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执念太重、被老天爷听到,重生回来不偏不倚的竟然刚刚好是那个时间节点。
现在,童年的阴影没了……
思索时间不过转瞬,就听到林有乐“啊”了一声。
“是不是周伯跟你说的?”
林有乐这一提,齐瑾立刻想起相关的前因后果来,顺势说道:“对,我生病周伯带你来我家的那天,我堂弟也在,他养了条巨型狼犬,你有跟周伯说过你怕狗,他就叫人给关了起来。”
这解释没问题。
林有乐信了。
林自华却撸着边牧的脑袋,一手攥项圈,看它把尾巴摇得比风扇还要快。余光里,林有乐满脸信任,齐瑾的笑容却心虚的很。
那些试探的结果显而易见。
有些事既然会发生在他身上,当然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只是,这到底是重生还是平行世界不得而知,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这个齐瑾是哪个世界的“果”穿来的“因”?
在林自华那个世界里。
年轻气盛的齐瑾既想要新欢也不愿意放弃旧爱,一时的贪心和犹疑不决、害得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
死了的林有乐成为白月光朱砂痣,活着的那个就是白米饭和蚊子血、下场是嫁给一位大其十九岁的中年企业家。
故事的结局,林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此一蹶不振。齐瑾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传言被鬼上身,成天抱着个骨灰坛睡觉。
但显然是精神失常。
这些都是他从母亲口中听说的。
农村人可能不知道各种国家大事,但屁大点八卦却能满城皆知。
村子里两个高材生是骄傲、为人所津津乐道,然而时间一久,再好的陈年饭菜也嚼没滋味了,两个骄傲、一个发誓终身不娶为国家航天科学领域做贡献,另一个是大法官却喜欢了一个男人。
喜欢男人这种事,在农村等同于惊世骇俗、天理难容。
他们才不管什么死者为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只要想起来,就翻出来说一说。
而现在,这个跟他同样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小孩,还活着,还没让无用的感情祸害死。
但再任其发展下去,离死也不远。
林有乐活着,庄梓俞活着。
上一世疯疯癫癫的齐瑾又陷入了新欢旧爱的抉择,现在看似选择了林有乐,但久而久之,白月光朱砂痣的分量就会慢慢倾斜。
林有乐是个聪明人。
林自华自认自己已经不止一次,暗里甚至明里的点拨他。
但林有乐明明听懂,却次次都为齐瑾说话,委婉的不带立场的附和,或者干脆小心小意的开脱。
上辈子没什么交集,他只是不忍林家两位老人,白发送黑发。
只可惜……
林自华看沙发上两人聊着聊着又笑起来。
——好言难劝该死鬼。
林自华拎着项圈,走过去拿牵引绳,说:“我要带小二下楼遛弯了,乐乐你怕狗就先回学校吧。小区不偏,打的或者公交车都行,我就不送你们了。”
林有乐清楚的感觉到林自华的态度冷淡了下来。
奇怪的是,林自华的冷淡和之前的热情,给他的距离感竟然相差无几,仿佛林自华天生就是这样淡漠。
拒人千里之外。
偶尔像是人类一样施于温暖,也只是顺手买了一盒火柴,一切都是火柴划出后火光里的虚假幻想。
林有乐发现自己很无欲无求,他不觉得林自华是因为自己怕狗而忽然疏远了自己,毕竟上次来以及这次来,林自华的行为表现显然是已经知道他怕。
出了小区,他不在纠结这事。
林自华于他来说只是天上的云月,是挂在天边、还是印在水里,都只是看看敬仰敬仰而已,并不打算真有什么交集。
能保持联系也好,就这样断了也并不可惜。
比起这些,他更想知道,齐瑾这家伙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
“我刚刚在楼下想揍林自华。”齐瑾忽然开口。
“我知道。”与他并行的林有乐说:“你忍住了,你做得很好!所以你可以跟我提一个合理的条件。至于上午你让我出来跟林自华单独见面的那个条件,因为你跟到小区里,已经失效了。”
齐瑾:“……”乐乐真是算账小天才。
可是随着这一句话,齐瑾忽然发现林自华给自己带来的那些不安和惶恐都慢慢沉淀了。
他开始迫的切想要安定感和真实感,忍不住问:“可以牵手吗?”
