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很高兴。

    而且齐瑾真是几年如一日的单纯和……好骗。

    齐瑾喝了酒,他也喝了,还是以老朋友见老朋友开心的架势来喝,一杯接着一杯,同时故意聊一些毕业后的经历。

    聊着聊着,自然而然就喝多了。

    齐瑾的酒量稍微比他好一点,但他虽然喝醉了,意识却也还清明,记得自己家庭住址。

    只是齐瑾问起的时候,他只说自己没醉还要继续喝。

    齐瑾就把他带到了酒店楼上的房间。

    说起来有些丢人,快三十岁了,但林有乐并没有任何实战的经验。只是对于今天会发生的事,他做了十几个预案,包括今晚发生了他设想之内的事之后如何解决。

    他看了很多片子,学习过自己怎么做润滑。

    尽管脸都感觉烧完了,还是能坚持下去,他还获得了一股自己十几年来都没有过的孤注一掷的勇气。

    谁叫高中那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让他惦记着念念不忘了十来年。

    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自卑内向,贫穷的、什么都不懂的乡下人,虽然匹配齐瑾远远还不够,却也是正儿八经的公职人员。

    他有那个底气,也有那个勇气和信心为自己的幸福搏一把。

    ——尽管那个幸福不是一辈子,只短到一天,甚至只有几个小时,他也想试一试。

    起码让自己下半辈子不都在后悔和幻想中度过。

    所以他借着醉意胡说八道,幸好他喝醉容易上脸,因为说那些羞耻的话而红起来的脸完全可以推脱给酒精。

    再然后,齐瑾把握不住了。

    在齐瑾抱上来的时候,林有乐又紧张又激动,心情像是打翻了厨房里所有瓶瓶罐罐,五味杂陈。

    说不清道不明。

    毕竟他还是在醉酒的状态,虽然齐瑾也喝醉了……

    两个喝醉的成年人在酒店房间里,还在房间浴室里,还光着身子,会发生点什么事都非常正常!

    可他就是矛盾。

    既希望齐瑾能君子一点,又希望他能禽兽一点。

    然而很快他就知道,让自己矛盾的不仅仅是这么个初始动作。

    接下来的一切,让他更煎熬。

    齐瑾他妈的……

    看着挺老练的一个富家公子哥儿。

    ——竟然他妈的是个雏儿!!

    第92章 死缠烂打

    林有乐关于那晚的记忆只有疼。

    第二天起来浑身酸痛,感觉身上没有一根骨头一块肉是好的。

    但看到手足无措、眼看慌得都要哭的齐瑾,还是得故作镇定,说出那番早在肚子里打了千百遍的腹稿。

    他的一番话,成功把没有见过世面的齐瑾唬住。

    出乎意料,又似乎情理之中。

    ——他别有企图的灌醉齐瑾,想办法让他送自己到房间,再进浴室洗澡,之后借着酒精壮胆,终于得偿所愿。

    他简直连怕都不觉得了。

    像做梦一样。

    只是梦里不会那样疼。

    但用卑劣的手段算计来的感情,终究不是他的。

    齐瑾不知道拒绝。

    就像是在高中,他们闹掰了也没有明确的拒绝或者说什么,只是冷战,然后无疾而终。

    他就是利用了齐瑾这种明明是天之骄子,却十分好脾气不会对谁红脸,也很善良的品性,来下一场豪赌。

    赌输了,无伤大雅。

    赌赢了。

    他就是人生赢家。

    他没想过,输了得赔上一条命。

    林有乐闭上眼,又想起那在记忆中非常绝望的遭受撞击后天旋地转的画面,在惊恐下,眩晕带来的难受都没那么强烈,他本能的想起去抓齐瑾,却看到齐瑾义无反顾的扑向了庄梓俞。

    每想一次,就心死一次。

    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或许在猜测这个齐瑾是平行世界的齐瑾时,也不应该放任对方靠近。

    弥补什么遗憾弥补?

    眼不见心为尽。

    林有乐到底还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他做了梦,光怪陆离。

    梦到自己刚下班,拿出钥匙进门,屋子里有个人,背对着自己,他感觉很熟悉,像是齐瑾,但身后却另有一个声音:“乐乐,他是谁?”

