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说什么总是不需要理由,而不说什么却有各种借口,比如不合时宜,比如没有必要。
等到了洛颐云的墓前,她看到墓碑上那张遗像,心中忽地一痛。什么叫做“看了也认不出来了”?这相片上的人,难道不是他吗?这冰凉泥土下埋葬的人,难道不是他吗?怎么会认不出来。端正的眉眼,柔顺的头发,当年他们一群人中最完美的那个青年,走到哪儿都要惹小姑娘偷看的洛颐云。
沈曾莉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他而心痛,还是为了他们之间逝去的友情而心痛。
风在呜呜地吹,她转过身去,看到站在后面的洛小姐,说:“颐云不是故意的。”
“什么?”
“不是故意把那个教授介绍给你的,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你当时没有地方住,他只是想帮你。”沈曾莉又回头看了一眼那遗像,说,“今天正好当着你们俩的面,我来帮你们澄清误会。洛淼,我知道你是不会主动问的,而他也不会主动解释的,对不对?洛淼,不要再怪他。”
洛小姐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说的什么事?太久了,想不起来了。”
她看向墓碑。这张照片其实选得不太好,不够清晰不说,人的表情也略显拘谨生硬,看那嘴角上扬的线条,竟像是生生添上去的一笔。但这也不能怪她。当时找遍了洛颐云的身边物品,竟发现他一张近照也没有,唯一留下的一张照片,还是一张合照。
那张照片来源于一次抓拍,照片上其余几人的表情都称不上十分得体,光线昏暗,东倒西歪,洛淼还记得,那张照片上的向梦州正笑得开怀。这一点都不稀奇,想从他脸上看到任何不自信或者局促的神情才是难得。而她板板正正地坐在后面,正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嘴角永远抿得死死的,也亏得她漂亮,好好一个少女才没有变成面相刻薄的教务主任。
洛小姐没有送沈曾莉去机场,她突然想起了洛颐云还有一些东西落在了以前住过的旧房子内,说是留给她的。虽不用去看也能知道,并不会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写写画画的书本或纸张,她早就不用在意了,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去处理一下为好。
沈曾莉上了一辆计程车,二人简短地道别之后,车窗缓缓升起,最终洛小姐只在黑色的窗玻璃上,看到了她自己的倒影,永远冷漠,永远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当计程车在下个拐角处拐弯时,沈曾莉忽然降下车窗,向窗外招了招手。车远去了,洛小姐还停留在原处,她想起自己刚刚忘了挥手致意。
她看向路上滚滚车流,忽然抬起手臂,向不存在的故人挥了挥手。
无论如何,现在只剩她了。
【10 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洛淼也是在这个画室暂住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画室的主人是个道貌岸然的大色狼。
开始只说是做模特,隔着几步指点她摆动作,到后来竟越来越近,还摸上了手。可洛淼毕竟不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子。她是一点都不怕的,面对此情此景,面对男人眼中的欲望如黑洞试图吞噬她,她反而觉得十分好笑。
无名的愤怒点燃了她的胸腔。摸第一下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位皮肤已如老树皮般的男教授。教授当她隐忍,当她逆来顺受,伸手又摸了第二次,却不知她的眼神只是在估算,该如何用脚下的石膏像砸中这老混蛋的头。
头破血流的场面出现后,她知道此地是留不得她了。
洛淼将自己的衣物简单打包塞入书包,然后转身去找洛颐云。
从洛颐云的住处回来时,在临近原来那个冷冰冰的家附近,她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向梦州。
当时天上在下小雨,而他倚在一个路口就像两人上次分别时那样,没有打伞,没有加衣,点着一支永远也不会燃起的烟。雨珠滚过他们的皮肤,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如他们在无人的街道中对望,没有人说什么。
这幅场景多像他们上次离别之时,像到洛淼当时都有些恍惚,还以为一切都是昨日,还以为他从未去什么美国,还以为他们从未分离过。
论比谁更沉默,洛淼显然不需要怵任何人。最后果然还是向梦州先开口了:“你看上去不太好,刚刚从哪里回来的?”
雨水在洛淼脸上肆意爬着,头发有如大块深色的海带死气沉沉地贴在脸颊,她的脸色阴恻恻的,难看极了。
向梦州向她招了招手,“你来。”
洛淼纹丝未动。
想了想,他又说:“你靠过来点,你靠着我,你会暖一些,我也会暖一些。”
洛淼真的照做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陪这个人淋雨,她猜自己真的疯了。但是想到还有人陪她疯,她似乎也疯得有勇气了些。
她听着旁边这个疯子极缓慢地说:“我来这里等你之前,先去见了你父亲。”
“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希望我们能结婚,他看上去挺高兴的,替你答应了。”
“挺生气对不对?特别想打我吧?洛淼,把这看作是一场交易,把婚姻看作是一件商品,你只会从我这里得到很多,你不会亏本的。”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得了脑癌,活不了太久,到时候,我的遗产都是你的。”
洛淼抬起头,两人的目光短兵相接,像是一场还未来得及抽刀便已见血的战争。
“为什么?”洛淼没有如之前那样,给这个放肆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她靠着他,慢慢蹲下来,薄外衣贴着他的裤腿,“为什么选我?”
