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得太近了,又在这样一段情节里,季绍庭自遇见黎琛起,终于第一次察见他眼里的恐惧。

    埋藏得很深,又深不见底,是只蛰伏在暗处的凶杀怪物,随时都会扑杀而出。

    与此同时季绍庭感觉到手腕上多了一股劲,他微微低下眼,果然是黎琛的五指正紧紧地锁扣住他。

    他又听见耳边响起那由叠字所构成的、来回往复不已的低喃:“庭庭……”

    原来是这样吗?

    季绍庭忽然醒过来了,原来是这样吗?黎琛的所有表现,所谓的没有底气、没有安全感,都源自深深植根于他体内的恐惧。

    事实上黎琛已经亲口告诉过他了:他害怕,比死还要害怕,有一天季绍庭突然就不要他了。可季绍庭还是得这样经受过一回,亲眼见证过黎琛的身体反应,才知道他那一句话的分量有多重。

    于是在无数次意图逃离有发病迹象的黎琛以后,他第一次回他:“我在。”

    他拉过黎琛的手,顺带着拉过了他的上半身,手臂自他腋下穿过,抱住了他的背,一遍遍地在他耳边说:“我在,阿琛,我就在这里,哪里也不去。”

    他轻轻地拍着黎琛的后脑勺,同时感觉到身体的重量在增加 黎琛正缓缓将他的分量捱上来,把他体内沉重的一切,都附着到季绍庭的身体里去,而季绍庭乐于接受。

    “阿琛,”他柔声问,“你是不是很怕回想起这种感觉,被……被妈妈丢下?”

    黎琛将脸埋在季绍庭的颈窝处,过了好一会儿,季绍庭才听到他弱不可闻的声音:“嗯……”

    一次次被困在围栏里,双手握着栏杆,从间距里看她离开的背影,喊哑了嗓子都留她不下,她只会一遍遍地回头说:“回去吧。”后来就干脆狠下心,只留一道越来越小的背影。

    每次离别,都是留下的那个人最痛苦。

    所以表达是没有用的,他已经将他的愿望、将他的情绪与想法,以撕心裂肺的哭喊表达得淋漓尽致,可是她听了吗?他的处境改变了吗?她为什么不带自己走呢?

    到最后就麻木,发觉这个女人也不过如此。

    长大后能明白她的无可奈何,的确,将他留在黎家他的前途会更明朗,即便他的地位只比仆人高,但出来到底也还是黎家的少爷,更何况她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去承担一个孩童的健康成长。

    他接受了她的歉意,与她达成了虚假的和解,看似有求必应,她要什么都会去做,但这也只是一层世俗的联系。

    因为她是母亲,而他是儿子,两人连着一脉的血,他不想落个不孝的风言风语,他这人最重面子。

    童年里亲密人物的缺失,叫他心中始终空了一块,用金钱用地位用性,怎么填都还是填不满。

    直到遇见季绍庭。

    他搂紧季绍庭,低声道:“庭庭,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第62章 季绍庭在亲他

    要让黎琛列举季绍庭的好,很多,温柔、善良、体贴,他可以拿一大堆形容词往季绍庭身上堆砌,富裕得全成为藻饰。

    但问黎琛到底爱季绍庭什么,可否选一种季绍庭对他而言,最具致命吸引力的特质,有否最心动瞬间……诸如此类的问题,全都是无解。

    因为季绍庭存在的本身,对黎琛而言就是一种恩赐。

    他跟季绍庭是被拆做两半的整体,所以第一眼他见他,命中注定的爱情就降临。

    黎琛曾经为了跟季绍庭相遇的随机性而感到害怕:初夏夜晚,开车驶过路灯旁。他不止一次地设想过,如果、万一,他当时换一条路,就不可能遇见季绍庭。

    而无情的岁月并不理会这场错过,兀自往而不返,直至抵达生命尽头。等他弥留榻上,回顾一生,就会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分明拥有一切,却又一无所有。

