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林烟并不奇怪凭借凌望的势力实力,人脉手段,仅用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查出来自己今天凌晨所发生的全部事情。

    然而让他冷眼的是,就算查出来了,又能怎么样呢。先不提凌望究竟敢不敢对夏昭时做什么──就算他真的敢,但那究竟有没有用,也实在很难讲,不得而知。并且仅从林烟自己来说,虽然他的确是很恨夏昭时打了他,可他本身却并无所谓夏昭时这个人;他也的确是打定主意要报复夏昭时,可他却并不希望那要依靠凌望,又或者是他认识的,别的任何男人。

    尽管对于像柳君城庄景玉这样的小贱货,要教训他们,林烟确乎是十分乐意让他的爱慕者们替他效劳。可对于那个夏昭时……第一次,这世上竟能有一个人,可以让原本心懒手废的林烟痛恨得,只恨不能自己亲自动手,将他千刀万剐分尸凌迟,折磨到痛不欲生,生不如死。

    这样想着便逐渐平静下来。冷冷看了上方的凌望一眼,林烟忽然一把推开他,没了心情早饭也再也吃不下去,只轻轻揉着自己刚才踢疼踢狠了的脚趾,面无表情地下了一个字逐客令:

    “滚。”

    凌望叹口气但好在并未坚持。起身理了理衣着,看着林烟只自顾自低头揉脚的动作不禁有些心疼,于是一个忍不住又弯腰替他捏了几下,转眼瞅瞅他依旧泛红肿大的右颊,担忧道:“这几天我都会过来。如果实在来不了,也会派个人过来照顾你的。”

    林烟默不作声。他不会傻到连后者都拒绝的。事实上就算放纵妄为恣意所欲如他,但也知道,这么多年,如果不是凌望一直跟个老妈子似地跟在他身边,忙前忙后,嘘寒问暖,鞠躬尽瘁地伺候他服侍他,那他一定,早就死了。

    懒死的。

    基本上,作为一个人,一个成年人,尤其还是一个成年男人,那些最简单但也最必须的生活技能,比如煮饭洗衣打扫卫生等等──林烟都不会。他甚至连杯泡面都不会泡!典型的朱门不识民间苦,十指不沾阳春水。好像他生下来就只是为了给这丑陋太多的世界增添一抹惊艳的亮色,负责“美”而已的。

    不过那也都无所谓。他不做,不会做,不想做,但自然有人争着抢着闹着,甚至是排队着,都要帮他做。虽然现在社会上有很多所谓标榜自立自强的神经病们总是义正言辞地说着什么,美貌都是靠不住的,做人要靠实力,可是这句话听在林烟的耳中,无疑只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已:开玩笑,美貌当然是靠得住的,而且比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东西都要靠得住。说这种话的人无非就是酸溜溜,不过只因为他们自己,美得还不够格。

    一个人,哪怕这一辈子只拥有一样拿得出手的东西,但只要它厉害到了极致,那么就可以成为武器。而且,还是致命的武器。

    不过当然,以后等他老了,美貌不再了,林烟也绝不会为了他那时的落魄,去怪任何人。

    任何人──包括他自己。他自己做的选择,他从不后悔。

    果然,在接下来长达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林烟都是作为一只米虫,在屋子里面宅过去的。

    而凌望也果然如他承诺的那样,基本上天天都会赶来这儿照顾林烟,并且看得出来,是推掉了很多很多工作,堪堪抽空来的。次数多了林烟甚至都能看见他眼下那两团,淡却化不开的乌青。想以此为借口让凌望滚回自己家里面去休息,别再跑他这儿来烦他了,可不料凌望长虽长得人高马大人模人样的,但偏偏是个受虐狂,总是冲他一脸温柔地笑,不点头不摇头也不说话,然后每天晚上依旧准时回他这里来报道。

    …………

    劝说无果后的林烟终于彻底无语,于是决定完全无视掉凌望这个超级无敌绝世大m,一边不断催眠自己,心静自然凉。

    林烟也没有问凌望,后来你究竟有没有,“敢”去找过夏昭时的麻烦。他不在意,问了更显矫情。直到大半个月之后的某一天,某个晚上,凌望没有像往常一样准时八点钟回他这儿来报道。本来林烟以为这是凌望总算想通了,为此激动了整整一个晚上的,结果第二天早上一起床就特没劲儿地发现,凌望居然还是来了。

