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是乌托邦

    “那然后呢然后呢?”

    高中至今一直关系很好的朋友白音在电话那头尖叫了一声,作为林瑾欢跟林可叁从始至终的旁观者,很难冷静。

    “然后?”林瑾欢这会倒是很冷静,她放下手里的一次性筷子,看着吃了一半的麻辣香锅,勾了下唇。

    白音:“答应了吧?”

    “嗯。”她赤着脚走到厨房冰箱面前,拿了瓶可乐,“没什么不好答应的。”

    他那些话,无疑是为了告诉她,不会再有比之前更差的日子了。

    她能靠自己的副业赚钱,跟他同城,有时间有精力,好朋友也还在身边。

    以及,一别三四年,他还在喜欢她。

    那还有什么好纠结的?

    “现在不怕分手了就形同陌路了?”白音在那头打趣。

    冰凉甜腻的汽水入喉,甜丝丝的。

    林瑾欢开心地打了个小小的气嗝,指尖捂着唇,一下子想起下午,不可避免地笑了两声:“再说吧,先过当下,有一天是一天。”

    享受当下。

    这好像是不少人推崇的,浪漫的快乐密码。

    她慢慢沁入骨子的随性,也正是林可叁带她玩乐队后间接给她的。

    “不过,”她的脑海里闪过下午,她听完他的话,仅仅只是沉默了两秒——也许还没有,身后的男人就有些急躁,让她“说话”。

    那时,林瑾欢被他伸手环住肩,靠在他怀里,感受他明显不稳的气息,对他不复存在的冷静充满想法。

    “我觉得,我们分不了。”

    林瑾欢说。

    “好啊。”

    她是这么回答林可叁的,冷静的人变成了她。

    随后,就感觉握着她肩膀上的手微微用力,顷刻天旋地转,面前那人温柔的掌覆在她后脑,微微一压,那张好看的脸陡然靠近。

    林瑾欢没说过,但林可叁就是知道她喜欢拉近距离的事儿,牵手,拥抱,接吻。

    他们之前谈恋爱,没少亲。

    所有情绪想法都能成为双唇一触即离的理由;无人的角落是唇齿相触的环境。

    甚至能说,林可叁,对她就是,乌托邦的代名词。

    但很少有如下午那般充满情绪的,厮磨,不容拒绝地撬开牙关,舌尖挤进——

    白音笑道:“这么自信?”

    滑腻纠缠的感觉似乎还停留在脑海中。

    林瑾欢指尖沾上冰可乐带出来的冷气,轻轻一笑:

    “对,就这么自信。”

    乌托邦意为人类思想意识中最美好的社会,同时也代指不存在的世界。

    所以,把乌托邦与林可叁链接在一起其实并不契合。

    准确来说,是今天之前。

    因为。

    她的乌托邦,看得见,摸得着。

    ……

    …………

    林瑾欢没再打算多留,提前收拾好行李,跟林可叁一起回南汕——带上了余茹给准备的各种特产,还有她叔叔送过来的、还没来得及寄给她的巧克力。

    临走时,一家人出去吃了个饭。

    是林辞提的,他手指勾着车钥匙转了几圈,揽住路过他的余茹的肩膀道:“今晚别做饭了,我们出去吃。”

    余茹一开始还不答应,说已经买好了鱼和虾,最后还是抹了林瑾欢送她的口红,提了个小包被拉进车里。

    吃饭时,三人谁都没有提及之前的事,东扯西扯些有的没的,气氛好到林瑾欢生出几分不舍。

    林辞给妻女两都剥了虾,红彤彤的一只,蘸上特制的酱汁,味道鲜美。

    “好吃!”林瑾欢双眸微亮,惹得林辞也笑。

    难得的,对于林瑾欢贪吃偷偷倒了一小杯啤酒一事,余茹装作看不见。

    美好得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