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苫噎了噎,把手机拿起来放回耳边:“那你和他说话时小心点,沈嘉映很擅长笑着从背后踹你一脚。”

    很明显,对方完全没有把秦峥的“胡话”放在心上,但还是配合着做出了善意的提醒,不得不说,他提醒得很周到,但并不及时。

    十几分钟后,当沈苫慢吞吞地打开房门,连“hi”还没说出口,他的目光已经被秦峥裤腿上那道惹眼的小孩足印吸引了全部注意。

    沈苫陷入了沉思。

    “我被踹了一脚。从正面。”秦峥解释道。

    “我看得出来。”沈苫皱起眉头,意外地看起来有点烦躁。

    “这是哪家小孩踹的?好没礼貌。在哪个街区、哪栋房子,我要去讨个说法。”

    自然界的猫科动物们对自己的领土和所有物好像都有很强的占有欲,如果领域范围内出现其他同类的气息,会让它们瞬间恼怒炸毛,且气息越相似,炸毛越严重。

    秦峥没能忍住以动物纪录片导演的视角默默观察起沈苫。

    他好像是真的有点生气,甚至都没顾上数落秦峥为什么要顶着这一拍就掉的鞋印一路走到他家卖惨。

    但他气的是什么?是秦峥被欺负了,还是秦峥被“像自己”的小孩欺负了?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这个玩笑好像开得不大好。

    秦峥及时止损,双手扶住沈苫的肩膀,动作温柔但不容抗拒地把他推进了自己早已半深度造访过一次的屋内。

    “你觉得我会让自己吃亏?”秦峥安慰他。

    “这倒好像也是,那你是怎……算了。”

    沈苫叹了口气,好像有点为自己刚才的失态感到困惑和无奈。

    搞不懂,这有什么好生气的。

    秦峥被陌生小孩踹了一脚,这不是个好笑的事吗?而且他还是被长得像自己的小孩踹的,这也太神奇了吧!

    沈苫在心里嘀嘀咕咕,最后把自己情绪的起伏又全部推到了别人身上:“随便吧,我都不知道你刚才是不是又在忽悠我。”

    也许根本就没有小孩,更没有“像自己的小孩”这一说,但沈苫刚才竟然像个笨蛋一样被别人不知道是不是谎言的玩笑牵动心绪,他可一点儿都不喜欢这种不受掌控的感觉。

    秦峥紧紧跟在他的身后:“你厌烦我了?”

    “不,不至于,我只是对自己有点厌烦。”沈苫站在橱柜前打开高于自己下巴的柜门,取出洗净的茶杯。

    “我喜欢这个。”秦峥打断他,故作叛逆似的抬手从橱柜里又挑出另外一对唯一成对的杯子。

    沈苫意外的好脾气,和少爷交换完手中的杯子后便又走到水槽前重新清洗,而秦峥在把被自己淘汰的茶杯塞到橱柜最里面之后,关上柜门,很快又重新回到了沈苫的身后。

    秦峥:“你厌烦自己什么?你还没有说。”

    沈苫擦干杯子的水迹,转过身,端着杯子的手差点撞上秦峥的胸膛。

    他深吸一口气,把障碍物推开了:“你离我那么近干什么?少爷,恕我提醒你,你从刚才进门后就一直在不合形象地做我的跟屁虫,这让我不得不想起沈甯养的那条名为‘粘人精’的金毛寻回犬。”

    秦峥老实地站在被沈苫扒拉开的原地,好奇问道:“你妈妈养过狗?外婆不是有哮喘。”

    沈苫撇着嘴耸了耸肩:“谁知道,我胡扯的。现在你忘记刚才问我的问题是什么了吗?”

    秦峥点头:“还有点印象,但我可以当做忘了。”

    “很好,”沈苫又纠正了一下,“下次只用回答‘忘了’就好。”

    他的情绪来得快去得更快,转过身的工夫,沈苫已经将刚才的小插曲完全抛到了脑后。

    秦峥来早了,今天的工作还有一点没有收尾,沈苫一边往工作间走,一边随口问道:“你上次没有进我的工作间吗?”

