饼爷推门而入,弓着背指了指桌上的两滩肉:“今日的肉,是为何肉啊?”

    “哦,上好的狼狗肉,刚切的,新鲜极了。”

    谁知第二天他卖肉回来,相同的树下,竟又有一只相同的狼狗,可怕的是,这狗与昨日他带回来的狗抽搐的方式竟也相同。这烈日骄阳的,竟不断碰上这事儿。屠夫想着,竟觉得有些发冷,干咽了一下,拔腿便跑了。

    不料屠夫还没走到家门口,便看到自家门口排得那长龙似的队伍,还以为人肉之事被发现了,吓了一跳。直到他在队伍中瞧见了饼爷,饼爷是个不爱凑热闹的,他也在队伍中,即说明了这队伍并非官兵。

    屠夫走过去才发现,这长龙般的队伍,原是这村子的村民们。他刚走过去便被村民们围住了。

    “昨日吃了饼爷的饼,那味道久久难去,耐不住才去问饼爷,这才得知这鲜香的肉,原是你家的。”

    “是啊是啊,美味极了。”

    “诶,我们今日排这么长的队,可都是为了来你家买肉的,你可不能不给面子啊!”

    “对啊,我们大家伙儿可排了好长时间呢。”

    “哎哟,别愣着了,快去切肉去罢。”

    一语点醒梦中人。屠夫昨日剩的那么些肉,可不够今日切的啊。于是……他把卖剩的肉交给村民,随后急忙跑去树林将那停止抽搐的狼狗带回了案板上。

    无骨肉中又多了两颗牙齿,屠夫一刀把沾有牙齿的肉切开,牙齿掉落在地。这一举动无人在意,他们只以为那是不能要的骨头。不同于昨日的,今日的屠夫没有手抖,没有对人肉的恐惧,也没有那极强烈的负罪感,有的只是成就感,将钱紧握在手中的欣喜与充足感。

    “狼?”常玉站在树下紧蹙着眉头。此处怎会有狼?“这后头定然是有主谋的。”

    旁边的唐非阳朝他看过来:“你觉得会是谁?”

    常玉苦笑:“我觉得是无用的,不一定我觉得是谁,就真是谁,再者,这事原是与我们无关的,不管他就是了,何必给自己找糟心事儿呢?走罢。”

    唐非阳知道常玉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只是往事伤悲,自己也不好提及,便随他去罢。

    两人转身,同时定在原地。因为就在他们的正前方,那树下有一只正在抽搐的狼狗。可他们刚刚站在这时还未曾有狗呢,由此可见,送狗那人的轻功是极了得的。

    唐非阳与常玉面面相觑,心中皆萌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可这事,他们是无能为力的。剖开狼狗的肚子,常玉确定了,正是他心中想的那种毒。“走罢,这儿留不得我们了。”

    嗜肉蛊。身中此毒者,无法控己身,无法控己神,生为肉,死为肉,生不如死矣。

    两人走时,村中下了一场雨,导致每个人都很感谢屠夫。因为每家村民的门口都下了一只肚塞鲜肉的狼狗,狼狗的肚子上还贴着一张纸,纸上写着:屠夫所赠,因亲万和,所赠此礼,肚中亦含心意,食之即财,勿告勿谢。

    屠夫则每天皆可以在树林中捡到一只抽搐的狗,他知道狗肚子里是什么,根本吃不下去。所以他便把狗肚子里的肉扔掉,专吃狗肉,可他还是上了瘾,因为毒药是从狗嘴里灌进去的。

    村民每天都可以在门口拿肉,屠夫每天都很感谢为自己送肉的狗,可这种日子只维持了三日,最后村民便没了肉,屠夫只守在树林里。

    终于,村民开始互相撕咬,那怒瞪着双目,张大嘴朝对方咬去的模样,真真像极了饿肚子的狼狗。屠夫坐在树下边吃着自己的大腿肉,边等着肚塞人肉的抽搐之狗,这时的他已经不再挑食了。大腿肉吃完,他便又砍下自己另一条腿,紧接着胳膊,肚子,甚至舌头都要嚼一嚼。

