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无需黎唯哲再拿狠话恶行来赶他,撵他,警告他,威胁他……就连林烟自己,哪怕中途已思念成狂魂牵梦萦,但也都再也,再也,不想再看见他们俩。即便只是一个远远模糊的瞥见,也都会痛苦到令林烟接受不了,容忍不了。那个幸福美满,爱意浓浓的一家,就让他们在自己无边无际无穷无尽,谁也控制不了,谁也阻止不了,谁也改变不了的巨大想象和意淫里,全都──去、死、吧。

    ……去死吧!

    被狠狠戳中了痛处的林烟,五指紧并掌心蜷缩,死死拽住了挽在胳膊肘处的浴袍衣袖,手背纤若无骨皮肤白皙光洁,然而其上青筋紧绷犹如倒弓弦月。柔软毛绒的面料被他重重捏出了一道道皱皱巴巴的深凹褶痕,就跟他此时此刻正深埋在臂弯双膝之间,谁也看不见的那一张脸一样,山川起伏绵延无尽,好一片,抚也抚不平的扭曲狰狞。

    他这么痛,这么难过,这么痛不欲生,但偏偏夏昭时还不肯满足地在他耳边煽风点火,温言款款,唯恐不乱:“怎么样,这个宴会对于你来说,应该是一个绝佳的大好机会吧。虽然黎唯哲对你下了封杀令,不过这一次,你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见他,不用担心,也不用害怕。”

    林烟闭着眼睛艰难咽下喉中苦味,吃吃一笑,声音涩哑:“我从来都不怕……其实我根本不是怕,如果我真的想要见极了他,那么就算是死,我也要爬去见他,”哽塞半晌,林烟的声音渐渐低回了下去,余音嫋嫋,幽然绕梁,“……只是见了,那又有什么用呢?不过他更讨厌我,然后我更伤心罢了。损人又不利己,我林烟才没有那么傻。”

    “可是林微云刚才特意跟我提起了你,听那口气,似乎是很想让你去,”夏昭时缠如毒蛇步步紧逼,顿了顿,似乎想到什么不禁调侃一笑,“──别那么无情啊林烟。看在你们好歹也是名义上的表姐弟的份儿上,你难道真的不想,去见见这个暌违多年的姐姐吗?再怎么说,就算不从血缘但至少是从情分上来讲,这么多年,她虽然从来没有为你做过什么,但好歹也从来没有亏欠过你什么,总比凌望,要跟你来得亲些吧。”

    林烟听得瞬间身子一颤,然后慢慢抬起脸来歪头看向夏昭时,满脸的“惊为天人”,叹为观止:“啧,我真是服了你了夏昭时……有时候我真怀疑你是不是连我的第一次梦遗年龄这种破事儿都已经调查得清清楚楚无所不知了……不如你干脆就趁着现在跟我老老实实地一次性讲个明白吧,免得我担心自己以后总有一天要被你给活生生地吓出心脏病来……我身上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是你不知道的?嗯?”

    “不知道的?呵,那我恐怕没有了,”夏昭时说着不怎么在意地耸了耸肩。虽然嘴巴上讲着抱歉,然而从那张笑容满满的脸上,可愣是看不出来丝毫半点儿的歉意,“不好意思,一件事情如果要做,那么就一定要做到彻底──这是我的习惯。”

    “嘁……成吧,”林烟无所谓地嗤笑一声,“反正我这种人,连身体都是被大家给轮流着使用的,也实在没什么资格谈隐私秘密可言。”他如此自嘲,恍惚想了想,开始眯着眼睛漫不经心地回忆起来,声音轻轻道:“我六年前最后一次在d城见到林微云的时候,她整个人都冷冰冰的,话不跟我多说一句,甚至连看也不愿意多看我一眼,可不像现在这么关心我的现状和死活啊。难道是因为觉得我林烟现在的工作身份给他们林家丢脸蒙羞了,所以想要借此机会出手警告,来好好教训教训我吗?呵,算了吧,先不说我那老爸都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而且就算他还活着,他也只不过是被他们林家收养然后抛弃的一颗废棋,一条公狗罢了,用完就算……和我一样。”

