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辛苦, 回家之后早点睡吧。”把阿竹送到曹家门口,边野才拿回自己的衣裳。

    天色昏黑,没有月光。此刻转过身来正面相对,阿竹才发现他的衣裳都湿透了。

    “天气这么冷, 你怎么能湿了衣裳呢?你赶快回去换一身干衣裳, 喝一碗姜糖水, 你可不能病倒啊。”阿竹抬手摸摸他的衣袖,很是焦急。

    “放心吧, 我身体好的很, 不会生病的,你快进去吧。今天太累了,明天早晨晚点起吧, 多歇会儿。”边野抬手将阿竹鬓边的一缕碎发帮她抿到耳后, 暖暖一笑,转身离开。

    阿竹进了卧房, 曹英拍拍糯糯:“赶快睡, 千万别生病。”

    糯糯愣了一下,很快明白过来, 也拍了一下姐姐:“你也是,不能生病。”

    阿竹脸一红, 一把推开她俩:“讨厌!”

    三人笑闹成一团,互相挠痒痒, 追逐打闹。东屋里的曹旭夫妇相视一笑,真希望三个孩子一辈子都这么开心快乐。

    一场大雨过后,低洼盐碱的红树林一片泥泞。边野让阿竹坐在马车上不要下来,带着她走到摊位前,看好什么直接买了装车, 不必把绣花鞋踩脏。小商贩们为了卖货,不管道路多难走,也要坚持着出摊。可是来赶集的人寥寥无几,货物根本卖不动。

    “今日咱们运气好,买的东西都是最低价。”边野一边搬货,一边对阿竹说道。

    阿竹瞧着泥泞中的摊位,忽然冒出一个想法:“野哥……”

    “哎!”边野响亮地应了一声,看着她笑。

    “你别这样,人家说正事呢。”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阿竹有点害羞了。“红树林这里土质不好,一下雨就没法走路了。集市在这里很不方便呀。”

    “对呀,就因为土质不好,才在这里赶集嘛,要不然就种庄稼了。”边野从小就在这赶集,已经习以为常。

    “我觉得……可以让这个集市搬到咱们那里去呀,堤坝上不仅有附近百姓,也有过往客商,他们的生意会更好一些。对于咱们来说,只要人多了,生意肯定更好做呀!”阿竹忽闪着一双大眼睛,说出自己的想法。

    边野怔愣地看着她,好半天没说话。阿竹被他看得有点发毛:“不行就算了,你别这么看我,我就是瞎想的。”

    “行啊,太行了!阿竹,你这小脑袋瓜怎么长得?咋就这么聪明呢。哎呀!我真是捡到宝了,我家阿竹就是个大宝贝呀。”边野回过神来,激动地一把抱住阿竹,要不是周围人多,真想狠狠亲她一口。

    阿竹赶忙推开他,红着脸低下头。

    边野直起高大的身子,双手在空中啪啪一拍,吸引了周边摊贩的目光。“各位,我是赵北村的里正边野,我们最近修了一条宽阔的堤坝,想来大家已经听说了。堤坝用黄土夯实,昨晚一场大雨过后,今日堤上清爽得很,一点都不泥泞。昨天一共有三十几位客商经过,都去祭拜财神爷了。你们若是在把摊子摆到财神爷的石像附近,肯定比在这里生意好呀。”

    摊主们一听这话,不禁交头接耳地议论起来,有人大声问道:“边野,你们那好是好,要不要租金呀?”

    “放心,大家都是父老乡亲,绝对不要租金。”边野大声保证。

    “那会不会有村里的地头蛇欺负我们?”

    “不会,我们赵北村什么口碑,你们不清楚么?而且我们村的事情,我做主,谁也不敢欺负你们。”边野爽朗答道,掷地有声。

    雨过天晴,金色的阳光冲破云层,露出了憨憨的笑脸。边野笔直地站着,沐浴在阳光下,笑容真诚坦荡。

    “好,既然这样,我们当然乐意去呀。”

    “对对,今日就去。”

    “说走就走哇!”