小区里前后左右都没有人,林有乐十分干净利落的握住了齐瑾的手。
林有乐的手很细,因为比较瘦所以骨节明显。
齐瑾握着,两人手型大小差很大,他几乎能完全裹住那只手,正觉得凉乎乎细腻腻的传到了心里,正要感动。就听到林有乐说——“好了,条件完成。”
手抽走了。
齐瑾愣:“?????!!!”
他刚刚有说什么吗?!
第72章 乐乐还是他的
见齐瑾震惊又委屈的看过来,林有乐忍不住笑了,却不再说这个,而是问:“你还没说你怎么过来的,还有,跟林自华在楼下都说了些什么?”
齐瑾脚步一顿。
心跳猛然怦怦加速,他担心林自华已经跟林有乐说了些有的没的,一时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小区门口已经近在眼前。
林有乐见齐瑾停下来也跟着站住。
“怎么了?”林有乐先是问,然后就说:“我也不是非要知道,你不想说就别说了。不过齐瑾,不管林自华说了什么,你都别放在心上。”
“只是一个外人的看法而已。”
“外人?”齐瑾反问:“你不是喊他哥吗?”
林有乐心想那是林自华他让我喊的,但没这样开口,而是带一分戏谑的看齐瑾,试图把气氛调动得轻快,就道:“我喊哥归我喊,又不是你的。”
齐瑾抿起嘴唇。
秋高气爽,大太阳当空照。
高高大大的齐瑾,影子缩在脚边小小一团,因为跟林有乐站得近,都快纠缠在了一起。
林有乐看他闷闷的没说话,就知道自己调动气氛失败了,主动坦言:“他让我喊的。其实我跟他不熟,只是同村而已。”
“他让你喊就喊。”
“那他让我喊,我总不能不喊吧?”
“你怎么不喊我?”
“我哪没喊了。”林有乐跟他算账,“不喊过你小齐齐么?”
齐瑾:“……”
“好了好了,小齐齐生什么气呢。”林有乐故意撞了他一下,“气量大一点嘛,今天不是才忍住情绪了吗?”
齐瑾见他神色这样轻快,又有闲心思逗自己,应该没听到林自华说的那些胡言乱语,心中暗松口气,回过神来后背都沁出了汗。
他嘀咕:“气量大不了。”
“说什么呢,大点声,又不是小姑娘。”
“我说我气量大不了!”齐瑾如他所愿的提高了声音,大白天的,站在人家小区门口冲林有乐说:“你不是从小暗恋他吗?我看着你一口一个的哥喊他,心里窝火!”
“什、什么?!”林有乐都被自己的口水呛着,咳了两下,反问:“我从小暗恋谁?”
齐瑾不说话了,拉长了脸看他。
林有乐当然也不是没听清才让齐瑾重复的,只是震惊而已,所以不需要齐瑾再说,他就快速道:“怎么可能,我都说了我跟他不熟,小时候可能见过面,但这都多少年过去了。”
齐瑾说:“骗人。”
“我什么时候骗你了?”
“就上次运动会,你说你才跟你的小哥哥见过面!”
林有乐:“……”
他有说吗?
努力想一想。
呃,好像有?当时是齐瑾闯完祸发了一同病然后顺势告白,因为自己大发慈悲的不予追究就尾巴翘到了天上、非常得意,于是忍不住泼了冷水。
好家伙,这都隔了多久。
他随口打发人的,能让齐瑾记到现在?
林有乐搡了他一把,揽着站在原地不肯动的齐瑾往小区外走,说:“齐瑾,你还是不是大男子汉了,心眼那么小,针眼都没你心眼小。”
齐瑾闷闷不乐:“你就会转移话题,你知道我拿你没办法。”
“我没转移话题。”林有乐无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太难受了,只好坦白,“我骗你的,哪有什么从小喜欢的哥哥,也没刚见面。要不是你堂弟要我帮忙去开家长会,我都不知道他。”
齐瑾当然不相信。
“有个从小喜欢的人”这事林有乐两辈子都说了,形容词也一模一样,可信度百分百!反倒是现在这句,明显就是无奈了想随便打发人。
敷衍味道太浓了。
林自华……
林自华。
齐瑾看过林自华的详细资料,那么轻的年纪,说是天才不为过。
现在,童年的阴影没了……
思索时间不过转瞬,就听到林有乐“啊”了一声。
“是不是周伯跟你说的?”
