攀的清隽矜贵。
林有乐并不意外看到这画面,他心情平静的走进包厢、回头带上门,然后听到有人笑说——
“……该罚酒的都自觉罚酒啊,我早说了,班长在群里问能不能带家属,这家属百分之百就是齐瑾,你们还不信,喝喝喝,赶紧的。”
家属?
齐瑾?
林有乐心里一紧,立刻看去!
这一看,就在庄梓俞身边看到了那个今晚不该出现在这里的男人。
齐瑾五官很深邃,看上去英俊又有魅力,但他喜欢笑,一笑起来就显得阳光和帅气,硬生生减龄好几岁,不像是个霸总,反倒像个平易近人的温柔哥哥。他今晚也穿了浅色的休闲装,跟庄梓俞来了个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情侣装”,他身高要比大家高出一大截,刚刚可能在弯腰捡东西,所以林有乐才没看见他。
齐瑾把捡起来的小礼物放到庄梓俞手边。
庄梓俞伸手拿。
两人手指碰到了一起,周围又是一阵起哄,有人语气兴奋的说:“结婚一定要请我们啊班长,哪怕没地儿,我们站着吃酒席都行!你们从校服走到婚纱我们可是见证者,怎么能错过那种日子呢?”
林有乐后牙槽咬紧。
这时终于有人注意到了他。
“哎?这不是林学神吗?快快快,请进请进!”那人说着还站起身。
林有乐注意到齐瑾也立刻转头看过来,原本在笑的眼睛眼立刻带上了几分不自然的心虚。
有那么一刻,林有乐真想转身就走,但脚仿佛被钉了钉子。
齐瑾身边的庄梓俞顺着视线也看过来,笑得很和善,起身招手说:“有乐快来,坐我们这儿,给你留着位置呢。”
这一场高中同学会下来,林有乐光添堵了,他喝了两杯酒解闷。
齐瑾喝的就比较多,一开始是大家互相敬酒,后面是他自己喝,期间眼神总往这边瞟,但大概是理亏又怂,愣是一整个晚上没敢找他说话。
他以为齐瑾是心虚。
他认为那就是齐瑾愧疚后的心虚。
他从没想过,那也可能不是心虚,只是齐瑾想在庄梓俞面前跟自己保持距离、撇清关系,完全避嫌。
同学会散场。
回去的途中他几次想要责问,碍于庄梓俞在都强忍住了。
他不能让庄梓俞看笑话,何况齐瑾喝那么多酒,保不齐已经醉的差不多,算起账来也没效果。
他没想过。
就再也没有机会算这笔账了。
刺眼的灯光直冲而来,全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他的尖叫卡在喉咙里,第一反应是想去抓齐瑾,却看到齐瑾义无反顾的扑向了庄梓俞,狠狠的紧紧的抱住了庄梓俞,没有回头看自己一眼。
时间那么慢,明明只有短短几秒钟,车身遭受撞击的旋转翻滚间,心脏却被捅了个千疮百孔。
醒来的时候,林有乐还痛得要发疯。
如果手里有把刀,砍别人犯法,他会想往自己胸口狠狠扎两下来止痛。
急喘过后,他没说话,穿上军训的迷彩服爬下阶梯。
几个室友看他的眼神都很奇怪,像是欲言又止,但又都默契的闭了嘴。
隔壁的宿舍传来兴奋的高声喧哗。
501宿舍安静如鸡。
林有乐情绪调节的很快。
他已经重生了,拜梦里清晰无比的那场糟糕透顶的同学聚会所赐,已经重生回到还没跟那对狗男男产生多大交集的高一。
他从一楼食堂买了俩包子,然后把肉包当做齐瑾,咬了个稀碎咽进肚子。
算狠狠出一口恶气。
偌大的南泽高中暂时还只有需要军训的高一新生,于是不管是食堂还是操场,放眼望去全是穿迷彩服的学生。
大部分成群,少有几个落单。
林有乐就是落单的那一个。
所以当落单的林有乐听到操场上传来尖叫声和欢呼声时,他心脏猛地漏了一拍,硬生生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靠!!