    就像是一个代代相传,永世难解的诅咒,他和他的父亲,明明与世无争,但偏偏都遭遇了同样受人摆布,犹如玩偶的宿命。只不过一个是被女人用,一个是被男人用的区别而已。

    夏昭时无意于再跟林烟在林家这一笔永远也扯不完和算不清的陈年烂账上继续纠缠下去。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对方,高大笔直的身形很快聚拢来一片压迫笼罩的阴影:“林微云到底怎么想的都无所谓。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林烟,你的回答。”

    林烟打个哈欠仰头冲着夏昭时甜甜笑了一下,当即放下盘腿大大伸了个懒腰,眼底雾气蒙蒙,但却略显孩子气的兴奋地说:“去啊,为什么不去?说真的,这么多年了,我还真是有些好奇,黎唯哲和庄景玉,究竟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了。哦当然,还有那个传说之中的林玉哲,本来我还想着,他既然是黎唯哲和林微云的孩子,父母基因都那么强,那一定是长得乖嫩得不像话吧。不过现在既然有一半儿混进了庄景玉那个土杂种的……呵呵,那就很难说了。好期待啊!究竟是谁的基因比较强,混出了一个什么模样?”

    夏昭时模糊回忆了一下不久以前才在林宅见到的,那个浑身上下没有丝毫土气,无论长相还是打扮都显得十分时髦贵气,犹如粉雕玉琢般可爱娇嫩的小男孩儿,不禁同情地摇了摇头,笑着对林烟道:“那我恐怕,你要失望了。”

    “不会──”不料林烟听了却只是相当没什么所谓也甚是不怎么在意地朝着夏昭时干脆摆了摆手,神情慵懒,口气极淡:“既然已经混了一半儿杂碎的血,那无论长得再怎么好看,但在本质上,也注定逃不了,是半个小、杂、碎、的、贱、命。”

    一句一字,咬得深深切齿。

    夏昭时静静看了林烟片刻,对他这样明显是迁怒泄愤的恶毒咒骂,究竟是欣赏抑或是享受,不得而知。顿了顿,他低笑道:“老实说林烟,你现在的模样,真的是带感极了。不过你知道吗,比起现在在我的面前,我更想看看你当着黎唯哲和林微云的面,跟他们这么说的样子。”

    林烟闻言眼皮一抬,微微笑了:“好啊,不过我要是真这么干了──”说着高高仰起脸,眸中闪烁着星星点点零零碎碎的期待,轻轻开口问夏昭时:“那,你会来救我吗?”

    你会,来救我吗。

    美人如玉,楚楚嫣然。只可惜夏昭时却对此不以为意视若无睹,只是爱莫能助地一摊手,丝毫不解风情:“你要是真敢一字不落原封不动地跟他们这么说,那就算是我,恐怕也救不了你。”

    林烟眨眨眼慢慢地摇头:“救不救得了那无所谓,我只是问……只想知道,你到底,会不会来救我?”

    你到底会不会来──这,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回答林烟的只是一片久久无声的沉默。渐渐地,夏昭时慢慢敛去了眉间几分欲去还留的浅淡暖意,神情似笑非笑,欲嘲未嘲,良久,才讥讽地说:“林烟,你在期待什么。”

    是啊,他在期待什么。

    他只是在期待这世上会有一个人,能够视他如全世界,为他刀山火海在所不惜,为他颠覆黑白不顾一切。他没有办法,他想要的情感,就是这么的极致极端,这么的轰轰烈烈。

    “没什么,”半晌林烟嫣然一笑,不理他了。转身大步往床边走去,掀开被子躺下,声音软糯含糊,有些可爱,“我困了夏昭时,你不会那么没素质,想要把刚结交的盟友赶出去吧?”