    小贩们正愁没有买家,听了边野这话,挑起担子,赶上驴车,排成长队往赵北村去。有一个卖锅碗瓢盆的老赵,并没有收摊子。

    “赵叔,你怎么不动啊?”边野纳闷问道。

    “人们都知道集市在这里,忽然离开了,谁知道要去赵北村赶集呀。”老赵蹲在泥地上,很是无奈。

    “这……可以写个告示,不过……村里识字的人不多。”边野皱起了眉头,有点犯愁。忽然灵机一动:“赵叔,你若信得过我,现在就跟我走,我保证能让附近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一传十十传百,过不了几天大家就能跑顺腿。”

    老赵仰头看向边野,“好,小伙子,我就信你一次,能不能卖货也不管了,赌一把。”

    边野赶上马车往回走,前头走得快的已经到了。赵北村的人们一头雾水,有几个在堤上溜达的,好奇地瞧着这些小贩在财神爷两侧一溜排开,问道:“谁让你们来的?”

    “我让来的。”边野大喊一声,见边葵和边林也在,就招呼他俩:“去祠堂里,把咱们村的镇村之宝抬出来。”

    前些年赵北村红火的时候,曾经做过一面大鼓,是仿制的赵国战鼓,十个人围城一圈敲得。边林不明白他要干什么,却还是听话地叫人搬来了大鼓。

    硕大的牛皮鼓摆在了生财柳底下,红日高高升起,天气热了起来。边野把外衣一扔,露出两条满是腱子肉的结实臂膀:“来,兄弟们,大鼓敲起来,从今日起,红树林集市就搬到咱们村了。要让大家都知道这件大事,靠嘴说没人能听见,靠鼓声把人们都引过来。”

    “好嘞!”众人这才明白怎么回事,马上有九个手痒痒的小伙子一拥而上,和边野一起站成一圈,抡起鼓槌咚咚咚地敲了起来。

    隆隆的鼓声响彻天际,堤坝本就地势高,借着水面传出更远。秋高气爽,风轻云淡的日子,灿阳满天,人们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附近十里八村的人们都朝赵北村涌来。

    阿竹没想到忽然之间能聚集这么多人,刚刚被心上人的英姿吸引,没有看别处,忽然发现堤坝上已然人山人海,甚至有几队过往的客商也驻足看热闹。

    这么多人,若是不卖点东西,岂不浪费时机了。

    边祥和阿光已经把刚才采购的东西搬到厨房,阿竹进去转转,并没找到有特色的物品。眸光停留在半筐新鲜的莲藕上,阿竹忽然有了主意。

    正是莲藕上市的季节,价格比较便宜,二十文一大筐。而且北方人似乎不爱吃莲藕,或者是不太会做,为了种藕,边野昨天买回来五大筐才花了一百文。幸好莲藕够多,昨晚客人爆满,才有菜可做。

    茶香镇的人们爱吃藕,也会做,凉拌藕清爽脆甜,糯米藕软烂清香,炸藕合唇齿留香,排骨莲藕汤香而不腻。

    莲藕还剩满满一筐,阿竹打上了它的主意。只是今日的顾客与昨日不同,是村民,是散客,也就是说他们不会付大价钱买好菜,只能花零钱买小食。阿竹打算炸藕夹,这个最快,也不会浪费。只是肉已经用完了,就算有肉也不能用,那样价钱就太高了。

    “阿光,你快帮我切藕片,我要炸藕夹卖。”阿竹把阿光喊进厨房,只留下边祥在门口迎客。

    “阿姐,已经没有肉了,怎么炸藕夹呀?”

    阿竹一笑:“谁说炸藕夹一定要用肉的,我想好了,用豆腐和鸡蛋,这两样比肉便宜多了,裹上些面粉,只要味道好,也很好吃。”

    “阿姐,你真聪明。”白文光麻利地刮掉藕皮,很快切好了一排藕片。阿竹也没闲着,把一块豆腐碾碎,拌好调料,夹在藕片里,裹上面糊,最外层蘸一点鸡蛋液,入油一炸,很快就熟。

    “边祥,你尝尝这个好吃吗?”对于北方人的口味,阿竹还是有点拿不准,所以先让边祥尝一尝。

    边祥咬了一口,外焦里嫩、藕断丝连:“恩,好吃,还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