    身后的声音分明也是齐瑾的。

    他无端的心悸,吓了一大跳,然后就睁开了眼。

    天已经微微亮。

    十一月昼短夜长,时间已经不早了但天色还很暗,不过今天的确还有点早,才六点出头,宿舍其他人都还在睡。

    林有乐下了床,转头看了一眼过道,发现那边空空如也。

    他怀疑自己看错,揉了下眼睛,定睛看才发现东西收拾起来了,那张可以折叠的单人床被立在墙边。

    因为天色比较暗,看上去很不起眼。

    齐瑾呢?

    算了,管他干嘛。

    林有乐简单的洗漱了下,就换衣服下楼晨跑。

    他才出现在跑道,就远远听到有人喊:“乐乐!”

    林有乐不用抬头看都知道喊自己的人是谁,但他不抬头,对方就一边喊一边跑过来,声音越来越近,那语气跟热烈欢迎领导莅临似得热情。

    南泽学校有晨跑习惯的人不多,但林有乐还是觉得烦,瞪了他一眼!

    齐瑾本来就一直在看着林有乐,对上这一眼后悻悻的及时刹车停住身形,站在距离他四五十米的不远处,说:“我在等你……”

    林有乐看他一眼,没搭话,自顾自的跑。

    然而齐瑾腿比他长,体力也比他好。

    他跑得慢齐瑾可以配合,他跑得快齐瑾也能轻易跟上,就像是一块怎么也甩不掉的牛皮糖。

    “乐乐,我看天气预报说要降温了,你怎么还穿这么一点,好歹系个围巾啊,感冒了怎么办?”

    谁跑步还系围巾。

    跑两圈身体就热起来了。

    “乐乐,以前你也喜欢跑步,每天都要晨跑,还曾经叫我一起,你记得吗?我懒、不乐意,你叫我我就抱着你不让你走……”

    林有乐皱眉。

    “还有那个西红柿炒鸡蛋,上次在林自华那儿做的,跟你上辈子做的一模一样,加糖,很甜。乐乐,你一直以为我喜欢吃西红柿,但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只是因为那是你做的,我才不讨厌!”

    “还有……”

    林有乐已经绕着宿舍楼跑了一圈半,不知道是不是气温降下来了,还是因为身边有一个人从开始一直叨叨叨到结束,他还真跑得有点累。

    慢慢停下的时候,他不耐烦的看向齐瑾:“你说够没有?”

    这会儿的齐瑾可看不到林有乐眼里的不耐烦,只知道费了那么多口舌,好歹让人搭理自己了,眉飞色舞道:“如果你没听够我可以继续说!”

    “我完全不想听,就是听你说那么多,口也得干了,赶紧去买水吧。”

    齐瑾眼睛微微一亮,问:“乐乐你这是在关心我吗?”

    林有乐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不再跟他说话,回宿舍换衣服再去食堂。

    齐瑾就像是跟屁虫一样亦步亦趋的跟在他后面。

    林有乐问他有意思么。

    齐瑾说有。

    果然真就印证了那一句话“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林有乐也是第一次见识到齐瑾的厚颜无耻。

    不过没事,他有时间清静——那就是勤工俭学的下午放学时间段。

    林有乐负责一楼十二窗口,戴着帽子和透明面罩,基本上是看不太清楚脸的,但他才帮一个小女生打完狮子头,就听到一个阴魂不散的雀跃声音:“乐乐乐乐,我来了!”

    ——齐瑾排在了打饭的队伍里。

    虽然窗口多,但因为学生也多,所以打饭的窗口人也不少。

    林有乐很是公事公办的给齐瑾打菜,当然,秉持着私心和被烦一整天的怨气,他颠着勺抖抖抖,给齐瑾剩下一堆土豆和几块鸡肉。

    反正也就这么短短半分钟,很快就……

    感觉过去才没多久,林有乐又看到了齐瑾,看他眉飞色舞的喊,还说他做的饭菜真好吃,跟上辈子一模一样。

    如果不是有职业素养,林有乐能把饭勺里的饭直接扣在齐瑾脸上——

    食堂的饭菜压根就不是他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