    众人失了神智,众民失了心智,烈日当头,地狱之门大开,一群发黑的骷髅互相搀扶着,走进了那极具黑暗的地狱深处。

    第3章 正文开始)白骨森森觅妙音

    一缕白烟绕上纤细的小指,即刻便散了。食指轻微蘸了一下朱红的胭脂,小心翼翼地涂在面前女子的唇上,涂好后仔细打量了女子一番,瞧见自己这完美的成品,女人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小家伙,我找着常玉了,你可高兴?”说着,似玉一般的手抚上女子的脸颊。眼神突然变得狠戾:“我知道,你定然是高兴的,对么?”指尖点了点女子的朱唇,示意她张嘴说话。

    女子别过脸去,微眯着眼睛:“……不止这些罢,你接下来要做的事,才是最主要的罢!”语气微愠,眼眶渐红,冷脸咬了下牙。

    女人转身系上红斗篷,戴帽子的手微顿,无神的喃喃道:“是啊……”这话她似是对自己说的。

    “确实如此。”这声才算是答了女子的话。

    女子扭头盯着那渐行渐远的红衣背影,气得将桌上的杯具全部推到了地上,她看着满地的碎片,又咬牙踹了碎片一脚,房间顿时被她弄得一片狼藉。

    “所以,你此次是专程来寻我的?”常玉说着,看向他。

    唐非阳点头,嗯了一声,没再多说。

    常玉本想再说些什么,脚下一声响,瞬间将他的注意力转移。他将踩到的信封拿起来,上面赫然写着:赠,常玉。

    常玉顿时皱紧了眉头,犹豫再三,终是拆开了信封。

    阿玉,务必要选左边的啊。

    没有署名,不知道是何人所赠。但常玉似乎已经有了答案,捏着信纸的手力气大到发颤。唐非阳察觉到他的反常,凑到跟前瞅了瞅,瞧见内容时先是一愣,随即看着常玉:“走罢。”瞬间将常玉的思绪拉了回来。

    他有些迟钝地点了头,看了一眼手中的信,无奈地拿着信走了。

    常玉记着那句话,下意识选了右边,结果在右岔路口捡到了一封相同的信。

    赠,阿玉:常玉,你确定选这条路?嗯?

    常玉愣住了,他似乎……被影响了……

    他闭上眼叹了口气,再次睁眼时拉着唐非阳便去了左边,结果一路上畅通无阻,他想的那些奇怪的东西,一个都未曾遇到。也正因如此,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那人究竟想干什么?他想。

    女人站在岔口处,修长的手捂着嘴笑得很欢:“常玉啊常玉,你可真是越来越会逗我笑了。”随后转过身,“哎,那你们俩就先一起玩儿罢,这么早将你们拆散的话,我还真有点于心不忍呢。”将头上的红帽推掉,笑着朝右边走去。

    有趣的是,这两条路不论走哪一条,目的地却都是一样的,只是左边会更快一点罢了。假如常玉他们两个没有被分散注意力,便会很容易发现双岔路口中间的草丛障眼法后还有一条路,那条路的尽头,是他们将来会苦苦寻觅的光明……

    常玉边走边把玩着手中的骨哨,这小玩意儿是他方才在路边的木桩子上捡的。这骨哨上刻有雕花,做工精细毫无瑕疵,吹出来得声音也是极妙的,这么好的骨哨,它的主人为什么会不要它了呢?常玉微眯着眼睛,实在想不出答案,只好不再去想。

    唐非阳则觉得这骨哨来得蹊跷,毕竟这荒郊野岭的,还在村子外,扔个骨哨而已,实在不至于跑到这么远的地方。但看常玉玩得开心,他也觉得轻松不少,便笑着打消了这个疑虑。

    两人正走着,突然瞧见前方有一位扛着长杆斧子,缅着裤腿的老汉,刚要去打听打听此地的境况,谁知那老汉比他们还热情,扛着斧子笑道:“诶,两位公子,这是要去哪儿啊?”

    两人同时点头,异口同声道:“这荒郊野岭的,只愿能找个地方歇歇脚罢了。(不知您可有什么好去处么?)”常玉追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