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绝对不胖,只是有每个人都逃不过的小肚子。

    平时穿衣服挡一挡谁都看不到,但一旦穿这种光顺丝滑的贴身裙子,小肚子自然就藏不住了。

    啧,算了,随他去吧,裙子美则美矣,但为了裙子减肥还是不可能滴。

    “鑫鑫你想去逛买手店么?”

    刘逸云这里毕竟还在忙碌,两人待了一会儿之后就打算先行告辞。

    但现在时间还早,吴景函突然想起了一家她喜欢的买手店。

    说实话,吴景函觉得巴黎时尚之都的精髓其实不在于那些世界闻名的品牌店,反而在于那些隐藏在小巷子里的独家买手店。

    从陈设到商品,店里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独一无二,各具情调。

    林鑫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

    所以在和刘逸云,在和那条五天后走秀结束才能买的小裙子告别之后,两人前往了吴景函最爱的一家买手店。

    推门进去时林鑫几乎以为两人走错了地方。

    扑面而来的是咖啡的香气和一排通顶的书架,以及两排小圆桌和桌边看书的人们。

    但吴景函熟门熟路的带着林鑫往里走,又走过一道门之后,整个空间豁然开朗——咖啡店后还连着一栋三层小楼,而这栋有近百年历史的小楼里,开着家女装店。

    “这家店主打复古风格。”

    这里是吴景函的心头好,她兴致勃勃的给林鑫介绍。

    但哪怕没有介绍,店铺里星星点点的装饰,那些唱片机、黑白老照片、珍珠项链、宝石耳钉等等也在诉说着这里的风格。

    店里展示的衣服就更是这样了。

    摆在店铺大厅c位的是一组人形模特。

    为首的模特女郎一顶驼色贝雷帽,一条小丝巾,一件方领衬衫,一条包臀的过膝半裙,还有脚下踩着的方尖小高跟……

    这一身搭配,再加上店里的陈设和略显昏黄的灯光,林鑫觉得自己好像瞬间穿越回了上世纪。

    我也喜欢这家店。

    在进店一分钟之内林鑫就得出了这个结论。

    她不觉得自己穿短袖牛仔裤进办公室有什么问题,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认,这家店所展示的复古office dy风别有风情。

    女人的衣柜里永远缺一件衣服,不过过了今天,林鑫觉得自己衣柜里至少有一个类型的衣服不缺了。

    她买了两件西装外套,五件衬衫,两条裤子,两条半裙,还有一双方根羊皮高跟鞋和一个小手包。

    啧,以自己去公司的频率,这些衣服搭配着穿个遍都需要半年。

    第 55 章 买完衣服又到了两人的觅……

    买完衣服又到了两人的觅食时间。

    巴黎作为国际化大都市, 自然汇聚了世界各地的美食,但初次来巴黎的人,永远都要先去尝尝最经典的法式大餐。

    林鑫也不例外, 她在来之前就想好第一顿要吃什么了——

    一家号称巴黎的鹅肝店。

    说起来这其实也是吴景函给林鑫种的草。

    在两人还不认识, 林鑫刚刚粉上旅游主播“在路上”的时候, 林鑫就觉得这个主播也非常有做吃播的潜质。

    她不论介绍什么食物, 是不是林鑫会爱吃的类型, 都能给林鑫一种“这个特别好吃,我也想去尝尝” 的感觉。

    当然,身为肉食动物的林鑫, 自然会对那些介绍美味肉食的视频格外偏爱。

    而其中,在巴黎的几期里, 林鑫又对这家鹅肝店记忆犹新。

    这是一家不大的店面,和巴黎很多小餐馆一样,隐藏在一栋不知道有多少年历史的老建筑里。

    上次来探店的时候,吴景函一改往日的风格,画了个妩媚的法式浓妆。

    摄影师的镜头对准了切鹅肝的银色刀叉,然后一路跟拍, 直到鹅肝消失在烈焰红唇之中, 红唇的主人发出一声满足的喟叹才肯罢休。

    这一幕可把林鑫馋坏了,当天晚上就在帝都找了家法餐店去品尝。

    但不知道是原料的问题还是烹饪方法,亦或只是林鑫的心理因素作祟,她总觉得嘴里的比视频里的差了点意思。

    现在来了巴黎,总算能尝尝原版了。

    一顿传统的法餐大概会包含三个大类的菜式,分别是前菜、主餐和甜点。

    林鑫来这家店就是为了品尝鹅肝,所以前菜和主餐都选择了和鹅肝相关的菜品。

    前菜是鹅肝酱配黄油面包。

    黄油面包在烤箱内烤至两面金黄,然后趁热上桌, 用小刀切一块冷藏的鹅肝酱,均匀涂抹在热面包上。

    鹅肝酱遇热稍稍融化,这个时候咬一口,伴随着一声轻微的“咔嚓”声,面包的麦香和鹅肝酱的肥美在嘴中同时迸出,唇齿留香。

    主餐则是煎鹅肝,如果遗憾前菜的鹅肝酱配面包不够纯粹,那主餐中的煎鹅肝就能很好的弥补这个遗憾。

    这家店用的鹅肝质量上乘,肥瘦得宜,用小火微微煎熟,上桌时还能听到油脂在滋滋作响。

    切一块放进嘴里,用舌尖去把鹅肝碾碎,就能尽享鹅肝的细腻与香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