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dan。”

    “在,季总。”

    “为什么很多小说到了最后,总喜欢回望开头。”季云峥问他。

    此时,订婚宴那儿热闹非凡,似乎来了很多人。他的阿越穿着精致的银色鱼尾礼服,正挽着深色西装男人的手。他们那样年轻,站在一块儿那样美好。

    aidan沉默一瞬后回答:“或许是想给人一个圆满的故事。中国人的浪漫,觉得任何事物都有个回应才是完满的。”

    这故事的首尾,也应该如此。

    季云峥:“有人说,一旦你不断地想念故事的开始时,也意味着你和她已经结束了。”

    就连人在死亡的时候,也在开始不断地回忆从前,回忆最初的开始。小说如此,人生如此。

    可是没有阿越,他的完满,又在哪里?

    aidan没有再接话。

    “aidan,送过去吧。”他终于屈服,眼神有些疲惫,“就说是小叔的贺礼。”

    他指的是那张银行卡。

    季家人重情厚礼。即便是薄情如季云峥,也知道订婚是不会薄待了季家的未来媳妇的。

    aidan点头说是,然后开门下车。他把小说的最后几页翻过去,落在最后那句话上的眼神却没有任何聚焦。

    如果车窗开着,aidan能回头看一眼,会发现坐在车内一向冷硬寡情的男人,此时眼角抑制着此生最深沉厚重的涩意。最后不堪重负的,落下了一滴泪。

    -

    九年前,洛杉矶。

    夜幕降临,雨水扑簌簌地落下来,像要刺穿这浓郁的夜色。季云峥撑开一把雨伞,打算出去抽根烟。

    三年前他跑到洛杉矶,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就初步实现了自己的宏图。

    离家时,季母就骂过他狠,心也硬。他怎么敢这样忤逆父母,就算是断绝关系也要闯出去。

    季云峥当时笑:“可你们都有自己的儿子,不是吗。”

    季母愣在原地。但季云峥已经走了。

    他的血液滚烫,灵魂不羁,平淡而又稳定的生活根本不是他想要的。他渴望激情、冒险和勇敢。

    凭什么用那些冠冕堂皇的爱来禁锢他的一生?如果要选择泡在冰冷又虚伪的爱里,他宁可点燃自己的灵魂。

    人生应该行走在路上,看到海水和生命都在迎着日落沸腾。

    但是三年过去,好像开始寡淡了。让人更喜欢待在黑夜里,去抚平生命里的褶皱和孤独。

    有个女人踩着高跟鞋在他身后跟了上来,季云峥冷冰冰的,头也不回地骂了声“滚”。那是合作方塞过来的女人,期间不知道塞了多少个,他无动于衷,冷到决绝。

    令人一度怀疑他是不是不喜欢女人。

    甚至有人连男人都送过。

    季云峥冷笑,点起的火星在唇边燃烧起微光,黑暗只见他薄唇的轮廓。

    像是听到有人在哭,季云峥这才掐灭了烟头,单手抄在裤袋里慢步走了过去,另外一只手将伞的边缘微微抬起。然后视野下露出了一小团东西。

    那团小东西淋着雨,缩在墙角呜咽。

    像只可怜的小流浪猫。

    男人的眼神很冷,并没有多少感情。他一句话也不说,就站在这儿,西装革履,感觉得出来很贵,皮鞋也擦得蹭光瓦亮。身上有点冷冽的烟草香。

    “爸爸…”

    小东西似乎是被雨淋糊涂了,看到这样的商务人士,居然胡乱地开始叫爸爸了。

    季云峥呵笑,不知道谁家孩子被丢到这里。

    他刚抬脚要走,却感觉有只小手扯住了他的裤腿,“…爸爸。”

    依旧是小声的呼喊。

    季云峥有点不耐烦了。

    “小东西,我不是你爸爸。”他蹲下来,距离一下子拉近,但锋利的眉眼依然带有强大的压迫感。

    这小东西居然也不怕,哭得眼睛红红的,非常可怜。她的睫毛是真的长,沾着雨水黏成几缕,眼珠湿漉漉的看着他。眨眨眼,似乎回过神了。

    最后小声地哀求:“叔叔,你带我回家好不好。”

    季云峥没这个兴趣。拒绝的话到了嘴边,眼睛往下一瞥,却见她身下的雨水混着其他颜色流了出来。空气中有淡淡的血腥味。

    他抬手,摸到她额头滚烫。

    “小猫,这可不兴带啊…”他低叹,但最后还是心软了。

    -

    那是她十二岁。第一次来例假,寒冷的夜晚淋了雨,高烧,加身体弱,六七天的例假足足来了一个月。

    第一次见面她把他认成她爸,这一个月她简直想把他当妈。

    季云峥气笑了:“我看起来就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