被一个梦气到神志不清了,竟然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忘掉!!
怕什么来什么,余光里一个圆形球体破空急速飞来!
林有乐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他当然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面对曾经经历过一次且刻骨铭心到往后十余年都没忘记的场景,他却半分喜悦都没有,心里狠狠咒骂一声齐瑾,抬手挡脸。
然后下一刻。
迎面扑来巨大阴影,一个坚硬的胸膛狠狠撞了过来!
那力道之大,林有乐感觉自己都要被一下撞飞出去!
可腰又被一胳膊及时紧紧搂住。
等站稳,林有乐急促的呼吸间已经全是青年齐瑾身上热乎乎的阳光气息和淡淡的汗水味,那胸膛上匀称的肌肉就隔着薄薄的迷彩t紧贴着他。远处嘈杂的惊呼如潮水褪去……
林有乐脸色苍白,耳边是心脏“怦怦怦”“怦怦怦”的剧烈跳动。
哪怕齐瑾考773分进了实验班,历史轨迹也并没有发生改变。
这一球……
第5章 我让他踩
上辈子就是齐瑾救下的这一球,让林有乐对初次见面的大男孩产生了陌生隐秘的心思。
如果两人的交集只止步于这短短几秒钟的身体接触,那这或许只会成为他心里一个小秘密、引起他短暂的疑惑,然后很快随着时间流逝而消散。
可惜在他回到教室坐下,怦怦的剧烈心跳还没平复完,就再次听到了齐瑾的声音。
大家都穿迷彩服,可就齐瑾看上去特别不一样。
他个子很高,却不是那种瘦如竹竿的高,而是既匀称又修长的挺拔,短短的黑发微微遮住饱满的天庭却遮不住高鼻深目,他站在班级的前门口,像一座完美的古希腊神塑,又像一副浓墨重彩的画。
突然,齐瑾从画中走出来,朝他的方向抬了下手,露出灿烂一笑。
那是心脏被电完全超负荷的一种反应。
林有乐感觉自己心跳停了,大脑空白一片。
他永远记得那瞬间的心动。
尽管在又羞又慌的抬手回应齐瑾的招呼后才发现对方其实是在跟庄梓俞示意,但那些失落、那些尴尬,那种手指刨着桌面脚趾抠着地、恨不得把头埋进桌板底的窘迫……都没有那瞬间的悸动来得隽永深刻。
“你没事吧?”齐瑾低头问林有乐。
两个大男生三伏天的搂在一起,真热得要命!何况齐瑾刚刚还在打球,持续性的高强度运动下,哪怕迷彩t恤能吸汗、疏水性也好,也早湿了个透。
可齐瑾就是不松手。
他紧搂着林有乐的腰,口中问着关怀的话,心里想的却是——这腰搂起来好他妈趁手!
t恤一脱,林有乐就从半身镜里看到了自己年轻瘦削的单薄身躯。
他的肤色是冷白皮,不怕晒,这种皮肤往往让男人尴尬,因为不管是瘦还是壮衣服脱下来都不好看,瘦了像是白斩鸡,壮了也没男人味,充其量是一只健了身的白斩鸡。
但……
齐瑾喜欢。
凉水迎面冲下。
林有乐闭着微红的眼睛。
整个半封闭空间都是廉价的沐浴露散发出来的浓烈香味。
前一晚,齐瑾压着他一路从浴室做到了床上,他们无所顾忌的弄湿地毯、弄脏新床单,齐瑾像饿狗一样又咬又啃的在他身上留了一堆印子,趁他意乱神迷的时候提出要一起参加第二天的高中同学会,他没答应。
他们南泽高三实验班的同学会,哪轮到齐瑾这个年级倒数的去?
再说,他能不知道齐瑾为什么想去吗?
