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要气死了真的是。

    可我笑得好开心。

    十七她差一点就管我叫爸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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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个玩笑一样,十七她与常人不同。

    她居然是个高智商,救命。

    事情应该是从一个魔方开始的。

    同志送我了个魔方,让我回去哄小孩,我本来想着先弄明白公式,再去教她。可我仅仅是热个饭的功夫,魔方六个面已经拼好了。

    我以为是我太累了,后来才知道是十七干的。

    真的,说出来你都不相信。

    今天班主任找我,说我闺女在微机课上,一小时看了两千个网页,太他妈酷了!

    看来我得重新制定培养计划了,不能按照原来的干。我闺女都这么酷了,我得让她活得比现在更开心一点。

    不过听说高智商的人难找对象……

    我闺女以后要找什么样的呢?至少要温文尔雅,还得绅士,要把我闺女捧上天,供成公主。

    像雅凡那徒弟肯定是不行了,那小屁孩我看他以后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怎么也搞上偏见了。

    不好不好,划掉划掉。

    哎,日记写到这就写不动了。

    其实我说了谎,我说我叫她温有之是随便起的,然而不是,是因为那时候我知道,我有家了。

    我真想陪她久一点啊。

    送她上大学,送她结婚,帮她带小孩,看到她以后过得幸福。

    可我总担心我看不到。

    拜托,疾病晚找上我几年吧。

    你让我怎么舍得我这个闺女。

    不写了不写了,十七在屋里又说梦话了,我得去看看。

    这孩子晚上太爱蹬被子。

    作者有话说:

    我太喜欢描写这种温柔的人了,救命。

    -

    第一次尝试写第一人称,怕你们不喜欢(555……昨天我写了三千字硬是没敢发

    因为不太知道怎么表现温先生在我心中的样子,只好选择了这种方式,后面番外都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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