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影里的男人瘦得颧骨突起,蓝色条纹睡衣又大又宽,即便被罩了一层又一层,还是能看出肩胛轮廓。

    睡衣是方岷的。我开始回忆我们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我们的名字很像 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拉扯不断的开始 但除了名字,我们没有半点相像的地方。

    他喜欢飙车喜欢摇滚,我嫌它危险嫌它闹;他喜欢辣油喜欢汽水,我只能喝凉白开来护胃;他直白、热烈,过了元旦也才二十三而已。

    我们能在一起,起因像是个夸父追日的故事,他自然是那个追着太阳跑的人。

    可惜现在我不是太阳,我是飞蛾。

    手机信号还是没能恢复。我盯着信号格走神,想如果把时间拨回到七年前,方岷看到我这副鬼样子,大概会天天翘掉晚自习,然后逼我到医院化疗,或者偷偷打个几个月的工,拿杯水车薪的报酬找我邀功。

    我寻思是不是该给他发一句“欢迎回国”之类的话。可想想看,方岷估计这会夜场正酣,多半,哪怕看到了也会直接忽略。反正也没信号,我也就一直没点击发送。

    时针指向二的时候,方岷回来了,带着一身酒气。

    “你去看烟火秀了。”我说。不是个问句,因为我闻到了硝的味道。

    他点点头,说本来觉得太晚不想回家了,但是好久没见你,怪想的。

    想吗?我轻轻问。

    方岷三步并作两步往我这边走,歪头倒在旁边的沙发上。他看起来醉得不轻,无意识带出几声轻哼 还是和原来一样,轻易就能在我心里刺挠。

    “怎么还不睡啊。”方岷倒还委屈上了,拿头发在我腿边蹭了蹭,“也不知道跟我说句话。”

    你顾得上我吗?

    我看他可怜巴巴绻缩的样子,这句话忍着没说,只是拿手揉了揉他的头发,叫他先去洗澡。

    “你嫌我臭。”他攥紧了我睡衣的衣角,又闻了闻自己的外套。自嘲似的撇撇嘴,站起来时脚步不稳,准备往浴室走,“你总是这样。”

    我怕他摔倒,起身去扶。大概是摸到了我的手腕,方岷看起来精神了一点,攥着我的手仔细比了比,又上下打量了一会,问我怎么一个月不见能瘦成这个样子。

    还行,至少能看出来。

    “以后还是少喝酒吧。”我把他放平在沙发上,拿袖子替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对胃不好。”

    沙发上的人无意识地皱了皱眉,然后翻身睡了过去。

    他睡得晚,但起得很早。

    他走之前我的药效还没过,迷迷糊糊地听到他并不轻的洗漱声,似乎还有落在我额头的一记吻。

    不知道为何,我觉得面前的人似乎盯着我看了很久,隐约间还叹了口气。但眼皮好重,抬不起来。

    之后就是皮鞋摩擦地板和关门声,我过了很久才被闹钟彻底叫醒,第一件事就是翻身床头柜。

    里头的化验单一动不动。方岷连个眼神都没有分给它。

    第28章

    课不多,我出门很晚。

    从家里到学校会经过一条小巷,出租车开不进去,只能步行。

    巷子有山东的杂粮煎饼、甜腻的桂花糕和热腾腾的花卷。西斜的太阳照不进这里,所有的光都来自那盏路灯。热气会缠绕在灯旁,生成一些水汽,然后经由光这个媒介把整条巷子都染上香。

    我最喜欢那家煎饼铺。老板是柳镇人。

    老板的孩子在云中读书,每晚都来帮爸爸收零钱,人少的时候就自己在一边学习。我看了眼,他正在背词汇表,标粗的单词是hunt。

    猎捕。

    我想起方岷高中时还指着这个词问我,老师,怎么发音。其实音标我都教过,他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不知道。

    猎捕者的智慧,大概只会用在猎物上。他的猎物换了。

    上课时我的手机一直在震,口袋里的触感惹得人心烦。我莫名慌张起来,一种不祥的预感一直萦绕在心里。

    我从未这么讨厌过自己的直觉。

    发短信的人是郑九。几年前我存过他的电话,因为他那会是方岷的舍友。但我俩除了方岷定岗那次,再没有交谈过。

    他给我传了一张照片。男人伸手抓住另一个人的衬衫衣领,虽然眼睛被不了遮挡,但整体神态很陶醉,像沉溺于一场美妙的挑逗。手腕上戴着一只表,好几年前的款式了,上头隐隐刻着字。

    我怎么可能认不出来这只手的主人。

    表上的字还是我刻的。致方岷。

    我的手突然不听使唤,脱了力,手机直直掉在讲台上。下课吵闹的同学立刻噤声,齐刷刷朝我看。

    “老师您没事吧?”有个学生怯生生地问。我的表情这么吓人嘛?

    没事,只是需要一些新鲜空气。

    我觉得胸闷气短,浑身发抖地跑回办公室。恶心,想吐,但又不能让大家看到。我强忍着痛感,拿了几瓶药去了洗手间,哆哆嗦嗦关上了门。

    忘记带水了,就把几粒药片连着嚼碎吞下去。

    真苦啊。

    没一会,我的手机又在震。郑九说:刚刚那张看不清脸。

    我死死盯着屏幕。

    这回是侧脸照,非常清晰。我的男孩脸上酡红,双眼轻闭,扣子开到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