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给买。”沈绥州认命似的闭了闭眼。

    “那明天见。”

    “好。”

    撂下电话,沈幸望着周身的宁静,不由苦笑一声。

    怎么办呢?

    她想说的永远都说不出口。

    她想说:“哥,我疼。”

    就三个字啊,短短的三个字而已,生生憋闷了近千个日日夜夜,至今也仍是卡在嘴边。

    滚烫的泪珠到底还是从眼角滑落。

    映着落日余晖而空荡的房间只有一声声沙哑的“哥”,嗓音那么脆弱坚强。

    失去表达能力啊。

    那该是人间扯拽人心最锋利的钩子,令她的心脏破碎不已;

    该是用了蛮力将她卷陷入一个亘古苦痛的漩涡,冰凉却温柔的水流永远适时地漫过她的口鼻,却从不将她溺亡。

    所以她自己落寞地隐忍着。

    “我疼”便永远说不出口。

    ——话在嘴边,人已早早地死在了沉默中,挣扎竟会显得有一丝蠢昧。

    沈幸徐徐闭眼,空气里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

    她努力地把那些糟心的事儿都抛到九霄云外,冷着脸掀开被子下床,从小柜里面拿出个纯白的药瓶,没就水直接干生生地吞服了几个小药片。

    令人恶心的苦味弥漫在口腔。

    她眉眼竟欢愉了起来,拎着一瓶橙花精油去了浴室,将自己泡在温暖的水中,手机里放映着《小王子》的电影。

    沈幸已经数不清自己看过多少回了,只是仍然喜欢着,台词恐怕是能倒背如流的。

    身体向下沉。

    甘苦味道的水面没过她的下巴,然后是口鼻,直至她把自己完全浸在其中。

    静静躺在水底。

    她仍能听见电影里稚嫩青涩的声音。

    “使沙漠如此美丽的,是它藏在某处藏着一眼泉水。”

    “这就是我的秘密。其实很简单:我们用心才能看清楚,用眼睛是看不见本质的东西的。”

    然后声音变得落寞起来。

    “有一天,我看了四十三次太阳下山。”

    “你知道……一个人愁闷的时候,都爱看西下的夕阳……”

    沈幸蓦地呛了一口水,她撑着身体起来,咳得费力。

    她任由孤独将自己淹没。

    圣埃克苏佩里的列翁·维尔特说过:第五颗星球稀奇古怪,它得天独厚,二十四小时之内就可以观看一千四百四十次日落。

    她对着橙花味的空气念电影末尾的台词:

    “我忘记给绵羊的口罩配上皮带了……”

    或许浴室里的暖风已将她肩膀上的水珠暖干,沈幸眸中闪过不解,自问低语道:“玫瑰花……应该已经被吃掉了吧?”

    “b612号小行星上可能只剩下……猴面包树和一个懒人了;又或许,猴面包树已经撑破了b612号小行星,懒人……已经成为了325号行星国王的子民,正……听从命令地审着自己。”

    好坏的结果啊。

    她笑着。

    十八朵玫瑰

    晚一天回京城是沈幸凌晨从自家门眼里看见江明颂的时候做出的决定,她不着痕迹地叹了一口气,先回去收拾了一下桌上散乱的酒瓶,然后才把人迎进来。

    对方眼下乌青,眼球里有明显的血丝。

    沈幸暗自搓了搓手指,眼神莫名变乖了起来。

    没问对方是怎么找来的,只是从厨房端来一杯温水,递给他,说:“坐飞机坐累了吧,先喝点水。”

    江明颂顶着疲惫想摸她发顶,可却在下一秒克制住了。

    “你先歇着,我去换身衣服。”沈幸进屋后有些懊恼,她把身上那身棉料睡衣换下来扔在床沿,换上了一套休闲运动、适合待客的套装。

    关上卧室门的时候,她可算注意到了陈琰临走之前给她留的便签。

    那上面写:幸姐,今早有人给你打电话,他打了很多次,我怕有急事就接了,你醒了记得给他回一个。

    “……”

    沈幸心骂这崽子不知道把便签放个明显的位置。

    她慢吞吞走出去。

    沙发上的人抬手虚掩着额头,周正的模样染上了倦意。

    沈幸心头滋味复杂,抿唇走过去,刚在他身边坐下就被人捉住了手腕,修长微凉的手指钻进她的每一个指缝,十指相扣着。

    “那是陈琰,我弟弟,随手捡来的小崽。”沈幸低声说道。

    其实搁在以前,沈幸根本懒得解释。

    只是她现在看着江明颂这样儿,解释的话不自觉地就溜出了嘴。

    虽然——

    那天她提了分手……

    可她今天反悔了。

    ——她还想江明颂再多陪自己一段时间。

    可是那晚的话她该怎么解释呢,沈幸默默在心里计量着路子。

    江明颂仔细地摸着她的手。

    从掌背到掌心,从动脉上的肌肤到骨节,没放过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