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定就是弟弟告诉他那个参加游戏聚会的人, 没想到, 叶秋这样的人竟然会网恋。
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冷笑,果然,再冷酷的男人,一旦碰了感情也会像个毛头小子。
下一秒。
毛头小子放下手机, 恶魔低语:“策划部交上来的推广不合格,三天内我要看到满意的方案。”
韩志业看了眼计划书,“好的。”
岑琛数着秒针,下午五点整,收到叶秋的消息:“男朋友,在楼下等你了。”
岑琛在秘书略带八卦的眼神中起身,吩咐道:“我先走了,今天准时下班。”
说罢匆匆离开,和之前的工作狂判若两人。
办公室翘首以待的其他人激动地找不到北。
“yes!我就知道今天会准时下班,不要忘记欠我的一顿饭!”助理在岑琛走后兴奋得瑟。
输了的助理不服,“什么嘛,岑总怎么会提前下班呢。”
“百炼钢化作绕指柔,再冷漠的男人碰了爱情也会变的不像自己,啊,爱情,你就是近视没带眼睛,让我找不到方向~”
“感谢人美心善的老板娘,终于可以不加班了,沉迷加班日益消瘦啊我的小脸都憔悴了不少!”
“啧啧啧,应该是人美心善的姑爷吧,喏看楼下。”
岑琛下去的时候,叶秋已经在一边候着了,一身得体的灰色西装,布料考究难掩奢华之气,但扣子没有规规矩矩的扣在该有的位置,墨色碎发随风而动,和普通人相比多了一些潇洒,身姿挺拔,有着青年和少年杂糅的特有异彩,吸引了一众在附近工作的人的目光,蠢蠢欲动。
岑琛出现时,附近的人都后悔没有先一步上去搭讪,叶秋熟练接过岑琛的东西顺便打开副驾驶,才意识到两人关系匪浅。
岑琛之前不明白为什么公司里的女员工都喜欢让男友开车在楼下接送自己,此刻感受到其他人羡慕的眼神,心里有些美。
坐上副驾驶,这次不用他暗示,叶秋顺势替他系好安全带,“打扰你工作了吗?”
“没有。”岑琛笑道,“刚好到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
车子离开,仍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尤其是主人公之一岑琛公司的私下员工群。
“岑总的男朋友好帅啊,简直是gay圈天菜!!!”
“如果是这样的妖精,可以理解岑总了。”
“有这样的男朋友我也第一时间下班,晚一秒都是对他的不尊重。”
两人一起在叶秋的出租屋内吃了晚饭,吃过饭后岑琛垂眸,已经在思考怎么搬家了,这种事情不能他开口,否则显得很不矜持。
绞尽脑汁找借口,“住在这里好不方便,离市区有些距离不说隔壁还有邻居,不如”
“我觉得买一去你家住?”叶秋以为是他住不惯出租屋,说到一半看到他还是不满意的表情,试探性建议。
指尖收紧,听到最后眼前一亮,松了口气。
岑琛扭捏的点点头,“住在我那里,嗯,交通比较方便,空间也大。”
就算岑琛不提,叶秋也在考虑购置一套房,现在能同居也算是意外之喜。
既然决定要搬家,也不再拖延,说干就干,他本身的东西并不多,两个人收拾的很快,甚至不用搬家公司,行李箱和一个纸箱就可以全部带走。
岑琛的楼层在四十六楼,采光极好,将近三百平的大平层,270度江景,一梯一户。
最吸引人视线的是落地窗外美丽的一线江景,一瞬间仿佛穿越回七十年代拥有了整条帝江,在寸土寸金的帝都市区拥有这么一套江景房,称一句人生赢家不为过,更可况单单一个门也大有来头,德国的手工雕花铜门。
四室两厅,有一室被做成了书房,整体黑白灰色调,很附和霸总气质。
除去主卧还剩余三个房间,他们将东西放在玄关处,叶秋垂眸看着岑琛不说话,明显在等他开口选房间。
岑琛突然发现房子太大也有不方便的地方,现在就很不方便。
叶秋侧身,“不如这个,里面好像有私卫?”
“那个是保姆房。”岑琛瓮声瓮气道。
不等叶秋再问,他先开口,“这、这个是我我朋友住的客房。”
“最后这间是书房。”
偌大的平层找不到一个可以住的房间,司马昭之心,暴漏无遗。
叶秋哪里没看出来他的意思,故意使坏,“住一间吗,会不会不太好。”
“你就不想和自己男朋友同居吗?”
叶秋不为所动,轻声道,“住保姆房也算同居。”
岑琛颦着眉认真道,“我怎么可能让自己的男朋友住其他人睡过的房间,更何况是保姆房。”
他睡过的当然不算。
叶秋轻声问道,“会不会太快了,不如再过几天。”
别人确认关系需要三个月,而他们一天就解决了,两天同居这个速度说出去未免有些惊人。
“啊。”岑琛失望,过几天是几天,三天还是一个星期,或者是一个月。
他现在就想每天和他一起睡觉,起床,做一切情侣之间应该做的事。
叶秋轻声道,“你就我不怕我对你做些什么不该做的事吗?”