他知道,他比谁都清楚。
庄梓俞是横在他们两个之间讳莫如深的秘密。
他不问,齐瑾不提。
就像是一道厚厚的痂痕,看似已经在痊愈,其实底下的伤口早就化脓腐烂。
林有乐不在乎。
他愿意痛,宁愿在疼痛中自欺欺人,也要维护表面的平静,不教任何人来打破,包括齐瑾。
他认为只要时间足够久,自己一定能取代庄梓俞在齐瑾心里的位置。
但上天告诉他,没有足够久的时间。
外面传来吵闹的人声和脚步声。
林有乐睁开通红的眼睛,加快冲澡的速度。
林有乐已经很累了,身心俱疲的那种累,室友进宿舍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回应出声音,面对墙壁只是片刻就陷入了沉睡。
长廊的灯光有些昏暗,头顶还有一盏灯坏了、明暗间不断的闪烁。
林有乐皱眉,对同学会选在这种地方略感到不舒服。
但他还是推开了包厢。
包厢里情况就好多了,明亮的灯光,高级的装潢,十几二十多个面生的男男女女坐在沙发上寒暄谈笑。
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因为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庄梓俞身上。
庄梓俞很好辨认,他众星捧月的坐在聚会人群最中间位置,身上是一套浅色的定制休闲装,他的眉宇柔和好看,却不是雌雄莫辨的那种阴柔,而是像个王子一样优雅得体,连笑起来都带一份高不可攀的清隽矜贵。
林有乐并不意外看到这画面,他心情平静的走进包厢、回头带上门,然后听到有人笑说——
“……该罚酒的都自觉罚酒啊,我早说了,班长在群里问能不能带家属,这家属百分之百就是齐瑾,你们还不信,喝喝喝,赶紧的。”
家属?
齐瑾?
林有乐心里一紧,立刻看去!
这一看,就在庄梓俞身边看到了那个今晚不该出现在这里的男人。
齐瑾五官很深邃,看上去英俊又有魅力,但他喜欢笑,一笑起来就显得阳光和帅气,硬生生减龄好几岁,不像是个霸总,反倒像个平易近人的温柔哥哥。他今晚也穿了浅色的休闲装,跟庄梓俞来了个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情侣装”,他身高要比大家高出一大截,刚刚可能在弯腰捡东西,所以林有乐才没看见他。
齐瑾把捡起来的小礼物放到庄梓俞手边。
庄梓俞伸手拿。
两人手指碰到了一起,周围又是一阵起哄,有人语气兴奋的说:“结婚一定要请我们啊班长,哪怕没地儿,我们站着吃酒席都行!你们从校服走到婚纱我们可是见证者,怎么能错过那种日子呢?”
林有乐后牙槽咬紧。
这时终于有人注意到了他。
“哎?这不是林学神吗?快快快,请进请进!”那人说着还站起身。
林有乐注意到齐瑾也立刻转头看过来,原本在笑的眼睛眼立刻带上了几分不自然的心虚。
有那么一刻,林有乐真想转身就走,但脚仿佛被钉了钉子。
齐瑾身边的庄梓俞顺着视线也看过来,笑得很和善,起身招手说:“有乐快来,坐我们这儿,给你留着位置呢。”
这一场高中同学会下来,林有乐光添堵了,他喝了两杯酒解闷。
齐瑾喝的就比较多,一开始是大家互相敬酒,后面是他自己喝,期间眼神总往这边瞟,但大概是理亏又怂,愣是一整个晚上没敢找他说话。
他以为齐瑾是心虚。
他认为那就是齐瑾愧疚后的心虚。
他从没想过,那也可能不是心虚,只是齐瑾想在庄梓俞面前跟自己保持距离、撇清关系,完全避嫌。
同学会散场。
回去的途中他几次想要责问,碍于庄梓俞在都强忍住了。
他不能让庄梓俞看笑话,何况齐瑾喝那么多酒,保不齐已经醉的差不多,算起账来也没效果。
他没想过。
就再也没有机会算这笔账了。
