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非阳看他一眼:“好说。”
“当初巫皇大张旗鼓地派那么多人请你回庸南,你不回。为何过些时日,反倒又回来了?”
唐非阳叹口气:“那是因为我阿姊和姊夫,他们原先不想我回去,便骗我那是追杀我们的人。后来,他们觉得一直瞒着我,也未必是件好事。便将事情告知于我,让我自己定夺。我倒觉得去庸南,并非是件坏事。毕竟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可以变得更强大,所以我便去了。”
“不想你回去?这是为何?”
“那都是一些很老旧的事情,你无需知道。”
常玉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转身问两人:“你们可听说过乌雅国?我听说那里极为太平,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是常事,我们不妨去那里瞧瞧?”
少年一下子蹦起来,高兴地露出本性:“我知道,我知道。那里人人都很好,整个国度从未有乞丐,哪怕真有,但没过几天便也可以买房置地了。而且,非阳兄的未婚妻也在那里。我倒是听说,他的未婚妻貌似仙人,温婉大方,简直是一位不可多得的贤妻。非阳兄,好福气啊!”极羡慕地拍拍他的肩膀,压根没感觉到周围的气氛变了。
常玉转过身,继续领路。两人继续跟着,安静好一会儿。少年这才发觉哪里不对,朝唐非阳凑过去:“喂,这是怎么了?你们为何……都不说话?”
“啧。我何时有个未婚妻?我为何不知?”
“嗯……两个月前刚定的。你不知也正常。不过,有未婚妻不该是很高兴的事么?怎么我瞧着你们,都不怎么高兴啊?”
唐非阳冷哼一声:“我喜欢他。如今突然冒出个未婚妻,此事搁你身上,你高兴得起来?”
少年愣神片刻,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等会儿,你喜欢——男的?!”
“嗯。”
少年顿时笑了,拍他两下:“行啊你,藏得够深啊。”今天的信息获取得太多,他真是需要吸收一下。
“藏的深有什么用?现在我可是个有未婚妻的人,哎,你瞧,他都不理我了。”
少年看一眼前方的常玉,丝毫不给面子,笑道:“他何时理过你?自打我来,他搭理我都比搭理你多。”
唐非阳扭头盯着他:“温明兮,你想死是不是?”
“嗯,你怎么知道?”唐非阳闻言,气得直翻白眼。
“咦,不对呀。你喜欢他,他不理你?莫非……你一厢情愿的?”温明兮见他不说话,意识到自己猜对了,无意笑出声,“你也是真有福气。”
唐非阳闭上眼,极力压制着想打死这人的冲动。
“诶,那更不对了。他不喜欢你,他不该生气啊。”唐非阳睁开眼睛,也觉得他此话有理。可若是常玉喜欢他,也没有理由不理他啊。
唐非阳猛然想到自己的未婚妻,眉头不自觉地皱起来。那现在的问题呢?他的未婚妻怎么办?总不能真的要他娶了罢?唐非阳忙摇头,不行,如此好的女子嫁给他,只为独守空房?不行,再怎么样,也不能耽误人家一生。那怎么办呢?
“明兮。”唐非阳揽住温明兮的脖子:“你刚才说那乌雅国里有一位貌似仙人,温婉大方,且不可多得的贤妻,此言当真?”见温明兮点了头,立即笑道,“不如……你将她娶回家?”
温明兮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将揽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拿走,“哦……我说呢。怎的突然一声明兮,我就知道没好事。”
“没好事?这事还不够好么?你想啊——”
“打住。我那些只是听说,谁知道她是不是一位貌似猛虎,心狠手辣,百年难得一遇的母夜叉呀。而且,那是你未婚妻,我娶了算怎么一回事?我都不认识她。”
“哎,也罢。此事确实不该为难你。”
此刻,不为人知的地下房间里,遍地皆是鲜红的血与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爬到角落里,嘴角溢出鲜血,瞪着眼前的红斗篷:“你居然,还活着!”
