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难怪郑如意对她那么差,对池惟那么好,还坚持要留在池家任劳任怨认打认罚不肯离开。

    原来这一切,竟然是她参与其中做出来的好事!

    她本该是池家的大小姐,却从出生开始就做了一个被郑如意虐待厌烦嫌弃的弃儿!

    难怪那天池有德说她看起来有点眼熟之后,郑如意就迫不及待地找上钱之琳要将她赶出池家,想来应该就是怕自己留在池家越久,当初的事情暴露的可能性就越大吧?

    郑雨薇忽地感觉浑身一阵凉意,忍不住瑟缩了一下,手不受控制地开始抖动起来。

    这件事,她不确定钱之琳知不知道,唯一知道的,就是钱之琳很爱池惟,很讨厌自己。

    她现在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却也不敢贸然做些什么,只怕会适得其反。

    该怎么办呢?

    是按照原计划离开,装作没听过这件事,还是将这件事说出来?

    郑雨薇拿不定主意,一颗心七上八下乱七八糟,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的房间。

    -

    第二天一大早,郑雨薇的房门就被敲响了。

    她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开门,一眼看见外面站的池惟,心里怪异极了,像打翻了调味瓶一样,五味杂陈。

    “有事吗?”就算知道了真相,现在他们的身份还没变,她只能礼貌地询问。

    “给你。”池惟迅速地塞了一个信封到她手里,“生日快乐!”

    说完也不等她作何反应,就跟后面有人追他似的,一溜烟就跑了。

    郑雨薇一脸懵逼地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半晌才回过神来。

    手里的信封是淡粉色的,郑雨薇拿起来拆开的时候,还有一阵淡淡的香味钻进鼻尖。

    拆开来,里面只有一张信纸。

    池惟从没给她写过信,郑雨薇就有点好奇,到底写了个什么。

    然后,她就惊呆了。

    信纸上只有一句话: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

    没错,加起来十个字都不到。

    而且,告白就算了,让她做他女朋友,竟然都不是征求意见的语气,而是他一贯的自我。

    仿佛这不是一句告白和追求,而是对她下达的一个命令,一个需要她服从的指令。

    郑雨薇当即就想撕掉这封信,转念手一顿,又将这封信好好地叠了起来。

    池惟那样骄傲的个性,今天就算再着急,也绝不可能来追问她到底是否愿意答应做他女朋友,那不如自己就假装没看这封信,让他着急一下也好。

    -

    吃过早饭池家上上下下就彻彻底底忙了起来,临近中午,就已经有些亲近的朋友们来了。

    池有德和钱之琳拉着池惟出去招待客人,郑雨薇就落得清闲。

    今天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池惟身上,才没人管她到底在干什么。

    郑雨薇一直旁观着池有德和钱之琳满面笑意地周转在一众亲朋好友之间,他们带着池惟,那么开心,那么和谐融洽,仿佛他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

    她心里是不舒服的,但却不是因为那样的亲情。

    一想到想到自己才应该是这耀眼的主角,是拥有这灿烂生活的人,但她却卑微凄惨如同蝼蚁一般地苟活了十几年,她就难以控制地恨了起来。

    怎么会不恨呢,自己在亲生父母的眼皮子底下生活了十二年,他们竟也没能将自己认出来。

    不仅如此,还对自己嘲讽轻蔑责骂,甚至想将自己赶出去,只因为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们那所谓的儿子。

    这样的事,就算是圣人遇见了,也难以心理平衡吧?

    -

    作为一个佣人的女儿,郑雨薇自然是不能光明正大地出席池惟的生日会的,她只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或者是到后厨帮忙干活。

    这场生日会持续到晚上九点才结束,客人陆陆续续地离开了,池惟喝了许多酒,已经醉得在楼上昏睡过去。

    佣人们忙着收拾残局,池有德跟钱之琳在门外送走一波又一波的客人。

    郑雨薇躲在角落里看着,房间里是她收拾好的一个背包。

    那背包是早已收拾好的,只有一套换洗衣服,自己的一些必要证件,那支带有“燕”字的钢笔,那对很值钱的袖扣,以及一些她这十几年扣扣搜搜存下来的一点点钱。

    如今她只是在纠结,到底是趁着今晚池惟醉酒的这个唯一的大好时机套离开这个地方,还是继续留下来,等待真相大白的一天。

    她从昨晚听见这件事就一直纠结到现在,也没能做出一个好的决定。

    大概是上天看她太过为难,就不用她再做什么决定,而是直接让人替她做好了决定。

    池有德跟钱之琳送完客人以后,他大概也是喝了不少酒,就回楼上休息去了,只留下钱之琳在楼下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