    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除了两只眼圈下面,那两团越来越浓重的泛黑乌青以外,他的脸上身上,竟还杂乱无章地分布着好多些大大小小的伤口和血痕。而其中最严重的,无疑是下颚上的那一记重拳,以及左臂上的那一道刀伤。

    林烟看见后只愣住了短短的一秒,脑子里便瞬间灵光闪过,想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弄的。

    表情复杂地盯着凌望看了一会儿,林烟的心情也一如他的表情那般复杂:的确,他是很想要夏昭时不好过没错,可是他更希望能让夏昭时不好过的人是他自己,而并非别人。

    当然,更不要是他凌望。

    凌望却仿佛不觉得疼,反而是无比欣慰地看着林烟,良久,温和地笑了:“……嗯,夏昭时的确是挺厉害的。”顿了顿,低头随意包扎了下胳膊,那狰狞的伤口光让人看着都不禁倒抽一口冷气,觉得定然剧痛无比。可是瞧瞧凌望的脸上,竟还依旧是一片柔情脉脉的无动于衷,宛若无恙。他舔了舔因为失血颇多和彻夜未眠而略显苍白的薄唇,嘴角紧紧抿成了一条凛冽硬朗的直线,紧绷欲折的弧度里,有一种恍若天崩地裂,不顾一切的深情。

    “不过烟烟,”他笑了笑,轻声道,“至少他打你的那两下,我都已经,替你打回来了。

    【不管是谁下的手,我凌望就算是拼了命,也一定要替你打回来】──生必行死必践,君子一言如痴成狂。就像,他那晚承诺的那样。

    林烟渐渐面无表情地看着凌望。隔了很久,很久,才终于淡淡“哦”了一声,勉强算作回答。只是那听不大出语气,也看不出多少情绪。不过他心里面倒着实是很有几分遗憾的:啧,真笨哪,怎么那晚上就没有想到要跟夏昭时交换个联系方式呢?不然现在自己就可以约他出去,好好欣赏欣赏他的“美丽”右脸了。

    即便林烟的确是更希望能自己亲自动手收拾夏昭时,但他也不至于那么迂腐刻板。既然有人替他教训,而且还很难得地把夏昭时教训得,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或许也是唯一一次,到达“毁容”的级别,那么自己又何乐而不为呢?这毕竟是喜事,而喜事,总是能让人的心情很好很好的。

    于是在接下来的大半个月时间里,林烟每晚做梦总是会梦见一只右脸肿大如山的夏昭时,之前的英俊潇洒温文尔雅风度翩翩丰神如玉……统统不见。那副令人销魂的模样真是high得他天天半夜都忍不住在被窝里边儿翻腾打滚儿,一会儿笑醒过来一会儿又笑死过去,简直开心到不行。

    每天睡醒了就吃,吃饱了就玩儿,玩儿……就有各种各样的玩儿。基本上,林烟上午都混在线上打打游戏,大多时候是麻将,同时开n盘,赢得那叫一个鬼哭神嚎天昏地暗;下午则是打开视频看看电影或者综艺节目之类,尤其是搞笑到爆的那一种;而一到晚上,天一黑,林烟就根本不用自己主动找乐子了,曾经那些跟他有过包养关系的名流大腕儿们会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发信息给他,骚扰他空虚寂寞的夜晚。如果真的是无聊得紧了,林烟便会从中挑中几个稍微那么看得顺眼儿的出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们说说话调调情,倒也打发时间,挺有意思。于是就这么醉生梦死地在屋子里面宅了几十天,不知不觉,深秋已过,冬至既至。

    十二月下旬的某一日,林烟终于觉得自己再这么宅下去简直浑身都要宅出霉味儿来了,左右一思量,便决定回【宠儿】逛逛。

    但除了因为年关将近所以人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兴奋躁动得有些过分以外,别的什么新鲜事,也都没有发生。