林有乐这一提,齐瑾立刻想起相关的前因后果来,顺势说道:“对,我生病周伯带你来我家的那天,我堂弟也在,他养了条巨型狼犬,你有跟周伯说过你怕狗,他就叫人给关了起来。”
这解释没问题。
林有乐信了。
林自华却撸着边牧的脑袋,一手攥项圈,看它把尾巴摇得比风扇还要快。余光里,林有乐满脸信任,齐瑾的笑容却心虚的很。
那些试探的结果显而易见。
有些事既然会发生在他身上,当然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只是,这到底是重生还是平行世界不得而知,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这个齐瑾是哪个世界的“果”穿来的“因”?
在林自华那个世界里。
年轻气盛的齐瑾既想要新欢也不愿意放弃旧爱,一时的贪心和犹疑不决、害得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
死了的林有乐成为白月光朱砂痣,活着的那个就是白米饭和蚊子血、下场是嫁给一位大其十九岁的中年企业家。
故事的结局,林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此一蹶不振。齐瑾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传言被鬼上身,成天抱着个骨灰坛睡觉。
但显然是精神失常。
这些都是他从母亲口中听说的。
农村人可能不知道各种国家大事,但屁大点八卦却能满城皆知。
村子里两个高材生是骄傲、为人所津津乐道,然而时间一久,再好的陈年饭菜也嚼没滋味了,两个骄傲、一个发誓终身不娶为国家航天科学领域做贡献,另一个是大法官却喜欢了一个男人。
喜欢男人这种事,在农村等同于惊世骇俗、天理难容。
他们才不管什么死者为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只要想起来,就翻出来说一说。
而现在,这个跟他同样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小孩,还活着,还没让无用的感情祸害死。
但再任其发展下去,离死也不远。
林有乐活着,庄梓俞活着。
上一世疯疯癫癫的齐瑾又陷入了新欢旧爱的抉择,现在看似选择了林有乐,但久而久之,白月光朱砂痣的分量就会慢慢倾斜。
林有乐是个聪明人。
林自华自认自己已经不止一次,暗里甚至明里的点拨他。
但林有乐明明听懂,却次次都为齐瑾说话,委婉的不带立场的附和,或者干脆小心小意的开脱。
上辈子没什么交集,他只是不忍林家两位老人,白发送黑发。
只可惜……
林自华看沙发上两人聊着聊着又笑起来。
——好言难劝该死鬼。
林自华拎着项圈,走过去拿牵引绳,说:“我要带小二下楼遛弯了,乐乐你怕狗就先回学校吧。小区不偏,打的或者公交车都行,我就不送你们了。”
林有乐清楚的感觉到林自华的态度冷淡了下来。
奇怪的是,林自华的冷淡和之前的热情,给他的距离感竟然相差无几,仿佛林自华天生就是这样淡漠。
拒人千里之外。
偶尔像是人类一样施于温暖,也只是顺手买了一盒火柴,一切都是火柴划出后火光里的虚假幻想。
林有乐发现自己很无欲无求,他不觉得林自华是因为自己怕狗而忽然疏远了自己,毕竟上次来以及这次来,林自华的行为表现显然是已经知道他怕。
出了小区,他不在纠结这事。
林自华于他来说只是天上的云月,是挂在天边、还是印在水里,都只是看看敬仰敬仰而已,并不打算真有什么交集。
能保持联系也好,就这样断了也并不可惜。
比起这些,他更想知道,齐瑾这家伙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
“我刚刚在楼下想揍林自华。”齐瑾忽然开口。
“我知道。”与他并行的林有乐说:“你忍住了,你做得很好!所以你可以跟我提一个合理的条件。至于上午你让我出来跟林自华单独见面的那个条件,因为你跟到小区里,已经失效了。”
齐瑾:“……”乐乐真是算账小天才。
可是随着这一句话,齐瑾忽然发现林自华给自己带来的那些不安和惶恐都慢慢沉淀了。
他开始迫的切想要安定感和真实感,忍不住问:“可以牵手吗?”
