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幼楠心里有气,吴成歧和易鹏几个心里也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的。

    钟立言虽然一口表明他完全信得过安幼楠,可是……毕竟很多时候都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呐。

    万一安幼楠有点什么痛脚被人捉住,京大药学院那可就真的国际扬名了……大拇指往下的那种!

    一行人匆匆赶到了院办,接听到《science》杂志电话的郑干事急忙把刚才的电话记录拿了过来,战战兢兢地跟几位领导汇报:

    “吴院长,易书记,钟院长,刚才我接到一个国外的电话,对方声称他是《science》杂志的汤姆斯编辑,要找钟院长核实了解情况。

    他说安幼楠同学发表在他们杂志的上最新那篇论文,就是阿拉伯糖基转移酶afta的那篇,被瑞士梅耶斯医药公司的n1实验室举报,说是盗窃了他们的研究成果……”

    钟立言听明白了事情的概况,急忙要了《science》杂志编辑部刚才留下的电话号码,拿起话筒就拔了过去。

    越洋长途几经转接后,话筒里终于响起了铃声,对方却始终没有接听。

    钟立言不死心地又拨打了一遍,对方那边还是没有人。

    安幼楠急忙拦住了他想拨第三遍的举动:“老师,我们这边跟那边有时差的,这会儿他们那边已经要到后半夜了。”

    钟立言这才醒回了神:“哦对,刚才一气之下还真给忘了……”

    没能即时问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吴成歧和易鹏心里都跟硌了粒小石子儿似得不舒服。

    钟立言摆了摆手安慰两人:“没事儿,回头我晚点儿等那边上班了再打电话过去,一问清情况,马上跟你们说。”

    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吴成歧和易鹏对视了一眼,点了点头,等到下午下班以后也不走,干脆陪着钟立言一起等着。

    这么大的事,他们不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心里不踏实啊。

    晚上9点多,钟立言终于打通汤姆斯的电话,知晓了具体情况。

    梅耶斯医药公司n1实验室也正在做这方面的研究,就在他们打算发一篇研究长文的时候,突然发现——

    最新一期的《science》杂志上,居然刊发了来自华国学者的研究长文,而且研究方向跟他们大同小异。

    华国什么时候能有这样的研究水准了?

    梅耶斯医药公司n1实验室当即就开展调查,向《science》杂志发了一封函,指责是安幼楠盗窃了他们的研究成果并且抢先发布。

    指责的依据有三条:

    第一,安幼楠的论文中,提到了她们的研究团队采用的是cr法。

    cr是聚合酶链式反应的英文简称,是为了解决在体外特异性扩增某个基因的问题,满足对核酸的体外研究和应用。

    1985年,cr技术才被首次提出,几年来逐步得到优化。

    直到去年,在科学界又称为cr爆炸年,《science》杂志将cr列为十余项重大科学发明之首,将热稳定聚合酶命名为“年度分子”。

    可别看国外这些研究发明搞得热热闹闹,这些技术对华国全部都是封锁的。

    安幼楠她凭什么就能知道而且运用这种cr法进行研究?这项技术她是从哪里“弄”来的?

    肯定手段很不光明!

    第二,就在去年6、7月间,安幼楠刚好到过瑞士!那个时间段,n1实验室已经在研究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更为巧合的是,她的男朋友凌少乾的继父乔纳森﹒莱斯﹒梅耶斯就是梅耶斯医药公司的一名部门经理,如果有心,是能够接触到n1实验室的一些事的。

    第三,让人更加心生疑窦的是,凌少乾是华国受过特殊训练的人,这一点通过当时凌少乾及时阻止了一起劫机事件可以有力证明。

    因为凌少乾支持自己的母亲跟继父乔纳森结婚后再生一个孩子,乔纳森对其好感倍增,很有可能应其要求做出某些事——

    比如说,悄悄给凌少乾进入梅耶斯医药公司的实验室的行为开绿灯,然后凌少乾将偷拍下来的资料交给安幼楠……

    电话按了免提,围在旁边的安幼楠听到这一二三条,差点都气笑了,直接接了话:

    “汤姆斯先生,你好,我就是论文的第一作者an,刚才你说的n1实验室提出的三条依据,我都听到了。

    本着一个科学研究者的应该有的严谨态度,我希望对方拿出切实的证据来证明他们提出的论点。

    而且我要求他们限期撤回对我的指控,并且在杂志上公开道歉,否则的话,我会对他们提起诉讼,要求他们赔偿我的精神和名誉损失!”

    老实说,汤姆斯对于安幼楠的这篇论文是很欣赏的,但是对于这篇论文出自于华国学者之手,心里也是有些存疑。

    否则也不会一接到n1实验室的指控,就急吼吼地打电话过来核实了。

    可以说华国人天性使然,比较谦逊,也怕麻烦,所以在很多情况下语气都比较软。

    乍然遇到安幼楠这个直接摞硬话的,汤姆斯很是有些惊讶:

    “issan,据我所知,你们华国目前还没有加入wto,如果你真要提起诉讼的话,就必须提交给联合国国际审判法院。

    你知道打国际官司是一项多复杂的事务吗?其间会牵扯多少精力,消耗多少金钱吗?”

    这其实是一招借刀杀人?

    华国自国内开始提倡改革开放以后,也有不少人想方设法出国了。

    出了国后,华人一是喜欢团在一起,二是不喜欢招惹是非,对于官司这一类,宁愿舍点财,也不愿意惹事上身,原因只是一个字——

    难!

    而对于没出国的华国人来说,要在国外打官司,这困难程度更是后缀名得加上“est”级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