刺眼的灯光直冲而来,全世界的声音都消失了,他的尖叫卡在喉咙里,第一反应是想去抓齐瑾,却看到齐瑾义无反顾的扑向了庄梓俞,狠狠的紧紧的抱住了庄梓俞,没有回头看自己一眼。
时间那么慢,明明只有短短几秒钟,车身遭受撞击的旋转翻滚间,心脏却被捅了个千疮百孔。
醒来的时候,林有乐还痛得要发疯。
如果手里有把刀,砍别人犯法,他会想往自己胸口狠狠扎两下来止痛。
急喘过后,他没说话,穿上军训的迷彩服爬下阶梯。
几个室友看他的眼神都很奇怪,像是欲言又止,但又都默契的闭了嘴。
隔壁的宿舍传来兴奋的高声喧哗。
501宿舍安静如鸡。
林有乐情绪调节的很快。
他已经重生了,拜梦里清晰无比的那场糟糕透顶的同学聚会所赐,已经重生回到还没跟那对狗男男产生多大交集的高一。
他从一楼食堂买了俩包子,然后把肉包当做齐瑾,咬了个稀碎咽进肚子。
算狠狠出一口恶气。
偌大的南泽高中暂时还只有需要军训的高一新生,于是不管是食堂还是操场,放眼望去全是穿迷彩服的学生。
大部分成群,少有几个落单。
林有乐就是落单的那一个。
所以当落单的林有乐听到操场上传来尖叫声和欢呼声时,他心脏猛地漏了一拍,硬生生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靠!!
被一个梦气到神志不清了,竟然会把这么重要的事忘掉!!
怕什么来什么,余光里一个圆形球体破空急速飞来!
林有乐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他当然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面对曾经经历过一次且刻骨铭心到往后十余年都没忘记的场景,他却半分喜悦都没有,心里狠狠咒骂一声齐瑾,抬手挡脸。
然后下一刻。
迎面扑来巨大阴影,一个坚硬的胸膛狠狠撞了过来!
那力道之大,林有乐感觉自己都要被一下撞飞出去!
可腰又被一胳膊及时紧紧搂住。
等站稳,林有乐急促的呼吸间已经全是青年齐瑾身上热乎乎的阳光气息和淡淡的汗水味,那胸膛上匀称的肌肉就隔着薄薄的迷彩t紧贴着他。远处嘈杂的惊呼如潮水褪去……
林有乐脸色苍白,耳边是心脏“怦怦怦”“怦怦怦”的剧烈跳动。
哪怕齐瑾考773分进了实验班,历史轨迹也并没有发生改变。
这一球……
第5章 我让他踩
上辈子就是齐瑾救下的这一球,让林有乐对初次见面的大男孩产生了陌生隐秘的心思。
如果两人的交集只止步于这短短几秒钟的身体接触,那这或许只会成为他心里一个小秘密、引起他短暂的疑惑,然后很快随着时间流逝而消散。
可惜在他回到教室坐下,怦怦的剧烈心跳还没平复完,就再次听到了齐瑾的声音。
大家都穿迷彩服,可就齐瑾看上去特别不一样。
他个子很高,却不是那种瘦如竹竿的高,而是既匀称又修长的挺拔,短短的黑发微微遮住饱满的天庭却遮不住高鼻深目,他站在班级的前门口,像一座完美的古希腊神塑,又像一副浓墨重彩的画。
突然,齐瑾从画中走出来,朝他的方向抬了下手,露出灿烂一笑。
那是心脏被电完全超负荷的一种反应。
林有乐感觉自己心跳停了,大脑空白一片。
他永远记得那瞬间的心动。
尽管在又羞又慌的抬手回应齐瑾的招呼后才发现对方其实是在跟庄梓俞示意,但那些失落、那些尴尬,那种手指刨着桌面脚趾抠着地、恨不得把头埋进桌板底的窘迫……都没有那瞬间的悸动来得隽永深刻。
“你没事吧?”齐瑾低头问林有乐。
两个大男生三伏天的搂在一起,真热得要命!何况齐瑾刚刚还在打球,持续性的高强度运动下,哪怕迷彩t恤能吸汗、疏水性也好,也早湿了个透。
可齐瑾就是不松手。
他紧搂着林有乐的腰,口中问着关怀的话,心里想的却是——这腰搂起来好他妈趁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