    黎琛曾经为这假设性的后果而惊慌不已,才想紧紧地抓住季绍庭,像抓着一只鸟,生怕一撒手他就会飞走。

    太怕了,怕出了病,甚至想即便是死,季绍庭都得死在他的掌心里。

    所以他这样粗暴地撕拉剪扯季绍庭的衣物,每一道伤口都是同归于尽的绝望。

    可现在他紧紧地抱着季绍庭,脑海里竟然浮现了三个字:没关系。

    即便那时他遇不到季绍庭也没关系,因为他们是天生的一对,无论散落在哪个角落,都能循着命定的红线找到对方。

    不是在那一个初夏夜晚,也会是在某个秋日午后、或是仲春清晨,无论如何,他们总会重逢。黎琛充满了信心。

    季绍庭的这一颗眉尾痣。

    黎琛将指腹轻轻贴上这粒赭红色的眉尾痣,很惹人注目,他第一眼见它就留意。

    因为这是独属于他黎琛的温馨提示,叫他认出原来这粒痣的主人是他的命中注定、是他的另一半灵魂。

    “你不要哭,”黎琛的指腹顺着那眉尾痣下抚,到季绍庭湿润的眼角,柔声哄道,“不要哭。”

    季绍庭只哭得更厉害。

    小孩子的生命多脆弱,捧在手心也会化。从小到大,季绍庭在病房里见证过无数次死亡,天生的共情能力又使他无法就此麻木,即便时日推移,这些创口还是经久不愈、长痛不息。

    他经手过上百个个案,尽自己所能为每个孩子铺展光明未来,见到成果他当然是满足的,可没有一次的满足感能强烈过面对黎琛的这一次。

    强烈到用满足两个字都太浅薄,季绍庭整颗心都被填得胀鼓鼓。

    这感觉该如何形容,这样不可测度、汹涌、灼烫、充满光焰而无限接近天堂,无处倾泻。

    黎琛还在笨拙地擦拭着季绍庭的眼泪,而季绍庭看着他,像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一样看着他,然后季绍庭握住了黎琛的手腕,止住了他的动作。

    黎琛一声疑惑的庭庭才到嘴边,半个音节都未出口,就被两片柔软的唇瓣封住所有疑虑。

    他瞪大了双眼。

    季绍庭在亲他。

    无师自通,发乎本能,舔着他的唇齿,一边将舌尖顶进。

    黎琛整副神识都空了,季绍庭的亲吻温柔至极,拥抱却又带着熟悉的凶,攀缠得严丝合缝,直至身体的界限都交融,从此他们复归成为完整,共享同一份心气。

    黎琛缓缓闭上眼,右手陷入季绍庭细软的碎发,开始回以缠绵的深吻。

    相拥着倒入衣物之中。

    季绍庭搂着黎琛的脖子,躺在一地破衣烂布里,终于明白了那填满他一颗心的胀鼓鼓的感觉是什么:是一直以来支配着黎琛言行举止的事物,是难以克制的、无法自持的爱意。

    而从此刻起,它也将接管季绍庭的受想行识。

    他的胆小、他的怯懦,他深藏内心里的对自我的怀疑,全因黎琛而得到了疗愈。

    原来他季绍庭,不是个除了满怀歉意就无能为力的局外人,不是枝被家人保护得太好的温室花朵。他是有能力的,他可以去拯救一个人,去帮他获得第二次生命。

    而与此同时他也将获得救赎:黎琛将他从无能感中救了出来,而这无能感自幼时起就萦绕他不散,做多少儿童工作都没用。

    他们紧密相缠,骨头都磕碰在一起,很用力地亲吻。

    仿佛世上除了这一件事,再没有其他事。

    季绍庭身下压着一堆衣服,一件件都随着他们亲吻的动作而起皱。而季绍庭像藤缠树一样抱着黎琛,抱得死紧,直至分开就会撕掉黎琛一层皮。

    然后季绍庭就明白了,黎琛为什么喜欢送衣服。

    因为衣服是贴着人长的又一层皮,是一段时间里人的另一层躯壳,送赠衣物就是另一种形式的拥抱。他们本来就是被拆开的一体,好不容易寻回对方,当然恨不得永不分离,每时每刻都要相拥,而衣物可以替黎琛完成这一愿望。

    于是所有的问题都得到了解答,真相的每一边角都明明朗朗。当初他季绍庭是为什么给了黎琛第二次机会,不是因为怜悯,不是因为他要黎琛赎罪,而是因为他自己也想要得救,而是因为爱情的降临。

    第63章 一步一步来

    季绍庭今晚做的都是小菜,蛋羹、萝卜丝、青椒炒牛肉,分量控得刚好够两人七分饱。

    饭后黎琛主动请缨要洗碗,给季绍庭驳回,说他自己来就好。季绍庭说这话没有客套的意思,是真的觉得他来就可以。

    黎琛在英国洗碗时的笨拙模样还历历在目,季绍庭每每想起都觉得又可爱又好笑。黎琛在做不擅长的事时,就像个小孩子了,家务如此,爱情也是如此。

    “反正都是用洗碗机,”季绍庭说,“你放着,我来就可以。你要真想做些事,不如就给我剥个橘子吧。”

