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挨这顿打也是为了让她消气?

    傻瓜。

    “我饿了,等我吃完早餐再回答你。”

    “好。”他附在耳边,低低的笑:“有一家早点店味道不错,我带你去。”

    从武馆离开后,沈思玺带着云歌来到春喜路一家早点店。

    进去前,云歌摸了摸脸上的口罩,犹豫了:“来这种地方吃,我怕被拍。”

    他善解人意道:“没事,我跟老板打声招呼,包场一个小时。”

    “嗯。”

    三十来平不算大的早点店,沈思玺打过招呼后,门口放上了“已包场”的牌子。

    刚坐下,老板很快认出了两人。

    云市人都知道大明星云歌是云市的,但沈思玺是素人,很少有人知道他有一半云市人血统,更多人知道他的身份是某著名集团的总裁。

    而这两个身价不凡的人物出现在这家巷子里装修很一般的早点店,光往那一坐就显得格格不入了。

    老板娘将几笼包子和豆花端上桌,笑嘻嘻的说:“今天在这的消费都免费,我是云宝的粉丝。”

    没想到在这遇到了粉丝。

    云歌大方的问:“要签名吗?”

    老板娘激动的说:“要,要合影!”

    和老板娘以及店里的几个员工合完影后,终于可以坐下好好吃早餐。

    云歌拿起一个包子,啃了口,瞥了眼沈思玺,问:“你多久没回来了?”

    “好些年了,这些年一直待在国外,没想到这家店还开着,但老板好像换人了。”

    以前的老板是认识他的。

    云歌附和:“我也很少回来。”

    他笑了笑,问:“味道怎样?”

    “还不错。”

    “老板虽换了,东西的味道倒是没变,估计是一家人。”

    “也许吧。”她又问:“你什么时候回去?”

    他意味深长的看她一眼,暗示十足:“这要看你什么时候肯跟我回去。”

    云歌咬着嘴里喝灌汤包里的汤的吸管:“大宝还小,我近几个月的工作都推掉了,所以我想待久一点,可你不是很忙吗?”

    “那我再陪你待几天,只要你不跟我离婚,想待多久都行。”

    这话听着有些许卖惨的意味在。

    云歌点头,含糊的“嗯”了声。

    沈思玺眯眼,虽然她的动作含糊不清,但他完全可以理解为,她已经原谅自己,并且不打算和自己离婚了。

    他心情大好:“吃完带你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

    “我家。”

    半个小时后,云歌才明白沈思玺为何对那家早点店情有独钟,因为他十年前住的地方与早点店仅有一街之隔。

    十年前的沈思玺生活并不富裕。

    那时候他与母亲相依为命十八年,也只能勉强买下一个两室一厅五十几平方的民住房。

    十八岁以后,沈思玺便鲜少回到这里,陈伊慈偶尔会回来一趟,屋子里许久没人居住,家具茶几布满了灰尘。

    用抹布擦干净木沙发,坐下后,云歌环视了眼屋子环境,忆起旧事,撅了撅嘴:“你以前那么穷,竟然还拒绝我。”

    她抱着胸,微抬下颌,睥睨的小眼神透露出她的不满小情绪。

    沈思玺眯了眯眼,冷不防的,抱起她落在自己大腿上。

    云歌深吸了口气,娇嗔了声:“干嘛!”

    男人充满荷尔蒙的气息将她紧紧包裹住,他暧昧的口气从口腔喷出:“这不后悔了十年,一辈子当舔狗也讨不到你一个笑脸?”

    哪有这么夸张,卖惨第一人。

    云歌傲娇的抬了抬眼:“沈思玺,当初拒绝我真的后悔过?”

    “嗯。”

    “那当初在地下车库遇见我,怎么没见你主动追我?”

    面对女人的质疑,沈思玺顿了一下:“想来着,只不过,你快了一步。”

    随即收到一记犀利的目光。

    什么叫你快了一步!搞得她好像多稀罕他似的。

    云歌冷言警告:“这就是舔狗应有的态度?”

    “不敢。”他思索几秒,迅速想出另一个说辞:“都怪你太美,迷得我晕头转向,让我觉得自己不配追你。”

    这话多少有几分水分。

    但云歌爱听,嘴角不由自主的上扬起,心里头仿佛被灌入了蜜糖,甜滋滋的。

    看到女人脸上的笑意,他问:“满意了?”

    “勉勉强强。”

    “那接下来,我会尽量让你满意。”

    云歌还没反应,整个人便被抱了起来。

    “你要干嘛?”她抓住他胸口的衣料,没来由的心跳加速。

    沈思玺踢开了卧室的门,把她安置在床上,俊脸俯下,在女人的视野里放大,他哑着嗓音说:“如果那一夜是意外,那么今天,我让你清醒的记住。”

    她咽了口唾液:“记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