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手要落不落,准备往大哥头上放,大哥满脸写着高兴,一双丹凤眼微微上挑的眼尾仿佛在诉说着他对赵日天的爱意。

    但这么多年,以赵日天对裴乐的了解,对方眼里根本不是爱意,而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

    赵日天一直都知道,程易对于裴乐来说不一样,如果他能勉强算得上是裴乐的朋友,那程易就是裴乐的祖宗。

    可这位祖宗不干好事儿,打架斗殴进了监狱,整整七年,赵日天看着裴乐越来越压抑,话越来越少,能动手绝不逼逼,好好儿的书不读非得休学来守着程易这一亩三分地。

    程易是个地头蛇,裴乐之前,程易就是这一片的大哥。

    而今天,绝对是一个值得放鞭炮的好日子,因为裴乐他祖宗,程易,今天出狱!

    赵日天以为,今天这种日子裴乐怎么也要请个乐队再铺条红毯来迎接程易,毕竟裴乐想了程易那么多年,好不容易盼着人出来了,不说激动的风不流涕也淌吧那至少也应该哭一下表示表示。

    可裴乐不,如果不是裴乐刚才发了那么久的呆,赵日天都以为裴乐对程易出来不出来压根儿就不在乎。

    “我……”赵日天感觉自己的舌头拧的跟麻花一样,怎么着都捋不直。

    裴乐横了赵日天一眼,小赵非常不争气的打了个哆嗦。

    乐哥的眼不是眼,是寒风刀刀剐他脸。

    在两个人的期待中,铁门缓缓打开,裴乐是真期待,赵日天是期待裴乐的期待。

    程易出现在裴乐眼前的那一瞬间,裴乐双眼直勾的盯着程易,手上的劲儿恨不得把方向盘跩下来当项链套程易脖子上。

    “哥……”裴乐喃喃。

    裴乐第一次见到程易是春天,程易进去是夏天,乍一看两个人之间好像只隔了一个季节,可实际上是整整七年。

    七年来,裴乐自认为自己爱惨了程易,也恨透了程易,程易为了另一个男人抛下了他,这个认知在裴乐脑子里盘旋了七年,每每想到裴乐都恨不得吃程易的肉,喝程易的血来祭奠他长达十年的暗恋。

    裴乐下车,身形跄踉了一下,赵日天叹了口气,女人是红颜祸水,男人是纯祸水,裴乐被祸祸了那么多年,这还没发生点儿什么,就只看见一下路都不平了,赵日天知道,裴乐喜欢程易,他妈说过,喜欢这种事情,要么爱而不得,要么得而不爱,两者都容易让爱人的那一方变成变态。

    裴乐是前者。

    太阳有些晃眼睛,程易微微眯眼用手挡了一下阳光才看清楚朝着自己走过来的这个剃了个寸头,左边耳朵上还戴着个耳钉,眼睛还跟小时候一样又细又长的人是从小就跟着他的那个小弟。

    “裴大头?”

    裴乐身形一僵,快速跑到程易身前一把把程易搂进了怀里。

    第3章 你吃猪饲料长大的吧

    “哥……哥,哥,”裴乐不停的叫着哥,两只手越收越紧,似乎是认定了自己只要松手,程易会突然不见了。

    藏了十年的感情不断地撞击着裴乐的内心,撞的他身形不稳,脚步踉跄,有口不能言,有字不成句,只能一遍一遍的叫着哥。

    “裴大头,”程易感觉自己呼吸都在逐渐变得困难,他不想才出幺幺零又进幺二零,而且抱着他的这小子劲儿大得出奇,怎么说程易也是个身高189,体重正常的三十五岁成年男性,但这会儿程易感觉自己的脚都他吗快离地了——没错,裴乐把他抱了起来……

    “你给我松开,”程易想薅裴乐头发,结果手放上去一抓,捏了把空气在手上,程易松手放过了空气又把手放在了裴乐耳朵上,接着用力一拧,“我让你给我松开!”

    “哥,”裴乐声音不稳,细听之下甚至在微微发颤,“让我再抱一会儿,就一会儿,哥,求你了。”

    一旁的赵日天都惊呆了,他乐哥魂儿被勾走了,这个叫程易的老妖精直接把一头狮子变成了一只狮子狗。

    赵日天还记得,三天前自己去找裴乐的时候看到的那一幕,那简直就是个凶案现场。

    如果不是他拼死拉架,杨明很有可能命丧当场。

    偏偏他乐哥一脸无所谓,“死了就死了。”

    赵日天怒吼,“你哥刚要出来,你就想进去?你俩玩儿接力呢?”

    裴乐淡淡的撇了他一眼,“做他做过的事,去他去过的地方,不浪漫吗?”

    玩儿的一手血色浪漫,把小赵吓的肝儿颤,当时小赵甚至想让他乐哥去公安局备个案。

    “裴大头,”烈日下,裴乐的怀抱热情似火,烤得程易满头大汗,“能不能进车里说,你他妈吃猪饲料长大的吧?劲儿那么大。”

    裴乐曾经很讨厌裴大头这个绰号,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从小就头大,脑袋和身体比例不成正比,跟同龄人比起来,他的脑袋能比别人整整大一圈。

    在他父母没出事之前,家里的亲戚每次看见他都会真心夸赞:这孩子,一看就聪明。

    这么被夸了几年,裴乐也觉得自己很聪明,直到遇到程易,聪明这个词被对方换成了傻子。

    两个人第二次遇见,裴乐身上穿着程易的衣服,一件外套直接从脖子盖到了脚脖子,让裴乐度过了一个安逸温暖的春天。

    春末夏初,裴乐手上拿着讨来的馒头正准备大快朵颐,没想到程易从天而降抢走了他的馒头。

    那时候裴乐想,什么英雄都是从天而降的?都是骗人的,从天而降的不一定是英雄,也有可能是仇人。

    虽然裴乐身上还穿着程易的衣服,但他还是为了一个馒头追了程易一个上午直到追到程易的台球室里。

    裴乐用事实向程易证明了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肯坚持,裴乐的鞋在无数次追赶中不知道落在了哪里,身上的衣服已经脏的完全看不出颜色,脸上的泥厚的都能种花,脖子细的看起来像是承受不住他那个脑袋。

    可就是这么一个身体瘦弱的小东西,追了程易整整一个上午,程易也很惊讶,他抢裴乐包子完全是为了报衣服的仇,裴乐留给他的内裤勉强维持住了他最后一丝体面,可程易原本可以更体面。

    “这该不会是个傻子吧?头这么大。”程易当时真的这么以为。

    裴乐开始不应,后来程易又换了几个绰号裴乐就应了,程易起绰号的本事跟他妈瞎子摸大象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步这瞎子会摸哪儿。

    当然,只能程易叫,别人要是敢叫这三个字,裴乐立马可以让他见识见识什么叫做铁头功。

    太久没听到这三个字,一出声裴乐眼眶立马就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