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堂将所有的照片分成了两拨。

    陆长风依旧是不理解。

    明堂道:“你仔细看看。”

    陆长风将两沓照片轮番看了一圈,也没发现有什么问题。

    明堂见他实在是发现不了,便说道:“这两组照片里的东西,不是一个人做的。”

    “我知道啊。”陆长风眨眨眼,这个痕检早就说了。

    明堂道:“那你再仔细看看这个雕塑。”

    就是发现李劲威尸体的那座雕塑。

    “有没有觉得这个雕塑的神韵,很像李劲威?”

    不说陆长风没觉得,一说,还真相那么回事。

    李劲威的风格不走写实派,因此他没看出来倒也不怪他。

    陆长风心里却想的是另一件事,邱少扬临走之前特地提醒他们多看雕塑,是不是意味着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这一点,但他一直没有说。

    又或许说,他不说的原因是不想让他自己主导了调查的思路。

    越看,这个雕塑就越和李劲威像。也就是说,邱少扬的推测八九不离十了。

    而这一切,邱少扬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推测出来了。

    他现在是真的开始有些佩服这位前辈口中厉害的人物了。不免也有些感叹,这么厉害人,不做刑警是知道呢可惜了。

    明堂是高兴的,他感觉他们即将接近真相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会笃定这个戒指的主人就是他们破案的关键。

    邱少扬

    想起邱少扬,明堂觉得他真的是个神奇的人。

    邱少扬明明可以将他的猜测全盘托出,但他没有。他给他们留了发挥的空间,他似乎是笃定了自己和陆长风一定能发现雕塑的玄机。

    明堂不免在想,邱少扬是不是已经猜到了谁是凶手,但他却没有说出来,等着他们自己去找到凶手。

    邱少扬是真的很聪明,明堂不服不行。当你想到一的时候,邱少扬似乎已经到了三或者是四。

    明堂从小聪明,在刑侦方面确实很有天赋,陆长风顶级大学刑侦专业毕业,理论水平明堂自认为比不过陆长风,但是他一直都觉得自己挺厉害的,直到今天邱少扬的一番推测才让他意识到,自己和邱少扬那样天才的差距。

    如果说他是学霸,那么邱少扬绝对是学神以上的存在。

    抽丝剥茧的能力太强了,简直就是为刑侦而生,而这样的人不做警察了,是警界的损失。

    明堂不免有些感叹。

    至于之前的发现,明堂将重点放在调查和李劲威有感情上交集的人。

    或许是因为李劲威年纪大了的缘故,近半年李劲威的相亲对象有十来个,但是没有一个和李劲威发展成功的,据姑娘们说,李劲威各方面都挺好,和他们相亲的时候没有什么异常,但就是为人冷淡的过了头,而且也没有要深交的意思,于是都是一顿饭就散伙了。

    三个月前,李劲威的相亲突然就结束了。

    查到李劲威最后相亲的女人是个公司的白领,明堂亲自上门走了一趟,根据那个女人说的,李劲威对他心不在焉的,她其实挺满意李劲威的,奈何李劲威对他一点感觉都没,甚至他们只是吃了一顿饭之后就散了。

    也就是说,李劲威的戒指不是送给这个女人的,白高兴了一场。

    和李劲威相亲的十几个人都否认了和李劲威在交往,排除掉了很多选项之后,他们将目标锁定在李劲威的前女友身上。

    可当他们找上李劲威前女友的时候,发现人家吧不仅结婚了,还生了一对双胞胎,这就更不可能了。

    问起两个人分手的原因,前女友也是如实地回答了。

    “李劲威他太冷漠了,在他的世界里,雕塑永远排第一。起初和他在一起是觉得他很酷,很有个性。但是时间长了我发现除了雕塑外,他对一切都很冷淡。和他在一起我们很少出去约会,他会不记得交往纪念日,不记得我的生日,不记得情人节,没有浪漫细胞,不会甜言蜜语,甚至经常会忽略我的存在。他在雕塑方面确实很厉害,但是在感情方面,他不是一个合格的伴侣。我想要的家庭,爱情,他一样都给不了,因此我和他分手了。”

    明堂不由得想,这样的一个人,肯花40万定做一个钻戒,他一定会爱钻戒的主人吧。

    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才会让李劲威做到这个地步呢?

