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期不远了,他们花了太多时间在拆线索上,任明卿的工作进度不那么乐观。前天庄墨还给他重新修订了创作日程,希望他至少一天写一篇,这样他们还有余裕回过头来返修。庄墨不希望因为自己的病拖累了任明卿的工作。

    “我落下今天,明天补上。”

    “我现在咳嗽发烧,你不要跟我待在一块儿,容易传染。你还是去干活吧,听话。”

    “我不听。”任明卿目不转睛地说。

    庄墨现在很虚弱,动也动不了,自从他俩认识以后,还从来没有过这种情况。任明卿虽然很着急,但心底里也隐隐有些微小的期待。庄墨寻常梳成背头的头发因为病热汗涔涔、乱糟糟地散了下来,脸颊通红,嘴唇虚白,这样的庄墨让他很有保护欲,可爱。

    任明卿给他泡了杯热盐水,让他喝下,下楼进了厨房,围了围裙,手脚麻利地和面,打算给他烧完热腾腾的牛肉面吃。

    李让跟任明卿的作息习惯差不多,下楼吃饭的时候正看见任明卿在下面条。锅里热气沸腾,筋道的面条翻滚,喷香四溢、红油热亮。任明卿单手抄起沉重的不粘锅,将面盛到碗里,新撒上的小葱清清爽爽。

    他多看了两眼。

    “你要吗?”任明卿很自然地问。他备了多余的食材,多做几碗也富足。

    李让把头扭开:“不麻烦,谢谢。”

    李让个性冷漠,不喜欢求人。不过任明卿的主动让他受宠若惊,也让他对任明卿有所改观。这个“大神”挺会持家的嘛。之前他那位位高权重的经纪人大包大揽,叫他十指不沾阳春水,李让还以为这位他是个富家子弟,游手好闲。

    庄墨吃完面,任明卿给他量了量体温,还有38度多,就把感冒药、退烧药悉数给他数好,眼看他吃下。他把碗筷捧下楼,洗刷干净,发觉一边的抽油烟机有点脏。

    这里是工作室,大家都是临时来比稿的,没谁干家务,全靠阿姨张罗。而阿姨拿钱办事,看他们几个“主人家”好说话,收拾得格外敷衍。这才过了一个多月,抽油烟机上积攒了厚厚一层油垢。灶台背后的瓷砖和厨房的地砖也是,开火开多了,踩在地上总觉得有点黏腻。

    他反正今天是不打算码字了,索性搬来椅子,撸起袖子,拆洗抽油烟机。

    李让:“你在干什么?”

    任明卿:“擦抽油烟机啊。”

    李让:“你今天不用写?”

    任明卿腼腆地点了点头:“嗯,庄先生发烧了,我要照顾他的。”

    李让觉得任明卿挺闲的,都这种时候了还有闲情雅致关心这些。

    把厨房擦得锃光瓦亮,任明卿哼着歌回到三楼的房间里,从柜子里取出戴森吸尘器。

    “难得休息一天,你看看电视。”庄墨嗓子都哑了。

    “屋子里面要打扫的呀。”

    “你放着,我明后天会弄的。”

    “我每天擦一遍,至少桌子地板不积灰尘,不然你以后打扫起来麻烦死了——你不睡觉吗?想看电视还是听歌?”

    庄墨拦不住他,让他放点音乐。任明卿打开bose蓝牙音箱,放电脑里的歌单。任明卿则在这bgm当中把房间里的角角落落都吸了一遍,甚至连庄墨都没有放过,用人体勾边艺术给床品除螨。

    任明卿:“吸到你了吗?”

    庄墨:“还蛮舒服的。”

    任明卿宠溺地笑:“那再给你来一下。”兢兢业业地吸吸他。

    打扫完卧室,任明卿彻底没事情做了,在窗边修剪了吊兰的花枝,把多肉掉下来的枝条插在盆里。他突然叫了一声,兴高采烈地拍了张照片给庄墨看,原来是在花盆里发现了一只七星瓢虫。

    “房间里怎么会有这个东西?”庄墨搞不明白。

    “这是益虫。我看花盆里泥土板结,你是不是施过肥了?”

    “没有啊,我只是按照你的吩咐按时浇水。”

    “那我们等天晴了去底下花坛里挖点蚯蚓上来。”

    庄墨觉得可以:“下次我去超市买把小铲子。”

    任明卿看他眼睛好亮,摸了摸他的额头,烫得能煎鸡蛋。他赶紧又给庄墨量体温,发到39度多。他吓坏了,催促庄墨去医院看看,庄墨不肯去:“外面刮风下雨的,你又不会开车,我们怎么过去?感冒都是有过程的,发完烧就好了——你理我远点。”

    任明卿拿着体温计发愁:“退烧药怎么吃了没用?”