    他今天刚买回来的新鲜砂糖橘,也是他第一次见陈沛时送的礼物。

    季绍庭将碗碟整齐排进洗碗机,低着眼睛想该什么时候告诉陈阿姨,他跟黎琛已经复合了。

    又该怎么跟自己的父母交代?虽然他哥已经意外知情,会在中间做个缓冲,帮忙左右调和,但他跟黎琛的这些分分合合,看在大人眼里,难免像是一场不负责任的儿戏,一定会叫父母担心。

    黎琛剥了一瓣橘子,喂到季绍庭嘴角。季绍庭一边想着事情,一边将橘子叼进嘴里。橘瓣在唇齿间流溢着甘甜的汁,很解腻。

    季绍庭咽下以后夸甜,黎琛的第二瓣紧接着就来了,而后是第三瓣第四瓣,献宝似的接连不休。

    等季绍庭合上洗碗机,一整个橘子也就进了他的肚子。黎琛把手伸到季绍庭下巴,问:“有核吗?”

    这一动作自然得很,叫季绍庭心尖涌出一脉涓涓暖意。他直起身,朝黎琛笑说没有:“这种小橘子一般都没什么核的。”

    季绍庭的眼睛澄澈而毫无杂念,笑起来就满满当当的都是笑意。而他现下笑得开心,黎琛见了也开心,于是两个人就对着笑。

    等笑了一段,才发觉这笑真是莫名其妙,都有了傻气,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再过一会儿就又都明白了,他们的笑为的是同一件事:在一起那么久,他们还没喂过对方吃东西,这是第一次。

    实则也不能说“在一起那么久”,真要开始数算相爱的日数,应当是从今天。

    “黎先生,”季绍庭开玩笑,特地用回了尊称,“我有没有告诉过您,之前您从来不对我笑,我还挺介意的。”

    黎琛一窒,模样有了几分懊悔:“我之前不习惯,觉得很别扭。我不知道原来你介意,你从来都不跟我说。”

    他停了一停,又道:“如果你告诉我不喜欢,我就算一开始会很抵抗,但我总会改,就像现在。不过是笑,不过是问一句喜不喜欢,习惯以后就觉得没什么。”

    季绍庭按着洗碗机的按钮,坦诚道:“这一点的确是我的问题,我以后什么都会告诉你的 嗯,不是以后,是现在,现在我就有件事要告诉你。”

    嘀嘀两声以后洗碗机开始运作,黝黯的箱子里喷出水来。季绍庭转过脸:“我今天遇见那个男学生了。”

    “男学生?”黎琛起初是听不明白这个代称的。

    季绍庭就给他补充了内容:“我给你送夜宵的那晚,在你公司楼下撞到的那个大学生。”

    黎琛的神经登时就紧绷起来,一声语无伦次的庭庭才到嘴边就给季绍庭堵回:“你先别慌!我没有别的意思,就跟你交代一下而已。”

    “他跟你说什么了?”怎么能不慌,那晚好端端的一场情意,就是因为这个男学生而出了岔子,叫他们兜兜转转在弯路上浪费了许多时间,直至今日才踏上正轨。

    虽然黎琛也晓得,这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人总得犯错,知痛才会学乖。

    但他还是难免会幻想,奢望过许多假设性可能:假设他跟季绍庭可以早些相遇,假设一切都可以重新来过。他们的关系不再满是裂缝,免却中间的所有错过、误会、冲突以及互相伤害,从初见直至生命尽头,都相亲相爱。

    “有没有难为你?”黎琛又问。

    “没有、没有难为,置于你问他说了什么啊……”季绍庭回想了几秒,道,“说了挺多的,不过印象最深刻的一句是,他告诉我,你的需求一直很大。”

    黎琛的怒意蹭地就上来了:为什么要说这些。

    性是他们之间最碰不得的话题,为什么要同季绍庭说这些。

    “你别听他胡说,”黎琛的语气重了三分,“这种事 ”

    “我说了,你先别慌,”季绍庭满脸无奈,再一次将黎琛的话截在了半腰,“别人现在说什么,已经影响不到我了,更何况他说的……确实是事实,不是吗?需求很大,需要纾解,我都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