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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爱看着地走路的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爱看天空。

    我总是觉得,他就在某个云端,微笑地俯视着我,看着我过得好不好。我要常常仰起脸来,我担心他会认错我。

    他妈妈留给他的那一本日记本,我让火神捎过去给他。

    他们重逢了吧?

    在另外一个国度,他亲爱的妈妈不会再遗忘他。

    不可以再遗忘他。

    结尾

    2008年9月7号。

    老猴子叫我写一本小说纪念我这几年的大学生活,听话的我每天熬夜熬到凌晨三点。

    这一天,我抱着大熊蒙头大睡。

    这时候,床头的手机鬼叫起来。

    我眯着眼睛摸到手机,摁了免听键继续睡。

    不过,打电话的那个人很欠扁很不识相,手机沉寂了千分之一秒,又震天动地地响起来。

    我皱着眉把手机拿起来。

    “喂!”

    “就知道你还没起床。离上课时间还有五分钟,你死定啦。第一节课,是杀手的课!”

    “迟到了?!”

    我丢开手机,放开大熊,从床上滚下来。

    然后光着脚跑进洗手间里,心急火燎地节水刷牙。

    被冷水冰了一冰的我,脑子清醒了过来。

    今天明明是星期六啊。哪来杀手的课?!

    刚刚是谁……

    我一口泡沫没吐出来,差点噎死,是林星。

    他说今天回来。他这个骗子,竟然在美女很多的英国那边呆了两年才回来。

    死定了他!竟然耍我。

    我把嘴巴抹干净回去拨电话给他。

    “刘嘉妮呀。洗好脸了吗?还有一分钟就上课咯。”

    “喂……喂……”我装得气若游丝地讲话。

    “什么?”林星果然上当。

    “刘嘉妮你怎么了?”

    “我……我胃痛。”

    “你等等。我立刻过去。”

    我歪着嘴笑。

    我不该听老猴子的话。

    我应该等我大学毕业才写这篇小说的……

    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