    “这说明免疫系统在战斗,我在好起来。”庄墨安慰他道。

    任明卿道理都懂,可就是放心不下:“不行,不能老是这么烧着。”

    他翻出另一床换洗被褥盖在庄墨身上,把他裹得严严实实:“重不重?暖和不暖和?”

    “还行。”其实庄墨烧得那么厉害,冷得直打哆嗦。

    他们来得匆忙,只想着这里气候炎热,又有空调,没多买被褥。任明卿灵机一动,把两个人的羽绒服全都翻出来叠在被褥上。看庄墨还是冷,任明卿索性拿了把椅子坐在床边,上半身趴在一堆隆起的被褥上,像只挂在庄墨腰上的无尾熊。

    被褥里传来任明卿闷闷的声音:“庄先生,你现在好点了没?”

    庄墨眼眶一酸,往被窝里钻了钻:“嗯,好很多。”

    过了会儿,庄墨跟他道谢:“今天辛苦你了。”

    “我生病的时候你也是这么照顾我的……不,我每天每天,都在受你的照顾。”任明卿趴在他肚子上转过脑袋,露出了明亮又温柔的眼睛。“我很高兴这次能换我照顾你。”说完又不好意思地解释,“……我不是高兴你生病,对不起。”

    “我已经没事了,睡一会儿就好,你还是管自己去写吧。”庄墨憋着不敢咳嗽,真的很担心传染给他。

    任明卿摇摇头:“你睡吧,我就在这里陪你。”

    他也当过病人,知道人身体不好的时候,连心都会跟着脆弱。那时候他刚结束《浩荡纪》的写作,生了一场大病,浑浑噩噩间老是做噩梦,梦见父亲过世的那一幕。有一次他在梦魇中醒不过来,是庄先生温柔地攒着他的手臂,把他带回到现实中。他半梦半醒间哭叫着说“我没有爸爸了”,庄先生安慰他道:“过去了,都过去了,我来做你的家人,以后我是你的家人。”

    现在庄先生为了他特意跑到g市来,他每天都在码字,庄先生想必很寂寞;现在庄先生病倒了,让他丢下庄先生一个人,这又算什么家人呢?他希望至少在庄先生脆弱的时候,自己能够在他手边,够得着,摸得见,可以让他听到人声、感到人气儿。哪怕他睡过去了,醒来一睁眼,也能看到自己,这对病人来说会是个很大的慰藉。

    庄墨感受到他温暖的体温,腾出手,摸摸他柔软的头发:“谢谢你。”

    第74章

    李让和任明卿吃完饭,上楼写稿子。

    比稿时间过半,谭思这边要全盘推翻。谭思一点压力没有,任明卿也压根不急,倒是对他的文字编辑照顾有加,天知道他编辑帮了他多少。

    为了这个项目,李让呕心沥血、日以继夜。平凡的他贡献了全部才华与力量,这些大名鼎鼎的所谓作者呢?他们不曾为任何一个设定绞尽脑汁,不曾为一段字句废寝忘食,就因为他们有才华,所以可以轻而易举强占所有人的劳动成果?

    李让强压下心中的愤懑,开始翻阅自己的素材积累。他搜集人物形象,拆解剧情结构,随手记录灵感,积攒好词好句……他坚持这些基本功已经有五个年头了。

    他的书桌上放着一堆厚厚的牛皮笔记本,朴实无华,但他对它们爱不释手。每当他觉得世道不公,或者对自己没有信心的时候,他就翻翻自己做的这些功课。他看到了这些年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自己。如果说身为枪手的种种让他心生不平,那这个勤奋努力的自己,则让他变得平静,甚至对未来充满希望。

    只要坚持得够久,他相信,总有一天,缪斯会发现错漏了他,俯身亲吻他的脸庞。

    ——

    他刚在书桌前坐下,谭思就从卫生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他的稿子:“这样下去不行,你的稿子有问题啊!”时间紧迫,谭思一早起来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在看文。

    李让身为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很护短,立刻找了借口:“这只是初稿,你要说草稿也行。你现在世界设定都没细化,我这里能写的东西很糙,就搭了个大框架。”

    谭思心急火燎:“你这大框架就不好看。”

    李让觉得他根本啥玩意儿不懂:“大纲有什么好看不好看,大纲就是让你别写飞,能自圆其说。”他把“自圆其说”咬得格外沉重,讽刺谭思一天有一百个主意,全他妈瞎写。

    “你这篇大纲,跟度他山的故事梗概怎么比?人家也有完整的故事架构,怎么人家看起来有意思得多?你这样没有办法赢过他。”

    “我只是一个枪手,不是我在跟他比。”李让反唇相讥。

    “没错,是我在跟他比。但我跟他是同样是王者,你就是个星耀吧。”

