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听起来像是江湖草莽之类。

    “大侠疾风是最近新流传起来的,百姓大多将其当做武神,之前听说只在武馆盛行,后来寻常家也开始供奉,据说能保佑子孙身体强健。最近我瞧着不少相识的妇人们也开始供奉了。”

    听她娇软地详细解释,孙二郎纵然仍有困惑,但这不过是个牵头,并不是很重要,便搂住她:“还是夫人聪慧,得此贤妻夫复何求,那就有劳夫人了。”

    李诗雨羞怯一笑,心里冷哼。

    汴京的贵妇们本来不供奉大侠疾风,嫌弃那是普通百姓才信的,是她来了之后给煽动起来的。

    大侠疾风连同其笔下的人物,在她心中完全是精神支柱一般的存在。这些长舌妇们能供奉,是她们祖上修来的福分!

    李诗雨早在听闻大侠疾风被百姓们当成神人供奉起来的时候,便有了主动帮其传教的冲动。

    在她看来,大侠疾风有教徒是理所应当的,且自己身为最忠诚的信徒,发展其他信徒义不容辞。

    现在刚好有这么个机会,借着捐献边疆军的名头传播教众!

    倚红楼。

    风流多情的翩翩白衣公子斜靠在金丝软塌上,手里拿着一张最新出炉的报纸,正颇为专注地看。

    往常他一来,老鸨便会直接让龟奴把专门伺候他的名花角儿吴楚楚唤来,今日也不例外。

    屋子里正忙碌着的吴楚楚听见传唤,连忙应声,将供台上的小神像藏起,又把桌子恢复原状,这才理了理鬓发衣裳,婀娜地走了出去。

    “辰星公子,您来啦~”

    她妖媚地喊了声,到雅座旁熟练地给人揉肩,目光正好落在对方手中的报纸上,闪了闪,莫名有些心虚。

    辰星公子正专注地看报纸,压根没发现她的异常。

    实际上就算发现了也不会在乎,风月场所不过是消遣之地,根本不值得费心。

    辰星公子素来瞧不上大侠疾风,觉得这不过是个不知从哪个犄角疙瘩蹿出来的哗众取宠之徒罢了,凭着写点下九流的功法,自以为能博的天下人喝彩。

    简直如跳梁小丑。

    然而最近对方先是写了四流的内功《般若心经》,后一个二流的剑法《惊鸿双刃》,这次居然又出了个二流的杂门暗器《暗器法门》。

    就算他再有偏见,都不能昧着良心说对方并无半点真才实学,只会沽名钓誉。

    “这个大侠疾风,或许真有点本事。”他勾唇自语。

    吴楚楚听见他的话,壮着胆子问:“您在看大侠疾风发的书?”

    白衣公子漫不经心瞥了她一眼:“怎么?”

    吴楚楚小心翼翼道:“最近坊市间特别流行供奉大侠疾风,说是能保平安强健身体的武神。”她不就抵抗不住汹涌的潮流大军,不慎成为了其中一员么。

    奈何她的恩客辰星公子最不喜大侠疾风,导致她礼拜都是偷偷摸摸的。

    白衣公子端详着她不敢对视的闪躲目光,剔透的双眼似乎能把人看穿:“这么说,你也供奉了?”

    吴楚楚僵住。

    她本来只是试探而已,哪想到一下子就被揭穿!

    “这、这、贱妾……”她支支吾吾答不上来。

    白衣公子无聊地转开视线,仿佛根本不在意她拜不拜,继续看手里的报纸去了,如此反应反而让她心中失落,颇为幽怨。

    辰星公子凝视报纸上一行行的字,嗤笑:“剑法、内功、暗器,莫非这还是个多才多艺的人?”

    确实有点意思,听说江湖上现在到处都是打听她下落的人,却全都无功而返。或许本公子也可以去试试。

    第11章 、卖报的武侠世界11

    “师父!师父!快来看!”

    雪山之巅遍布寒川,鹅毛大雪自万丈高空纷纷扬扬洒下,俯视过去天地一片素净苍茫。

    穿着厚厚棉袄、扎着双角的童子取下雪狐背上的皮囊,从里头掏出几封报纸,美滋滋地看了会儿之后,忽然兴奋地大喊。

    喊完后似是想到什么,连忙捂住自己的嘴,扭头看了看平静的山川,这才松了口气,撒丫子找师父去了。

    极北霜寒之地,向来罕有人迹,比如这片连绵的雪山上,就只有他和师父两个人。

    师父性格孤僻清冷,童子时常觉得孤独,有一次下山在山脚镇上结交了一个朋友,便送了对方一头小雪狐,后来那朋友就常常通过雪狐给他带东西。

    有时候是冻成冰疙瘩的麦芽糖,有时候是草蚂蚱拨浪鼓,总之只要对方觉着好玩都会给他带。

    半年前朋友给他带了好几张报纸,说是最近汴京那边流传过来的问剑报,报上有个特别流行的故事,叫做《武林第一高手传奇》。

    本来他们这个偏远的镇子,距离汴京十万八千里,那边的东西怎么都不该流传到这里来。奈何正好有个回老家探亲的汴京人,带了许多土特产,尤其是问剑报,装了老厚一沓。

    他家人又看不完,自然散送给了乡野邻居。

    百姓们一看,呦呵,这上面居然有武功秘籍?问了问探亲人,居然还是真的!

    如今世道武林风盛行,谁家娃子不想练武。既然免费的秘籍摆在这里,不练白不练嘛。

    于是这篇拥有恐怖传染力的高病毒故事,就这么侵入了小村庄,而后被耳濡目染的小姑娘,当成新鲜礼物送给了自己住在雪山上的朋友。

    童子自幼学字,机敏过人,读报纸不在话下,看着看着就入迷了,毕竟故事最开头的李邦义比他大不了几岁,还是很有代入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