红斗篷蹲在他面前,笑道:“是啊,我还活着。可惜,你与苏瑾婵在陛下耳边吹的耳旁风也白费了。邹太医,我真想不到。再次相见,你居然能做出比我做得还残忍的事。活剥人肉,抽干人血,只为练功。啧啧啧啧,邹太医,现在,我们两个究竟谁才是怪物啊?哎。”邹太医刚要开口说话,瞬间便被她抹了脖子。
乌雅国。三人刚到乌雅国,便一屁股坐到地上,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温明兮瞪着他们两个:“你们怎么得罪人家的?还得罪那么多。哎,差点就死人家手里了,一下跑那么远,非将我累死不可。”
常玉连忙赔罪:“抱歉,这是我一个人的仇家。”
温明兮瞪大眼睛:“你一个人的?这么多仇家?你干什么了?”
常玉:“不小心将公主杀了。”
温明兮吓得瞬间站起来,稍微张下嘴,满脸的不可置信:“不小心将公主杀了?!你也太不小心了。”看向唐非阳,“你也是个胆子大的,这你都敢跟!哎!我可真是太难了。”叹着气坐下。
“叮啷”三个人同时回头,面前正站着一位老妇人,她手里拿着一个破碗,碗里有她刚搁进去的一两银钱:“哎,真是可怜。好好的小子,年纪轻轻就没了家。连个碗也没有。”说着,将碗放下,又搁进去一两银子,摇着头走了。
三个人相视一眼,两人还没反应过来,温明兮突然哭着拍打地面,大声嚎叫:“可怜可怜我罢,好好的小子,年纪轻轻就没了家,连碗也没有,还是方才一位活菩萨送的。幼年丧亲,中年丧子,惨的我没话说了呀。可怜可怜我罢……”
两个人互相看了两眼,忙学着温明兮的模样拍打地面,声音一个比一个大,像极了三个泼妇。不过幸运的是,随着人越围越多,碗里的银钱也越来越多。估计用不了多久,三个人就可以买间房了。
“别哭了,给。”这声音极其温柔,温明兮觉得好听,便想抬头看这姑娘的容貌。谁料想一抬头,便瞧见一锭金子。温明兮看得眼睛都直了,好长时间才缓过神来。他捧着这锭金子,抬头看向女子。这位姑娘头戴幕篱,使他瞧不见容颜。但他瞧着,这位女子虽身量娇小,可姿态上却隐隐有一丝稳力。再瞧她的袖口,乃是缂丝金线所缝制,哪怕是幕篱上的一朵青莲,用的也是上好的湘绣针法。甚至,那青莲所用也并非寻常针线,乃是绒。
“多,多谢姑娘。”这姑娘光瞧着就并非是寻常人家,以免惹来麻烦,还是不相识的好。
“公子不必客气,如今有了钱,便赶紧与朋友去吃顿好的罢。最近有些不太平,万不可再似今日这般,过于引人注目了,告辞。”
“呃,姑娘慢走。”两位丫头随身,哪怕是一个转身都如此端庄。她想必是这乌雅国,其中一名大户的闺中小姐了。
唐非阳起身拍他一下:“走远了,还看呢?”
温明兮把手中的金子拿给唐非阳看:“瞧,金子。这女子出手过于阔绰了些,这乌雅国竟如此富裕么?街上随随便便遇一女子,女子随手一掏,便是一块金子?我们真是踩了狗屎运,这定然是一位富户的千金。”
“行了,不是还要去看唐非阳的未婚妻?”常玉一语点醒梦中人,温明兮支支吾吾半天,问道,“当真要去啊?”
常玉看向他:“不然?莫非我们走这么远的路,只为你手上那锭金子?”
“哎,说的倒也是。”
第24章 寻山途中巧遇故人
“先去看看这附近有什么落脚的地方,今日不早了,明日再启程。”常玉端着小碗,扭头不忘提醒温明兮,“你那块金子,还是藏好为妙。那人方才也说了,最近不太平,你这金子还是不要太引人注目才好。免得被偷。”
“当初巫皇大张旗鼓地派那么多人请你回庸南,你不回。为何过些时日,反倒又回来了?”