    可惜,李劲威不会给他回应。

    第31章 十一

    天上下着毛毛细雨, 街边的小卖部雨棚下站着一个穿着黑色卫衣的少年,少年皮肤黝黑且粗糙,打扮得很土气, 和这座大城市格格不入。

    少年冲入雨中,他刚刚去小卖部买了一瓶一块五的水和小卖部找开了零钱,他要去新翠街55号,需要坐三路公交车,坐十个站才能到, 公交车费是三块钱,他没有零钱, 城里的公交车早就没有人售票了, 上车自动投票不找零。

    他对别人说他是初中毕业,其实他连初中都没有毕业,在一家餐厅里做服务员, 因为他未满十八周岁, 老板只肯给他1500一个月。

    不过他们餐厅有员工宿舍,吃住都包, 1500对从大山里走出来的他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

    他出生的那个小山村很偏很偏,山里没有信号,他十岁那年才山里才通电, 电视什么的只有学校里才有, 要想进城需要先从村子到乡里, 这一段路程走山路都要两个多小时,到了乡里还要坐两个小时的面包车才能到镇上, 然后再转大巴车才能进城。

    进一次城很不容易, 不算出来打工这次, 他只是进过一次城, 就是去领他爸的骨灰。

    他们家是贫困户里的贫困户,他爸天生的跛脚,一只耳朵听不见,村里的姑娘都看不上他,他爷爷便用一头老黄牛和人贩子换了他妈。

    他妈精神有问题,成日疯疯癫癫的满山上钻,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妈就因为下雨在山里跑遇上了泥石流给埋了。尸体还是过了好几年那个地方二次泥石流的时候被冲出来,去那边放牛的人发现的。

    那时候他对妈妈还没什么概念,只是知道那个被埋的人是他妈,村里的人都说他可怜,但他不懂。

    后来村里年轻的人开始走出大山,到外面去闯。村里有个大叔说是在外面给人挖煤窑,一年辛苦一点能赚个两万块钱,便捣鼓着带着村里的年轻人一起出去给人挖煤。

    那时候的两万块钱,对于一辈子都呆在农村种地的人来说,是很大一笔钱,他们种一年的庄稼去卖钱,到头来一年也就那么几千块钱,年轻人自然是愿意走出大山长长见识,还能挣大钱,其中就包括了他爸。

    只是他爸命不好,下窑还没半年就出了事故,钱没赚到人没了,煤矿的老板跑路了,他们也没拿到什么赔偿款,村里的人可怜他和爷爷,张罗着给他们凑了些钱把他爸下葬了,余出来的钱就给他们做生活费。

    爷爷年纪大了根本没办法下地种田,可他家要是不种田,来年就没得吃。于是只有十岁的他不得不从学校里退学在家种地。

    爷俩饥一顿饱一顿的,村里人接济着他们,眼看着冬天就要过完了,爷爷却没能熬过去,死在了春节前。

    那是他第一次深刻地感受到孤独这个词,妈妈没的时候他太小,找到尸体的时候他也不过才八岁,什么都不懂。爸爸走的时候他很难受,但他还有爷爷。村里人告诉他爸爸没了,他告诉自己他还有爷爷。

    可爷爷没了,他真的什么都没了。

    爷爷是夜里走的,等他发现问题的时候,爷爷的尸体都僵了。

    村里人搭手帮他把爷爷埋了,村里有个寡妇带着个孩子,看他可怜,便将他接过去一起养。寡妇的儿子上初中,要去乡里,每天早上四点钟都要起床上学。

    他们村里除了他也没有别的小孩子读小学了,读小学要去很远的地方,走路也需要两个多小时,读小学一学期要交400块钱的伙食费在学校里吃中餐,寡妇实在是没钱给他交学费,只能让他在家里等上一年,来年前凑够了就供他去读书。

    别的小孩十岁都读小学四年级了,而他才读二年级。

    倒是暑假的时候寡妇家的孩子读书的班主任上家里来家访,看他可怜,便将他接到乡里去,供他上学,这样他才继续把学上下去。

    老师说,自己没有希望了,但他还有。要他努力学习,走出大山,去外面的社会。

    他跟老师一跟就是五年,初二还没读完,老师得了一场大病,病来得很凶,还没撑到一个礼拜老师就走了。

    那时候说得什么乱七八糟的病名字他也记不住,只知道老师没了。

    老师没有家人,原本是和他相依为命的,可老师没了,他又变得无处可去了。

    老师曾经教过的一个学生回老家遇上了老师去世,看他一个人可怜,便带他去办了身份证,将他从老家带到这座城市来,给他找了个餐厅服务生的工作。

    而今,他已经在餐厅做了一年的时间了。今年他17岁了。已经逐渐地适应了这座城市的一切,只是依旧是挣扎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不过好歹是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了。

