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就有了着落。

    又行了几里,山路逐渐平坦,眼看就来到平原,不久就见搭建的几处帐篷,围出了一片空地。

    “太子,这是我和部下的营地所在。”

    “我们平日里伪装成游牧民族,放羊打猎卫生,因此带着帐篷,这样就不会惹人怀疑了。”

    刘总兵解释道。

    林修炀道:“明了。”

    太子一向话不多,刘总兵倒也不奇怪,他以前做过太子的弓箭教习,对太子的脾气也有一些了解。

    说是部下,其实也没几个人,拢共凑不出一支小队。

    刘总兵将扛着的獐子放下,招呼来自己的下属。

    “今天大丰收啊,一只白虎一只獐子,虎肉俺还没吃过呢。”一个长相十分粗犷的大汉笑道。

    他也注意到了这个小孩,有些眼熟,于是问道:“这娃娃是怎么回事?”

    片刻有了猜测,心中惊疑不定,“莫不是?”

    “还不赶快参见太子。”刘总兵哈哈大笑。

    “是了,俺就说怎么这么熟悉,站岗的时候俺铁牛还见过太子来着。”铁牛激动行礼,“参见太子!”

    其他人紧跟着一起行礼。

    “免礼。”林修炀颔首,吩咐刘总兵道:“快去把这三七熬成汤药。”

    “你去吧,多做点饭,再上点好酒,今日必须痛饮。”刘总兵接过三七,又递给了一个下属,然后对林修炀道:“太子请上座。”

    林修炀自然不推辞,带着闻世坐在上首。

    铁牛等人激动不已,各自就坐,铁牛道:“这白虎?”

    “太子的宠物。”刘总兵解释。

    “朋友。”林修炀更正。

    刘总兵正色,看来太子对这个白虎的感情还挺深,不过这样通人性的白虎,说之神兽也不为过。

    当朋友也是应该的。

    不久后好酒好肉都上了桌子,席间自然说了不少话,刘总兵等人为太子的遭遇几欲流泪。

    林修炀反而没什么表情,小心翼翼地给闻世喂着汤药。

    闻世哭得脸都皱了起来,但他又不是个小孩子,没有理由拒绝吃药。

    而且也很苦恼,如果自己是人类,口齿灵活,他就可以一饮而下,但是这猫科动物的嘴巴,最多只能舔一舔。

    而舌头作为味觉器官,每舔一口都是钻心的苦。

    林修炀看得又舀了一勺汤药,呼呼吹了两下,然后送到闻世嘴边,“赶紧喝完,喝完就可以吃肉了。”

    闻世看着桌子上加了调味的肉,口水直流,也就没觉得那么苦了。

    喝完就吃肉,一切都是值得的!

    刘总兵见林修炀和白虎的互动,心里涌上一些感慨。

    以前太子虽然听话,但也总是娇生惯养的金枝玉叶,自然事事都需要下人的照顾。

    现在两年没见,太子居然都会照顾别人了,真是长大了许多。

    酒足饭饱之后,众人引吭高歌,好不快活。

    又晚些的时候,刘总兵安排太子一个帐篷入睡,又吩咐一人马上往将军府里送信。

    信是写给大司马的长子的,告诉他太子已经找回,可以开展下一步行动了。

    刘总兵留下了一套新衣后就退下,帐篷里安静了许多。

    因为受了伤,闻世已经在床上睡下,林修炀自然是不在意的,他早就习惯了白虎的气味。

    睡在一起他很安心。

    林修炀打算洗个澡再睡,虽然在山洞里每天都会清洗,但却很久没有换过衣服了。

    洗澡不换衣服等于没洗,因此林修炀总觉得自己身上很脏,今天又有热水又有新衣,当然要好好洗一洗。

    过不久,就有下属送来一桶热水和毛巾。

    林修炀褪去破烂的乞丐装,白嫩的肌肤露出,虽然风吹日晒两年,却一点没有老化的样子。

    把自己浸泡到热水里后,林修炀舒服地呼出一口气。

    不知道多久没有这样好好洗过一个澡了,林修炀躺在水桶里闭着眼睛。

    现在这一刻,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用想去想。

    两刻钟后,林修炀从桶中出来,桶里的水还是清澈的,说明他并没有很脏。

    但是林修炀这才觉得自己洗干净了,因为不用再套上那件破衣烂衫了。

    他拿起刘总兵送来的衣服,是普通的面料,普通的款式,但是比起乞丐服来说,要舒服许多。

    现在这情况,林修炀当然不会在意穿着,他把衣服穿上,一丝不苟。

    洗完后他让下属把水抬了出去,左右还睡不着,就坐下看起了兵书。

    半个时辰后,林修炀见天色已晚,就要上床睡觉,正打算吹灭蜡烛。

    忽然嗖声响起,林修炀退了一步,一只匕首直愣愣地划破了帐篷。

    林修炀瞳孔一缩,当即把桌子上的兵书往怀里一揣,然后就要去叫醒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