    只除了一件。虽然那或许,只是对于他林烟来讲。

    韩笑身边的心腹二把手不再是班森了。

    并且没有人知道班森如今在哪里。下落不明,生死,亦不明──就从,林烟被夏昭时带走的那一晚开始。

    当【宠儿】里人缘最好且也最有实力的调酒师黄冶,半是咋舌也半是感慨地跟林烟八卦起这件事情来的时候,林烟手中正缓缓转动着一杯他刚刚调好的马天尼,小口小口,心不在焉地喝着。四周变幻不定的流动光影,隐约遮去了他脸上原本就很莫测难辨的五官表情。

    那艳丽模样真是看得黄冶十分之心动心痒,然而他又深深明白林烟绝对不是自己能动,又或动得起的人,否则……这不,班森那血淋淋的前车之鉴,不就正活生生地摆在他的眼前吗?

    于是赶紧深吸一口气迅速别开脸去。别到,哪怕连余光都没有办法瞥见林烟一根毫毛的安全角度之时,他才终于自嘲地摇了摇头,心里骂骂咧咧:操你大爷的,真是红颜祸水红颜祸水红颜祸水啊!……古人诚不欺余!

    泪流满面地腹诽了一阵儿,本来以为林烟早就已经喝完走人了,却没想到一转过头,黄冶竟然无比惊奇地发现,林烟居然还坐在那儿,一脸高深莫测情绪难明地喝着酒。纳闷儿之下不禁想到了一种可能,蓦地脸色一震,狠狠倒抽了口冷气伸出手指头颤巍巍地指着林烟大悚道:“嘶──我说林大美人儿……你你你……你这是什么表情!?难不成你跟那班小子居然是来真的么……呃……我的意思就是……难不成韩老爷是真的棒打了鸳鸯……呃不对……棒打了鸳鸳么!?”

    林烟表情不变甚至头都没抬看也没看黄冶一眼。更别说搭他的腔回他的话了。

    直到他终于喝完了那半杯马天尼,这才不冷不淡地站起身,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困倦而苦恼:“哎,又要去跟新人交代一声我最喜欢吃的那几样甜点品种了……真是烦啊。”

    说着偏过头似笑非笑地看了看黄冶,表情一瞬间变得十分懊丧:“你刚刚的意思,是我死去活来地爱上了班森吗?啊哈……不会吧!在你们眼中,我林烟的欣赏水平难道就这么低吗?”然后想了想,很好心地给黄冶举了个例子打了个比方,“这么说吧,我连你都懒得看一眼呢,怎么可能看得上他。”

    黄冶:“……”

    目瞪口呆地看着前方林烟渐渐走远消失,缓缓没入滚滚人潮和光影深处的纤细背影,半晌,黄冶终于回过了神。抓抓头发面露苦笑:啧,一句话简直刺伤了多少爱慕者的脆弱玻璃心啊……林烟,真他妈的蛇蝎美人不假。

    再说到班森。林烟当然没有刻意去找他,不过所谓“狭路相逢”又或“有缘千里来相会”,大概,说的也正是这么一回事儿。

    一周以后的圣诞节,在s市有名的美食广场甜点一条街──准确来说,是林烟自从开始强逼自己吃甜品以来,就指名道姓,唯一认定的那一家甜品店旁的小巷子里,见到了失踪一个多月的班森。

    其狼狈惨状已不用多做赘述。反正林烟居高临下地走到他脚边低头看了看,然后慢慢蹲下身去与他对视,良久,淡淡“啧”了一声,满脸认真道:

    “知道吗班森,我第一次听见韩笑这么叫你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名字,真的好像狗。”

    靠着墙壁,半坐在因为前几天下了雨,而显得异常冰冷的地面上的中年男人,身体微不可察地抖了抖。

    林烟见状顿时明媚地笑了, 上下打量他一会儿,忽然动手扯了扯那一条正松垮垮地挂在他的脖子上,既旧且脏,但仍旧看得出来当初买的时候定然是价格不菲的名贵领带──那动作轻佻戏弄,践踏轻蔑,毫无尊重可言,也正如,在拉一只小狗的颈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