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进了厅堂之中落座,万有度招呼小丫鬟上了茶,便对边野说道:“听凌云说,你现在越发出息了。不再拘泥于土里刨食,竟也做起买卖来, 还开了客栈和酒馆。不错呀,以前舅舅喊你做生意的时候你都不肯,怎么如今竟肯了呢?”

    边野转头看了一眼身旁坐着的阿竹,笑道:“以前舅舅提携我,想带我做买卖,可是要出远门儿。行千里母担忧,我爹不在了,家里好多事儿都得靠我,我自然是不能离家远走的。如今这客栈酒馆就在村子边上,我娘若有个头疼脑热的,我走几步路就能回家。家里的活计,田里的麦子,一点都不耽误。”

    万舅舅哈哈大笑:“好,你这生意做得好。农忙的时候忙田地,农闲的时候忙生意,一点都不耽误呀!这好主意,谁给你想出来的?就你们赵北村那一村子闷头种地的脑袋,恐怕想不出这么好的主意,想出来你也不敢干。”

    边野大方承认:“是,我们村里的人土里刨食惯了,没有这些头脑,也没有做菜的手艺。可我遇上个好媳妇呀,阿竹是从江南来投奔亲戚的,人家见过世面,也做得一手好菜,若不是她在旁指点,单靠我肯定是做不成这么大事的。”

    万有度瞧瞧小两口郎才女貌的模样,从心底里高兴。“嗯,不错,娶个好媳妇旺三代。以后我那老姐姐可享福了,你们俩都是好孩子,勤快能干还有头脑,以后舅舅没饭吃的时候,说不定还要指望你们呢。”

    “舅舅,您说的这是哪里话?您这生意越做越大,万贯家财指日可待,凌云书念的好,将来是做大官的材料,外甥就盼着能沾舅舅的光呢。”

    边野把舅舅哄得开怀大笑,舅母孙氏领着女儿在门口听了听,才缓缓进屋。她头上首饰戴的不少,亮闪闪的一堆,身上穿的也是酱红色的绫罗,缎面泛着柔和的光泽。

    众人赶忙起身行礼,孙氏端坐在丈夫下手的椅子上,仰起下巴笑了笑。“都免了吧,自家人。”

    这架势让阿竹和曹英心里都倒吸一口凉气,果然是架子摆的十足啊。

    “这怎么有两个陌生的姑娘呀?哪个是边野的未婚妻?”孙氏扫了一眼两个姑娘的容貌,眼神落在曹英身上,心中暗暗盼着是她。这样将来自己儿子若娶的姑娘不够貌美,也不至于被比下去太多。

    可惜天不随人愿,边野带着阿竹站起来,给舅母介绍。“舅母,这是我未婚妻叫阿竹,另一位姑娘是我们同村的曹英。她是阿竹的表姐,两人早就约好了今日一起来观音祠上香的。正好舅舅想见我未婚妻,我们就把曹姑娘也一起带来了。”

    “噢,”孙氏有点儿不悦。边野什么意思呀?故意找个长得这么美的媳妇,是想把我们家比下去吗?

    万有度瞧媳妇这矫情病又要犯,赶忙招呼丫鬟上菜。万凌云趁机插话:“娘,曹姑娘就是曹公的后人。我上次跟你们说过的,我要进幽州书院,本来是进不去的。刺史大人听说我与曹公后人有交情,这才破例为我出面,让我进了幽州书院的。”

    “这位就是曹公后人呀,”孙氏惊得站了起来,走上前去拉起曹英的手,重新打量了一遍。“这姑娘真是端庄大方,满身书卷气呢,难怪是曹公的后人。我们家凌云能进官学,可是沾了你们的光呢。若早知道你要来,我定让下人多备几个好菜,还好家里有不醉人的江南米酒,咱们女眷也可以喝两杯,一会儿我陪你喝。”

    阿竹和曹英互望一眼,都没想到这曹公后人的名头竟如此好用,让孙氏的态度急转直上。如此看来,这桩婚事也算天作之合了。顿时,二人心中提着的石头全都落了地,欢欢喜喜的在万家吃了一顿团圆饭。

    饭后万家四口人把他们送了出来,孙氏尤为热情地拉着曹英的手,依依惜别。还让丫鬟捧出来了三个盒子,送给三个姑娘。给阿竹的和边燕的是一样大的,唯独给曹英的那一个更大些。

    送走他们,万有度一家回到屋里。孙氏看着儿子高兴地说道:“今日我可是送了厚礼的,将来凌云在官学里若有什么难处,还得需要曹家帮忙,咱们也好开口去求人家。”

    万凌云咬咬唇,有心想把曹家与刺史大人并无走动的话说出来,又担心爹娘因此不同意自己和曹英的婚事。便陪着笑脸说道:“娘,这位曹姑娘尚未定亲,若我能娶到她,也是好事一桩呢。”

    孙氏的脸色慢慢沉了下来:“他们家虽是曹公后人,可曹公早已故去多年,他们家也搬到赵北村很久了。即便与刺史大人有旧,只怕这关系也用不上一两回。还是找个树大根深的官家小姐,对你将来的前途更有用处。”

    万有度也在一旁点头:“没错,曹家没什么势力,家里也没有人当官。咱们对她客客气气的,日后若有事求他们多花些银子便是,没必要把儿子搭进去。凌云啊,你在官学好好读书,先不要想娶媳妇的事,你这年纪过几年再议亲也不迟。”

    万凌云十分郁闷,心想我是不迟,可人家姑娘等不及呀。情急之下,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爹娘,我就看上曹姑娘了,想娶她为妻,我不想去娶什么大官的千金,人家也看不上我呀。”

