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小区花园分手,分手的时候曼曼在车座里困得头一点一点的。

    盛意再次提着沉重的啤酒向里走。

    这一路,他看到许多的风景,都是无法预知到的风景……

    一只哈奇围着花园打转,就是不肯回家,狗的主人端着一身肥肉在那里喊着:“肉肉,肉肉,肉肉……”

    很好笑,于是,盛意乐了。

    靠西边小区的那群大爷在那里吹牛。盛意站在那里听了一会国际形势。当他离开那群人的时候,大爷们正在说全球气候的问题。

    盛意想,当他到家,也许他们会说到全球经济了。

    他就这样慢慢走着,一直走到小区的最深处。独栋院落区。他看到了最不想看到的人,顿时,他刚刚愉快起来的心情,低落了。

    丁茗提着一个喷水壶,浇着公共的花草。似乎他现在干的工作应该交给物业去做,盛意觉着这人做什么事情都匪夷所思。

    又是一阵寒风,盛意打了个喷嚏。

    “咦?盛意,你出院了?”丁茗扭头看到了盛意,他站起来。声音依旧不急不缓的,但是确实又露初非常真诚的欣喜。

    盛意点点头,想越过他,走自己的路。

    “你才出院,魏醒怎么叫你提这么多东西呢?这大半夜的。呀,你买了这么多酒?你不能喝酒……”

    人说,许多同性恋讨厌娘,但是骨头里都有些娘。

    盛意不以为然,可今晚他发现,丁茗这人,其实骨子里,恩,娘!

    “我帮你提吧。”话音刚落,丁茗抄手接过了生意那一大袋子的啤酒。

    拿啤酒实在是太重了,出乎他大脑的意料。丁茗的肩膀顿时向下堆了一下。盛意扭头看着一边笑了下。

    就这样,盛意提着水壶,丁茗双手抱着那一大袋子的啤酒向里走着送他。

    “你眼睛没事了吧?”

    “恩,医生说,会掉一些视力。”

    “那不是要配眼镜?”

    “恩。”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想开点……”

    “谢谢。”

    “别客气,对了,我抄给魏醒好多方子,你有吃吗?”

    “……有,谢谢。”

    “哎呀,客气这干嘛,我们不是自己人吗?动物肝脏对眼睛好,明儿我找些食疗的方子……你等下我接电话……喂,等下等下。盛意,你等下,我接电话。”

    盛意站在那里,看着丁茗从口袋里拖出一根线插在耳朵里开始继续抱着啤酒,一边走路一边说话。

    “妈,不是,我刚才手里提着东西。恩……恩……恩,知道了,我二姨呢?她还在咱家啊?都告诉你了,人家家的家务事你别管。亲姐妹也不能管,赶明儿人家和好了,你又里外不是人的哭诉了。不是……我是说,你悄悄给二姨钱,叫她旅游啊,这人啊,心情不好,就该去旅行,一出去管好……”

    盛意无奈的看着那边的人越走越慢,他无奈的过去想接过啤酒自己走,但是丁茗似乎很不愿意,他转身躲了几下,干脆站到一边紧抱着啤酒开始讲电话。

    现在时间,午夜十一点正。盛意站在花池那边看到一朵角落里快要干涸的萝卜花。他颠颠喷壶,回头看下站着很远依旧能听到吵的要炸开的家。

    他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笑。

    丁茗关了电话,惊讶的看着那边的盛意,他蹲在那里很认真的浇灌着那朵要干枯的花儿……

    连付权的梦想

    “盛意。”有人拍了盛意的肩膀,盛意回头看去,却是很久没看到的老同学连付权。自从在学校提前离开之后,这些同学早已走出盛意的视线。

    连付权呆呆地看着盛意,突然伸出手指自以为熟的指着盛意的眼罩哈哈大笑起来。他的声音在魏氏的一楼大堂刺耳得很。

    盛意皱这眉头看着这个大夏天还领带卡住了脖子,白衣蓝裤,皮鞋铮亮的业务员标准套装。这人倒是没变什么,依旧一派自以为是的成熟,但是骨子里冒出来的味道就是俩字“幼稚”。

    盛意转身就走,连付权连忙跟过去。

    “别啊,我就是笑下,我去医院看你了,保安说了你那里拒绝探访。”连付权生怕进不了电梯,最后那步几乎就是一个小跳跃。

    盛意的一只独眼看着电梯,再有半个月就不用戴眼罩了,隐约着有些遗憾。自从有个这个眼罩,他无论走到哪里,总是有人好奇地看着他,会有好心的老太太问他怎么了。有一次在公车上,还有个学生给他让了个座。每天晚上,曼曼都会在超市跟盛意唠唠叨叨,在孩子看来,我喜欢你,你就得跟我玩。

    一只眼睛看到的世界其实并不小。

    盛意慢慢走向自己的办公室,他跟楼口的熟人打招呼,跟送花小弟一起进了办公室。送花小弟先是冲盛意笑了下,直接将花给了楼内的打扫大婶而后离开。

    盛意打开自己办公室的门,他的房间还是老样子,不过,今日在办公桌上多了一只不大的水晶瓶儿,那瓶子里插了两枝淡紫色的兰花。走过去,盛意拿起花瓶下立放着的纸卡,他心里默念着:“盛意:我出去开会了,这兰是昨晚开的,我偷咱爸的。别太累着,晚上一起回家吃饭,爱你。”盛意笑了下,指下沙发对连付权说:“你坐会,我马上回来。”

    连付权点点头,四下打量不停赞叹几句。盛意慢慢走到魏醒那边,打开房间,他努力深呼吸几下。以前,他知道接下来应该做什么,他会先准备好魏醒最需要的会议记录,处理完最需要处理的杂务;他会帮他搭配最合适的衣服保证他下午的生意、晚上的社交体面得当;他会为他订好他喜欢吃的晚餐,他永远都会知道魏醒下一步会做什么。几年来,他就像魏醒真正的灵魂。

    原来是这样高兴的,两枝很普通的兰。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尝试,那样推开房门,房间里空气新鲜,淡淡的熏香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点燃。那美丽的一抹蓝色映入眼眶,盛意突然有种鼻梁发酸想哭的感觉。

    这就是高兴了吧?他确定是的。为什么以前他完全不觉得呢?

    四下不知所措地看下,盛意听从身体的习惯,他先把魏醒的危险动物们全部喂了一次,接着他看他的会议记录、行程表。静静地站立在那里思考了一会之后,他反复念着那些资料,念了许多遍之后他走进衣帽间,找出合适的皮鞋、西装、腕表,他为魏醒搭配好衣衫。这一次似乎有些不同了。

    以前的盛意完全遵从环境,什么主题的酒会、去谈什么样子的生意、酒会的主人有无特殊喜爱的颜色、是否有特殊的癖好、是否有忌讳,这一切盛意都会为魏醒计算得分秒不差。

    今日不同,只是这个傻瓜却不知道。

    他为魏醒选择纯棉衬衣,那是因为魏醒爱出汗,纯棉舒服;他为他搭了略微有些淡紫色的领带,这个颜色很合适魏醒呢,他适合活泼的颜色。做好这一切,盛意摸摸心口,那种担心魏醒不喜欢的上下忐忑不安的心情,很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