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以扬皱起了眉:“怎么伤的?”

    她弯腰扒拉了一下,不太在意地说:“可能是刚刚绊的一跤。”

    林以扬沉声:“刚刚?那些人追你的时候?”

    “小事情,不要紧。”潇潇拽了下裤脚。

    “怎么是小事,你一个女孩子,万一落了疤以后……”他一时冲动而语,意识到失言,霎时没了声音,攥着衣服的手不自觉收紧了。

    潇潇没意识到他的异样,笑得有点憨:“没关系的,不用在意。”

    林以扬望着她弯弯的眉眼,愧疚得无以复加,他刚刚就不该荒唐地放任她去。

    她原本不必承受这与她无关的麻烦,而她之所以无怨无悔,只是因为,他是林以扬,因为她默默无闻地喜欢了他七年。

    他有那么好吗?

    以及,又来了,那种异样的感觉。

    许是他周遭的气场变化太明显,潇潇小声道:“你……还好吧?”

    他回神看她,收敛了情绪,笑道:“嗯,我是在想,你今天帮了我那么大忙,该怎么感谢你呢?”

    何潇潇摇头:“不用不用,我是心甘情愿帮忙的,没有想过回报。不过……”

    以扬:“不过什么?”

    潇潇赧然:“不过要是可以的话,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他顿了一会,豁然笑了:“这有什么不可以,有笔吗?”

    潇潇的表情立刻兴奋起来,迅速从电脑桌上拿了马克笔递给他,笔记本翻开第一页呈在他面前。

    林以扬拔下笔盖,挑了下眉:“to签?”

    潇潇欣喜若狂,点头如捣蒜。

    “好,那,名字?”

    “潇潇,我叫何潇潇。”

    不知怎的,听到这个名字,他拿笔的手顿了一下,继而笑说:“潇潇暮雨子规啼?”

    潇潇微怔,很轻地“嗯”了一声。

    林以扬看看她,斟酌片刻后落笔,一气呵成,在最末签上自己的名字。

    他正要收笔,想了想,还是在签名后补上了一个符号“yy.”,这是他在非正式场合才会用的签字,从来没给粉丝签名用过,今天算是破例。

    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想签给她。

    另外,他还想解答他内心的疑惑。

    他把签完名的本子递回去,她道谢,近乎虔诚地接过,只见上面写着:

    「to 潇潇

    过去的每一天,幸甚有你;未来的每一天,愿你我同行。

    感谢陪伴!

    林以扬yy.」

    何潇潇恍然有种此生无憾的感觉。

    其实她追星一直很佛系,她听他的歌,支持他的专辑,买有关于他的杂志、周边,但她不参加应援,也不打榜刷数据,更不会参加应援会的活动。

    一来,林以扬公开表示过他不喜欢那些,二来,她也不认为她的爱豆是所谓流量明星,不愿让她心爱的艺术中掺杂太多旁的东西。

    白黎不止一次吐槽她就是个散粉,她总是笑而不语。

    说来,这是她第二次在现实中见到他本人,第一次是在两年前他的个人演唱会,隔着千万人海。

    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她见到他不激动、不兴奋,她只是恪守爱豆与粉丝之间的界限。而实际上,她激动得快窒息了。

    所以,当她拿到这份to签的时候,几乎觉得烫手。

    粉丝拿到签名时的激动,林以扬倒是见怪不怪了。许是无聊,他四处张望,眼尖地瞥见手边一摞书里夹在中间的一本,抽出来瞧了瞧,欣喜道:“你也看这本啊!”

    潇潇从对笔记本的“顶礼膜拜”状态中脱离出来,待看清他手里的那本书,不觉愣了愣,迟疑地“嗯”了一声,“扬哥你,也看吗?”

    “当然,你知道吗,我最喜欢推理小说了。这本很好看,我熬夜看完的,还二刷过呢。说起来作者名字和你有点像,‘小小慕’。”他笑了笑,随手翻了几页,又嘀咕起来,“不过这本怎么好像和我看过的有点出入。”

    潇潇:“因为那本是样书。”

    “样书?”

    “对,出版社在出版之前会寄样书给原作者再次校改,所以和市面上卖的不太一样。”

    她解释得清楚,林以扬反而更糊涂了,书也不翻了,疑惑地看着她。

    潇潇见躲不过去了,无奈地闭了闭眼,弱弱地说:“我就是小小慕,这本书是我写的。”

    “……?!”

    何潇潇是个网络小说作家,粉丝超百万,但她还是更喜欢叫自己写手,用她的话说,“我就是个穷写文的”。

    她最擅长的领域是——现代纯爱,偶尔写点古代或架空,光是出版的作品一只手数不过来。

    不过她只写过一本完全意义上的推理小说,就是他手上拿的这本,原因是有次采访听他说喜欢推理小说,所以她就换了个马甲尝试新的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