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掏钥匙开门, 在锁上看到了一束小小的铃兰花。

    铃兰白而娇, 嫩生生的,上面还落了几滴露水, 像是眼泪凝结。

    梁德旖抿唇, 一手揪住了衣襟。

    她的呼吸急促, 连心也颤抖起来。

    有时候, 梁德旖也恨自己的记忆力太好。

    大概是三年前?她在空间里随手发了一条动态:“铃兰真好看。要是有人能每天送我一束铃兰花就好了, 是我喜欢的浪漫。”

    梁德旖记忆清晰, 她当年是看了什么动画还是电影, 其中有人结婚, 手里捧着一束铃兰。

    她在江城的花店遍寻不见,最后丧气, 发了条消息抱怨。

    本来只是一时感慨,过了就过了。

    可是没想到, 现在却有人替她完成了心愿。

    梁德旖匆匆开锁进屋, 她拿出手机, 慌忙点到qq空间, 寻找来访记录。

    来访记录中没有的身影。

    她想了想, 将空间整个儿锁上。

    心里还是有些赌气的,暗骂了一句,迟来的深情根本无用。

    林达从旁端详,“你怎么了?脸色忽喜忽悲的,看起来像是发疯的前兆。”

    梁德旖毫不客气给了他一巴掌,男人捂着胳膊喊痛,“告儿你啊,这是人身伤害,不留我吃个午饭我是走不了了。”

    梁德旖才不理他,直接去屋内拿了花瓶灌水,将铃兰花放了进去。

    林达又凑近,看着那一束精巧的铃兰花啧了两声。

    “不是吧,谁送的?”林达问。

    “赌约吧。”

    说出这三个字时,梁德旖觉得喉咙又腻又痒。

    心底的悸动根本不听使唤。梁德旖也觉得自己没出息。

    “那不算,这种小偷小摸的勾当都没眼看。”林达很是不屑。

    被他一说,梁德旖也觉得确实有那么点道理。她硬下心肠,将铃兰花从花瓶里拿出,重新放回了门上。

    她哼了一声,“小偷小摸不算。”

    林达跟在她身后笑,梁德旖也太可爱了。

    自那束铃兰被“遗忘”在门口后,接下来几日的铃兰都有了署名。

    小小花束里放上纸条,写上了霍之冕的大名。

    纸条的反面还抄写了一些诗句,都是艾略特的。

    比如“谁是那个总是走在你身旁的第三人?我数的时候,只有你和我在一起。”[1]

    又如“时间和晚钟埋葬了白天,乌云卷走了太阳。向日葵会转向我们吗?”[2]

    梁德旖依旧忽视,权当是门上多了片风景。

    不过,她还是隐隐期待,这个不解风情的人,到底会哪些诗句。

    梁德旖忙着工作和采访,竭力将霍之冕抛之脑后。

    可这人不是她想忘就忘的,存在感突然变得极强。

    她上班走得急,总忘记吃早餐。赶到画廊时,梁德旖看到有一道颀长的人影踩着自行车过来。

    真的就是自行车,爱马仕的自行车。

    远远看去,整条街上就那车那人最扎眼。

    梁德旖怔在原地。

    几日不见,霍之冕清减了些。他停好车,从车头的藤框里拿出一份早点递给梁德旖。

    “没吃饭吧,特地给你买的。”他说。

    梁德旖没有伸手。

    霍之冕大概也料到了她不接,于是他叫住刚准备进画廊的前台,拜托她将早餐放在梁德旖的桌上。

    前台女生和梁德旖很熟,梁德旖拼命给眼神要她别接,可她也反递出一个求饶的表情,拿了早餐,快速闪进了画廊。

    于是此地又只剩下梁德旖和霍之冕了。

    霍之冕也没多说什么令人尴尬的话,他只说“明天我还来”,便踩着那辆昂贵的单车离开了。

    梁德旖站在原地,又拿出手机,翻到曾经自己在高三时随手写下的动态。

    “好饿啊忘记吃早饭了,想喝糊米酒,想吃豆皮。要是有男朋友能开车来给我送早餐就好了。不行不行,开车要求有点高,踩着单车来就好。”

    她看了看手机,又看向远处的霍之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