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志凌也笑着说:“好事儿,这样感情才好。”

    陈翠香哼哼两声:“你当年背我可没背这么长的路。”

    兰志凌无奈:“那我不是力气没阿默大吗?”

    兰翔兰心哈哈大笑,陈默从耳根子红到脖子,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来:“我、我给三姨搭把手做饭。”

    “哎,别别别,”陈翠香连忙拒绝,笑着说,“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还缺你这一手吗?”

    兰翔也说:“哥,你托我办的事儿,我可都办好了,你跟我过来看看。”

    兰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说:“嫂子也一起过来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陈默递去询问的眼神,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早上拜托兰翔,去赶集的时候,看看有没有鹅苗。”

    本地养鸡养鸭比较多,因为鹅比这两种家禽都要贵,大伙儿能吃上肉就不错了,农村里没几个人挑着贵的吃。

    兰志凌见董思思一脸不解,解释说:“阿默想得周到,你们不养狗,总要养点别的来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这边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华国别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养鹅看家,甚至有的地方还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逻,保护地方安全。

    兰翔走了三个镇,特意挑了五只个头大的狮头鹅苗,全都给买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

    狮头鹅是最大的鹅品种,一般都能长到十二三公斤,要是养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来公斤,展开翅膀后长度能到将近两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因为鹅眼的构造特殊,所有东西在它看来,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总觉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对方,干架从不退缩。

    因此,大鹅的战斗力,可比狗强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后拼命拧,能疼死个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号绝对落不到狗子头上,别说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鹅,都不敢轻易惹的。

    兰翔气哼哼地朝陈默说:“哥,我今天在二楼可瞧见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门之后,那俩狗东西在你们屋前面鬼鬼祟祟,要不是你换了门锁,他们肯定要进去偷东西了。”

    董思思皱了皱眉:“这两人还真是贼心不死。”

    几个人已经走到院子外面,陈默看了一下鹅苗,估摸了一下,说:“以后我带这些鹅去滩涂,让它们在那儿找吃的,能长得快一些。”

    他自己亲手做的门,挑的是山上能找到的最结实的木头,门锁也是他自己亲手弄的,有信心不被伯父伯娘撬开,但他平时要出门干活赚钱,媳妇留在家里,要是那两人天天过来骚扰,肯定会坏了她心情。

    有了这些鹅,到时候他在自家屋前围圈栅栏,让鹅守着,伯父伯娘如果一靠近,就会被鹅咬,也就不会来烦他家了。

    滩涂是海边的潮浸地,在潮汐下,一些细小的鱼虾螃蟹,会被冲到滩涂上,沉淀的泥土也很肥沃,要是能在滩涂上放鹅,可比喂饲料糟糠强上不知多少倍。

    平时没人这样放养鸡鸭,是因为滩涂不是什么人都能上去的,边缘没什么可吃,要是走得靠里面了,万一人陷在里面,像沼泽那样,那就有危险了。

    陈默倒是不怕,因为他有经验,附近十几里地的滩涂带,他都非常熟悉,如数家珍。

    晚上大家一起吃饭,董思思夹菜只夹离自己最近的,陈默之前就发现了她这个习惯,于是一开吃的时候,就先替她夹菜,引得兰家几口又是一阵调笑。

    兰翔打趣道:“嫂子,咱哥这就属于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董思思抿唇笑了笑,陈默又闹了个红脸,瞪了兰翔一眼:“就你话多,我捧手里才不会摔着。”

    他媳妇太瘦了,背着都没感到多少重量,他要是这都抱不稳,他直接一头撞到豆腐里去得了。

    兰翔朝他挤眉弄眼,在遇上嫂子之前,他默哥什么时候脸红过呀?出门后就是整一个大冰坨坨,回到他伯父家又是哑巴软柿子,狗都吃得比他好。

    陈翠香又朝董思思说:“思思,这也快过年了,我看,你俩过来跟咱们一起吃得了,也热闹些,不用对着陈默那伯父伯娘。”

    她没有问陈默,因为她知道,这小两口里,拿主意的肯定是董思思,就算她问了陈默,陈默也是要看董思思的意思的。

    董思思也喜欢兰家,干净、温馨,于是点了点头:“好。”

    陈默高兴地说:“谢谢三姨,我待会儿把屋里的腊肉拿过来,之前我抓了兔子放在海洞,还没拿回来呢,明天也一起送过来。”

    陈翠香故意板起脸:“你这孩子,拿三姨当外人呢,还怕三姨家里不够吃的?”

    这年头哪家的钱粮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就算兰家把陈默和董思思当成家里人看待,陈默也不愿意白吃的他们的,否则良心过意不去。

    可他嘴笨,三姨都这么说了,他要怎么劝三姨呢?

    就在他绞尽脑汁想办法,打算先假装应下,然后回头偷偷把肉塞给兰翔时,董思思就开口了。

    她笑吟吟地看着陈翠香,说:“其实是三姨做菜太好吃了,我想吃红烧兔肉,陈默他就只会烤兔子。”

    “哎呀你这孩子,真会说话!”陈翠香笑着说,又朝陈默说,“这下三姨不收都不行了。”

    董思思这么一说,就不是陈默给兰家送兔子了,而是他媳妇想吃红烧兔肉,所以他请陈翠香帮忙做,一句话大方又得体,还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吃过饭之后,陈默和董思思准备回对面,陈翠香想起明天算是他们结婚第三天,于是问:“你俩明天回门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这个问题下午陈默就问过董思思了,于是他说:“不回了,后面再回。”

    结婚后,夫妻一般是在第三天回门,也有七天、一个月后再回门的。

    董思思那叔婶,在公社里也是出了名的奇葩,而且董思思爹娘也早都不在了,其实回不回,大家都理解,陈翠香倒是想着不回更好,不然回去少不了受点气。

    但她毕竟不是这小夫妻的亲娘,而且要是不遵循传统,就总有喜欢说三道四的,拿这点事在茶余饭后乱说。

    “也好,到时候你们回去之前,要是缺点什么,就跟三姨说,三姨给你们准备。阿默你也别跟三姨客气,三姨和你兰叔,跟你爹娘是什么关系?还跟我们客气就不对了。”

    陈翠香又说:“从前你一个人的时候,让你过来你不愿意,怕什么拖累我们,但现在你娶媳妇了,你一个小伙子,很多事情没经验,想不周到的,最后委屈了媳妇可不好了哦。”

    现在媳妇就是陈默的软肋,这话简直把陈默拿捏得死死的了。

    果然,陈默点了点头:“三姨,我知道了。”

    陈翠香终于放心了,这才放这对小夫妻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