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夫人看看闻越雉,摇头道:“不担心。”

    ——

    吃过早餐后,两人休息了一会才出门。

    他们沿着湖畔慢慢地走,感受暖阳带来的温热感。

    10点的太阳不如正午的那么热烈,却也似一颗子弹,快速打碎了那面墨绿的镜子。

    镜子碎成千万片,阳光落在上面,犹如宇宙星辰都杂糅进了湖水里。

    这种惬意舒适的时刻总是会让人想到相似的场景。

    “我以前在伦敦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坐在公园的长凳上静静地看日落。那时候的感觉就和想在一样。尘世的喧闹都与我无关,我只需要感受当下。”

    江晚余牵着闻越雉的手,不停大幅度地晃动,抬起、落下,好似小时候常常玩的弱智小游戏。

    还在学校的时候,江晚余一旦遇上课业上的问题或者工作上的压力,他便会跑到学校附近的公园坐着,一座就是一整天,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看,只是呆呆地放空。当烦恼从脑中摘除时,剩下的便只有无尽的快乐。

    但他也不是每次都在公园,偶尔会选择一条路线,带上相机,一路走一路拍。从日出走到日落,从白昼拍到深夜。

    闻越雉没有体会过这种生活,太小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他都记不清了,能记起来的只有要求与命令。

    “我前几年也去过伦敦,但那时候是因为工作才去的,只是待了短短两天,甚至都还没仔细地看看伦敦地全貌就离开了。”闻越雉的语气中有些许落寞与遗憾。

    江晚余心里咯噔一下,心道,得亏你去了,不然就遇不上了。

    “但我们还年轻,未来的时间还很长。以后想去的地方我都陪你去。”

    闻越雉点点头,说好。

    他也想同江晚余一起,在不同的地方留下两人独有的回忆。

    他想起江晚余去漠河那几日,思念如蛊虫一样侵蚀着他的身体与神经,有一天半夜他甚至收拾好了行李箱,就差出门去机场买张机票飞到江晚余的身边了。

    但他冷静下来后想着不行,至少现在是不可以的。

    要等实权完全掌控在自己手里才行。

    骸骨教堂确实很壮观。

    绘有彩墨的骸骨有序地排列着,让江晚余想到了《寻梦环游记》里的那些骷髅。但闻越雉感到有些不适,两人没待多久就离开了。

    午饭随便找了个小餐馆吃了当地的特色菜。

    江晚余仍然不太习惯吃除了中餐以外的东西,幸好餐厅的特色意面味道很不错,才不至于让江晚余只吃几口。

    午饭过后,他们回了住处。

    他们所住的房间里有一张吊椅,吊椅平常都是放在室外,但前几日下了几场雨,钟夫人便把吊椅移到了室内。

    江晚余见午后的阳光那么好,就把吊椅又搬了出去。

    可只有一张吊椅,不够两人坐,想了一下,他干脆又把吊椅搬了回来。折腾了半天,最后放了两张屋内的凳子在外面。

    然后两人就坐在阳台上晒太阳。什么也没做。

    头顶是碧蓝如洗的天空,眼前是清晰可见的山峰,山巅上有雪覆盖,薄薄的一层,宛如雪白的面纱。空中偶尔有鸟飞过,只一秒,便又飞走了。

    闻越雉指着面前的山问道:“那座山是什么山?”

    “阿尔卑斯。”江晚余答道。

    “我小时候,特别爱吃阿尔卑斯的棒棒糖。小学旁边的商店老板骗我,说阿尔卑斯的棒棒糖真的是在阿尔卑斯山上做的,我信以为真,于是那段时间我就总去他那买。”

    说完他就想收回刚刚说的话,结婚这段时间,好像自己的糗事都是自己爆出来的,抖得个一干二净。

    他沉默了半晌,侧过脸个给自己嘴巴重重的拍了一下,暗骂道,叫你乱说。

    “那个糖好吃吗?”

    江晚余不明所以:“什么?”

    “阿尔卑斯的糖,好吃吗?我小时候没吃过。”

    江晚余愣了半晌。

    只听闻越雉继续说道:“其实我小时候不怎么吃零食,家里不允许。”

    江晚余有些愕然,回答道:“就是糖果的味道。没什么特别的。”

    闻越雉「哦」了一声,没再说话。

    他们在阳台坐了很久,暖阳晒得他们有些困,江晚余的眼皮不住的往下掉,阳光更是刺得他有些睁不开眼。

    闻越雉见他这样,开口道:“进去睡吧。”

    进屋之后,两人一起睡了个午觉,一直睡到傍晚时分。

    他们这次旅行不像旅行,更像是在这生活了很多年的人,日子过的平淡如水。

    可生活就是这样。

    细水长流。

    ——

    第三天,江晚余和闻越雉再次进入了第一天来时的那家店。

    按照约定去取他们的木雕小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