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我过两天会自己去买。”

    “……过两天是什么时候?!又和之前答应好好的那样,把我忘到脑后,无聊时候想起,跟逗小狗似的,随便抛点骨头出去当施舍?”

    金煜明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太婆妈了,可大概是酒精和夜晚总让人多愁善感,他仿佛在步上他妈的后尘,可一点儿办法都没有,这种感觉能将人折磨疯。

    他们此时的心情异常相似。

    林菱深刻感觉到了异地的难受,闹起矛盾来全是一句一句冷漠的攻击,伤人心,却没法面对面好好交谈,只有冷暴力,不能亲亲抱抱依偎在一块,两个人都软下尖刺。

    她此刻心里确实有后悔一闪而过,除开那些能带给人悸动的亲密,一段感情里,其实更多的是鸡毛蒜皮,需要花时间和精力去经营,所以像她前世忙碌时候,只会选择货款两讫的短暂欢愉。

    可林菱还是想再坚持一下,他心情不好大部分都是由自己造成,事业上的焦头烂额和她拖到现在的电话。

    但林菱也不想惯着他,若是成天这样吵来吵去,她别想有自己的生活。

    林菱冷静地说:“金煜明,答应了你,我便不会拿这段感情开玩笑,若不是忙得脚不沾地,我不会拖到现在,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的无聊时候才想起你,我怎么可能刚到大学就无聊了呢?”

    金煜明本就已经开始后悔,在林菱没追究他方才的口不择言,并声音如潺潺流水耐心说话时,更是觉得自己未免有些太过分。

    他沉默地听着,烦躁被抚平,也温柔了态度:“……我刚才很抱歉。”

    “林菱,我好像在对你越陷越深。”金煜明低低地说,声音茫然而痛苦,从未有过这样的感受,如此陌生,患得患失让人不能落地。

    可惜,情绪被电流遮盖,无法准确传达。

    小小风波过去,林菱松了口气,两人都有意无意地遗忘,轻声说了几句小情侣之间的亲密话,即将挂电话时,林菱问起交给金煜明帮忙的小女孩:“香香现在情况怎么样了?”

    “她被送人的时候还是个婴儿,不记得家在哪,是现在的养父母说漏嘴她才知道,自己出生在x市,而且父母一直没搬过家,消息太少,现在只能慢慢找人问,她出生那年有没有人家里送过女儿,可能要许久才能找到。”

    “那她现在是谁在照顾?有没有送她去上学?看她年纪,应该是在上小学吧?”

    “放心。现在好吃好喝在养着,乌飞羽家有个奶奶,平时没事做,让她照顾了,每月给生活费,她是被当成养父母家智障儿子的童养媳送的,没上过学,只能从一年级读起,明天我让人去给她联系个学校。”

    第二天。

    林菀心没事人儿一样参加了她们的课程,但是没再搬回宿舍,据回了趟家的曹曼妮透露,林菀心家里捐了笔大款,以寄读生的身份才能继续在天华上课,其他什么活动,什么证书,全和她没关系。

    林菱不在乎这个,也没把她放在眼里过,只要她不再来招惹,她就算再加一张床挤回406也没关系。

    当然,这不可能,寄读生没有资格住进天华宿舍,只能走读。

    同学们有过疑惑,私底下也传过什么,一切都在闭口不谈的406面前渐渐沉没。

    过了几天,适应了天华大学的环境,在大家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后,林菱这儿有人找来了,是那天她和金煜明打完电话后,拨出另一个电话联系上的仇因鹤。

    说是要拉他一把,其实林菱这时候也急需一个信任的人,学校里还有课程,她没法做到在一边不落下学业的同时还能将事业做得红火。

    仇因鹤知根知底,品性不错人又灵活聪明,是她当前最好的选择。

    林菱前些天抽空去买了个手提电话,不仅是为了和金煜明联系,要做生意,一个大哥大是必需品。

    在目前一个手提电话要花上万才能入手的情况下,拥有它在大学生里实在是过于高调瞩目,但林菱从未想过要遮遮掩掩,她不会故意炫富,只是该买且自己需要。

    相貌出众的人生来就是话题的焦点,于是,英语系有个叫林菱的漂亮女生,还是个富家女的事情,慢慢地竟有越来越多人知晓。

    仇因鹤打电话来时,她刚好骑着自行车,在下了课要去食堂的路上。

    和同行的室友们告别,林菱停下后,从书包底艰难掏出足有一斤多重的砖头机,一边期盼着手机快点被研发进入市场,一边接通电话将砖头机贴在耳边。

    “林菱?怎么才接电话,是在忙吗?我到了你说的南门。”

    “没呢,刚准备去吃饭,你在那儿等我一会,我马上来。”

    林菱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南门,下了自行车,四处眺望,却没看到人。

    “林菱!”突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她肩,林菱正专注于找人,突如其来的打扰,让她小小地被惊吓到,转头看去,林菱狠狠地楞了。

    “惊不惊喜。”仇因鹤估计是才养好伤出来,在室内待得皮肤白了好几个度,依旧是那个漂亮少年,笑容明亮又活力。

    光是这样,不足以让林菱呆住,让林菱说不出话来的,是仇因鹤身后一个笑得灿烂一个笑意温和的两人。

    郝峰和乌飞羽。

    “我在医院的时候他们来看我,知道你要去元京发展后,前两天联系我想跟着一块来,正好咱们缺人,我就把他们给拉过来了,怎样,惊喜吧?”仇因鹤什么也不知道,反而眼巴巴地看着林菱邀功道。

    惊喜,可太惊喜了,她之前一直没透露,还不告而别,仇因鹤你可真是我的好合作伙伴。

    那还能怎么办呢,自己找来的人,找来的麻烦也只能自己来担着。

    林菱将尴尬压下,若无其事地笑笑:“可郝峰乌飞羽,不是跟着阿金哥的么。”

    郝峰主动向林菱解释道:“小金老板最近碰到了些麻烦,关了好几家店,我们看做不下去了,想着能不能来投靠您。”

    林菱离开后,乌飞羽也有事离开了一阵,郝峰接手了套圈地摊,叫来了几个兄弟,刚开始还觉得自己成了话事人很起劲,慢慢地,发现还是跟着林菱和乌飞羽一起共事的那段日子最有趣,一起辛苦工作,一起去大街小巷的店面里找美食,嬉笑怒骂快乐无比。

    乌飞羽回来后又找回了那么点感觉,可很快,风波卷到了套圈地摊,限制非常严格,生意也降了许多。

    这时候,乌飞羽提出要不要去元京再跟着林菱干,郝峰也没想到,他当时居然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快乐是一回事,还有就是……跟着林菱赚得也太多了,在她走后,套圈地摊再没有过那样的盛况。

    郝峰想,即便几十年后过去,可能也还是会有人记得,在初秋时分x市的中心广场,曾有个套圈地摊,无数人聚集玩乐,收钱的是个好看到让人不想眨眼的女生,跟着她的还有两个勤快青年,从早到晚,接连二十天不休。

    林菱盯了他们一会,她现在确实是缺人,来了个郝峰和乌飞羽,短时间内不用去想招人的事,而且还共事过一段时间,有了了解,既然已经不再为金煜明工作,收下他们两个也无妨。

    想到这,林菱说:“行,那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顺便聊聊以后的工作。”

    “你们还没吃吧?”

    “都没吃呢!刚到元京就赶来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