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这一个星期,我也想出来晃悠啊……这不是腰部肌肉拉伤了乖乖在家养着吗?自个儿的身体自个儿注意,我从小就被我大哥灌输下“身体才是本钱”的贯彻精神……

    莫离顺着我的眼神扫向我的手腕,狠狠地啐了一口。“又怎么玩儿的?被拷在床头一星期?”

    “哪儿能啊?”我直接把两条腿抬高架起来,透过叠合的双腿看挡风玻璃外的来来往往,“我大哥最疼我。”

    “去去去……”莫离一爪子把我的腿扒拉下来,“少在我这儿耍流氓。我说……亏着圈里人都觉得你丫是一脸女王相,知道了你在你大哥面前那反应非得一个个吓成直男!”

    我乐得一脸春光灿烂,“我这人完全就是他带出来的……能不这样吗?”

    莫离用眼睛狠狠剜我,“玩儿死你活该!”

    我无趣地用食指按住太阳穴,这小子,真不讨人喜欢。

    hell就是上次我勾搭到苏南那家酒吧,酒吧的老板人很好,熟悉的人都叫他贝少。这里,正大光明地上演着引诱和淫靡的戏剧——美好的堕落。导致我有一段时间勾搭男人时经常深情地对着那人说:“请和我……一起堕落到hell来?”最后一个字要语音上挑,颤巍巍地消散在空气中。

    于是,贝少总是说我把他的hell变成了拐卖组织。

    扯吧!都是自愿的~我站在hell的大门外勾起嘴唇用一分钟的时间回忆我曾经有过的青葱岁月。

    这边儿还没等我文艺完,莫离那破孩子又一巴掌拍上了我的后背,“杵这儿嘛呢?等人来买?”

    我怒视!这小子,越来越过分了!

    他冲我无比明媚地笑,“先说好了,人家在里面等着你呢。哥哥你大胆地往前走吧!”

    今儿的hell被贝少搞得情调非常,他居然在正中央的大屏幕放映《罗马假日》!我刚一进去眼儿都直了——虽然这玩意儿的确是经典到与人类爱情永存的地步,但是一个gay吧里公然放这个怎么着都多了点儿搞笑的味儿。

    荧幕上的赫本美人儿勾了一支脚尖去够她那支高跟鞋,我走过吧台要了一杯二锅头冲里面最靠里一个隔座走过去——莫离那小子就告诉我有人听说我回国后巴巴地在hell等了我一个星期,压根没说是哪位。丫的一肚子坏水地瞅着我猛笑,阴森森地说:“洛少,您这风流债可真是够持久强劲!”

    舔着舌尖喝了一口二锅头,滴溜溜地在口腔里尝着这股子呛辣,自个儿乐呵得不行——这味儿,真他妈有趣儿。

    正晃着这半杯白酒往前走呢,突然在角落那张沙发里瞅见了熟人。

    苏南大帅哥一手搂着一个美少年,一手夹了一支点了一半的香烟,悠闲自在,浑身散发着荷尔蒙的吸引。

    看着被搂在苏南怀里那个孩子一脸的局促和幸福,我唇角又上扬了两个弧度。

    有意思,真有意思。

    正琢磨着怎么使点儿坏挤走那个一看就弱受到不行的小0,我勾起的唇角在看到等我的人时平平地落了下去。

    “凌言?”我快走两步,一把握住了还是属于一个少年的青涩的肩膀。

    “洛见哥……”他眼里明显喜大于惊。

    我头疼起来,怎么是这孩子啊?!终于明白莫离那一脸的坏笑哪儿来的了……

    我对什么都有辙,就是对这种死心塌地对我好的人没辙。凌言就是这么一个人。

    我第一次见到凌言也是在hell——那时候他被人灌醉了,正被旁边一个男人一杯接一杯地继续灌酒,纤细的腰上已经被一条手臂横着搂住,衣襟被拉出来不知道伸进他怀里的那只手在做什么猥琐的举止。

    我当时正被一个男人半跪在脚旁握住自个儿的脚踝贴在他脸上听他废话,突然间瞅着那孩子单薄的背影就觉得像根刺扎进心里那样的不舒服。一脚踢开旁边深情不已的男人,走到那孩子身边,劈把手拉过来搂自个儿怀里,斜了一双眼睛俯视着一边儿那个猥琐男。

    “你……”他脸上瞬间闪过的慌乱更让我火气勃生。

    “我什么啊我?”那孩子巴掌大的一张小脸惨白惨白地窝在我怀里,手指痉挛般地抓紧我的后背——真他妈让人心疼。

    跟着我的那个男人赶了过来,“您这是……”

    “干你什么事儿?”我语气愈发不善了,“想被我踏在你脸上踩两脚就把这个变态给我扔出去hell!”

    “哎!”男人一脸满足地开始清人。

    我两只手搂住男孩的腰让他整个人挂在我身上朝门外走去,临出门还不忘吆喝一句,“别忘了让他掏酒钱,四个人的!”

    这孩子就是凌言。直的不能再直的一孩子。被我救下那天下午刚刚和自己的loli小女友分手,于是想学着大人借酒消愁的小高中生一步踏进了hell。

    hell那是什么地儿?a市有名的gay集散地之一啊!我一边收拾着孩子的酒醉一边忿忿地想——hell那群保安门童干什么吃的?眼瞅着这么一个跟gay气场不合的孩子进门还不得拦住?

    湿漉漉的毛巾擦过那张脸,我盯着男孩长长的睫毛呆了一下。还真别说,要是这么一相貌的孩子走进我开的卖淫基地,我说不准也得放人进来……

    呸呸呸!什么卖淫基地啊,被贝少知道了又得好一通训我!

    凌言长得不是那种女相的漂亮,而是脱了尘的秀气——属于男孩子的青涩的飞扬青春的秀气。

    这种人,对同性恋的吸引力那是绝对的!

    我半嫉妒地盯了那张脸半天才去睡觉。

    拜我这张面皮所赐,凌言醒了以后很快对我放下了戒心,亲近得不行。我乐得和这么一孩子相处,水灵灵的透着夏日沐浴后的清新。于是,在那段时间里,他有事儿没事儿地就过来找我玩儿。有时候过来看书,有时候过来一起看电影,要不就有时候我罩着他去hell喝酒——咳咳,其实是为了满足在身边带了这么一位美少年的虚荣心。

    当时莫离怎么跟我说的来着:“人家一好好的孩子,你可别把他往gay路上领!”

    “哪儿能啊?”我不以为意,“凌言是个直的不能再直的孩子,就是一起玩儿玩儿,莫保姆~”

    莫离鄙夷地看了我一眼,“别一天到晚跟发情的公狗似的散发着自己的荷尔蒙——你那魅力值不能攒攒?”

    我一拳揍上这小子的肩膀上,“说什么呢?!有我这么帅的公狗吗?!”

    莫离继续恨铁不成钢地唏嘘不止:“你就不能听我说话的重心?!”

    同性恋和异性恋很容易看出来,我对自己这点儿还是很有信心。凌言那孩子的确是彻头彻尾的异性恋,跟着我去hell那么多次仍然喜欢大街上穿小可爱的小美眉——但是,我忽视了一个问题。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相信爱情的存在的——虽然打死我都不相信这玩意儿。

    于是,凌言爱上了我。

    不是爱上了男人,而是爱上了我。

    如果他要是性向发生了改变,我二话不说就领他上床。可是,凌言不爱男人,他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