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娶我?”再一次,桑胭想求个答案。只是这一次,桑胭勇敢的面对沈煜,希望得到一个清楚的答案。

    “因为……”沈煜哽咽了一下喉头,缓慢又认真的说了四个字,“我喜欢你。”

    漫天星光下,他说得缓慢。

    从薄唇边滚落的宠溺语调让桑胭四肢发软,一道道酥麻的电流在体内肆意游走,流传到桑胭的发梢跟指尖。

    他真的说了。

    桑胭猜了三年多,为了这个答案,什么样的假设都做了。

    “老婆。”沈煜认真的喊桑胭,“我娶你,是因为喜欢你。相信我。”沈煜一面说,一面牵起了桑胭的手,送到他的唇边亲吻。

    指尖传来的温热唇温,如同对方的温柔,是真实存在的。

    桑胭被沈煜紧紧揽进怀里。

    宽厚大手扣住她纤瘦的腰,沈煜的口吻充满了后悔。“我就不该答应让你来拍这部戏。”

    原来他也会怕。桑胭还以为只有自己有这种感觉。

    抱了片刻后,沈煜低头,柔情满满的吻上桑胭的唇,一面吻一面将桑胭腾空抱起。

    桑胭配合的将脚缠在他身上。

    头顶的夜空美得不可胜收。

    被思念跟嫉妒煎熬了许久的两人根本无暇去欣赏,此刻只想通过拥抱来确认彼此的心迹。

    “沈煜,不要什么都不说,就离开我。”放下心防这刻,桑胭想起那个残暑,他对她的不告而别。

    “不会了,再也不会了。我发誓。”

    沈煜记得很清楚,那年残夏,他从谢灵家离开的那天是个大风天。气象预报有大风大雨。

    明明说了天气会变,桑胭还是要坚持跟师母吴莎一起上街。沈煜知道,她是想跟吴莎一起去裁缝铺做旗袍。

    小姑娘爱臭美,想穿成熟的衣裙来给他显摆。

    也不看看那时的她根本还没发育完全,压根就撑不起旗袍的线条。

    看穿她心思的沈煜还是愿意答应等她。

    “师哥,我回来的时候给你买石榴,上次我跟师母在巷口买的那种石榴可甜啦。你等我呀。”离开的时候,乌发白裙的少女兴冲冲的告诉沈煜。

    那时的她已经跟沈煜相处得很好了。

    与其说好,不如说是她已经主动对沈煜送殷勤送得很好了。

    在沈煜的世界里,其实很少有鲜艳的值得他去注意的颜色,什么都索然无味。

    单调得就像北方城市的冬天总连绵不绝下着的雪,一片苍茫的白。

    同龄人搞不明白的复杂的事情,他总是很容易就搞明白了,小提琴的琴弦是如何发音的,外语的声母,表演的艺术,手枪的构造,汽车跟飞机的操作。只要花点小小的心思,就能轻松的掌握。

    唯独在谢灵家里遇到的这个少女,是个变量。

    不管他冷待她多少次,她总能做出让他猜测不到的变化。

    到了最后,沈煜甚至觉得自己有点败给总是喜欢哭鼻子的娇气兮兮的她了。

    “师哥,你是不是没有喜欢过人啊?我一看你就是罹患感情缺失症候群的人。你这叫天妒英才,老天给了你很多的天赋,却没有给你基本的情商。”

    “哈哈,你肯定不知道这是什么病,你百度嘛。”

    “哎,师哥,我估计你这辈子是不可能喜欢上谁的,要喜欢,你肯定也只能喜欢你自己。顾影自怜,太惨了。”

    闲着没事的时候,少女总喜欢这样嘲沈煜。

    “所以你那么厉害又怎么样呢?你永远都不会明白喜欢一个人的感受。”

    “要不你对我好一点,我教你吧。我教你怎么去喜欢一个人。”少女甜美笑着,自告奋勇要教他去爱。

    后来,沈煜明白了,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是当田苒跟着沈培炎到谢灵家里来接他回京北的时候,他第一个反应就是不要让桑胭看到田苒,不要让桑胭知道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未婚妻。

    岂知匆匆收拾了行李,沈煜上了车,还是遇到了捧着花回来的少女。

    碍于当时田苒在车上坐着,沈煜根本不敢下车跟她告别。

    明明她站在路边,既愤恨又失望的看着坐在车窗边的他离去。

    可是,他又怎么能下车去回应她,让她看到他那个从五岁起就被沈家给他安排好的未婚妻。

    与其让桑胭知道他是个有未婚妻的人,沈煜想,不如直接走了,不要让桑胭知道,那一天,是谁来接沈煜回京北的。

    有一些事,为了桑胭好,是不能告诉她的。

    他不能让她知道,在遇到她之前,其实他根本没有打算过此生要去喜欢一个人。

    他以为他的人生只会被丢失在一片酷寒的苍白中。

    是桑胭让他看见了鲜艳的色彩。

    “桑胭,对不起,那年夏天我不该丢下你。”

    温热的沙漠里,男人的身上充满了浓郁的寂寞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