    夏昭时瞥了一眼窗外不知何时开始飘落的盈盈细雪:“我还不至于那么不近人情,”说着走过去,将这间房间的房卡放在了床头,“以后,你都可以住在这里。下面【意难忘】的饭菜也随便你叫,派人送上来就行。”

    林烟嗯哼一声勉强算是笑纳,很怀念的语气:“对嘛。这才是被人包养的感觉,”说着环顾四周,媚眼如丝万种风情,“那,今晚你睡哪里?”

    夏昭时低头看看他淡淡莞尔,一字一顿,扔出六个字:“不用,我调时差。”

    林烟眯了眯眼,下一秒立马缩进被窝拉起被子裹住全身,只露出一个毛茸茸的后脑勺:“行,有本事你就调两个月的时差……或者一直过你的美国时间,我也没意见。”

    第二十四章

    两个月后,新年春节刚过,林烟穿着一身仍旧显得颇为喜气洋洋的茜红色厚羽绒服,外加一条黑墨色的紧致贴身熊皮裤,头上戴着包耳帽脸上罩着大口罩,脚上还登着一双加绒加毛的矮膝貂皮靴──看那样子,简直就像是刚刚才从南北极穿越过来的科考人员似的,几乎把自己裹成了一个球,没拖行李,肩上就背了一个咖啡色的prada长挎包,独自出现在了s市机场的vip候机室里。没办法,这一次他要去的是北边儿的d城,六年前他在那儿呆过一段时间,很有经验,深知那儿即便是在早已农历立春的二月底,也仍旧春寒料峭大风大雪,冻得不行。林烟怕冷,现在就这么穿,都恐怕觉得还不够暖和。

    不过哪怕只是一个“球”,林烟也依然是一枚无可辩驳毋庸置疑的优质美球。品位高卓的时尚打扮,特立独行的凛冽气质,疏离淡漠的慵懒表情,以及半遮半露无意掩藏在口罩帽檐之下的,那一双隐约可见的精致眉眼……一入机场,便不由自主地吸引了无数人倒抽冷气流连忘返,惊艳惊叹的关注目光。甚至还有人为他频频驻足回头观望,拿出手机来疯狂地给林烟拍照摄像──估计他们是在怀疑,这会不会某个变了装的超级大明星。

    但事实上谁也想不到,眼前这位超级大美人,其实只不过是为了御寒和保暖而已……

    林烟是一个人来的机场。夏昭时并没有跟他相伴同行。因为工作上的事情,夏昭时先提前一周飞去了d城。原本当时他是叫了林烟跟他一起走的,可是那时候的林烟一听,却没有很快点头答应,而是直接先飞扑到网上去查了下d城最近的天气温度。结果一查就十分悲催地发现,那几天d城正好巧不巧地赶上了西伯利亚的冷空气回流,大风降雪降温,约莫要过整整一周,温度才能勉强回升回来,放个晴天。于是林烟软磨硬泡死活不愿跟夏昭时一起走,说要是现在就去d城那铁定是会冻死他的,无论如何他都一定要等到下周天气回暖了才肯过去。夏昭时对这样怕冷怕到简直让他都觉得有些可爱的林烟感到十分好笑,不过好笑之余倒也懒得管他,反正自己是没什么所谓的,便很大度地干脆给林烟单独订了一张一周以后飞往d城的头等舱机票,让林烟到时候自己过来但是不用操心,反正他会提前派人先去机场里专门等着,总归,是要按时接到他的就是。

    一句话将林烟听得恍惚愣了愣,旋即浅浅一笑,忍不住翘高了唇角眯弯了双眼,毫不吝惜地夸奖夏昭时说,“喂夏昭时,我发现,有时候,你真的很有当一个完美情人的潜质诶”。

    只可惜,就除了洁癖过度,和外加性冷淡了那么一点点。

    在这近两个月的日子里,林烟始终没有再回去过自己的房子,就连春节期间也没有。凌望不厌其烦地给他打了无数通电话发了无数条短信,问林烟现在到底在哪儿,日子过得怎么样,还有没有被夏昭时欺负之类的……林烟实在是被他烦得不堪其扰忍无可忍,终于在某一天彻底受不了爆发了,直接拨回去跟凌望冷冰冰地扔下一句话:“我和夏昭时现在过得好得不得了。你要是真那么想住那栋房子的话,那就给你吧。毕竟我也不是个什么小气的人,你想要就尽管拿去好了。”