    餐厅每月有四天假期,很多同事们都会利用这一天做点兼职,他也一样,去兼职的市场里找了很多招人的,兼职干一天能顶他在餐厅做三天,不过他什么都不会,兼职也很不好找。

    那时候手机才刚刚普及,他买了一个二手的。他的一个同事要准备回老家另寻发展,之前给人做兼职,一天能有200块钱,和他关系好,便将这个活儿介绍给他了。

    今天,他便是第一次上门去帮忙。

    公交车穿过大半个城市才抵达他要去的位置,按照同事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他找了很久才找到自己要找的地方,在一个很旧的小区的仓库里,他找上门的时候打电话没人接,没办法他只能敲门,足足敲了十分钟才有人给他开门。

    开门的人头发凌乱的和鸟窝一样,身上脏的和工地里搬砖的一样,穿了一件秋衣,秋衣上面有各种颜色的颜料。

    “你就是新来的兼职?”那人上下的将他打量了一番,最后侧身让他进了门,“干什么不摁门铃,你这么敲门谁听得见,要不是我出来上厕所,你打算敲到什么时候去?”

    少年沉默地低着头。

    那人便往里面走,边走边说:“我这里的东西这些雕塑你不能碰,你要做的就是帮我把衣服洗干净,把这些垃圾清理干净。明白吗?”

    少年点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道:“陈益民。”

    “哪三个字?”

    “耳东陈,利益的益,人民的民。”

    “陈益民。”那人点点头,说道:“我叫李劲威,木子李,强劲的劲,威风的威,你应该比我小不少,以后叫我威哥就行了。”

    “好。”陈益民垂着头说。

    李劲威看他这模样笑着打趣:“你还挺害羞的,跟个小媳妇似的。”

    陈益民羞红了脸。

    就这样,陈益民便开始给李劲威做临时工,每周帮他搞一次卫生。

    李劲威的工作室总是乱糟糟的,每次都要花一个上午才能帮他清理干净。

    做了一两年以后他们熟了不少,李劲威也有了名气,经常有人到他李劲威的工作室里参观,李劲威便找了一个人给他做助理,但他依旧保留了和陈益民的雇佣关系。

    到第三年的时候,陈益民已经可以和李劲威一起吃吃饭,逛逛街,偶尔还会一起出去游山玩水什么的。

    李劲威说他很特别,坚韧的就像小草一样。

    到了第四年,他每到休假就去李劲威那里,两个人已经十分有默契了,休假的时间里他们会一起看看球赛,喝喝酒什么的。

    这一年李劲威的情绪都不算好,工作遇上了瓶颈,女朋友也和他分手了,只有他经常陪着李劲威。

    而他在这座城市里混了五年时间,从一开始的服务生,现在已经是大堂的经理了,工资高了很多,生活也好了很多,李劲威陪他一起看了车展,他买了人生的第一辆车。

    那一晚他们很高兴,一起喝了个酩酊大醉。

    李劲威那天特别开心,是他那一年里最开心的一天,比他自己买车都开心,靠在他身上念叨了一晚上。

    隔年,李劲威和她的前女友死灰复燃。可没过多久,两个人又分了,李劲威说再也不谈恋爱了。

    这一年是李劲威真正名气大噪,找他合作的人很多,李劲威的助理却辞职了,身边没有助理,李劲威一个人搞不过来这些东西,陈益民在想思考过后,选择放弃自己原有的工作,开始给李劲威做起了助理。

    不仅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还要帮他应付那些慕名而来求合作的客户。好在他这些年锻炼出能说会道的本领,才不至于丢了李劲威的脸,帮着李劲威把一切都处理得妥妥帖的。

    李劲威给他工资非常可观,他也从低档的住宅区搬进了高档的小区。

    慢慢地李劲威就非常的依赖他,家里的一切都交给他,他不仅要帮李劲威收拾工作室的烂摊子,还要帮他收拾家里。他清楚李劲威家里每一处放置了什么东西,因为李劲威从来都不去记这些,只会打电话问他东西在哪里。