    李让气绝。

    谭思把椅子滑到他身边:“你不是一直自视甚高、看不起我也看不起度他山的吗?怎么这种时候就’不是我在跟他比了’。别扯什么枪手不枪手,单说你们俩写的东西,就不是一个水准的作者。”

    “你跟他是一个水准的作者,你自己去写。”李让性格高傲,即使他脸上的伤还在疼,还是肆无忌惮地与谭思针锋相对,半点儿不怕激怒他。

    谭思自从决心从头搞起以后,也认真了不少,每天陪在李让身边,做世设人设,理剧情线索。他如果想要控制自己的脾气,是完全可以面对挑衅冷静下来的。

    此时此刻,他就极其镇定道:“没错。不过度他山有一点比我强,他做故事架构比我强,这是我为什么需要你的缘故。而且我的手速没这么快,我只能完成关键性的剧情,其他不那么重要的剧情都要你来写,但你写的有问题。先不说是不是比得上度他山,你连跟我水准一致都做不到。”

    李让烦躁地走到他身边,扯过了稿子:“哪里有问题。”

    谭思:“我说不上来。”

    李让瞪了谭思一眼。

    谭思面不改色:“我是天才嘛,我又不是专业编辑,我写文、看文全靠感觉。我看你的文,感觉不对!我对你们那一套不了解,但你和度他山是一个路数,你们都是逻辑缜密、结构严谨、有大局观的作者,所以我让你来操刀这个案子,把我的点子操成大长篇。可你和度他山有个最本质的区别:度他山写得好看,可你不好看,这真的是天赋原因吗?”

    李让的眼皮剧烈地一跳。

    谭思知道这是他的死穴。李让为自己的天赋问题苦恼了很久。

    谭思见证了度他山的水平飞涨,意识到这可能不是灵气的问题,度他山本来就有灵气,只是他的写作路数限制了他的自由发挥,让他前期的发挥不如后期来得好。那么同理,李让也许也不是没有灵气,他只是有个大问题没有解决。为了这个案子的最终呈现,谭思迫不及待地希望李让能够赶紧飞升。

    “写不好一定有原因,你赶紧自己想想办法。”谭思把稿子丢给他,又叼着烟坐到电脑面前发愁去了。

    ——

    李让无助地拖拉着自己的文稿,双目涣散,显然在想什么心事。良久以后,他终于下定了决心,换了个账号,在黑名单里找到了那个久违了的id。

    这么多年,那人连头像都没有换过。

    李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把他放出了黑名单,紧接着点了加好友的按钮。申请框中的文字不断输入又被抹去,最后李让为了保险起见,换掉了自己的昵称和头像,冷冰冰地打了一串热情洋溢的话:“四海大大好,小透明有问题想请教”

    没过多久,他的好友申请被通过了。

    四海: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忙?

    李让冷笑一声,看来四海没有认出他来。他还在操这个乐于助人、亦兄亦长的人设啊?他难道不记得当年对自己说过怎样残忍的话了吗?

    李让没有在恨意当中沉沦太久,很快回过神来,尝试着组织语言跟他表明了自己的困境。现在不是任性的时候,接下去的比稿会决定他一辈子默默无闻还是青云直上,他想赢度他山,唯一的可能就是四海纵横出手相帮。

    虽然这些年四海已经隐退江湖,但李让知道他有多强大。他的青葱岁月曾经满满都是《浩荡纪》的回忆,因为向往四海笔下的世界,走上了执笔为文的道路。而四海不仅仅向他展示了近乎完美的小说,也有一段时间曾亲自引领他创作。他辞掉工作以后投奔四海,在他那边呆了两个月,接受他的授课和改稿,他就是在那里度过了他作为作者的起步阶段。

    即使两人最后不欢而散,甚至结了仇,李让依旧承认,四海纵横是他见过最强大的作者。他现在迫切需要他的点悟。

    李让选了一篇人物小传,把里面可能会指向《英雄荣耀》的名词全部替换掉,这既是对他自己身份的保护,也是为了不对外泄露情报。仔细检查后,他把word文档丢给四海:“我不知道我的文章出了什么问题,好像不太生动。”

    半个小时以后,对面看完了他洋洋洒洒三万余字,头像重新亮起。

    四海:你说的没错,不太生动

    李让脸一沉。

    四海:文章没有什么问题,是你自己出了问题

    李让烦躁地在椅子上挪动了两下。

    四海:你写剧情挺强的,我仿佛看了20万字。不过这篇文章给我的感觉好像不是小说?特别像游戏剧情。

    李让一愣,这么多年过去了,四海的眼睛还是那么毒。

    四海:我没猜错吧?这是个细纲之类的东西,为了剧情策划写的。

    空:这样是不是特别不能立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