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几本辅导书,还掉出来一本笔记本,满满的都是女孩稚嫩的字迹。

    封连霄随意翻了几眼,发现这似乎是小侄女与同学合著的一本末世小说。

    他本无欲窥探别人的隐私,却在笔记本上发现了自己的名字。

    里面那个新出场的大反派,就叫封连霄。

    小侄女与同学用整整两页为这位大反派写了一份人物细纲,写他是年少天才,最高学府金融系在读,却被情爱蒙蔽了双眼,甘愿给新闻系的系花当舔狗。

    舔了整整一年,末世来了,系花爱上了实力强大的异能者,也就是这本小说的男主,转头把他给甩了。

    封连霄因此黑化,成了男女主感情路上的绊脚石,灭天灭地——

    之后的剧情,两个初中生应该没想出来,就空了几行,最后用红笔写下「大魔王凄惨地死在了男女主手下」。

    把笔记本上的剧情翻完,封连霄只能说,小侄女对他看来是恨得深沉。

    小朋友的小打小闹,他并未放在心上,把笔记本归还原位,却在当天晚上做了一个梦。

    梦里一个机械的声音问他,想拥有正常人的双腿吗?只需要做一笔交易。

    封连霄同意了。

    于是,他便出现在了这里。

    封连霄垂下眼,看着自己的双腿。

    他背靠着墙,后脑勺的疼痛仍在继续,血珠顺着掌心的伤口,沿着手指修长的轮廓,在地面上蔓延成一朵朵小小的血花。

    他试探性地伸出手,放在了自己的腿上。

    用力掐了一把。

    是有知觉的。疼痛的感觉。

    一种难以言喻的喜悦感从心口蔓延开来,不顾掌心传来的疼痛感,封连霄撑着地面,缓慢地站了起来。

    神经与双腿相连的感觉如此清晰。他对双腿的掌控并不熟练,踉跄一下,背部撞上墙面,再一次牵动后脑勺的伤口。

    他却好似感受不到疼痛一般,脸上缓缓地勾起了一个笑容。

    是真的……

    原来这就是当正常人的感觉。

    封连霄还记得他与那位自称「小说管理员」的机械音做的交易——

    把剧情填满。

    这是一本只做了大纲的小说,一切都显得如此稚嫩。他需要通过他的角色,让剧情变得完整。

    夜色沉沉,浓厚的乌云遮去了星月的光芒。

    也许是丧尸捣毁了学校的供电系统,这条路上所有的路灯在宋琳琅的面前逐次熄灭,把她吓了一跳。

    随后宋琳琅又马上意识到,自己现在是丧尸,没有人能吓得了她。

    恢复淡定之后,宋琳琅面无表情地拿出了手机,打开手电筒。

    ——丧尸怎么了,丧尸就不能怕黑吗!

    中途遇到了两个疑似学生的人,宋琳琅还没来得及友好地跟他们打招呼,他们就被她手里的光(其实是手机)给吓跑了。

    呵,愚蠢的人类。

    转眼已经走了一半路,宋琳琅还是没发现传说中的男朋友的身影。

    校园就这么大的地方,封连霄能去哪里呢?

    宋琳琅是被血腥味吸引了注意的。

    这里是教学区,一路上可以看见足足十几栋教学楼,不时有窸窸窣窣的动静传入耳内,到处都是血腥味。

    但这一种血腥味却有所不同。

    若说其他的血腥味,对于宋琳琅而言,就像普通的气味一样,无法引起她的关注。

    那么,夹杂在众多血腥味的这一种,却像是一缕带了钩子的幽香,轻而易举地勾起了她的食欲。

    她可是一只连晚饭都没吃就变异了的可怜丧尸。

    嘤嘤嘤……

    食欲战胜了理智,宋琳琅没能克制本能,寻着血腥味,改变了前进的方向。

    这是一栋五层的教学楼。

    看起来不算大,大门敞开着,台阶上有几滩已经变黑的血迹。

    宋琳琅的内心还是有一点忐忑。

    不要怕琳琅琅,她现在是一只丧尸!

    宋琳琅鼓起勇气,绕开那滩血迹,走上了台阶。

    空气里漂浮血腥气更浓郁了。

    宋琳琅舔了舔唇,感觉饥饿感又明显了几分,仿佛有无数红茶奶绿奶青烧烤火锅麻辣烫在她眼前转圈圈。

    这种折磨好痛苦。

    走廊里没有灯,显得漆黑而幽深。

    手电筒的光打下来,映出一道修长的人影。

    青年倚着墙,微微敛眸,光影勾勒出他优越的五官,眉目清冷如画。

    这张脸,宋琳琅再熟悉不过了。

    果然还是他。

    这是她的男朋友,封连霄。

    宋琳琅一眼就看见了他脚边的血迹。

    那个把她勾进来的味道,是从封连霄身上散发出来的。

    作为一个合格的小作精,宋琳琅的表情十分到位,欣喜地扑进了他的怀里,搂住他的腰,嘤嘤嘤了起来:“霄霄!霄霄原来你在这里!我找了你超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