唐非阳叹口气:“那是因为我阿姊和姊夫,他们原先不想我回去,便骗我那是追杀我们的人。后来,他们觉得一直瞒着我,也未必是件好事。便将事情告知于我,让我自己定夺。我倒觉得去庸南,并非是件坏事。毕竟可以学到很多的东西,可以变得更强大,所以我便去了。”
“不想你回去?这是为何?”
“那都是一些很老旧的事情,你无需知道。”
常玉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停下脚步,转身问两人:“你们可听说过乌雅国?我听说那里极为太平,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是常事,我们不妨去那里瞧瞧?”
少年一下子蹦起来,高兴地露出本性:“我知道,我知道。那里人人都很好,整个国度从未有乞丐,哪怕真有,但没过几天便也可以买房置地了。而且,非阳兄的未婚妻也在那里。我倒是听说,他的未婚妻貌似仙人,温婉大方,简直是一位不可多得的贤妻。非阳兄,好福气啊!”极羡慕地拍拍他的肩膀,压根没感觉到周围的气氛变了。
常玉转过身,继续领路。两人继续跟着,安静好一会儿。少年这才发觉哪里不对,朝唐非阳凑过去:“喂,这是怎么了?你们为何……都不说话?”
“啧。我何时有个未婚妻?我为何不知?”
“嗯……两个月前刚定的。你不知也正常。不过,有未婚妻不该是很高兴的事么?怎么我瞧着你们,都不怎么高兴啊?”
唐非阳冷哼一声:“我喜欢他。如今突然冒出个未婚妻,此事搁你身上,你高兴得起来?”
少年愣神片刻,好长时间才反应过来:“等会儿,你喜欢——男的?!”
“嗯。”
少年顿时笑了,拍他两下:“行啊你,藏得够深啊。”今天的信息获取得太多,他真是需要吸收一下。
“藏的深有什么用?现在我可是个有未婚妻的人,哎,你瞧,他都不理我了。”
少年看一眼前方的常玉,丝毫不给面子,笑道:“他何时理过你?自打我来,他搭理我都比搭理你多。”
唐非阳扭头盯着他:“温明兮,你想死是不是?”
“嗯,你怎么知道?”唐非阳闻言,气得直翻白眼。
“咦,不对呀。你喜欢他,他不理你?莫非……你一厢情愿的?”温明兮见他不说话,意识到自己猜对了,无意笑出声,“你也是真有福气。”
唐非阳闭上眼,极力压制着想打死这人的冲动。
“诶,那更不对了。他不喜欢你,他不该生气啊。”唐非阳睁开眼睛,也觉得他此话有理。可若是常玉喜欢他,也没有理由不理他啊。
唐非阳猛然想到自己的未婚妻,眉头不自觉地皱起来。那现在的问题呢?他的未婚妻怎么办?总不能真的要他娶了罢?唐非阳忙摇头,不行,如此好的女子嫁给他,只为独守空房?不行,再怎么样,也不能耽误人家一生。那怎么办呢?
“明兮。”唐非阳揽住温明兮的脖子:“你刚才说那乌雅国里有一位貌似仙人,温婉大方,且不可多得的贤妻,此言当真?”见温明兮点了头,立即笑道,“不如……你将她娶回家?”
温明兮一副原来如此的模样,将揽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拿走,“哦……我说呢。怎的突然一声明兮,我就知道没好事。”
“没好事?这事还不够好么?你想啊——”
“打住。我那些只是听说,谁知道她是不是一位貌似猛虎,心狠手辣,百年难得一遇的母夜叉呀。而且,那是你未婚妻,我娶了算怎么一回事?我都不认识她。”
“哎,也罢。此事确实不该为难你。”
此刻,不为人知的地下房间里,遍地皆是鲜红的血与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爬到角落里,嘴角溢出鲜血,瞪着眼前的红斗篷:“你居然,还活着!”