“大概……因为你很好看吧。”
她问出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疑惑:“我很好看?”
“嗯。”
“你怎么能因为我的外表而喜欢我?”洛淼文化水平不高,但还依稀记得老师讲的“内在美”。她没有问出“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喜欢他的内在吗”,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她就没有“内在美”这玩意。一没好个性,二没好素养,天生爱给人摆脸色,还动不动就出手伤人。她的样貌是她的倚仗,这她一直都懂的;同时也会给她招来磨难,这她刚刚意识到。
“不然要因为什么喜欢你?第一次见你时,我看到你的头发,在阳光下,有一点淡淡的金色。其实真的很难发现,但我看到了。没有那么复杂,我喜欢你,也许只是想在天晴时看到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金色。”
他指了指自己的头,继续说:“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一个肿瘤。我不知道它是怎么长起来的,总之在我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我喜欢你就是这样。医生说癌细胞的扩散无法阻止,那我对你的喜欢也阻止不了。世界上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
“如果你实在理解不了,就像我说的,这只是一场交易,你就当我贪图你的美色,愿意以财富做交换,不好吗?”
“一般做这种交易的人,会这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吗?”她还以为,人们总会给种种目的冠以真爱的名目。
而他只是静静看着他,眼中不掺杂一丝男性对女性的欲望,只像一位老师对待提问的学生,“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呢?”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你说谎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天不是晴天,那一天很阴很阴。”
向梦州在这时忽然很开心地笑了,他笑得咳嗽起来,倚着墙喘了好久。他时而抬头看看天,时而低头看洛淼。在他低头时,他便能看到一个倔强的少女,努力地仰起脸,以一副认真到极致的神色,追讨他答案的下文。
他伸出手,手掌静静地,极温柔地,抚在洛淼的头顶。
“原来你连那一天的天气都记得呀。”他半蹲下来,“少一个晴天没关系的。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等到了洛颐云的墓前,她看到墓碑上那张遗像,心中忽地一痛。什么叫做“看了也认不出来了”?这相片上的人,难道不是他吗?这冰凉泥土下埋葬的人,难道不是他吗?怎么会认不出来。端正的眉眼,柔顺的头发,当年他们一群人中最完美的那个青年,走到哪儿都要惹小姑娘偷看的洛颐云。
沈曾莉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他而心痛,还是为了他们之间逝去的友情而心痛。
风在呜呜地吹,她转过身去,看到站在后面的洛小姐,说:“颐云不是故意的。”
“什么?”
“不是故意把那个教授介绍给你的,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你当时没有地方住,他只是想帮你。”沈曾莉又回头看了一眼那遗像,说,“今天正好当着你们俩的面,我来帮你们澄清误会。洛淼,我知道你是不会主动问的,而他也不会主动解释的,对不对?洛淼,不要再怪他。”
洛小姐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你说的什么事?太久了,想不起来了。”
她看向墓碑。这张照片其实选得不太好,不够清晰不说,人的表情也略显拘谨生硬,看那嘴角上扬的线条,竟像是生生添上去的一笔。但这也不能怪她。当时找遍了洛颐云的身边物品,竟发现他一张近照也没有,唯一留下的一张照片,还是一张合照。
那张照片来源于一次抓拍,照片上其余几人的表情都称不上十分得体,光线昏暗,东倒西歪,洛淼还记得,那张照片上的向梦州正笑得开怀。这一点都不稀奇,想从他脸上看到任何不自信或者局促的神情才是难得。而她板板正正地坐在后面,正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嘴角永远抿得死死的,也亏得她漂亮,好好一个少女才没有变成面相刻薄的教务主任。
洛小姐没有送沈曾莉去机场,她突然想起了洛颐云还有一些东西落在了以前住过的旧房子内,说是留给她的。虽不用去看也能知道,并不会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无非是一些写写画画的书本或纸张,她早就不用在意了,但是无论如何,还是去处理一下为好。
沈曾莉上了一辆计程车,二人简短地道别之后,车窗缓缓升起,最终洛小姐只在黑色的窗玻璃上,看到了她自己的倒影,永远冷漠,永远面无表情的一张脸。当计程车在下个拐角处拐弯时,沈曾莉忽然降下车窗,向窗外招了招手。车远去了,洛小姐还停留在原处,她想起自己刚刚忘了挥手致意。