    ──但事实上,关于前半句,林烟其实是讲了假话。因为夏昭时压根儿就没在那个房间里怎么呆过。反正在林烟清醒的时间里,他很清楚地记得,自己基本上就没有和夏昭时打过哪怕只超过区区的五次照面。而至于个中原因,林烟很明白,一来是因为夏昭时真的很忙,二来当然更是因为,夏昭时现在还没有办法做到跟林烟“同床共枕”的这种亲密程度。不过林烟对此倒也不怎么着急,至少某一晚他洗完澡,因为忘了带浴衣进去所以不得不裸着身体走出来的时候(嗯哼~林烟不否认这里边儿有自己故意勾引的成分存在~~),夏昭时不仅偏着头瞥了林烟许久许久,半晌过去,夏昭时甚至还伸出手来在林烟的腰部附近小小地捏了一把,然后眼睛一眯微微笑着说:“嗯,看着很好,手感更好”。林烟是最擅长察言观色的,那一刻夏昭时眸中百分之百的真心赞美和赏心悦目,他不仅快速捕捉到了,并且也坚信自己绝对不会,更绝对没有看错。于是当晚夏昭时虽然和以往一样毫无留恋地离开走了,但是等到门一关上,林烟便再也装不下去,飞快一个转身几步奔回了床边猛地一下扑倒下去,将自己重重摔在了柔软宽敞的大床上,裹着被子抱起枕头,满脸笑容咧得就跟只奸计得逞偷了腥的坏狐狸一样,乐呵呵地左右滚了好几个圈儿,然后顺便还在心里面默默地比了一排胜利的v字,得意洋洋地想:哼哼~~很好很好,再接再厉!等着瞧吧,总有一天,他发誓,他一定要把夏昭时这个洁癖至上的俊美男人……发展上床!

    登了机直入头等舱找到座位坐下,林烟关了手机取下口罩系好安全带,降下椅位翻出毛毯来盖着,然后便直接从包包里拿出了眼罩戴上,开始准备睡觉了。这是他坐飞机的一向习惯。不过才过了短短几分钟,林烟刚培养出来那么一点点模模糊糊的困倦睡意,意识朦朦胧胧中,就感觉到身边的座位来了人,陆陆续续地坐下,放包,系安全带,拿书,翻书,叫住乘务员,要了杯咖啡……好吧,到此为止的这一切林烟都还能忍,直到身旁的那人在沉默许久之后突然出声叫了他一句:“嘿!原来真的是你啊,我的林大美人?”

    林烟一愣。这声音听着实在是有些耳熟。林烟皱起好看的眉头努力想了想,结果还没能来得及在记忆里搜索到对上号儿呢,就听见身边的男人一口身受重伤痛彻心扉似的自嘲语气,聒噪至极地开起玩笑来:“哇啊哇啊,不会吧林美人!?拜托这才过了多久啊!你就算认不出来我的脸,但好歹也应该记得我的声音吧!不然简直枉费我当年写了那么多歌唱给你听诶!”

    哦……听到这里林烟顿时恍然大悟了,是齐逸。

    摘下眼罩,林烟升高椅位揉揉眼睛打着呵欠,一脸恹恹地转头看向对方,没什么精神地跟对方打了个不怎么热情的招呼,敷衍的意味完全不打算掩饰,勉强算是应付。没办法,原谅他不能跟久别未见惊喜重逢的老朋友露出个好看的笑脸来吧,毕竟任何人要是被从将睡欲睡的好梦中给生生叫醒,恐怕都是没办法露出好脸色来的吧,更何况,林烟还有轻微的低血糖。