    老两口这才明白儿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当即明确表态与曹英不合适,让他死了这份心。而且告诉万凌云最近不准去赵北村,在家里埋头读书,正月十六开学就赶紧回书院。

    回家之后,曹英努力控制着脸上的表情。生怕自己太高兴,被爹娘瞧出来。眼下万家父母对自己都十分满意,想来不日便会来提亲了。于是她每日守在阿竹身边,瞧着她绣嫁衣。心里头也在暗暗琢磨,自己的嫁衣要绣成什么样子。

    边野再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带阿竹出去玩了,想媳妇想得每日百爪挠心。到正月十四这天终于忍不住了,跑到曹家去,请阿竹元宵节一起去逛庙会。

    曹英不想出门,糯糯却十分想去,便摇着阿光的袖子央求他:“阿光哥哥,你陪我去吧。”

    “好啊,我还没逛过北方的庙会呢。”阿光看看阿竹,又看看糯糯,笑着点了下头。

    边祥听说糯糯要去,就带上近日自己亲手做的小零嘴儿,上了边野的马车。边燕一看好吃的都被他拿走了,便也追了上去。跟着大哥逛庙会,有吃有喝有玩儿,不亏。

    大家一路上有说有笑,唯有边祥坐在角落里有点闷,只是时不时地给大伙递上好吃的。

    到了山脚下,边野把马车存进客栈里喂上。就牵着阿竹的手走在前面,告诉几个弟弟妹妹别跟丢了,若实在被挤散了,就回到这个客栈来。

    庙会上热闹非凡,踩高跷的、演杂耍的、卖小吃的应有尽有。边野一直牢牢握着阿竹的手,生怕被挤散了。后面几个人跟不上,很快就分成了两支队伍。二人边吃边逛边玩边看,心情简直太美了。边野个子高,比一般的男人都要高上半头,所以很容易发现哪里有好吃的好玩的。他一直在四处搜寻,发现了好东西,就带着阿竹挤过去。

    可是逛着逛着忽然感觉有几分不对劲儿,似乎有人在跟踪自己和阿竹。二人奔哪个方向走,就有几个人奔哪个方向追过来。“阿竹,有点不对劲,好像有人在跟踪咱们。咱别逛了,回去吧。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又人多杂乱,万一出点什么事,只怕不好应付。”

    阿竹回头望了一眼,只看到了拥挤的人群,并未发现什么异常,却还是顺从地说道:“好,那就回去吧,反正咱们该吃的也吃了,该看的也看了。”

    阿竹向来懂事,顾全大局,边野带着她绕过一个高跷队,钻小巷子离开了。

    回到山下客栈,发现其他几个人还没回来。于是他们坐到雅间里喝了壶茶,终于等到了其他四人,众人坐上马车回家。

    边野心里不踏实,一边赶马车,一边隔三差五回头望。原本没有发现什么,身后跟着的车马也都是陌生人。却在走上新修的堤坝之后,发现有一辆高大贵气的雕花马车越来越近。赶车的和马车两旁骑马护卫的人,都穿着青色长衫。

    边野心中一震,刚刚追着自己和阿竹的那几个人里面,好像就有穿青色长衫的。

    第72章 花团锦簇 生意红火,新婚在即

    人头攒动的庙会, 热闹非凡。作为一方父母官,幽州刺史李坤看到如此盛景,十分欣慰。幽州是他的家乡,在江南漂泊半生, 无非是为了找一个人。可这么多年过去, 那人始终没找到。不仅精神上郁郁寡欢, 身体状况也是每况愈下,如今回到家乡, 他只想报效父老乡亲。最好长驻, 希望朝廷不要再下调令,就在家乡干到告老辞官吧。

    李坤自幼有个严厉的老师,便是受人尊敬的曹公。他性情正直, 教出来的弟子也都刚直不阿, 信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所以李坤这个刺史到任时间虽不是很久, 却十分受人尊敬, 威望很高。

    突然,人群中一晃而过的一个侧影, 令他骤然停住脚步。若非身后跟着的青衣侍卫警觉,及时止住脚步把他护在中间, 恐怕就要被行人撞倒了。

    “大人,有什么事吗?”随从青墨问道。

    李坤焦急地踮起脚, 伸长脖子四下张望,丝毫不顾及自己刺史大人的身份。“我刚刚看到一个人影,像极了一位故人,可是一转眼她就不见了。”

    青墨自幼便跟在李坤身边伺候,从黄毛小厮到白发管家, 对他的心事十分了解。能让李大人如此焦急的身影,除了她还能有谁?

    李坤挤进人群,朝着刚才的方向追去,走到远处却发现人已不在这里。他急急往前走,以为自己看错了的时候,那个侧脸又在不远处一闪而过,他再次追过去却还是没有追上。那姑娘身边跟着一个男人,李坤想看清是不是一个自己认识的人,可是那男人带着一个棉帽子遮住了脸,看不真切,而且看他身高绝对不是曹旭。

    兜兜转转终于还是找不到了,李坤无奈地叹了口气:“罢了,这个年纪的小姑娘……怎么可能是她?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世间长得像的人千千万万,这些年认错的还少吗?”

    李坤苦笑自嘲,管家心里十分难受,轻声劝道:“大人,您若实在想了解他的情况,咱们就去趟曹公子家吧。已经打听到他老家的地址了,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也许他不再隐瞒了呢?”

    李坤紧抿着唇角想了想,木然地点了点头。“好,那就去赵北村吧。”

    行走在平坦的官道上,马车并不颠簸,而此刻李坤的心情却十分激荡。走上了新修的堤坝,北风卷起车帘,他看到了一望无际的湖水。“我记得这里原本只是一片沼泽,没想到如今竟成了硕大的湖泊。这样也好,可以养鱼虾,种水稻,比沼泽强多了,倒有些塞北小江南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