    秦峥摇头回答:“没有。”

    二少爷自己的领土意识极强,最讨厌被他人入侵私人领域,自然也不会在造访他人家里时做些有悖于自己原则的失礼事件。

    而对于沈苫来说,厨房、卧室、洗手间……这些其实都只是用名字来定义的功能区,唯独工作间,他才真的会在走进门的那一瞬间立刻变成另一个人。

    ——当然,这些都只是秦峥自己之前的想象。

    他还没有见过工作时的沈苫,今天是第一次。

    当想象变成现实,秦峥倚在门边,看着伏在案前认真雕琢琴身的沈苫,忽然间,他觉得对方好像变得更陌生、也更亲近了一些。

    沈苫停下动作,抬头看了过来:“怎么不进来?”

    秦峥微微直了直身子,但整体依旧保持一种拘谨的姿势——他甚至还像个小孩子一样,在大人面前背过了双手。

    “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你。”他说。

    沈苫扬起嘴角:“嗯哼,那张照片我还算满意。”

    秦峥的语气平静,但眼神却暴露出了一点不知名的期待:“你之前说过,你主修提琴,但别的其实也行,对吗?”

    沈苫点头:“是的。”

    秦峥没有预兆地接话:“我要过生日了。”

    沈苫似有所觉地眨了眨眼,与秦峥对视。而秦峥看着他,一字一顿,认真地咬字:“我想要把吉他,沈苫。”

    沈苫没有回答,尊贵的沙皇陛下便又柔和了他那副总是冷漠失神的眉眼,歪过头,轻轻笑道:“我可以给你唱歌,沈嘉映。”

    第30章 ch30 小雏菊

    #

    我想要把吉他,沈苫。

    我可以给你唱歌,沈嘉映。

    怎么会有人把这么两句听起来便让人耳红的话连起来说得这么自然的。

    半地下室最大的房间被用做了工具间,剩下的卧室空间不大,一张床、一只衣柜、一把桌椅便填得满满当当,不过床铺很软,躺在其中像是陷在云里,对于沈苫这几日高度集中工作后一上床就能够入睡提供了非常大的助益。

    床头柜上摆着秦峥昨天来时和他交换的蜡烛,虽然屋内昏暗,但沈苫至今还没有在这间屋子里点过一次——他可承担不起将这栋百年老屋一把火点着的责任。

    睡不着,沈苫张开四肢,像在雪地里画大字一样动作缓慢地伸展了几下。

    这是一张双人床,他终于意识到。

    但他意识到这个干什么?沈苫无奈地揉了揉微微发烫的眼皮,再一次想起了某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让他苦恼的家伙。

    自从来到雷克雅未克,秦峥变得更加礼貌而克制。

    虽然“说话的时候总会像条大狗狗一样跟在沈苫身后转来转去”这件事让习惯了沙皇独裁形象的沈苫稍微花了一段时间接受,但整体上秦峥仍然同他保持着似有若无的社交距离,而唯一一个不变的例外,就是这一路上,秦峥对他的名字好像始终都有一种特别的执着——他总是一边坚持叫着“沈苫”,一边还要固执地在“沈苫”后面再加一句“沈嘉映”。

    这两个称呼对他来说有什么特别的不同吗?

    沈苫用指尖转了转散在床上的长发,对着天花板缓慢地眨了眨眼睛。

    对于自己来说,这两个名字的更迭只是他学生时代结束的标志,他怀着戏谑的态度走出象牙塔,希图拥有一段真正由自己选择的崭新人生。可新名字叫了八年,不但“沈嘉映”没有成为被完全抛弃的过去,“沈苫”也没有成为值得称道的未来,他的人生依旧被自己过得像是一团展不平理还乱的脏画布,此前与此后的时光都模糊不清。

    可在秦峥眼里,事情的样貌却好像不是这般。

    沈苫有的时候甚至都想换上秦峥的双目好好看看镜中的自己,在作为沈苫和沈嘉映的时候,他到底有什么不同?又或者这么多年他其实什么都没有变过,这名字对秦峥来说也只是个简单的符号?

    单以最近的那两句请求为例进行分析,当说到正常的句式和内容时,秦峥通常会叫他“沈苫”,而如果是另外一些听起来也许会让他冒火的句子,“沈嘉映”就又出现了。

    沈、嘉、映。

    这是一句三个字的咒语吗?有时用来故意让他腾起怒火,有时则用来提前让怒火熄灭无法升起,总体而言,它更大的用途好像是用来……撒娇的?