嘴角忍不住露出一丝冷笑,果然,再冷酷的男人,一旦碰了感情也会像个毛头小子。
下一秒。
毛头小子放下手机, 恶魔低语:“策划部交上来的推广不合格,三天内我要看到满意的方案。”
韩志业看了眼计划书,“好的。”
岑琛数着秒针,下午五点整,收到叶秋的消息:“男朋友,在楼下等你了。”
岑琛在秘书略带八卦的眼神中起身,吩咐道:“我先走了,今天准时下班。”
说罢匆匆离开,和之前的工作狂判若两人。
办公室翘首以待的其他人激动地找不到北。
“yes!我就知道今天会准时下班,不要忘记欠我的一顿饭!”助理在岑琛走后兴奋得瑟。
输了的助理不服,“什么嘛,岑总怎么会提前下班呢。”
“百炼钢化作绕指柔,再冷漠的男人碰了爱情也会变的不像自己,啊,爱情,你就是近视没带眼睛,让我找不到方向~”
“感谢人美心善的老板娘,终于可以不加班了,沉迷加班日益消瘦啊我的小脸都憔悴了不少!”
“啧啧啧,应该是人美心善的姑爷吧,喏看楼下。”
岑琛下去的时候,叶秋已经在一边候着了,一身得体的灰色西装,布料考究难掩奢华之气,但扣子没有规规矩矩的扣在该有的位置,墨色碎发随风而动,和普通人相比多了一些潇洒,身姿挺拔,有着青年和少年杂糅的特有异彩,吸引了一众在附近工作的人的目光,蠢蠢欲动。
岑琛出现时,附近的人都后悔没有先一步上去搭讪,叶秋熟练接过岑琛的东西顺便打开副驾驶,才意识到两人关系匪浅。
岑琛之前不明白为什么公司里的女员工都喜欢让男友开车在楼下接送自己,此刻感受到其他人羡慕的眼神,心里有些美。
坐上副驾驶,这次不用他暗示,叶秋顺势替他系好安全带,“打扰你工作了吗?”
“没有。”岑琛笑道,“刚好到公司规定的下班时间。”
车子离开,仍然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力,尤其是主人公之一岑琛公司的私下员工群。
“岑总的男朋友好帅啊,简直是gay圈天菜!!!”
“如果是这样的妖精,可以理解岑总了。”
“有这样的男朋友我也第一时间下班,晚一秒都是对他的不尊重。”
两人一起在叶秋的出租屋内吃了晚饭,吃过饭后岑琛垂眸,已经在思考怎么搬家了,这种事情不能他开口,否则显得很不矜持。
绞尽脑汁找借口,“住在这里好不方便,离市区有些距离不说隔壁还有邻居,不如”
“我觉得买一去你家住?”叶秋以为是他住不惯出租屋,说到一半看到他还是不满意的表情,试探性建议。
指尖收紧,听到最后眼前一亮,松了口气。
岑琛扭捏的点点头,“住在我那里,嗯,交通比较方便,空间也大。”
就算岑琛不提,叶秋也在考虑购置一套房,现在能同居也算是意外之喜。
既然决定要搬家,也不再拖延,说干就干,他本身的东西并不多,两个人收拾的很快,甚至不用搬家公司,行李箱和一个纸箱就可以全部带走。
岑琛的楼层在四十六楼,采光极好,将近三百平的大平层,270度江景,一梯一户。
最吸引人视线的是落地窗外美丽的一线江景,一瞬间仿佛穿越回七十年代拥有了整条帝江,在寸土寸金的帝都市区拥有这么一套江景房,称一句人生赢家不为过,更可况单单一个门也大有来头,德国的手工雕花铜门。
四室两厅,有一室被做成了书房,整体黑白灰色调,很附和霸总气质。
除去主卧还剩余三个房间,他们将东西放在玄关处,叶秋垂眸看着岑琛不说话,明显在等他开口选房间。
岑琛突然发现房子太大也有不方便的地方,现在就很不方便。
叶秋侧身,“不如这个,里面好像有私卫?”
“那个是保姆房。”岑琛瓮声瓮气道。
不等叶秋再问,他先开口,“这、这个是我我朋友住的客房。”
“最后这间是书房。”
偌大的平层找不到一个可以住的房间,司马昭之心,暴漏无遗。
叶秋哪里没看出来他的意思,故意使坏,“住一间吗,会不会不太好。”
“你就不想和自己男朋友同居吗?”
叶秋不为所动,轻声道,“住保姆房也算同居。”
岑琛颦着眉认真道,“我怎么可能让自己的男朋友住其他人睡过的房间,更何况是保姆房。”
他睡过的当然不算。
叶秋轻声问道,“会不会太快了,不如再过几天。”
别人确认关系需要三个月,而他们一天就解决了,两天同居这个速度说出去未免有些惊人。
“啊。”岑琛失望,过几天是几天,三天还是一个星期,或者是一个月。
他现在就想每天和他一起睡觉,起床,做一切情侣之间应该做的事。
叶秋轻声道,“你就我不怕我对你做些什么不该做的事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