    林烟跟齐逸是在大约三年以前认识的,认识的原因很简单也很普遍──他是林烟的顾客。齐逸一个天王级别的华语歌手,会很多种乐器,而且自己填词谱曲,模样温润文雅,是音乐唱片界鼎鼎有名的大才子。本来他的星途一直都是属于那种一路平稳稳中有升的的从容淡定型的,结果在遇见林烟以后,这种平平稳稳的安然状况就被彻底地改变颠覆了。或许这也正是所谓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因为林烟首先从性格上来讲就是一个太激烈极端的人,再从外表上来看,林烟的美貌也完全不是细水长流越看越好看,而是只一眼就能将人惊艳摄魂,惊心动魄的那一种的,因此和林烟接近接触,交往深交的人,都会在潜意识的不自觉里,被他的气场所潜移默化地影响到。就好比齐逸,他曾经的音乐事业原本是无所谓巅峰不巅峰的,因为似乎处处都是一片坦途;可是在遇上了林烟以后,毋庸置疑,无论是业内的专业人士,还是只是普通的粉丝民众,都不约而同地承认,那几年,就是齐逸事业上,绝对的巅峰。

    好歌一首接一首,经典一张续一张,甚至那几年华语地区的各大音乐奖项,也几乎是被齐逸一个人给囊括包揽进了怀中,寸土不让。只是他的粉丝们永远不会知道,那几年,自己的偶像所创造歌唱的,那些让他们听得或激情澎湃,热血沸腾的热歌快歌,又或是泪流满面,黯然销魂的情歌慢歌,要么,就是齐逸专门为林烟所写的,要么,就是齐逸被林烟刺激激发了灵感,然后写出来的。

    可是其实林烟什么也没有做。什么多余的事情,也没有为齐逸做。他和齐逸之间,也无非就只有mb和顾客之间那一点,不得不做的分内之事罢了。可是林烟自己不明白,他这个人,本身,对于很多人来说,就已经是一株最剧毒的罂粟,和一枚最致命的鸦片。

    让人病入膏肓无药可医,但偏还情愿心甘,无悔无怨。

    李一南就是齐逸介绍给林烟认识的,然而如今想来,这应该算是齐逸把自己的好兄弟好哥们儿给害了。但幸好齐逸自己要比死党幸运那么一点点,年纪大些也理智些,很多事情看得开也想得通,没有李一南陷得那么深。想当初齐逸一发现自己对林烟似乎有那么一点无可自拔愈演愈烈的动情苗头的时候,便迅速地快刀斩乱麻,立刻结束了这段荒唐香艳的主顾关系。虽然做决定的那一刻他还是感到很不舍,发现林烟对自己的决定无动于衷还是觉得很难过,而离开林烟以后他无论生活还是事业也都很明显地进入了一个低潮期,甚至他也曾夜半醒来感觉身侧冰凉刺骨寂寞如雪,然后无比痛苦地抱着脑袋揪着头发后悔质疑过这个决定到底是否正确……但后来,当齐逸看到自己的好友因为林烟而变得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不疯魔不成活的狂乱状态,一点也不再复他曾经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那样多情但也无情的花花公子形象的时候,齐逸便如同一个真正的过来人那般淡淡地了然一笑,而后便彻底地释然和放下了。

    他承认自己的确是喜欢林烟的,并且还不止是“喜欢过”,而是直到现在,甚至未来很久,都会一如既往地这样喜欢林烟下去。毕竟林烟对齐逸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无论是感情抑或是工作,更不管他是想抑或是不想。可是比起李一南和凌望那两个痴人来说,齐逸自认为自己对于林烟,还远没有达到那种非他不可要死要活的致命地步。他很清楚,他太清楚,林烟是一淬,他永远也要不起的毒。能在有生的瞬间遇到林烟,就已经花光了他,所有的运气了。

    如果这世上有一个人你注定得不到,可是没关系,这世上也有一种感情会让你觉得,其实那个人,你并无须得到。

    ──有时候,老天看似无私无情的正义公平,其实也可以,温柔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