    我可以给你唱歌,沈嘉映。

    他会唱什么歌?

    沈苫听过秦峥手机里的歌单,多数是英文歌,掺杂其他语种,什么风格的都有,听不出来有什么明显的喜好。

    想想那天的闹剧,他该不会给自己唱儿歌吧?一闪一闪亮晶晶那种……

    呃。

    沈苫闭上眼睛,侧过身,将整张脸都埋进了在暖气上蒸过的松软枕头里,试图和从躺下后就没有停歇过的胡思乱想好好决一死战。

    但在此之前……沈苫再次睁开酸胀的眼睛,从嘴巴里取出体温计,眯起眼努力识别上面的刻度。

    37度2,正常人发烧的临界值。头昏沉沉的,除了姗姗来迟的水土不服外,更有可能的致病因子大约还是他在这间不太见得到光的半地下室待了太久。

    在床上挣扎了十分钟,沈苫终于鼓足勇气坐起来,痛下决心,决定抛弃泡面,出门转转。

    #

    光从名字听来,“冰岛”很像是一座与世隔绝、清清冷冷的雪白殿堂,但事实上这里的房屋色彩鲜艳,丰富得像是恨不能把整个世界的颜色都用尽。从瞭望塔上俯瞰这座置身于北极圈附近的城市,你能感受到更多的竟然会是明媚与和谐。

    雷克雅未克很小,但在某种程度上也相当国际化。

    城市的主街不长,可在这样一条街上,你能和来自世界各地不同国家的游人擦肩而过。在此之前有很多次,甚至到了现在,沈苫仍然会时不时自然地将自己当做他们之中的一员,但很快,他便会想起自己已经拿到了当地的居住证明、目前隶属于雷克雅未克市政府管辖之中。

    失笑的同时,他也拥有了一种“好像真正成家了”的奇妙感觉。

    沈苫家离主街很近,搬来以后,几乎每次出门,他都是以家为起点走到市中心的大教堂,再以大教堂为第二次起点开始散步。

    教堂位于山顶,每次走向它的时候都是上坡,天气好的话,教堂前的雕塑看起来会像踩在云里。

    今天天气就还不错。

    “在冰岛语中,‘雷克雅’指的是烟,‘未克’是港口,合起来就是‘冒烟的港口’。”

    雕塑的身影才刚刚出现在视野中,他已经听到了一个熟悉到不能更加熟悉的声音。

    在天气晴朗的冰岛夏日,沈苫立在原地,眨了眨眼,突然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有点烧糊涂了。

    但那声音还没完。

    “公元9世纪,斯堪的那维亚人乘船驶近冰岛,他们站在船头向岛上眺望,看到远处的海湾沿岸升起缕缕炊烟,以为前面一定有人居住,于是便把此地命名为‘雷克雅未克’。但事实上这里根本没有农舍炊烟,他们见到的,不过是岛上散布的不断喷出水柱的温泉和间歇泉。”

    心跳一下加快了速率,沈苫深吸一口气,向前快走了几步,又慢下来。

    “这座教堂是雷克雅未克最高的建筑,为纪念神职人员与诗人哈尔格林姆斯得名,屹立在市中心的山丘上,以冰岛本土天生笔直的火山熔岩为设计灵感。”

    沈苫手足无措地搓了几下发尾,磨磨蹭蹭,慢慢吞吞,但因为没有掉头就跑,他还是很快就走完主街剩下的路段,并最终完全看清了那个穿着随意立在教堂雕塑前的男人。

    还是那顶这人最近似乎格外钟情的黑色毛线帽,飞行员夹克,遮阳墨镜。

    比起导览者,他更像来到此地度假的客人,年轻多金、头脑聪明、气质神秘而独特。

    而比起那些真正年轻多金、头脑聪明、气质独特的客人们,他又更像是一位只要站在高地——便无论面向千万人抑或无人之境——都能做演讲的革命者。

    “这座雕塑是美国送给冰岛建国1000周年的礼物,用来纪念冰岛独立之父雷弗尔·西格松。”

    站在一众跟随他的讲解看向铜绿塑像的游人中心,秦峥在沈苫走上坡顶之前便一眼在人群之外看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