小区里前后左右都没有人,林有乐十分干净利落的握住了齐瑾的手。
林有乐的手很细,因为比较瘦所以骨节明显。
齐瑾握着,两人手型大小差很大,他几乎能完全裹住那只手,正觉得凉乎乎细腻腻的传到了心里,正要感动。就听到林有乐说——“好了,条件完成。”
手抽走了。
齐瑾愣:“?????!!!”
他刚刚有说什么吗?!
第72章 乐乐还是他的
见齐瑾震惊又委屈的看过来,林有乐忍不住笑了,却不再说这个,而是问:“你还没说你怎么过来的,还有,跟林自华在楼下都说了些什么?”
齐瑾脚步一顿。
心跳猛然怦怦加速,他担心林自华已经跟林有乐说了些有的没的,一时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小区门口已经近在眼前。
林有乐见齐瑾停下来也跟着站住。
“怎么了?”林有乐先是问,然后就说:“我也不是非要知道,你不想说就别说了。不过齐瑾,不管林自华说了什么,你都别放在心上。”
“只是一个外人的看法而已。”
“外人?”齐瑾反问:“你不是喊他哥吗?”
林有乐心想那是林自华他让我喊的,但没这样开口,而是带一分戏谑的看齐瑾,试图把气氛调动得轻快,就道:“我喊哥归我喊,又不是你的。”
齐瑾抿起嘴唇。
秋高气爽,大太阳当空照。
高高大大的齐瑾,影子缩在脚边小小一团,因为跟林有乐站得近,都快纠缠在了一起。
林有乐看他闷闷的没说话,就知道自己调动气氛失败了,主动坦言:“他让我喊的。其实我跟他不熟,只是同村而已。”
“他让你喊就喊。”
“那他让我喊,我总不能不喊吧?”
“你怎么不喊我?”
“我哪没喊了。”林有乐跟他算账,“不喊过你小齐齐么?”
齐瑾:“……”
“好了好了,小齐齐生什么气呢。”林有乐故意撞了他一下,“气量大一点嘛,今天不是才忍住情绪了吗?”
齐瑾见他神色这样轻快,又有闲心思逗自己,应该没听到林自华说的那些胡言乱语,心中暗松口气,回过神来后背都沁出了汗。
他嘀咕:“气量大不了。”
“说什么呢,大点声,又不是小姑娘。”
“我说我气量大不了!”齐瑾如他所愿的提高了声音,大白天的,站在人家小区门口冲林有乐说:“你不是从小暗恋他吗?我看着你一口一个的哥喊他,心里窝火!”
“什、什么?!”林有乐都被自己的口水呛着,咳了两下,反问:“我从小暗恋谁?”
齐瑾不说话了,拉长了脸看他。
林有乐当然也不是没听清才让齐瑾重复的,只是震惊而已,所以不需要齐瑾再说,他就快速道:“怎么可能,我都说了我跟他不熟,小时候可能见过面,但这都多少年过去了。”
齐瑾说:“骗人。”
“我什么时候骗你了?”
“就上次运动会,你说你才跟你的小哥哥见过面!”
林有乐:“……”
他有说吗?
努力想一想。
呃,好像有?当时是齐瑾闯完祸发了一同病然后顺势告白,因为自己大发慈悲的不予追究就尾巴翘到了天上、非常得意,于是忍不住泼了冷水。
好家伙,这都隔了多久。
他随口打发人的,能让齐瑾记到现在?
林有乐搡了他一把,揽着站在原地不肯动的齐瑾往小区外走,说:“齐瑾,你还是不是大男子汉了,心眼那么小,针眼都没你心眼小。”
齐瑾闷闷不乐:“你就会转移话题,你知道我拿你没办法。”
“我没转移话题。”林有乐无奈,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太难受了,只好坦白,“我骗你的,哪有什么从小喜欢的哥哥,也没刚见面。要不是你堂弟要我帮忙去开家长会,我都不知道他。”
齐瑾当然不相信。
“有个从小喜欢的人”这事林有乐两辈子都说了,形容词也一模一样,可信度百分百!反倒是现在这句,明显就是无奈了想随便打发人。
敷衍味道太浓了。
林自华……
林自华。
齐瑾看过林自华的详细资料,那么轻的年纪,说是天才不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