红斗篷蹲在他面前,笑道:“是啊,我还活着。可惜,你与苏瑾婵在陛下耳边吹的耳旁风也白费了。邹太医,我真想不到。再次相见,你居然能做出比我做得还残忍的事。活剥人肉,抽干人血,只为练功。啧啧啧啧,邹太医,现在,我们两个究竟谁才是怪物啊?哎。”邹太医刚要开口说话,瞬间便被她抹了脖子。
乌雅国。三人刚到乌雅国,便一屁股坐到地上,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温明兮瞪着他们两个:“你们怎么得罪人家的?还得罪那么多。哎,差点就死人家手里了,一下跑那么远,非将我累死不可。”
常玉连忙赔罪:“抱歉,这是我一个人的仇家。”
温明兮瞪大眼睛:“你一个人的?这么多仇家?你干什么了?”
常玉:“不小心将公主杀了。”
温明兮吓得瞬间站起来,稍微张下嘴,满脸的不可置信:“不小心将公主杀了?!你也太不小心了。”看向唐非阳,“你也是个胆子大的,这你都敢跟!哎!我可真是太难了。”叹着气坐下。
“叮啷”三个人同时回头,面前正站着一位老妇人,她手里拿着一个破碗,碗里有她刚搁进去的一两银钱:“哎,真是可怜。好好的小子,年纪轻轻就没了家。连个碗也没有。”说着,将碗放下,又搁进去一两银子,摇着头走了。
三个人相视一眼,两人还没反应过来,温明兮突然哭着拍打地面,大声嚎叫:“可怜可怜我罢,好好的小子,年纪轻轻就没了家,连碗也没有,还是方才一位活菩萨送的。幼年丧亲,中年丧子,惨的我没话说了呀。可怜可怜我罢……”
两个人互相看了两眼,忙学着温明兮的模样拍打地面,声音一个比一个大,像极了三个泼妇。不过幸运的是,随着人越围越多,碗里的银钱也越来越多。估计用不了多久,三个人就可以买间房了。
“别哭了,给。”这声音极其温柔,温明兮觉得好听,便想抬头看这姑娘的容貌。谁料想一抬头,便瞧见一锭金子。温明兮看得眼睛都直了,好长时间才缓过神来。他捧着这锭金子,抬头看向女子。这位姑娘头戴幕篱,使他瞧不见容颜。但他瞧着,这位女子虽身量娇小,可姿态上却隐隐有一丝稳力。再瞧她的袖口,乃是缂丝金线所缝制,哪怕是幕篱上的一朵青莲,用的也是上好的湘绣针法。甚至,那青莲所用也并非寻常针线,乃是绒。
“多,多谢姑娘。”这姑娘光瞧着就并非是寻常人家,以免惹来麻烦,还是不相识的好。
“公子不必客气,如今有了钱,便赶紧与朋友去吃顿好的罢。最近有些不太平,万不可再似今日这般,过于引人注目了,告辞。”
“呃,姑娘慢走。”两位丫头随身,哪怕是一个转身都如此端庄。她想必是这乌雅国,其中一名大户的闺中小姐了。
唐非阳起身拍他一下:“走远了,还看呢?”
温明兮把手中的金子拿给唐非阳看:“瞧,金子。这女子出手过于阔绰了些,这乌雅国竟如此富裕么?街上随随便便遇一女子,女子随手一掏,便是一块金子?我们真是踩了狗屎运,这定然是一位富户的千金。”
“行了,不是还要去看唐非阳的未婚妻?”常玉一语点醒梦中人,温明兮支支吾吾半天,问道,“当真要去啊?”
常玉看向他:“不然?莫非我们走这么远的路,只为你手上那锭金子?”
“哎,说的倒也是。”
第24章 寻山途中巧遇故人
“先去看看这附近有什么落脚的地方,今日不早了,明日再启程。”常玉端着小碗,扭头不忘提醒温明兮,“你那块金子,还是藏好为妙。那人方才也说了,最近不太平,你这金子还是不要太引人注目才好。免得被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