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红著脸偏著头还是不敢看他,也不敢答话。要是难看我才不怕,就是……不难看,我才怕。

    他就像狐狸那样狡猾,虽然……不知道跟格瑞比怎麽样,但是像我这样浅薄的小笨蛋在他面前根本就是无所遁形!所以我想他一定看穿了我的心思,因为他的嘴角扯出一抹得意的笑意,两眼亮亮的看著我,很久,才终於伸手接过面巾纸。

    他一接过面巾纸,我赶忙退到沙发之後。然後我忍不住悄悄的,看著他用面巾纸在他那性感的胸脯上擦了一擦──天啦,那一刻,我居然想到了“性感”这个词,我还骂斯密斯不害臊,我其实……也挺不害臊。

    他站起身。我一见他起身,马上不由自主更往後退,他无可奈何的笑起来!

    “唉!虽然我的身体难看,你也不用离得我这麽远!你放心,我绝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我是想穿回衣服,你不是说要让我回去吗?是不是改变主意了?”

    “没有!”我慌忙摇头,“可是……你的药还没擦完!”

    那让我感觉挺内疚。

    “不擦了,再擦,会搞出事儿来的!”

    他一句话把我说的脸通红。幸好他没有再看我脸,而是直接走进客房,等出来,已经穿好了衣服。

    “你不吃外卖了吗?”

    “我反正要出去,还是……下去吃吧!”他望著我,“除非……你肯留我在这儿住一晚!”

    “不!”我马上摇头。

    “那我就走了!”他笑一笑,向著门口走了两步,又回身叮嘱,“你要把门锁好,如果有人敲门,要先从猫眼里边看看人知道吗?”

    “嗯!”我点头。

    他拉开门,却又回身看著我:“真的……很不想走!”

    我嘟著嘴红著脸不吭声,他长长呼出一口气,终於,向我扬扬手,走向了电梯处。

    我关上房门,慢慢把外卖收拾了,然後进浴室洗了澡,回到床上躺下。

    照例拿过我跟格瑞的那张亲密照看了半天,然後关了灯,感觉心里很踏实很踏实,比格瑞在身边的时候感觉还踏实。

    我坚信格瑞会一辈子保护我,绝不会不要我!但是,我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敢稍有触犯他的虎威,因为我怕他生气,怕他万一不要我,我就再也无路可退!尤其在他走的这几天,明知他很快就会回来,也明知他一定会回来,我心里还是会恐慌,还是会空荡荡的无著落处!因为,毕竟他远在天的那一边,万一……万一他被什麽人或是什麽事绊住不回来了,我该怎麽办?

    离了格瑞我一定会活不长!就算有另外一个人──例如高明峰──也会像他一样时刻关心著我,时刻愿意为我遮风挡寒,我还是会活不长!

    但是,起码象现在,格瑞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格瑞万一被什麽人或是什麽事绊住暂时──注意,前提必须是暂时──回不来的时候,我也不会再感到绝对的孤独和心悸的恐慌!

    因为,还有一个人关心我,对我好,好的就像……命一样!就好像……我妈妈还活著的时候一样!

    所以,我很踏实!

    第二十六章

    从格瑞回美国之後的第一次,我睡得很香很香!不过因为先一天睡得早,我很早就睡醒了。在床上躺了一会儿,我先起来洗了澡,然後就坐在床上看我跟格瑞的那张亲密照。一直等到格瑞打来电话,仍然只是问了问我昨天有没有好好吃饭,昨天晚上在干什麽之类!我很想告诉他昨天跟人打架的事,不过话到嘴边又缩回来,因为一旦说到那个,後面的事情就扯得多了,而我又不会撒谎,要是让他知道我昨天跟高明峰又亲又抱的,那他回来绝对会跟高明峰大打出手,那是我最怕看到的景象。

    幸亏格瑞好像急著出门,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告诉他,他就直接说了一句:“有话明天再说吧,我现在有事,挂了!”

    然後他就挂了。我拿著电话没精打采的在床上坐了一会儿,才把电话挂上。就穿著睡衣出去想做饭,才忽然想起来,昨天买的菜打架的时候全都扔了没拎回来!

    高明峰昨天没吃的那一份外卖还在冰箱里,我正想去拿出来就把这个热一热吃,门铃忽然响起来。我走过去按响通话器,正在猜想不是高明峰就是王昕,通话器里已经传出高明峰的声音!

    “小傻蛋,快开门!”

    “啊?你干嘛叫我小傻蛋?”

    “你先开门吗!”

    “不!你叫我小傻蛋我就不开!”

    我觉得我好像有点……撒娇!真的!虽然男孩子撒娇感觉怪怪的,也很丢人,而且从小到大我就没撒过娇,因为我没地方撒,连我妈面前我都很少撒。後来有了格瑞,格瑞对我好,可是他会骂我肉麻,所以我也不敢撒。但是现在,在高明峰面前,很自然的,我就会跟他撒娇,就会跟他赌气,就会跟他有什麽说什麽,因为,他一定不会骂我肉麻,也一定会哄著我!

    直觉告诉我,他一定会这样!所以,自然而然的,情不自禁的,我就是在撒娇!

    “好好好!我叫你……小璐行了吧?”果然他在说好话哄著我,“快开门!”

    “嗯~~可是,你是跟王昕一起来的吗?格瑞说,不准你一个人单独来哦!”我拖长了声音,却禁不住的咬著嘴唇偷偷笑。

    “唉!小傻蛋,好!我不叫你小傻蛋。我是给你送菜来了,你昨天买的菜全扔了,所以我今天一早就去给你买菜了。而且昨天二十三过小年,我们打架没过成,我今天来陪你一起过!”

    “啊?你又不早说!”分明是我使坏心,我还埋怨他。我赶紧按下开门键,然後我又赶忙跑进客房,飞快的脱了睡衣,再飞快的从客房衣柜里找出一套我觉得最好看的衣服,再飞快的穿上。

    还没穿好,他已经在敲门。我高声叫了一声:“等一下!”匆匆忙忙站到镜子跟前照一照,整整衣服,又拨拨头发,觉得确实挺漂亮,这才出去开门。

    我不愿意穿著睡衣见他,不单是不好意思,而是……我不想让他看见我衣衫不整的样子。

    “仕为悦己者容”!那是人性自然的反应,不知不觉的,我就在这样做!

    “怎麽这麽久才开门?”门一拉开,高明峰就问。

    我向他身上一望,就忍不住咬著嘴唇笑,因为他今天,好像也打扮的特别帅!

    他跟格瑞一样,也很注重穿著,大概有钱的公子哥儿都会有这习惯,穷人家想注重也注重不起来,不过他今天还是比平时做过更仔细的打扮。

    他外边穿著一件毛呢长大衣,大衣敞开著,露出里边穿著的一身笔挺的西服,而且,脖子上还打了领带。

    格瑞从来不穿正统西服──他有西服,但都是休闲装,因为他说他个子太雄壮,穿正统西服会觉得肩背绷得难受。连正统西服他都不肯穿,自然更不愿意打领带。

    高明峰是经常穿西服的,正统的休闲的都穿。因为他身材颀长,很适合穿西服。但他极少会打领带,就算打了也会打得很松,估计是怕勒脖子!但是今天他的领带打的非常整齐,而且还别了一支精致的白金领带夹。

    “干吗瞅著我笑?”

    “你今天……”我笑嘻嘻的,“好像打扮的特别帅!”

    “我每天都这麽帅!”他手上拎著两大袋子各式各样足够我吃一个星期的菜进屋,一直走到厨房里去,把袋子在冰箱口放下。然後走出来把大衣脱掉,搭在沙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