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两!”那女子半疑半信道。

    乔小思点点头,垂下手去。躲在远处的阿幽见自家小姐竟敢狮子大开口,也顾不得害怕,冲了出来,磕磕巴巴解释道,“这位姐姐,是五文钱三个。”

    “好,你且稍等。”女子并没有生疑,而且用一种极其怜惜的眼神看了乔小思一眼,折回到马车旁,恭恭敬敬,“公子觉得意下如何?”

    闻言,轿帘被轻轻掀开,伸出来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一句闲散清冷的声音从马车里飘了出来,“都收了,十两。”

    “是,婢子遵命。”那女子从身下摘下钱袋后,又走了回来。

    “如花似玉的年纪,哑了倒真可惜了。”声音依旧云淡风轻。

    乔小思没看见他的样貌,刚想夸他阔气呢,没想到果真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女子把十两纹银放到了阿幽的手里,并亲切地嘱咐,“这银子,就让你妹妹好生收着,你说话不方便,万一叫人骗了就不好了。这世道不太平!”

    以为白捡了五两银子,却没想到是可怜自己。朝廷律法那条写了,不说话,就是哑巴?

    就你们这样,出个街都得鸡飞狗跳地,还指望世道太平?那还不如指望公鸡生蛋。

    但看到白花花的碎银时,乔小思咬牙给忍住了,她现在急需银两,颜面啥根本就不是自己该考虑的,于是露出了甜甜的笑容。

    在阿幽的帮助下,连着竹篓把萝卜给搬上了车,乔小思拍了拍手上的尘土,笑容可掬地目送马车离去。

    “今晚终于能吃上一顿饱饭了!”乔小思从阿幽手里接过了银两,又捡起地上遗漏的一个白萝卜,“我亲自下厨,用它做一盘红烧肉。”

    一提到红烧肉,阿幽也不由地吞了吞口水,“小姐,萝卜怎么能做成红烧肉呢?”

    在她眼里,这两种食物,根本就不可能有所交集。

    当然,展示自己功底的事,必须留到最后。

    乔小思扯了扯阿幽身上破烂不堪的衣衫,爽快道,“咱们当务之急,现在先去买身新衣服吧!”

    没想到,阿幽却站住了脚跟,死活也不肯去,头摇得像拨浪鼓一般,“小姐,咱们还欠人家那么多银子呢!”

    面对乔府今日的处境,阿幽可以说是火烧眉头,急得不得了。生怕期限一到,那些债主们,就会纷纷上门讨债。虽然家里值钱的东西都被搬走了,唯一值钱的就只有府宅了,再这样下去,可真的要露宿街头了。

    乔小思才穿了书,从锦衣玉食的富家女变成了穷困潦倒,食不果腹的落魄大小姐,她这里落差别提有多大了,就算要为原主挽回困境,那也不能亏待了自己啊!再说,区区五两银子,比起那些欠债,真的叫杯水车薪。

    阿幽怎么说什么也不肯去,乔小思难免扫兴,但又不好当面直说。只得静下心来琢磨了一会儿,开口道,“阿幽,我知道你心急,可咱们要想一口气还了这笔巨债,光靠你我两个怕是没那么容易。为今之计,只有叫那些叔伯亲戚什么的再救济一点,回头想办法连本带利还了。”

    “小姐,上次借得那笔钱都没还清呢?他们又怎么敢再借?”

    乔小思眼眸一沉,果然与自己猜测的相差无几。原主为了救爹爹出狱,可谓是倾家荡产,估摸着那些亲戚见了她,肯定绕道走了。

    但她一点也不慌,心中早已生定主意,清了清嗓子道,“阿幽,咱们是要去借钱,可俗话说得好,救急不救穷,穿成这样破破烂烂的,谁敢借你?”

    阿幽听后也觉得很有道理,可又犯了难,问道,“小姐,十两银子是可以买一身好衣服,可是去了之后,又该如何开口呢?”

    阿幽问的是那句,救急不救穷。

    “这还不容易吗?”乔小思把目光投往方才那辆马车离去的方向,“就说咱们遇见了愿意出手相帮的贵人谢小公子。”

    “小姐这恐怕不太合适吧?”阿幽闻声变色,而后嘀咕道,“咱们可惹不起他。”

    “你想啊,本来我们两个今天是要饿肚子的,但谢小公子以高价买走了萝卜,这,就是贵人。”

    乔小思有模有样地掰扯着,阿幽挠了挠脑袋,细想了想,也觉得言之有理,便应了下来。

    二人去布庄买了两件新裙子,换上以后,整个人也变得焕然一新,神采奕奕。

    阿幽瘦黄的脸孔上,也露出了发自内心的欢喜,回府的路上,是摸了又摸,还不忘让小姐也跟着摸。

    乔小思哪里有这样的心思,她一脑门子只想撸清楚原主当下的境遇,和邻里之间各种亲戚的关系亲疏。也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多看几页,现在就像是盲人摸象,毫无头绪。

    可偏偏现在这个朝代,她能施展出来,并以此赚点外快的特长,根本就没有。

    除了皮相。

    原主这皮肤可是一等一的好,乔小思虽然生活在科里发达的21世纪,但论起保养这回事,和原主一比,真是自愧不如。

    那一身笔直如瀑布的长发,柔软像丝绸一般,紧凑娇小的五官,像是画里走出来的美人,更有一副好嗓音,叫人听了浑身酥软。

    美到极致,美就是罪恶的根本。

    可尽管如此,原主偏偏眼瞎看上了并不出色的沈昂,并死心塌地。

    从书里的描述来看,这个沈昂长得算不上一表人才,但就是会哄女孩子开心,什么骚话什么深情话变换着来,别说保守的原主了,搁现在哪个小姑娘不得被他套得死死的啊?

    想到这里,乔小思不由地摇了摇脑袋,轻轻地发出啧啧啧的叹息。

    阿幽耳朵聪灵,一下子就听到了,小半个身子侧了过来,见自家小姐神游在外,不由问道,“小姐在想什么呢?”

    乔小思的思绪还在那漂,漫不经心地回了句,“我在想,如何让更多世人见识得我的才貌!”

    “……”

    “才貌?”阿幽突然来了兴趣,“小姐,往年老爷为你张罗的抛绣球招亲,来了那么多的王孙公子,小姐不也是一个都没有瞧上吗?”

    乔小思身子一僵,险些没露出破绽,平静了一下心境道,“那是因为他们还差点火候。”

    原主本来就是个叛逆的富家小姐,生在蜜罐里,对这样循规蹈矩的安排,自然十分厌恶,这也是为什么会对沈昂那个穷小子一见钟情的原因。

    势均力敌的家庭背景下,所有的婚事,不过是为了巩固财富和地位,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感情。

    阿幽一听,立马摇头,“才不是呢,奴婢就知道一个,那公子年年都来看抛绣球招亲,可就是站得老远,也从来不去抢。奴婢就没见过像他这样生得好看的,怕跟天上的神仙也没什么两样了。”

    这得多惊艳啊,听了就叫人心动。但原主的心理,并不能以正常人的想法去推断,乔小思折中了一个答案,慢悠悠开口,“这你就不懂了,越是好看的男人啊,他就越花心,越是守不住。别看他年年都来,信不信娶到手就不喜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