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还能将陆斯砚放在家里。

    下午就很悬了。

    江若乔也很能理解,所以说好了,只要她有空,下午这几个小时陆斯砚就跟着她。

    陆斯砚家离公寓也有一段距离。

    老板娘名下的这个公寓是商住型的,一层都有差不多二十多家,人来人往也很杂,有的在做生意,有的则改装成民宿出租,杂也有杂的好,来来往往都不会引起注意。江若乔也就将房门号给了陆以诚,老天可以作证,这完全是对陆以诚人品的肯定。

    父子俩到的时候,江若乔也才收工回来。

    连衣服都没来得及换,还是那一身汉服。

    这是一身浅紫色的齐胸襦裙,裙摆是技艺精湛的刺绣,因为是夏季汉服,质地柔软。

    江若乔的皮肤极白,夸一句欺霜赛雪都不为过。

    她的相貌气质与汉服可谓是相辅相成,这也是老板娘舍不得的原因。

    目前老板娘也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比江若乔更适合的人选。

    她年轻,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眼神清澈,身上有一股书卷气,更难得的是,她有舞蹈经验,举手投足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轻盈飘逸。

    从来没真正见她这幅模样的父子俩呆住了。

    陆以诚还好,他的视线在她脸上停留了几秒后,眼睑低垂,再抬眸时,一脸平静。

    陆斯砚身为江若乔的最大迷弟,围着她走了两圈,哇哇哇的直叫,“这也太好看了,这衣服好好看!以前怎么没见你穿过!”

    陆斯砚口中的“以前”,对于江若乔来说,也算得上是未来了。

    果然如此,即便是那个未来的自己,也没有一直在这一行。

    “这是我的工作。”江若乔也不愿意解释太多,她太累了,懒洋洋地侧过身子,对陆斯砚说道:“进来吧。”

    陆以诚今天是白衣黑裤,还背着一个黑色的书包。

    “我先走了。”

    “嗯。”

    江若乔目送着他走出几步后,这才关上了门。

    陆斯砚真的被教得很好,这会儿只是傻乎乎的站在玄关处的地垫上,不敢到处跑,也不敢乱看。

    “没有你的拖鞋。”江若乔顿了顿,“直接打赤脚吧。”

    陆斯砚弯下腰脱了鞋子。

    江若乔这才注意到他背了个小书包,鼓鼓囊囊的。

    她伸出手掂了掂,“你这装了什么啊,这么重。”

    陆斯砚跟献宝一样,赶忙取下书包,拉开拉链,胖乎乎的爪子从里面拿——

    一个橙子!

    一个苹果!

    两瓶养乐多!

    两个盐焗味鸡蛋!

    还有一盒提拉米苏味的百醇。

    江若乔失笑,“你春游呢?”

    陆斯砚纠正她,“给你带的。”

    “?”

    陆斯砚指着这些说,“都是你爱吃的!”

    江若乔想了想还真是……她拿起那盒百醇,“别的倒算了,这个我可不爱吃。”

    陆斯砚瞪圆了眼睛,感觉自己的人生受到了欺骗,“不可能!!”

    “我确实不爱吃甜口味的零食。”就连奶茶都不怎么爱喝。

    养乐多算是……例外叭?

    陆斯砚:“不爱吃,为什么以前总是跟我抢?!”

    他还以为妈妈很爱吃呢。

    江若乔摸了摸下巴,“人的口味总是会变的嘛。”

    而且说不好那个未来的她,是为了让小孩少吃点零食,所以才说自己爱吃呢?

    陆斯砚:“……”

    每次吃百醇,妈妈每次都要抢走一半!

    受伤了。

    江若乔:“虽然我不爱吃,但是是你给我的,等下我吃一半好不好?”

    是不是感觉很荣幸呢小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