她看向路上滚滚车流,忽然抬起手臂,向不存在的故人挥了挥手。
无论如何,现在只剩她了。
【10 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洛淼也是在这个画室暂住了一段时间后才发现,画室的主人是个道貌岸然的大色狼。
开始只说是做模特,隔着几步指点她摆动作,到后来竟越来越近,还摸上了手。可洛淼毕竟不是那么柔弱的女孩子。她是一点都不怕的,面对此情此景,面对男人眼中的欲望如黑洞试图吞噬她,她反而觉得十分好笑。
无名的愤怒点燃了她的胸腔。摸第一下的时候,她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位皮肤已如老树皮般的男教授。教授当她隐忍,当她逆来顺受,伸手又摸了第二次,却不知她的眼神只是在估算,该如何用脚下的石膏像砸中这老混蛋的头。
头破血流的场面出现后,她知道此地是留不得她了。
洛淼将自己的衣物简单打包塞入书包,然后转身去找洛颐云。
从洛颐云的住处回来时,在临近原来那个冷冰冰的家附近,她见到了阔别已久的向梦州。
当时天上在下小雨,而他倚在一个路口就像两人上次分别时那样,没有打伞,没有加衣,点着一支永远也不会燃起的烟。雨珠滚过他们的皮肤,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一如他们在无人的街道中对望,没有人说什么。
这幅场景多像他们上次离别之时,像到洛淼当时都有些恍惚,还以为一切都是昨日,还以为他从未去什么美国,还以为他们从未分离过。
论比谁更沉默,洛淼显然不需要怵任何人。最后果然还是向梦州先开口了:“你看上去不太好,刚刚从哪里回来的?”
雨水在洛淼脸上肆意爬着,头发有如大块深色的海带死气沉沉地贴在脸颊,她的脸色阴恻恻的,难看极了。
向梦州向她招了招手,“你来。”
洛淼纹丝未动。
想了想,他又说:“你靠过来点,你靠着我,你会暖一些,我也会暖一些。”
洛淼真的照做了。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陪这个人淋雨,她猜自己真的疯了。但是想到还有人陪她疯,她似乎也疯得有勇气了些。
她听着旁边这个疯子极缓慢地说:“我来这里等你之前,先去见了你父亲。”
“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希望我们能结婚,他看上去挺高兴的,替你答应了。”
“挺生气对不对?特别想打我吧?洛淼,把这看作是一场交易,把婚姻看作是一件商品,你只会从我这里得到很多,你不会亏本的。”
他顿了顿,接着说:“我得了脑癌,活不了太久,到时候,我的遗产都是你的。”
洛淼抬起头,两人的目光短兵相接,像是一场还未来得及抽刀便已见血的战争。
“为什么?”洛淼没有如之前那样,给这个放肆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她靠着他,慢慢蹲下来,薄外衣贴着他的裤腿,“为什么选我?”
“大概……因为你很好看吧。”
她问出了心中长久以来的疑惑:“我很好看?”
“嗯。”
“你怎么能因为我的外表而喜欢我?”洛淼文化水平不高,但还依稀记得老师讲的“内在美”。她没有问出“喜欢一个人难道不应该喜欢他的内在吗”,因为她忽然意识到,她就没有“内在美”这玩意。一没好个性,二没好素养,天生爱给人摆脸色,还动不动就出手伤人。她的样貌是她的倚仗,这她一直都懂的;同时也会给她招来磨难,这她刚刚意识到。
“不然要因为什么喜欢你?第一次见你时,我看到你的头发,在阳光下,有一点淡淡的金色。其实真的很难发现,但我看到了。没有那么复杂,我喜欢你,也许只是想在天晴时看到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金色。”
他指了指自己的头,继续说:“你知道这里有什么吗?一个肿瘤。我不知道它是怎么长起来的,总之在我意识到的时候,它就已经在这儿了。我喜欢你就是这样。医生说癌细胞的扩散无法阻止,那我对你的喜欢也阻止不了。世界上的事情没有那么复杂。”
“如果你实在理解不了,就像我说的,这只是一场交易,你就当我贪图你的美色,愿意以财富做交换,不好吗?”
“一般做这种交易的人,会这么坦诚地说出自己的真实意图吗?”她还以为,人们总会给种种目的冠以真爱的名目。
而他只是静静看着他,眼中不掺杂一丝男性对女性的欲望,只像一位老师对待提问的学生,“你怎么知道他们不会呢?”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你说谎了,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一天不是晴天,那一天很阴很阴。”
向梦州在这时忽然很开心地笑了,他笑得咳嗽起来,倚着墙喘了好久。他时而抬头看看天,时而低头看洛淼。在他低头时,他便能看到一个倔强的少女,努力地仰起脸,以一副认真到极致的神色,追讨他答案的下文。
他伸出手,手掌静静地,极温柔地,抚在洛淼的头顶。
“原来你连那一天的天气都记得呀。”他半蹲下来,“少一个晴天没关系的。以后,你的生命里会有很多个晴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